

【現在位置】最新六法〉〉法規目錄
|
【愛情金錢背叛的真實故事:純情女孩的復仇】 | 
| |
【法規名稱】。簡讀版。免費索取
農業部獸醫研究所組織法
【制定日期】民國112年5月16日
【公布日期】民國112年5月31日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55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7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2671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法規內容】
第1條
﹝1﹞農業部為辦理獸醫試驗研究業務,特設獸醫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2條
﹝1﹞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獸醫科技試驗研究計畫與方案之規劃及建議。
二、動物疾病防治、檢診技術之研究及應用。
三、動物傳染病之診斷、鑑定、監控及防治研究。
四、獸醫流行病學、獸醫病理生物學及獸醫公共衛生學之研究。
五、動物用疫苗、診斷試劑之開發研究、製造及供應。
六、獸醫科技之訓練、研習、合作與防疫技術之推廣及宣導。
七、動物用藥品檢定之技術研發、檢驗服務、訓練及推廣。
八、其他有關獸醫試驗研究事項。
第3條
﹝1﹞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副所長一人,兼任。
第4條
﹝1﹞本所置主任秘書,兼任。
第5條
﹝1﹞本所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職務,必要時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報請農業部核定。
第6條
﹝1﹞本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7條
﹝1﹞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回頁首〉〉
【編註】本超連結法規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需正式引用,請以政府公告版為準。
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本站未收編之法規,敬請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