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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庭到心靈:揭開法律世界的神秘面紗,20年情理法智慧~三問三傷三求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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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申論題庫彙編『85單元』

行政法申論題庫行政法測驗題庫
 

。。各年度考題。。114年(3)。113年(3)。112年(3)。111年(3)。110年(3)。109年(3)。108年(3)。107年(3)。106年(4)。105年(4)。104年(3)。103年(3)。102年(2)。101年(3)。100年(3)。99年(3)。98年(3)。97年(3)。96年(5)。95年(5)。94年(8)。93年(5)。92年(5)。91年(2)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01法警。02執行員。03法院書記官 114年03。113年03。112年03。111年03。110年03。109年03。108年03。107年01&02。106年01。106年02。105年01。105年02。104年01。104年02。103年02。103年01。103年02。102年01。102年02。101年01。101年02。100年01。100年02。99年01。99年02。98年01。98年02。97年01。97年02。96年01。96年02。95年01。95年02。94年01。94年02。93年01。92年01。91年01
(2)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
(3) 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佐級晉員級考試~交通管理人事管理、事務管理政風士級晉佐級~人事管理、事務管理 96年佐級。96年士級。92年佐級
(4) 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事務管理 95年佐級。95年士級
(5)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一般行政 94年93年92年
(6)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教育行政 94年93年92年
(7) 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士級晉~事務管理 94年佐級晉。94年士級晉
(8)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一般行政 94年93年92年91年
(9)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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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

11401。(2)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選試英文)、一般行政(選試日文)【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程序法第4條規定:「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本條所指「法律」之意涵及範圍為何?憲法法庭判決是否屬之?(25分)

  二、交通警察之指揮交通手勢,及交通號誌(紅綠燈之指揮交通)之法律性質為何?如認為其作成或設置屬違法,有何行政救濟途徑?(25分)

  三、主管機關依集會遊行法規定,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就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及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得為必要之限制,其是否屬於行政處分之附款?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分析說明之。(25分)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90年11月9日(90)工程企字第90043793號令發布之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一、本注意事項適用於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其他不以特定廠商之技術規格為邀標標的之限制性招標。」第2點規定:「招標文件所定供不特定廠商競標之技術規格,應以達成機關於功能、效益或特性等需求所必須者為限。如有採購較佳之功能、效益或特性等之標的之必要,宜採最有利標決標或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3條規定辦理。」請說明本執行注意事項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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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a(9)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考試試題9012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別】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3條之規定,容許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處分時為「附款」。惟附款之作成影響行政處分頗鉅,仍應符合行政法原則之要求。試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行政機關應如何作成合法之附款?易言之,試說明行政處分附款之合法要件。
  (二)再者,違法行政處分附款之法律效果如何?
  (三)當事人又應如何提起救濟?

  二、某甲係新進公務人員,其直屬長官有意提拔為心腹,命其同赴廠商之邀宴。席間提及處理民眾檢舉應保密之案件,長官則交代甲應多加照應,並轉交廠商贈送之謝禮。試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甲認為此舉涉及圖利廠商,與法不符,試問其應否服從長官之命令?
  (二)甲因不願配合以致長官不悅,以其不聽指揮為由,其後將當年考績列為丁等。問甲之救濟途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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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 為某大學學生認受教師 B 性霸凌,除在臉書發動公審外,並向學校申請調查,後經學校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完成,決議成立性霸凌,並建議應解聘 B,管制 4年。校教評會最後決議停聘 2年,以儆效尤。B 對此結果不服,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經維持學校原處分後,B 再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於法院審理中,學校援引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1條第2項:「法院對於前項事實之認定,應審酌各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報告」,認法院對於系爭性霸凌之認定,應受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之拘束,至多只能審查學校處分之輕重。針對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教評會決議、行政法院審理裁判之不同階段,是否存有判斷餘地、裁量餘地等一定拘束關係?請分析之。(25分)

  二、某股份有限公司進入破產程序中,其董事 A 以損害債權人為目的,故意捏造債務、承認不真實之債務,涉有詐欺破產罪,其被害人數逾百人,被害金額約新臺幣二千餘萬元。內政部移民署依「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第2條:「國民涉及下列各款罪嫌,且被害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或被害金額或所獲利益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應認定其涉嫌重大經濟犯罪」,於接獲相關檢警機關通知後,應即禁止 A 出國。惟移民署錯看法條,誤以為相對人須同時滿足「被害人數與被害金額」兩項要件, 認不應禁止其出國,是並未據以執行。A 經探詢移民署承辦人員後, 閱讀相關規定,獲知竟未遭限制出境,大喜過望,遂即快馬加鞭,在機場航空公司櫃檯以現金購買頭等艙機票前往美國,但於辦理出境手續時,因相關人員查詢資料而存疑,後於現場決定不准 A 出境,致其蒙受機票與美國數日住宿費之損失,A 遂向移民署請求國家賠償。請問 A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分)

  三、臺北市立圖書館推廣活動委員會審議通過,訂定實施臺北市立圖書館影視拍攝須知,該須知第5 點第4款明定,如有未依申請範圍拍攝之情形, 該館得要求申請人立即停止使用。現有民眾 A 向臺北市立圖書館 B分館,申請非商業影片拍攝,經核准後即進行拍攝作業,惟過程中發生是否有逾原申請範圍之爭執,B分館即援引前開拍攝須知相關規定,立即要求 A 停止拍攝工作,並即刻離開該館,A 則以系爭須知無法律依據, 不符法律保留原則,圖書館乃公共空間、渠等並無干擾環境安寧及衛生等情事,拒絕離開,並認 B分館違法。請分析之。(25分)

  四、政治受難者 A 數十年前因涉入政治案件而遭法院判處 6個月有期徒刑, 但得易科罰金,A 當時亦如實繳納罰金在案。現 A之案件,經認定確屬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之1 所稱國家之司法不法行為,A 已死亡,其家屬遂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10條規定:「因國家不法行為致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被害者,得檢附具體資料,以書面向權利回復基金會申請權利回復;被害者死亡,得由其家屬申請之」,請求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賠償其「與罰金數額相當」之被剝奪的財產。請分析 A之家屬的主張是否有理由?如遭基金會駁回,應如何提起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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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

11301。(2)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選試英文)、一般行政(選試日文)【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C公司進口未上釉拋光瓷磚,原申報產地為泰國。經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移送機關)查驗及審核後,認系爭來貨由中國大陸出口至泰國時,已為成品,乃認來貨實際產地為中國大陸,且非屬經濟部公告准許間接進口之大陸物品,遂依海關緝私條例科處罰鍰,併沒入涉案貨物。C公司不服,提起行政救濟,均遭駁回而確定,嗣因C公司拒不繳清罰鍰,移送機關遂將之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因C公司尚有部分罰鍰未繳清,遂以執行命令,命D(C公司大股東)親自到場,向彰化分署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或為其他必要之陳述,否則將依法限制住居或向法院聲請裁定拘提管收。試問﹕C公司部分罰鍰未繳清,彰化分署是否有法律依據得對D限制住居或向法院聲請裁定拘提管收?(30分)

  二、關於「共同違法」及「併同處罰」之規範設計,請依據行政罰法規定內容,分別舉例說明之。(40分)

  三、「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是否為行政法原則?請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及實務見解分別說明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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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a(9)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9013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別】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外國人甲依法受僱於臺工作。嗣甲某日下班後飲用啤酒,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遭警攔查,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27毫克(1.27mg/L)。甲因前開行為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經法院判決確定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勞動部認為甲酒後騎電動自行車已罔顧法律禁止規範,侵害他人權益,置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於不顧,其所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2條外國人在臺工作不得有妨礙社會安定之立法意旨,核屬情節重大,而依同法第73條第6款、第74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6條第2款、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款等規定,發函廢止聘僱許可,且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責令雇主乙應於文到後14日內為甲辦理手續使其出國。試問,勞動部僅以甲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即認其違反法令行為情節重大,撤銷聘僱許可,是否合法?(25分)

  二、某甲為任職乙機關之公務員,其收受年終考績乙等處分後,在尚未就該考績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前,先向乙機關申請閱覽該年度之平時考核表。乙機關予以否准,甲經循序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乙機關應依其申請作成准予閱覽該年度自己的平時考核表之行政處分,是否有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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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1)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科學園區某甲公司欲申請設立新製程之晶圓廠,因而向A市政府申請建照,該管機關之處分如下,其合法性如何?(25分)
  (一)申請案核准,但要求甲須於期限內做好污水回收處理設備。
  (二)甲須捐贈該市文化基金新臺幣2000萬元,方允許設立新廠房。

  二、甲公司(以下簡稱甲)係外籍看護工之仲介業者,替乙女士辦理聘僱外籍看護工相關事宜。惟甲在該看護工受僱期間,於其薪資內以「本國所得稅」、「安家費貸款」等名目,超收規定標準以外的其他費用,合計新臺幣(下同)10萬元。該案經媒體揭露並引發社福團體關注,A縣政府(以下簡稱A)遂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以甲所收受之不正利益10萬元為基礎,處以同法第66條第1項規定(10至20倍)的最高額度罰鍰,即200萬元罰鍰。甲以A於該處分中,未明白表示其處以最高20倍罰鍰之理由,有違「明確性原則」,並主張A未曾訂定相關裁罰基準,只為應付輿論壓力,對於初犯者處以最高罰鍰,不符裁量原則。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三、我國「行政執行法」對於行政法上「行為或不行為之義務」有其直接與間接的強制手段。請就相關規定由輕而重,分析行政執行之執行種類以及機關可採之執行方法。(25分)

  四、近年國人熱衷於郊山健走與溯溪等親近大自然的活動,對於自然環境設施之利用頻率增加。但也因山林、水域幅員廣大,加上自然保育之要求,整建不宜加諸過多的人工干預設施。今有甲自行沿野溪旁之步道健走,途中遇午後雷雨溪水上漲,因恐山洪暴發無法通行,遂強行渡過攔砂壩折返。惟甲於半渡之時失足滑落,且頭部撞擊溪石導致昏迷,其後又因溪水暴漲溺水死亡。甲之家屬認為該步道既然開放給公眾使用,即應具有足夠的安全設施,故對步道負有管理權責之鄉公所A(以下簡稱A)提出國家賠償請求。A認為攔砂壩乃水利機關所設,並非步道之附屬設施,鄉公所並非負責機關。且其設置目的在阻擋砂石,平日雖亦有民眾抄捷徑通行,但A已在兩端設置警告標誌。又甲於溪水暴漲時仍強行渡河,乃自陷危險,故主張國賠責任不成立。請問本案是否應成立國家賠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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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

11201。(2)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執行職務違法或違反內部行政紀律,依相關法令規定須受一定之處罰,此乃公務員之行政責任。其中有所謂「免除職務處分」與「免職處分」,請就此兩種處分之法律依據、處分機關、處分之法律效果暨不服處分之救濟途徑,分別加以論述之。(25分)

  二、確定行政計畫之程序乃行政程序法所規範的重要程序之一,試述該法所稱之「行政計畫」意義為何?並說明確定何種行政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又人民如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應如何提起救濟?(25分)

  三、依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之原則,乃有行政上損失補償之國家責任產生,試述行政上損失補償之成立要件有那些?(25分)

  四、A向財政部關務署B海關報運進口貨物乙批,因A急需提用,B海關依關稅法規定,准A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下同)2百萬元,貨物先予放行,事後再加審查。嗣後B海關查價經核算應納稅費為3百萬元,以上開保證金扣抵後,應補繳稅費1百萬元。A不服,依關稅法規定申請復查,試述該復查之救濟性質為何?又如A復查後未獲變更,應如何續行提起其行政救濟之程序?(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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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1)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國立大學教師甲於民國111年8月1日提出升等副教授之申請,經系教評委員會、院教評委員會、校教評委員會審議後,均決議該升等案不通過。在該評議程序中,系教評委員會及院教評委員會均僅通知甲師決議結果為不通過,得於一定期間內對決議結果提出申覆,但未有任何說明及理由,亦未附上會議紀錄。甲師主張系、院教評委員會應提出評議理由及會議紀錄,供其閱覽,否則無法提出對自己實質有利的申覆內容。該系、院教評委員會則認為其決議為行政內部擬稿,非行政處分,不必提供給甲師閱覽。試問:甲師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為A大學之專任教師。A大學於民國105年9月接獲乙學生通報甲師疑似性騷擾行為後,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作成調查報告,經該校性平會調查後於105年12月20日作成決議:甲師多次碰觸乙生隱私部位並寄發色情圖片予乙生,該行為已達性騷擾情節重大,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第4項規定,予以解聘,於甲師解聘尚未生效前,移送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學校教評會)予以停聘。A大學於106年1月20日以B函通知甲師並報請教育部同意。教育部以106年6月13日C函(下稱原處分)回復A大學,同意照辦。A大學以106年6月16日函通知甲師,自該函送達之次日起生效。甲師不服原處分,提起訴願遭到駁回。甲師仍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試問:行政法院得否推翻A大學性平會調查報告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25分)
附錄教師法條文:第14條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五、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八、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九、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教師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並免報主管機關核准,予以解聘,不受大學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專科學校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教師有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由學校逕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不受大學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專科學校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教師有第一項第七款或第十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有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十一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三、甲為A警察局轄下某分局之警員。甲擬報考中央警察大學(下稱警大)110學年度某研究所碩士班在職全時生,填具「報考在職全時生申請表」,請求A警察局審查其報考資格並選送其應試,經A警察局以民國110年2月5日B函(下稱系爭函)回復略以:A警察局援例採一致性限制報考在職全時進修碩士班,並退還甲上開申請表,不予個案審核。甲提起申訴,經A警察局作成申訴決定略以:「考量治安維護警力需求、員警身心照護及勤務合理正常化,A警察局採限制報考在職全時進修之行政管理措施,並依規定於110年1月29日函告周知,未有違誤。」甲不服提起再申訴,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再申訴決定駁回,甲繼而提起行政訴訟,聲明:確認系爭函違法。試問:行政法院應如何決定?(25分)
附錄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第77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
第78條
  申訴之提起,應於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為之。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前項之服務機關,以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之權責處理機關為準。
第79條
  應提起復審之事件,公務人員誤提申訴者,申訴受理機關應移由原處分機關依復審程序處理,並通知該公務人員。應提起復審之事件,公務人員誤向保訓會逕提再申訴者,保訓會應函請原處分機關依復審程序處理,並通知該公務人員。

  四、甲為私立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係於民國84年間經改制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改制後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准予籌設創校。國教署於107年2月23日向甲學校發出A函,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第2項規定命甲學校停辦。嗣後甲學校未能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下稱停辦辦法)所定期限,於111年1月16日前完成恢復辦理、新設私立學校,或與其他學校法人合併,而且未依規定主動陳報國教署核定解散,經國教署於111年6月8日以B函(下稱原處分)依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規定令甲學校即日起辦理解散。甲學校不服,對原處分提起訴願,並為本件停止執行之聲請,經行政法院以C裁定駁回。甲學校對C裁定不服,遂提起抗告。試問:本案有無停止執行之必要?(25分)
附錄私立學校法條文:第70條
  私立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學校法人應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停辦:
  一、辦學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
  二、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限期命其為適法之處置,或整頓改善,屆期未處置、改善,或處置、改善無效果。前項情形,學校法人未自行申請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停辦者,學校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命其停辦。
第71條
  學校法人因情事變更,致不能達到捐助章程所定目的,已依前條規定停辦所設各私立學校後,經董事會決議及法人主管機關許可,得變更其目的,改辦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法人主管機關應斟酌捐助人之意思,並徵得變更後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許可其變更,同時轉請該管法院辦理變更登記。學校法人依第一項規定變更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時,原依土地稅法第二十八條之一受贈土地者,免依該法規定處罰,其應追補之土地增值稅,准予記存,並於該土地下次移轉時,一併繳納之。但下次移轉係因變更後之財團法人解散,且其捐助章程已明定該土地歸屬於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者,免徵之。前項記存之土地增值稅,於該土地移轉時應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受償。
第72條
  學校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報經法人主管機關核定後解散:
  一、私立學校依第七十條規定停辦,於停辦期限屆滿後,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未能整頓改善。
  二、符合捐助章程所定解散事由。
  三、將全部財產捐贈政府或其他學校法人。
  四、依規定進行合併而須解散。
  學校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命其解散:
  一、有前項第一款情形而未依規定報法人主管機關核定解散。
  二、未報經核准,擅自停辦所設私立學校或停止招生。
  三、經依第七十條第二項規定命所設私立學校停辦而未停辦。學校法人於解散、清算開始前,本於教職員工聘僱契約所積欠應支付之薪資、資遣費,應最優先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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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a(9)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64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起造人甲依建築法規定向乙建築主管機關申請A屋之建造執照,並於取得建造執照,興工建造A屋完竣後,向乙機關申請使用執照。乙機關於審查起造人甲之使用執照申請案時,始發現原核發之建造執照係屬違法。試問:乙機關得否以原建造執照係違法核發為由,否准起造人甲關於A屋使用執照之申請?(25分)
【參考條文】建築法第25條
  第1項本文: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
第28條
  第1款、第3款:建築執照分左列四種:一、建造執照: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三、使用執照:建築物建造完成後之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第70條
  第1項:建築工程完竣後,應由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使用執照。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派員查驗完竣。其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及建築物主要設備等與設計圖樣相符者,發給使用執照,並得核發謄本;不相符者,一次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查驗期限,得展延為二十日。

  二、現有100戶住戶之A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經乙主管機關檢查發現其消防安全設備違反消防法(以下稱同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且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對此,乙機關遂依同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科處罰鍰,再通知場所管理權人甲限期改善,惟其屆期仍不改善。試問:此一情形,乙機關得否依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對A公寓大廈之管理權人甲按次處罰,並對系爭A公寓大廈作成停止使用之處分?(25分)
【參考條文】消防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第2項: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二、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且非供營業使用之場所,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場所管理權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依前項規定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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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

11101。(2)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營造物主體對營造物與利用人間之利用關係,究應採行公法或私法形式,雖常有其選擇自由,但有時亦不得不有其限制。請分析並舉例說明之。(25分)

  二、下列三例,可否提起或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類型?
  (一)公務員A遭免職處分。(9分)
  (二)某民眾B遭行政機關認定非屬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8分)
  (三)政黨C認為立法院應提供會議室辦理黨員大會而遭拒。(8分)

  三、禁止不當聯結作為重要之行政法一般原則,不論在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皆有其影響。試分析之。(25分)

  四、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依科學實證,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監測體系,於監測發現有危害食品衛生安全之虞之事件發生時,應主動查驗,並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管制措施。前項主動查驗、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管制措施,包含主管機關應抽樣檢驗、追查原料來源、產品流向、公布檢驗結果及揭露資訊,並令食品業者自主檢驗」。請分析本條規定所稱之預警、公布檢驗結果、揭露資訊之法律性質與應受之拘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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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1)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機關派遣承辦人員自行送達應送達之行政文書,依該機關資料顯示,應受送達人甲之應受送達處所A為其住居所,承辦人員到達A處後按鈴,應門者為乙女,承辦人員表示送達行政文書給甲男之意,乙女表示理解,惟她不知甲男是誰,此A處所住居者並無甲男,請問承辦人員應如何送達?(25分)

  二、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將甲所居住的巷道設立成單行道,其方向正好與甲慣行車輛方向相反,造成其困擾。甲認為沒此必要,因為交通量不大,大家會車時小心一點即可。請問甲是否能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請求撤銷主管機關將此巷道設立成單行道之決定(請附理由)?(25分)

  三、甲機關將其對民眾機車排放廢氣之檢驗權限,依法委由私人經營之機車行乙,由其負責,丙將其機車送去乙機車行檢驗,不料乙之員工在檢驗過程中,不慎造成丙之機車損害,但乙表示沒賺多少錢,只願象徵性給予500元。丙對此甚為不滿,對其車損打算請求賠償,朋友告知,此為私人間之侵權行為,應依民法向乙請求賠償。丙則認為跟乙難說理,況此損害為政府要求之廢氣檢驗所生,故打算請求國家賠償。請問:丙對於乙於廢氣檢驗過程中不慎造成其車損,是否得請求國家賠償(請附理由)?(25分)

  四、假設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免職要件由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授權發布法規命令:「公務人員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記兩大過:一、連續三次上班遲到者;二、……」。公務人員甲連續3次上班遲到,因此被所屬單位依上述法規命令記兩大過,再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免職,甲不服此免職處分。經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告知甲得尋求法律途徑救濟,理由為一、「免職處分應受嚴格法律保留之拘束」二、「若所依據之法律,就相關要件以抽象概念表示者,亦須符合一定要件,方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請就此二理由,適度闡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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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a(9)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64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開發單位甲,欲於中部科學園區進行開發,因此就其開發計畫,依規定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並經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B轉送環評主管機關A進行審查。然而,A機關未進行評估所必要的在地居民健康風險評估,即做成該開發案審查通過之結論。甲隨之在取得B機關所核發的開發許可後,便開始於園區進行開發。當地居民乙與丙,對於A機關審查認定系爭開發案對在地環境沒有影響之決定,有所不服,欲依法請求救濟。試問:
  (一)A機關審查通過之結論,其行政行為之定性為何?乙與丙並非該決定之相對人,可否依法請求救濟?(10分)
  (二)乙與丙若提起行政救濟,應主張何種訴訟類型?且對於A機關專業評估之決定,法院可否加以審查?(15分)
【參考法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條「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第1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二、甲自國外入境,受有居家檢疫通知書,因此必須進行1人1戶之居家檢疫。惟,甲到家翌日,經A市政府衛生局查訪得知,該處住有另外兩位非居家檢疫者,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因此命其改善,並將查訪結果移送裁處。A市政府衛生局認定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且判定在疫情嚴峻下,甲之違法情事係屬重大,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裁處原告罰鍰110萬元。試問:
  (一)本案中,居家檢疫通知書之法律性質為何?(5分)
  (二)甲所受110萬元之處罰,屬行政執行罰或行政罰?甲對所受之處分,欲依法請求救濟,得做如何之主張?(20分)
【參考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主管機關對入、出國(境)之人員,得施行下列檢疫或措施,並得徵收費用:四、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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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3)

11001。(2)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財政部為有效獎勵對關務工作有功人員,激勵其士氣,提高關務行政效率,訂定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關務署辦理該署民國109年度獎勵金結算時,發現任職於該署之甲在104年度迄109年度任職期間有溢領獎勵金,於110年3月31日發函要求甲繳回所有年度溢領之獎勵金。甲認為關務署之追繳已逾法定除斥期間,且該署應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向其請求返還溢領之獎勵金,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為有效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中華民國109年2月25日制定公布,同年4月21日修正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第1條規定:「為有效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維護人民健康,並因應其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特制定本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第19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試問違反第14條規定者,如何進行裁罰?此特別條例屬何種行政法法源,適用上有無特殊之處?(25分)

  三、甲原係任職於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班長,因任職期間,於營外酒駕遭警攔檢,核予大過1次懲罰,當年度考績評列丙上。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常備軍官、常備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伍:…五、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空軍司令部因而於108年2月11日及同年3月10日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及再審議人事評審會,均評鑑甲不適服現役,並分別於2月15日與3月16日將會議決議副本通知甲,隨後經國防部108年4月24日函核定退伍,自108年7月1日零時生效。試問:甲若不服,應對何項行政行為提出救濟,法院應如何進行審查?(25分)

  四、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使民眾安心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3日宣布,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面戴口罩,未戴者會予以勸導,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臺北市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發布新聞稿,宣布109年4月7日起未戴口罩不得搭乘公車或進入捷運匣門,請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務必遵守規定全程佩戴口罩,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健康。甲認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發布之新聞稿未刊登於政府公報,且未事先給予人民陳述意見之機會,應為違法行政行為,請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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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以下略)108年10月分發至某地方法院擔任四等書記官,工作態度良好,平日工作表現也受到同仁與主管之肯定,因此自許此一肯定也能反映在其年終考績中。惟甲之109年年終考績仍被考列為乙等,甲於收到考績通知書後,忿忿不平。試問:此一考績通知書之法律性質為何?甲若不服,應如何提起救濟?(25分)

  二、甲為A市市民,107年至109年被核定為第一類低收入戶,每月領取生活扶助金1萬2800元。惟B主管機關(以下稱B機關)於110年時發現甲所提供之財產資料有誤,經重新計算後107年至109年應核定為第二類低收入戶,每月生活扶助金6800元,遂發函撤銷甲107年至109年之第一類低收入戶之核定,改核定為第二類低收入戶。請問: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B機關應如何請求甲返還107年至109年所溢領之生活扶助金?經追繳後,甲若置之不理,拒絕返還溢領之金額,B機關又應循如何之途徑進行追繳?(25分)

  三、甲就某筆土地向乙機關申請建築執照,於取得建築執照後即進行施工。惟乙機關於甲施工後6個月始發現該申請建築之地點,有地震斷層帶穿越,該地點為禁止建築區域,遂撤銷甲之建築執照,並通知甲停止施工興建。試問:乙機關撤銷甲建築執照之行政行為的法律性質為何?乙機關要如何合法撤銷甲之建築執照?(25分)

  四、請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說明「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之內涵。並據此回答以下兩個行政行為是否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1)為防治新冠肺炎(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民眾外出時需要全程佩戴口罩。
  (2)在新冠肺炎(COVID-19)時期,政府為振興景氣與紓困,對經濟弱勢民眾由政府補助1000元發放三倍券。(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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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a(9)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80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設有甲因多年前出國行蹤不明,其子曾依法向法院聲請為死亡之宣告並經法院裁定准許。之後甲突然返國證明其未死亡而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法院亦裁定撤銷。而後甲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該謄本上註記甲曾受死亡宣告之事,甲認為該註記造成其不利而要求撤銷被戶政事務所拒絕。問:本題戶政事務所之註記其法律性質為何?甲依法應如何請求救濟?(25分)

  二、甲以自己所有坐落於乙縣之山坡地申請參加乙縣依法辦理之民國(以下同)100年獎勵輔導造林計畫,並經乙縣政府核准造林面積0.5公頃、每年獎勵金1萬元、獎勵期限為20年。甲並簽立切結書同意於獎勵期間內接受主管機關指導善加管理經營林木,使之長大成林不任其荒廢或擅自拔除毀損。如有違背願返還所有已領之獎勵金。後甲領取100年至107年之獎勵金。而乙縣之主管機關遲於108年3月1日進行造林檢測時,發現核准造林之林地內存有核准前自始即無法造林之水泥鋪面道路,面積約0.04公頃卻未自核准造林之面積內扣除,造成甲溢領獎勵金。問:乙縣政府核准甲之造林計畫,屬行政法上何種行為?乙縣政府於110年4月10日可否依法追繳甲溢領之獎勵金?(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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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3)

10901。(2)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國立大學學生甲穿著十分光炫之拖鞋到校上課,行經教室途中,遭逢學校教師乙斥責不應穿著拖鞋上課,甲對乙表示:「我的父母都不管我了,你憑什麼管我?大學是自由的地方,我愛怎麼樣,有什麼不可以。」乙認為甲之觀念偏差,予以斥責並要求其道歉認錯,然而甲生完全置之不理。乙以甲生態度不佳與不尊重師長等理由,依循校內程序,提案將甲記大過後公告周知。試問該記大過之行為是否為行政罰,並請申論其法律性質。(25分)

  二、臺北市市民甲至市區乙民營汽車修護廠驗車(受交通部監理站之委託驗車),修護廠認為該車煞車系統有瑕疵而判定為不合格,甲認為該車二個月前剛進行保養、維修,因此不服不合格之判定,乃依法提起訴願,受理機關則以該車未經許可擅自改裝底盤,乃以訴願無理由駁回甲之訴願,甲仍不服而欲提起撤銷訴訟。請問甲應以何機關作為被告始為合法?(25分)

  三、依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在集會遊行中,關於參與群眾蒙面遊行,是否構成「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之決定,係行政判斷或行政裁量?請論述其基本概念,另此種立法方式,其與禁止命令規範之區分為何?並論述其基本概念?(25分)

  四、甲某日騎乘牌照XXOO號機車,途中被交通警察乙發現該機車牌照已遭監理機關註銷,遂將其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及第三項規定:「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當場扣繳該車牌照並將甲移送監理機關裁罰,同時將該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於違規舉發單上之「代保管物件」欄上填寫「扣空車一部」,並立即將車拖走。試問甲如不服該「扣空車」之處置,如何提起行政爭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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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1)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甲係臺北地檢署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三等書記官,其前應106年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自107年1月起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之任用資格。依法務部實施人事責任制度要點第3點及第5點規定,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書記官之任免案,係由高檢署檢察長決定。107、108年臺北地檢署考量某甲考績(等次)仍有改善空間,故未建請高檢署陞任其為該署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二等書記官。嗣109年5月臺北地檢署審認某甲工作表現呈穩定進步趨勢,以派免建議函A,建請高檢署核派其為二等書記官,同年6月高檢署以B函函復予以緩議並會請某甲知悉。某甲另於109年6月以申請書向高檢署請求自107年陞任為二等書記官,經該署於109年7月以C函函復重申上開該署B函之意旨予以緩議。某甲不服上開高檢署B函及C函,認B函未於109年陞任其為二等書記官,C函否准其請求自107年陞任為二等書記官之申請,於109年7月25日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主張B、C二函均違法侵害其陞任之權利,請求撤銷該二函。試問:B、C二函之法律性質與效力為何?某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參考法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司法人員人事事項,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7條第1項:「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人員之陞任,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並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就考試、學歷、職務歷練、訓練、進修、年資、考績(成)、獎懲及發展潛能等項目,訂定標準,評定分數,並得視職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對具有基層服務年資或持有職業證照者酌予加分。必要時,得舉行面試或測驗。如係主管職務,並應評核其領導能力。」

  二、某甲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其於108年間,數次前往臺南市某海產店A,排隊領取未限定領取資格之便當,並曾於A遇見某乙,某乙上前與某甲攀談其承辦案件之內容且發生爭執,某甲未慎思某乙何以至A並與其接觸,嗣後仍再次前往A排隊領取便當,同年11、12月間某乙檢附某甲於A領取便當之照片8張等相關資料,向臺南地方法院檢舉某甲有不當排隊領取愛心便當行為,案經臺南地院政風室奉示調查屬實,並經該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後,認某甲所為前開行為易損及司法形象,未謹言慎行,廉潔自持,有違法官倫理規範,乃依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及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規定,由臺南地院院長於109年7月於院長室以口頭命令促其注意。某甲不服,認該口頭命令違法且不當,主張其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規定而有自律之必要情事,擬提起救濟請求撤銷臺南地院對其作成之職務監督處分。試問:依我國現制及實務,某甲應如何提起救濟?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參考法條】法官法第1條第2項:「法官與國家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
第20條:「法官之職務監督,依下列規定:……十、地方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及其分院法官。……」
第21條第1項第1款:「前條所定職務監督權人,對於被監督之法官得為下列處分:一、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促其注意。……」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應設法官自律委員會……,辦理本院法官之自律事件,以維護法官優良之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提升司法形象。」
第6條第1項:「各級法院院長或法官三人以上,於本院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具相關資料,送交自律會審議:……十、其他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而有自律之必要。」
第12條第1項:「自律會經審議認為法官有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形者,得為下列決議:一、建議職務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發命令促其注意。……」
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
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發命令促其注意,指職務監督權人對於被監督法官以口頭或書面給予指示、糾正、飭令注意或以其他適當方式為之。」

  三、衛生福利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3項規定訂定之「護理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說明本辦法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25分)

  四、銓敘部108年5月1日部法一字第1084812105號函:「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本部87年4月16日台法二字第1611027號書函、本部99年3月31日部法一字第0993185240號書函意旨,公務員無論係奉派或應邀至傳播媒體參加節目或專訪,倘與本職業務有關,且經服務機關認屬執行其本職業務之一部分,即與服務法第14條兼職規定無涉,又既屬執行本職業務,公務員本不得另為支薪。上開所稱不得支薪,當係指不得支領具週期性質、經常性性質(如以週薪、月薪等核計方式給與)之金錢給付。」請說明本號函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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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a(9)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94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一)何謂「行政處分」?(5分)
  (二)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四種情形,何者屬於行政處分?何者不屬於行政處分?
  1.人民團體法第54條規定:「人民團體經核准立案後,其章程、選任職員簡歷冊或負責人名冊如有異動,應於三十日內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其中關於選任職員簡歷冊之「核備」是否為行政處分?(5分)
  2.甲以其經某祭祀公業派下員大會選任為新管理人,提出相關資料請求主管機關就其為新任管理員為備查,遭主管機關否准。該「否准備查」是否為行政處分?(5分)
  3.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被害人因重傷所受損害,向國家申請補償金,惟經設置於地檢署之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審查予以否准,其不服,經向高檢署之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後,亦遭否准。該「覆審否准」是否為行政處分?(5分)
  4.具軍人身分之眷舍配住人取得眷舍居住權,惟因有違反使用該眷舍之行為,致該眷舍居住權遭眷舍列管單位撤銷,收回眷舍,該「撤銷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5分)

  二、人民向行政機關依法申請之案件,經行政機關予以駁回,人民經依訴願程序救濟後,向行政法院起訴請求該機關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經行政法院依行政訴訟法第200條第4款之規定,於判決主文諭知:「(第1項)訴願決定及原處分撤銷。(第2項)被告對於原告之申請,應依本院之法律見解另為適法之處分。(第3項)原告其餘之訴駁回。」於該判決確定後,行政機關未另作處分前,人民以上述確定判決主文第2項部分為執行名義,向行政法院聲請對行政機關強制執行,行政法院應否准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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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3)

10801。(2)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20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為居住於乙直轄市之居民,主張乙直轄市所屬清潔隊清運垃圾時播放高分貝音樂,對於甲之居住安寧之侵擾每日長達50分鐘,已直接侵害甲之居住安寧與身體健康,而以乙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被告,擬向管轄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行政法院判決,命被告於夜間7時後清運垃圾時,在其居所附近,即乙直轄市某某路段,停止持續播放超過57分貝之音樂噪音。問:甲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訴訟?管轄之行政法院應否受理?請說明之。(25分)

  二、銓敘部102年1月3日部法二字第1023681986號函說明:「一、……。二、審酌……,貴機關及所屬各機關辦理受考人考績時,對於違法失職、涉及弊案或符合後附「受考人考績宜考列丙等條件一覽表」所定各該條件者,考績不宜考列甲等,情節重大或確有具體事證者,考績等次以考列丙等以下為宜,以落實考績獎優汰劣之功能。三、檢附「受考人考績宜考列丙等條件一覽表」1份。」該函所附「受考人考績宜考列丙等條件一覽表」共臚列26則考績宜考列丙等之事由。問:「受考人考績宜考列丙等條件一覽表」之性質為何?請說明之。(25分)

  三、甲服務於乙公務機關,其年終考績經乙機關考列丙等,送經主管機關核定、銓敘部銓敘審定後,乙機關以考績(成)通知書通知甲,甲不服丙等考績,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機關為被告?請說明之。(25分)

  四、甲之母乙生前為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之被保險人,於民國97年10月14日死亡。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前於97年11月17日核給勞保死亡給付(遺屬津貼及喪葬津貼)新臺幣(下同)64萬5百元予甲。嗣勞保局經由其內部簡報系統得知,甲之母乙係為領取保險給付,故意囑託丙製造保險事故而致死亡,此並經臺灣高等法院104年4月21日民事判決確定,乃於106年6月17日撤銷前開處分關於核給遺屬津貼54萬9千元部分。甲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問:行政法院應為如何之裁判?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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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交通裁決機關針對吊扣駕駛執照(以下簡稱駕照)或汽車牌照之裁處,於裁決書之處罰主文欄內載明吊扣駕照時間,並記載應繳送期日;逾期不繳送者,吊扣期間加倍,另記載應於第二次繳送期日前繳送;其次復記載若未於二次繳送期日前繳送者,自吊銷日起吊銷駕照,並逕行註銷駕照,及駕照吊(註)銷後一定時間內不得重新考領或請領之意旨。於繳送期日屆至後,裁決機關並未另為處分並送達與受處分人,逕行吊銷並註銷駕照。試問,裁決機關逕行吊銷並註銷駕照之效力為何?(25分)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第1項)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之不變期間未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或其訴訟經法院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二、甲為警專學生,依據入學時招生簡章規定,須於畢業後兩年內通過警察特考而任職分發,否則應賠償在校所有費用。甲於畢業後第三年始通過警察特考,爾後分發任職。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與警專所為「應於畢業兩年內通過警察特考並分發任職,否則應賠償在校所有費用」之約定,法律性質為何?(5分)
  (二)甲於第三年通過警察特考,其應如何主張始能縮減賠償範圍?(10分)法院對賠償範圍應如何認定?(10分)

  三、A軍校因其軍校生退學所衍生之公費返還事件,於民國100年間與軍校生家長甲簽訂退學賠償金協議,並經由法院公證處公證,且約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A軍校遲至民國101年2月始持上開公證書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而法院民事執行處亦誤為民事強制執行事件而予以執行,並核發債權憑證。嗣於民國107年11月間A軍校再持上開民事執行處所核發之債權憑證,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強制執行。試問:
  (一)A軍校持民事執行處所核發之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如何處理?(8分)
  (二)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以何者作為執行名義,續行執行程序?(10分)
  (三)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調取相關卷證後發現,執行名義已逾5年請求權時效,應如何處理?(7分)

  四、訴願人依訴願法第2條規定提起訴願,受理訴願機關未為決定前,應作為之機關已作成行政處分,但訴願人仍不服處分決定,受理訴願機關得否逕依訴願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駁回訴願?試申論之。(25分)
【參考法條】訴願法第2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第82條:「對於依第二條第一項提起之訴願,受理訴願機關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機關速為一定之處分。受理訴願機關未為前項決定前,應作為之機關已為行政處分者,受理訴願機關應認訴願為無理由,以決定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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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a(9)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94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一)試說明何謂行政裁量之瑕疵,其種類為何?(15分)
  (二)下列情形屬於何種行政裁量之瑕疵,並請附理由說明之:(10分)1.若法律規定:納稅義務人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主管機關為提高財政收入之目的,對某一違反前揭規定者依其所漏稅額處5倍之罰鍰。2.若法律規定: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者,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為維護市容美觀,對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之市民,一律處6,000元最高額之罰鍰。

  二、甲向A市政府檢舉某海產店戶外懸掛之酒類宣傳旗幟未明顯標示「禁止酒駕」,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經A市政府調查後,認該旗幟之內容並非酒類之廣告或促銷,並函復甲(下稱A函)。甲不服,認為A函侵害其依菸酒管理法第43條享有之檢舉獎勵請求權。試問:
  (一)A函之法律性質為何?(10分)
  (二)甲如欲請求A市政府發給檢舉獎勵金,得提起何種行政訴訟?又其有無要求A市政府發給檢舉獎勵金之請求權?(15分)
【參考法條】菸酒管理法第37條:「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第43條:「檢舉或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菸酒或菸酒業者,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前項對檢舉人及查緝機關之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3條:「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第六章所定之稽查及取締業務,應設稽查及取締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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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3)

10701。(1)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執行員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25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警、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醫院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間,訂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契約(下稱特約),A醫院所屬外科主治醫師與病人共謀,以偽造資料申報多筆醫療費用,健保署因而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停止A醫院外科(含門診、住院)醫療業務特約2個月,涉案醫師於停止特約期間,對保險對象提供之醫療服務,不予支付。試問:A醫院與健保署之特約,法律性質為何?健保署對A醫院外科(含門診、住院)醫療業務停止特約2個月,對涉案醫師於停止特約期間,對保險對象提供之醫療服務不予支付之行為,法律性質為何?又健保署以管理辦法為停約與不予支付之行為,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30分)
【參考法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6條第1項:「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保險人同意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事服務機構種類與申請特約之資格、程序、審查基準、不予特約之條件、違約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9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特約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予以停約一個月至三個月。但於特約醫院,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予以停約一個月至三個月:
  一、以保險對象之名義,申報非保險對象之醫療費用。
  二、以提供保險對象非治療需要之藥品、營養品或其他物品之方式,登錄就醫並申報醫療費用。
  三、未診治保險對象,卻自創就醫紀錄,虛報醫療費用。
  四、其他以不正當行為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或陳述,申報醫療費用。
  五、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容留未具醫師資格之人員,為保險對象執行醫療業務,申報醫療費用。」

  二、甲乙為夫妻,自民國102年3月1日起向T市政府申請核定為低收入戶,並自該月起,每月受領生活扶助費用,惟T市政府社會局承辦人員於107年7月15日審核案件時,始發現甲與乙於103年4月1日已經離婚。但甲與乙並未主動向主管機關申報此一變動,經個別計算,兩人均不符合低收入戶之標準,T市政府社會局因而發函要求甲、乙返還自103年4月1日溢領之生活扶助費用,甲與乙均主張適用信賴保護原則,生活扶助費用已經使用完畢,主張T市政府社會局不得以發函方式向其請求返還,是否有理?(20分)

  三、甲於A市住宅區擁有二間套房,分別出租予乙與丙,並於租賃契約約定不得從事違法事務。不料乙、丙卻於套房經營非法性交易之按摩店,乙被A市警察局查獲後,A市警察局除依據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乙之外,並將案件移送A市都市發展局。A市都市發展局認定乙違規事實明確,嚴重影響住宅區安寧,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一方面裁罰乙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立即將該套房斷水斷電,同時發函給甲,要求甲禁止承租人乙繼續於套房中,從事違法性交易活動。甲、乙均不服,甲主張自己只是將房屋出租,並未違法,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上述函文。乙則主張,檢察官對於經營按摩店之妨害風化案件仍在調查階段,A市都市發展局自不得先裁罰,且縱然認為乙確實違法,乙之違法情節亦屬輕微,不應裁處最高額罰鍰。又乙提出不服聲明後,應即產生暫時停止執行斷水斷電措施之效力,A市應即恢復供水供電;另主張丙亦違法,卻未遭受任何處罰,不符合平等原則。試問甲、乙之主張是否有理?(50分)
【參考法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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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a(9)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94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說明行政程序法有關「土地管轄權」概念之意義。(10分)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其法律效果為何?(15分)

  二、甲向專營出租各類大型機具之乙公司租得大型挖土機後,未經許可以該挖土機採取土石,遭主管機關查獲。該主管機關依土石採取法第36條規定處甲新臺幣2百萬元罰鍰並沒入該挖土機。乙公司主張該挖土機為其所有,不得沒入。請以行政罰法相關規定為據,分析說明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土石採取第36條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限期令其辦理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沒入其設施或機具。必要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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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13)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20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因其未成年兒子意圖逃避兵役、滯留國外不歸,遂與內政部移民署達成協議,於其子返國服兵役並接受懲處前,承諾不出國,內政部移民署據之作成限制出境之處分。試問該處分之性質與效力。(20分)

  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係文化部所監督之機構,於2014年正式成立,下設有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與國家交響樂團,致力於「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推廣及交流,以提升國家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為臺灣表演藝術的新世紀展開文化創新工程」(官方網站資訊)。請由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角度,分析民眾至國家兩廳院觀賞演出之法律性質。(20分)

  三、於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服務之A,拒絕接受調派至秘書室,長官遂免其擔任主管職務,因而喪失主管加給,A心生不滿而頗有微詞,再被調派至同屬內政部之營建署服務,A覺得無法接受,機關首長遂令其提前退休。請就前述調派至秘書室、免任主管人員而喪失加給、調派至內政部營建署、命提前退休之四個不同事實,分析其法律性質、效力與救濟方式。(每小題10分,共40分)

  四、A在其兩筆私人土地上,一設有營業店面,前並有供公眾通行之騎樓,另一則經主管機關設為既成道路,亦供公眾通行。今有不同第三人於A所有之騎樓及既成道路上因故受傷,均主張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請分析兩者是否得以成立國家賠償責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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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

10601。(2)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內政部營建署訂定之「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裁處罰鍰數額表」,問:
  (一)其法律性質為何?(10分)
  (二)若內政部營建署欲廢止前開數額表時,依法應踐行如何之程序?(15分)

  二、設有甲依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某林區管理處申請訂立租地契約,結果遭該林區管理處以甲資格不符規定而駁回其申請。問:甲對其申請之駁回不服,依法應如何請求救濟?(25分)

  三、設有某一直轄市市立運動中心之游泳池,因常發生竊盜事件,於是於利用規則中規定,入場之市民須出示身分證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否則不准進入。問:
  (一)上開運動中心之法律性質為何?其所訂利用規則之性質為何?(10分)
  (二)入場之市民須出示身分證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之利用規則,是否違反行政法之原則?(15分)

  四、設有國立大學學生丙,因違反校規被學校記一次大過處分,丙請求該校提供學生獎懲委員會作成其記過處分之會議紀錄。結果該國立大學自受理丙之提供資訊申請後,逾40日卻一直未作出准駁之決定。問:丙依法應向何機關?請求如何之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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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1)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23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警(男)、法警(女)【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公司欲於A市某地申請開發興建大型購物中心,經A市建築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審查後,發函甲公司,其函文意旨:「台端建築執照申請案,依法應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後,始能發給建築許可,敬請諒察。」請就該函文之法律性質及其法律效果,以及甲公司得否對之提起行政救濟,分別詳述之。(25分)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一般處分與法規命令應如何區別?請分別詳述並舉例說明之。(25分)

  三、李四為某區公所辦事員,平日時有業務疏失情形,某日甚至與洽公民眾發生爭吵,當場其主管出言制止,李四不服命令甚至出言辱罵主管。李四的失序行為受其服務機關區公所記小過一次之懲處。試問區公所作成之懲處是否有據?李四若不服懲處應如何提出救濟?請分別申論之。(25分)

  四、甲欲於其所有土地上建築10層樓大樓一棟,向A市工務局申請建築執照許可,經A市工務局審查通過後發給建築許可。甲據以動工興建,當該建物已接近完工時遭鄰人檢舉其建照違法。A市工務局經重新審查後,發現甲興建中建物坐落於依法劃設之樓高限制區域內,原發放之建築許可准許興建10層樓高房屋已超過樓高限制,實屬違法。試問,A市工務局應如何處置始為妥適合法,請申論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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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1)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54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正在興建新屋之工地遭他人亂倒垃圾,甲卻收到當地環保機關公函要求:第一為甲須繳納一定之金額;第二為命甲在文到10日內將垃圾清除完畢;第三為若甲不依限清除,將由主管機關僱工代為清除,費用由甲負擔。試問此公函三項內容之法律性質為何?甲若不服,應如何提起救濟?(25分)

  二、行政執行之手段有分為直接強制與間接強制,試問這些手段適用於何種類之行政執行?並各舉二個例子附理由詳述不同之執行手段。(25分)

  三、某市警察局接獲民眾檢舉,稱轄區內某電子遊戲場有涉嫌賭博情事,警察局立即派員至現場查察,承辦員警認確有賭博行為,遂一方面將案件移送檢察官依法偵辦,另一方面通知市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試問依行政罰法規定,本案後續應如何處理?(25分)

  四、試就職權撤銷行政處分與訴願撤銷行政處分之主體、要件及開始發生效力時點等,作分析比較。(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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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a(9)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94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公務員,其配偶乙開設A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營困難面臨解散,原本擔任董事之丙卻在公司解散前亡故,為了符合公司法規定,解散前仍須補足董事人數,乙因而商請甲於2017年3月18日掛名董事,並即於2017年7月20日辦理公司解散,甲並未領取任何薪資。試問:甲之行為是否合法?甲可能必須承擔何種責任?(25分)

  二、甲為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至國家文官學院受訓,結訓最後一天,因突然強降雨,訓練場地未有足夠防滑設施,且路邊水溝側上的蓋板被雨水沖脫,甲不慎滑倒後摔落水溝導致右膝蓋粉碎性骨折,因此未能完成結訓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乃評定甲訓練成績不及格,必須自費重新訓練。試問:甲如何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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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4)

10501。(2)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主管機關據此發布公告:「清除地區內,所有廣告物與宣傳物之內容應事先申請核准,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於任何道路或處所張掛、懸繫、黏貼、噴漆、粉刷、樹立、釘定、夾插、置放或其他方法設置廣告物者,為污染環境行為。」請問該公告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25分)

  二、財政部發布之函釋指出,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11條第1項規定,貨物申報進口時即應檢附原產地證明,始得適用優惠稅率;進口時未檢附原產地證明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者,不得再補證申請退稅。請問該函釋之法律性質為何?行政法院是否受財政部函釋之拘束?(25分)

  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因低收入戶核列等級錯誤,造成受補助人有溢領情形,應如何追繳溢領部分之金額?受補助人對於追繳有何行政救濟途徑?(25分)

  四、公務人員甲不服年終考績考列丙等,有何行政救濟途徑?(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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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23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之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為身心虐待之行為。違反者,依同法第97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今A市轄區內因保母虐待幼兒之事件頻傳,經媒體披露導致民眾觀感不佳,認為A市政府執法不力,A市政府乃下令凡保母有虐待幼兒之行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處以法定罰鍰額最高額並公布保母姓名。請以此為例,說明行政裁量之概念、種類及裁量瑕疵之類型。(20分)

  二、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之情形,應如何處理?請就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之相關規定,舉例說明之。(20分)

  三、甲為公務員,依規定得申領其在學子女之子女教育補助費。甲結婚後,誤以為其妻前婚姻所生、並未由甲收養之子乙亦得由其申報子女教育補助費,遂自民國99年9月起,逐學期申領乙之子女教育補助費,至105年2月止計申領新臺幣30萬元。甲所屬之A行政機關於105年3月間始發現甲不符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遂於105年4月11日以行政處分書通知甲,其自99年9月起即不具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撤銷各該學期補助之核定,並命甲於函到次日起30日內繳還前所領得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共30萬元。甲不服,主張A機關應向行政法院起訴請求,不得逕作成行政處分命其返還;且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五年,A機關應僅能請求自105年4月11日起回溯五年間之補助費。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30分)

  四、公務員甲因酒後駕車,遭員警查獲,案經移送該管A市政府交通裁決所處理,裁決新臺幣25,000元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試問:
  (一)甲不服此交通裁決,向A市政府提起訴願,A市政府應如何為訴願決定?(10分)
  (二)甲因酒駕事件,年終考績考列丙等。甲對此決定不服,應如何進行行政救濟?(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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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54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退休公務人員甲因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修正,收到銓敘部對其減少原退休核定函所載得存優惠存款金額之函文,造成甲之優惠存款利息每月減少新臺幣5000元。請問該銓敘部函文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對該函文不服,有何救濟途徑?(25分)

  二、依民國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布,105年5月2日施行之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應受懲戒之事由為何?懲戒處分中之「免除職務」與「撤職」,其法律效果有何不同?(25分)

  三、甲公司遭主管機關查獲違規豬油食品,未依法自主通報及立即辦理產品回收,主管機關認為甲公司不僅違規事實明確,且其職員於媒體上抨擊主管機關,使主管機關形象受損,裁處甲公司法定最高額新臺幣300萬元之罰鍰,請問主管機關之裁處是否合法?(25分)

  四、甲積欠稅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以執行命令,限期甲至該分署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或提供相當擔保,如逾期不履行亦不提供擔保,將聲請管轄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請詳述甲對該執行命令有何救濟程序?(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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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a(9)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9015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瑕疵行政處分之效果,主要包括「無效行政處分」以及「得撤銷行政處分」兩大類型。試說明二者區別標準何在?法律上有何具體之差異?(25分)

  二、我國行政罰法對於行政不法行為之教唆及幫助者,有無處罰之規定?試以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為基礎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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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3)

10401。(1)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423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假設甲縣政府為方便其外地工作縣民補領國民身分證件,與乙市政府協商研議「協助代收申請及代發新國民身分證件實施計畫」,擬由乙市政府所轄戶政事務所,代為收受設籍甲縣縣民之補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案件,並轉寄至其戶籍所在地之甲縣戶政事務所製作證件後,再由乙市受理地之戶政事務所代發新證。試問:上開甲縣政府將其「代收申請及代發新國民身分證件業務」委由乙市政府辦理乙節,於甲縣政府與乙市政府間,究屬權限之委託或委辦,抑或屬職務協助之關係?請申論之。(25分)

  二、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試問:對於上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為「土地現值之公告行為」,主張權利受有影響之人民,應如何尋求救濟?(25分)

  三、汽車駕駛人甲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之測試檢定處所,拒絕接受酒測測試,主管機關遂依同條例同條第4項規定,對甲作成裁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四小時之裁決,並於裁決書中記載「依同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甲於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試問:上開裁決書中關於「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之記載,是否為行政處分?請申論之。(25分)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67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前段、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民國92年11月6日工程企字第09200438750號函(以下稱A函),規定將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情形,認定為符合同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規定之「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違反廠商所繳押標金應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應予追繳。試問:政府採購法之主管機關,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得否以發布行政函釋(即上述A函)方式,補充同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規定之內容?(25分)
【參考法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一、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二、投標廠商另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三、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四、在報價有效期間內撤回其報價。
  五、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
  六、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七、押標金轉換為保證金。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
第50條第1項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四、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六、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七、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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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1)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444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依據現行法之規定,對於人之「管束」應合於何種情形下,始得為之?(25分)

  二、有關行政處分中對於「撤銷」及「廢止」之規定為何?試詳述之。(25分)

  三、公務員應奉公守法,依法有「不為一定行為之義務」,試就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資事業、利益迴避等義務,分別說明公務員服務法有那些重要之規定。(25分)

  四、國家賠償責任之要件為何?其對於應負責任之公務員求償權要件為何?又其與行政補償重要差異性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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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高中學生甲於上課時,因接聽手機,影響上課秩序。學校乃依據老師建議處以暫時沒收手機一個月之處罰。請問甲可否對於此一處罰提起行政爭訟?(25分)

  二、媒體廣泛報導甲工廠排放廢水造成河川污染,某市環保局調查後,認定事實無誤,乃對甲科處罰鍰,但並未給予其事前陳述意見機會。請分析該科處罰鍰處分之法律效果。(25分)

  三、甲工廠經主管機關認定乃水源污染之禍首,被處以停工之處分,但甲並未於法定期間提起撤銷該處分之訴願。在前開法定期間經過二個月後,甲方發現足以證明該處分違法之新證據。請問甲有何權利可以主張?其行政救濟管道為何?(25分)

  四、何謂即時強制?其屬於那一種行政行為,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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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3)

10301。(2)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14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程序法有關信賴保護原則,有如何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有如何之解釋?請舉例說明之。(25分)

  二、假設因特定縣境發生高病原禽流感疫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令撲殺該縣境所有養雞場所飼養之雞隻。請問該「撲殺命令」的性質為何?養雞場的雞農可否針對該「撲殺命令」提起救濟?(25分)

  三、行政機關在何種情形下,可以就行政處分添加「附款」?添加附款有何限制?附款有幾種?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舉例說明之。(25分)

  四、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某餐廳有使用違章建築部分作為營業之用,特定民眾消費可否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主管機關對該餐廳勒令歇業?如果可以,應提起何種訴訟?(12分)
  (二)建設公司申請高樓的建築執照,但依據該申請的結果,鄰地的建築物之日照將因該建物的高度完全受到遮蔽。該鄰地建物的所有人可否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可以,應提起何種訴訟?(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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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1423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說明裁量處分的意涵、裁量瑕疵的種類,以及法院對於裁量處分是否可加以審查?(25分)

  二、請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法律地位。人民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行政處分所提起之訴願,應由何機關管轄?(25分)

  三、請說明警察對於參與某一示威活動之多數人命令解散,屬於何種行政行為?(25分)

  四、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說明行政規則的意涵與種類,以及行政規則生效的程序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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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14440【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大學評鑑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大學評鑑事務之規劃,必要時得委由教育部與大學共同成立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簡稱評鑑中心)為之。請說明評鑑中心之法律地位。(25分)

  二、行政機關解釋法律的「函釋」性質為何?與法規命令有何不同?(25分)

  三、人民向主管機關檢舉他人有違法行為,並請求排除或導正,主管機關未予處理,或函覆稱被檢舉人並無違法行為,檢舉人如有不服,可否提起救濟?(25分)

  四、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有復審與申訴(再申訴)兩種救濟制度,其區別為何?請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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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2)

10201。(1)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23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分別舉出一例說明何謂行政營利行為、行政輔助行為與行政私法行為?又行政私法行為是否受平等原則之拘束?(25分)

  二、某家廢棄物處理公司租用農地挖坑,將有毒之煤渣偷倒在農地上掩埋,造成附近農田及灌溉用水之重金屬污染。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40條規定:「事業於貯存、清除或處理事業廢棄物,危害人體健康或農、漁業時,主管機關應立即命其改善,並採取緊急措施。必要時,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一)路人甲經過該處農地,發現上述違法情形,依同法第67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法之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所在地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檢舉。…」,拍照寄送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主管機關函覆:「經查並無台端所舉事實,檢舉不成立」,請問甲對於函覆內容能否提起行政救濟?(25分)
  (二)甲亦將資料寄送環保團體,環保團體乃依同法第72條規定:「公私場所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提起訴訟。試問此時環保團體提起訴訟與受害人民提起訴訟的意義有何不同?(25分)

  三、某家夜夜人聲鼎沸的夜店設於封閉式建築內,對外窗均以廣告帆布封住,僅設有單一出口,而無其他逃生出口,亦無符合消防法子法「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消防安全設備。多年來市政府依照消防法規定對業者實施檢查與複查,針對上述違規事項均命其限期改善並處以罰鍰,而未命其不得再使用該建物營業,直到某次發生大火,多人命喪火窟。請問市政府對罹難者家屬是否負有國家賠償責任?(25分)參考法條:消防法第1條:「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特制訂本法。」消防法第6條:「本法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消防機關得依前項所定各類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消防法第37條:「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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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1)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44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行政法上「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我國行政程序法對此原則有何明文規定?試詳述之。(25分)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第4條第2項規定,將動力衝剪機械之檢驗合格證書核(換)發及檢驗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辦理。試問:
  (一)受委託之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在行政法上之地位為何?(15分)
  (二)若因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職員甲在檢驗過程中之疏失,導致送驗人遭受損害,因此衍生之國家賠償責任,應以誰為賠償義務機關?(10分)

  三、關於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期間及時效完成之法律效果,我國行政程序法如何規定?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法律效果與私法上請求權時效完成有何差異?(25分)

  四、A公司於民國101年8月1日向主管之B市政府建設局申請建築執照,惟至民國102年4月,A之申請案仍未獲行政機關任何准駁決定之通知,A遂提起訴願救濟。假設該案訴願審議程序進行中,B市政府建設局已作成駁回A申請之行政處分。於此情形,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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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3)

10101。(2)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20130【等別】四等關務人員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有無不同之要件及限制?設臺中市政府發給甲建築執照,於工程規劃設計中,因發生地震,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及建築執照核發之規定,臺中市政府重行檢討已發執照後,認原核發執照遇地震來襲,恐有危及公共安全之虞,則臺中市政府得採之作為及應考量之行政法原則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二、委託行使公權力及職務協助各何所指?設財政部為核定關稅,將大陸地區產品之認定,函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基金會名義所為之原產地證明,係屬何者?又如財政部關稅總局請經濟部駐外單位查報進口商品離岸價格,屬於何者?二者之訴願管轄機關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三、行政執行法對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設有間接強制及直接強制之執行方法,試說明其適用要件及時機為何?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將甲所有建築列為違章建築,並通知限期拆除,甲未遵限拆除,臺北市建築管理處乃僱工予以拆除,此項行為屬何項執行方法?又如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僱工拆除前,命甲提供擔保,以利拆除費用之抵付,並副知甲。此項通知,甲得否救濟?試分別說明之。(25分)

  四、A公司為依組織規程設置之公營事業,於84年間,向高雄市政府申請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經高雄市政府核准並發予「道路挖掘許可證」,並依行政院函釋,就A公司埋設管線之事實,免收土地使用費。嗣因高雄市政府於86年間訂定「高雄市市有土地裝置埋設管線計收使用費作業規則」,並經清查後,乃於100年10月11日發函,請A公司繳納自87年1月1日起之土地使用費。高雄市政府發給挖掘許可為何種行政行為?A公司不服,得否提起訴願?A公司如主張高雄市政府87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之土地使用費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是否有理由?試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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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1)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22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地方法院檢察署法警甲,藉職務之便,將某刑事被告繳納的刑事具保金據為己有,案發後遭該檢察署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核布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甲對此不服,應如何、向那些機關循序請求救濟?(20分)

  二、行政程序法就公務員於行政程序進行中與程序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的接觸,有何具體規定?(20分)

  三、某行政機關誤認甲為某一違規事件之違規行為人,遂對甲作成罰鍰處分,甲不明就裏地繳清罰鍰,並未多加爭執。甲繳清罰鍰後逾三年,原處分機關始發現乙為真正違規行為人,甲亦同時得知上情。
  (一)原處分機關得否自行撤銷對甲所作成之罰鍰處分?(15分)
  (二)甲有無向原處分機關申請撤銷罰鍰處分的可能?依據為何?(15分)
  (三)甲得否直接向原處分機關索還前所繳交之罰鍰?(15分)
  (四)原處分機關得否另對乙裁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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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1)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44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從行政處分之附款對行政處分效力之影響,以及附款本身得否作為行政執行之執行名義的觀點,說明「停止條件」、「解除條件」及「負擔」等三種附款之差別。(30分)

  二、關於人民不服行政處分而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時,訴願法第93條及行政訴訟法第116條定有「停止執行」制度;而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27條針對行政處分,亦定有「行政執行」制度。試分析說明停止執行的「執行」概念,與行政執行的「執行」概念的同異性。(30分)

  三、A縣政府因其轄區內之縣道破損不堪,常造成用路人摔車,致生國家賠償責任,而與某甲公司締結「路平契約」,委其重新修整道路,鋪設柏油。試問:
  (一)該路平契約究係一種民事契約,抑或行政契約?(10分)
  (二)若該路平契約中約定,甲若給付不完全,應向A縣政府支付一定數額之違約金,如嗣後甲確有不完全給付之情形者,A縣政府得否逕以行政處分命甲支付違約金?(10分)
  (三)若A縣政府以「行政處分函」命甲支付違約金,如甲不服該函,應如何尋求救濟?甲向法院提起訴訟前,有無先行訴願的必要?又,此一救濟問題,是否因A縣政府得否作成命支付違約金之處分,而有不同?(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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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3)

10001。(2)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考試試題34130【等別】四等關務人員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國際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方式有那幾種?2010年簽署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具有何種規範效力?請分別說明之。(25分)

  二、某機關要求所屬公務員簽署二年內不得商調他機關之同意書,公務員如有不服,依法應如何救濟?(25分)

  三、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規定,報運貨物進口而有虛報所運貨物之名稱、數量或重量、品質、價值或規格、繳驗偽造、變造或不實之發票或憑證等違法行為之一者,得視情節輕重,處以所漏進口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其貨物。某甲報運進口之貨物,經查獲有虛報貨名及繳驗不實發票等二種違法情事,試問依行政罰法及前揭條例之規定,海關應如何處罰之?(25分)

  四、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說明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原則、方法及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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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1)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22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據行政組織法之法理,臺中市政府究係「行政主體」,抑或「行政機關」?(25分)

  二、請說明行政執行法上「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之異同。(25分)

  三、何謂「比例原則」?請試依行政程序法第7條規定說明之。(25分)

  四、某甲在自家陽台上所新增之遮雨棚,被建築主管機關誤認為違建,下命限期拆除。試問:當某甲不服時,是否僅以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之方式,即能立刻有效阻止該遮雨棚被拆除之命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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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1)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44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行政主體、行政機關與公營造物?試各舉一例說明之。(25分)

  二、甲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1項向A主管機關請求提供某一資料文件,惟A主管機關卻拒絕提供,並以書面回函給甲。則A拒絕提供之回函是否為行政處分?甲若對此函不服,應如何救濟?(25分)

  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公務人員甲若被一次記二支大過免職時,其應如何救濟?(25分)

  四、甲某日到A機關洽公,其欲如廁時,正值機關員工在打掃廁所。甲不顧廁所門口已掛有「打掃中禁止進入」之標誌仍強行進入廁所,結果甲進入後隨即滑倒受傷,送醫後住院一個星期,共支出醫藥費新臺幣10萬元。試問:A機關是否須賠償甲之損害?(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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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3)

9901。(2)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44130【等別】四等關務人員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信賴保護原則?請依我國現行法、主要學說以及司法實務之見解,就信賴保護之要件,以及其法律上之效果進行論述。(25分)

  二、何謂管轄?行政機關間如有管轄權之爭議時應如何解決?請依我國現行法、主要學說以及司法實務之見解加以論述。(25分)

  三、何謂職權命令?行政機關在訂定職權命令時,是否須有法律授權,請依我國現行法、主要學說以及司法實務之見解析論之。(25分)

  四、何謂公法上之特別犧牲?人民蒙受公法上特別犧牲之後,如何請求救濟,請依我國主要學說、司法實務見解加以論述?(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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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1)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22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縣政府文化局為執行當年度對於民間藝文團體之補助,依職權訂定補助作業要點,其中規定受理民間藝文團體申請後,應於二週內為同意與否之答覆。於某年度之眾多申請案中,文化局均依此規定處理,然對於某丙之申請,文化局竟無正當理由而逾期置之不理。請問文化局之行為是否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則?(25分)

  二、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3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請問本法第3項規定是否符合行政法上之授權明確性原則?(25分)

  三、請問行政執行法上有關拘提與管收之要件為何?(25分)

  四、某地方法院法警甲因連續六個月違法支領勤務加給,經服務機關發現並通知其限期返還後,仍不繳回其違法支領之金額。請問其服務機關若欲尋求訴訟方式追繳,應循何種途徑為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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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1)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44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請說明信賴保護原則的要件。(25分)

  二、請說明行政裁量之概念,及其裁量瑕疵的種類為何?(25分)

  三、甲所有土地座落於湖畔,經向乙縣政府申請興建1棟地上22層地下1層共61戶建築物之建造執照,並經乙發給建造執照。丙不服,以該建造執照所核准興建之建築物,位於丙所有住宅之正前方,如將來興建完成,勢必影響丙住宅之景觀、日照而折損其房屋之價值。試問丙得否以利害關係人身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25分)
  參考法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3條規定:「住宅區建築物之高度不得超過21公尺及7層樓。但合於左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基地有1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四、甲有土地一筆,向乙縣政府申請建造執照,並經乙發給建造執照。嗣丙公司函知乙,上開建造執照係於丁地方法院完成查封登記後所核發,違反強制執行法第51條規定,應即撤銷。經乙審查屬實,認甲提供不實資料,致乙依該資料作成違法行政處分,乃撤銷上開建造執照。甲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實施查封後,債務人就查封物所為移轉、設定負擔或其他有礙執行效果之行為,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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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3)

9801。(2)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74130【等別】四等關務人員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教師法所規定之申訴及再申訴與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申訴及再申訴有何區別?(25分)

  二、試以行政程序法第137條雙務契約之規定分析,現行醫學系公費契約畢業生,應接受兩年住院醫師訓練及服務四年之給付義務,而行政主體則於該生在學期間給予公費補助,是否符合雙務契約之要件?(25分)

  三、若國家並非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行使其統治權,而係處於其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並在私法支配下所為之各種行為,大致可分那些種類?(25分)

  四、訴願管轄機關基於行政一體之理念,相較於行政法院,自享有較廣泛之審查權限,但對訴願之決定仍應受那些限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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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1)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說明法律保留原則的意涵、法律保留的範圍應如何界定。(25分)

  二、應如何判斷特定行政機關的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25分)

  三、依行政執行法的界定,行政執行的種類有幾種?各該種類的意涵為何?(25分)

  四、人民對行政處分本身不服,應採取如何的救濟管道?人民對違法行政處分發生的損害,應採取何種救濟管道?(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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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1)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問何謂「比例原則」?請具體論證下列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行為,是否合於「比例原則」。「某知名連鎖超商被主管機關查獲販賣菸品予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此舉為媒體所大肆渲染,該主管機關認為超商的行為將對菸害防制產生極為負面的影響,且輿論亦一致指責該超商未善盡社會責任。該超商雖說明此僅係工讀生個人一時不察的個案行為,但仍不為主管機關所採信,而依菸害防制法之規定處罰該超商新臺幣五萬元之罰鍰。」(25分)
【附錄法條】
菸害防制法第13條第1項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第29條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何謂行政法上之「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機關所為之裁量及不確定法律概念,法院可否(或在何種情況下)對之加以審查?並請分別舉例說明之。(25分)

  三、請問何謂「行政規則」,其與「職權命令」有何不同?公務員於執行職務中常參考所謂的「行政規則」而處理事情,此際若認為該行政規則有問題、或適用在個案中並不適切,此際應如何處理?可否拒絕適用該行政規則?(25分)

  四、某縣主管機關抽查該縣內某知名連鎖速食業者,驗出其食用油中之有毒物質「砷」超出法定標準近十倍,擬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之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主管機關並表示:處分前會通知業者說明,業者可解釋砷的來源,但不得爭辯檢出的數據,若業者能說明砷的來源不可歸責於業者,會處分來源而不處分業者。其後該主管機關認為,限期改善不足以讓業者產生警惕,且含砷有害人體健康,即決定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31條等規定,直接裁處該業者新臺幣十五萬元之罰鍰。試分析該裁罰之合法性。(25分)
【附錄法條】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10條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11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者。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者。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四、染有病原菌者。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
  七、攙偽或假冒者。
  八、逾有效日期者。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3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五條規定。
  二、違反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三、違反前條之禁止命令。
第33條(第1項第1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標準有關衛生安全及品質之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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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3)

9701。(2)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6013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如下:「應依第36條第1項、第37條第1項、第2項、第4項及第41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之案件,情節輕微者,得免予處罰。前項情節輕微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定之。」請問:
  (一)財政部因此訂定「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1情節輕微認定標準」,此一認定標準之法律性質為何?須經何種程序發布之?(15分)
  (二)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1之立法意旨係採「便宜主義」及「微罪不舉」,請問行政罰法有無相同之立法意旨?其條文內容為何?(15分)

  二、民國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10條第2項有關公務員之定義,與舊法之規定相較,有何不同之處?並請舉例說明之。(30分)

  三、A銀行爆發金融舞弊案件,請問:
  (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人力欠缺,遂依銀行法第45條規定,委託某一財團法人性質之經濟研究機構檢查A銀行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此種委託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其應經何種程序為之?(20分)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檢查報告之內容,遂依銀行法相關規定,先後對A銀行作成命其限期改善,罰鍰及勒令停業等行政處分,請附理由說明上述行政處分,是否皆屬行政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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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1)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從行政規則之意義、種類與效力等面向,論述行政規則作為行政法之法源。(25分)

  二、試述連續罰與連續處以怠金之概念與行使要件,並就對汽車駕駛人超越法定速限之駕駛行為,每隔六分鐘逕行舉發之規定,判斷其屬性究為連續罰或連續處以怠金。(25分)

  三、試述行政處分瑕疵之態樣,並依其瑕疵之情形分別闡述其法律效果。(25分)

  四、行政機關之權限非由本機關執行之態樣與要件各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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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1)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問:「禁止停車」標誌的法律性質為何?(30分)

  二、請嘗試從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中,分析何謂公法人?大法官認為在我國公法人的適例為何?(30分)

  三、甲為乙國立大學的專任副教授,甲提出教授升等案後,業經乙大學其所任職的系所,將甲的著作送請校外的該專業領域學者專家審查通過,並已通過該系與院的審查合格。但是,最後乙大學的校教評會以「無記名」且「不具理由」的投票方式,對甲做成未通過升等的決議。請問:甲在行政救濟中如何主張其救濟理由。(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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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5)

9601。(1)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地檢署檢察官B承辦某重大案件,因無故拖延遲未結案,A地檢署檢察長遂「命令」B檢察官將該案移轉給D檢察官偵辦,請問此一命令之法律性質為何?(15分)B可提起何種法律救濟途徑?(15分)

  二、漁業法第47條概括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辦法」,若主管機關訂定之「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辦法」中規定,違反該辦法之禁止事項者,主管機關得廢止違規者之漁業經營許可。請問此一辦法有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30分)

  三、A駕駛汽車蛇行肇事,經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處二萬四千元之罰鍰,並依同條第2項規定予以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以及依同條第5項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請問:
  (一)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與發給駕駛執照之處分間有何關聯?(10分)
  (二)在本題情形中,主管機關共計作成了那些具有行政罰性質之行政處分?(10分)
  (三)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書中,若出現以下瑕疵,其法律效果為何?
  (四)未表明不服行政處分之受理機關。(10分)
  (五)無法從處分書中得知處分機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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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2)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下列行政處分之瑕疵所生之效果為何?請詳附理由說明之。(每小題5分,共25分)
  (一)作成行政處分之機關於行政處分書中將女性相對人之性別欄誤植為「男」,其他人身鑑別資料則均無誤。
  (二)書面行政處分未合法送達於處分相對人。
  (三)侵益行政處分之書面中,未記載處分之法令依據與理由。
  (四)行政機關作成侵益處分前,並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當事人提起訴願後,訴願程序尚未終結前,處分機關即以書面通知該當事人補陳意見,但當事人並未為任何陳述。
  (五)處分機關於行政處分書中未告知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期間。

  二、請說明公務員之撤職、免職與停職之法律依據、有權機關、效力以及救濟途徑。(25分)

  三、於下列情形,有權機關得否對違規人裁處行政罰?請詳附理由說明之。
  (一)12歲的小學生請同學吸菸,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任何人均不得供應菸品予兒童及少年之規定。(8分)
  (二)違規行為發生後第4年,有權機關始察覺者。(8分)
  (三)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經測試檢定其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依法得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同時由於駕駛人酒精濃度過高且肇事,遭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將駕駛人提起公訴。(9分)

  四、消防隊為救火之需,未經屋主同意,強行進入起火建築物旁之民宅,以為施救之通道,造成該民宅內設施與財物之毀損。消防隊此等行為是否合法有據?財產遭受損失之屋主應如何尋求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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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3。(3)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交通管理、人事管理、政風、事務管理

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級別】佐級晉員級【科別】交通管理、人事管理、政風、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法上請求權之行使,其消滅時效之期間為何?時效消滅後之公法上請求權,其效力為何?(25分)

  二、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秩序規定之處罰,其裁罰時效為何?請依我國現行有關法規說明之。(25分)

  三、何謂行政訴訟上之「參加」?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之「參加」種類為何?(25分)

  四、公務員甲於上班時間頻打私人電話,其主管乙以其行為嚴重影響公務,乃禁止甲於公務時間打私人電話,甲認為乙影響其通訊自由。試問:甲有何法律救濟途徑?(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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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3)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人事管理、事務管理

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級別】士級晉佐級【科別】人事管理、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我國行政程序法第11條第5項規定:「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請問:此項規定中之「法規」,其意義與種類為何?(25分)

  二、甲機關對乙作成一書面行政處分,其主文記載:「台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應處罰新台幣四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請於文到後三十日內至指定之金融機構完納,逾期將移送強制執行」。請問:此一書面行政處分違反何等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25分)

  三、行政機關在何種情況下,得以「公示送達」之方式送達行政處分書?(25分)

  四、何謂「私有公物」?其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是否構成國家賠償之責任?試舉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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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1)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罰鍰處分作成前,違規行為人已死亡者,行政機關得否為罰鍰處分?(10分)若罰鍰處分作成後,義務人未繳納前死亡者,其罰鍰繳納義務具有一身專屬性,而依行政執行法第15條規定:「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行政執行處得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關於此一條文之合憲性,司法院大法官作成之解釋內容為何?(20分)

  二、A大樓發生大火,消防人員發現非拆除隔壁B大樓違法興建之外牆,無法順利救火,遂立即予以拆除之。請問:
  (一)消防人員緊急將B大樓外牆拆除之措施,其法律性質為何?與其他行政執行之方式區別何在?(20分)
  (二)B大樓屋主就消防人員緊急將其外牆拆除之措施,請分析其向執行機關主張國家賠償或損失補償有無理由?(20分)

  三、A帶著愛犬搭乘捷運,未依大眾捷運公司之規定將其置於狗籠,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此種情形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請問:
  (一)大眾捷運公司須具備何種要件,方得依大眾捷運法裁罰乘客之違法行為?(10分)
  (二)捷運警察發現後,勸導A下次搭乘時應將愛犬置於狗籠中,否則將予以處罰。請問捷運警察此一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10分)
  (三)若捷運警察欲依大眾捷運法上述規定對A處以罰鍰,捷運警察為製作罰單,要求A出示身分證件,A拒絕配合時,依行政罰法之規定,捷運警察在何種要件下,可採取強制措施查證其身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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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5)

9501。(4)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事務管理

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等別】佐級晉員級【類科】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法學上之比例原則究何所指?其要件為何?試舉例說明之。(25分)

  二、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兩者之訂定程序有何不同?(25分)

  三、何謂行政指導?我國行政程序法對此有何規定?試就其規定評述之。(25分)

  四、依新修正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給付訴訟之要件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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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4)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事務管理。事務管理

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等別】士級晉佐級【類科】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試說明其涵義。(25分)

  二、何謂行政處分?試舉例說明之。(25分)

  三、何謂法規命令?何謂行政規則?兩者有何區別?(25分)

  四、就考試院所主辦之國家考試,關於考試成績之評定,法院能否加以審查?我國學界與實務界之見解如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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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3。(1)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就司法院大法官之相關解釋,說明我國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發展。(30分)

  二、違反行政義務之行為人是否須具備責任能力?行政罰法對此有無規定?違反行政上義務應否處罰未遂行為?請申論之。(30分)

  三、請說明下列名詞之區別:
  (一)政務官與事務官(10分)
  (二)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10分)
  (三)公權利與反射利益(10分)
  (四)行政懲處與司法懲戒(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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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4。(2)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對於長官的命令應予服從。但對於不合法的命令,公務員應如何處理,以及應否負擔法律責任?請就相關法律之規定分析之。(40分)

  二、行政罰與刑罰可否併罰?請說明之。(10分)

  三、行政規則依其功能可分成幾類?行政程序法對其產生程序,有何不同之規定?(25分)

  四、何謂「警察強制」?我國行政執行法有何規定?此外,還有其他法律規定此權限否?請申論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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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5。(1)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及丙就行政機關對其所為之下列處置不服時,應向那一個機關提起何種救濟?(請敘述至行政訴訟之救濟管道)(25分)
  (一)甲公務員因連續曠職達四日而被其服務機關處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二)乙大學生因違反校規而被學校記一支大過。
  (三)丙因亂丟煙蒂而被X縣環境保護局科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

  二、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何謂「行政規則」?何謂「法規命令」?又兩者有何區別?(25分)

  三、A政黨經申請許可在X廣場上集會。集會進行中,主管機關認為集會訴求的內容已涉及分裂國土,而依集會遊行法第4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及第25條第1項:「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命令解散:...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舉牌命令解散。請問:(25分)
  (一)主管機關之舉牌命令解散是否為一行政處分?
  (二)主管機關之舉牌命令解散是否合法?

  四、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行為得否科處行政罰?(25分)
  (一)十二歲的甲在公共場所亂丟紙屑,其亂丟紙屑之行為已該當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第50條第3款之處罰規定。
  (二)乙為送病危的父親到醫院而開車闖紅燈,其闖紅燈之行為已該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之處罰規定。
  (三)丙駕車因酒醉而超速,其超速之行為已該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之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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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8)

9401。(8)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一般行政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等別】委任升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下級公務員對於上級公務員所發命令,認為違法或不當時,應如何處理?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二、何謂訴願前置主義?在何種情形下,可免除訴願程序,逕行提起行政訴訟?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三、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處分之撤銷與行政處分之廢止之意義為何?二者性質上有何異同?試分別說明之。(25分)

  四、何謂比例原則?比例原則在我國憲法行政程序法中有何規定?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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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2。(1)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時,應受那些基本原則之限制?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所做成之個案處置結果,是否應受司法審查?行政裁量之瑕疵有那些類型?試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論述之。(25分)

  二、行政處分之附款,其法律性質為何?其次,請就我國現行法令之規定,說明行政處分附款之容許性與合法性。(25分)

  三、何謂「具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當行政機關撤銷或廢止具有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時,將發生何種法律效果?(25分)

  四、依照我國公務員相關法令之規定,公務員得享有那些實體上之保障和程序上之救濟?其次,公務員關係成立後,應向國家承擔那些義務?(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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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1)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行員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760【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行員【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下列行為,各應屬於何種性質之行政行為?請附理由說明之。(每小題5分,共25分)
  (一)縣政府對於縣境內飼養犬隻之飼主發出信函,提醒飼主應每年為寵物施打狂犬疫苗。
  (二)財政部發文通知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對欠繳稅款已達法定金額之某甲予以限制出境,副本送某甲。
  (三)公園新建落成,縣長進行剪綵儀式同時宣布即日起啟用,供縣民休憩。
  (四)行政機關為合理行使法律所授予之法定裁量權而訂頒裁量基準表。
  (五)行政程序進行中,當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某項證據,行政機關以無調查之必要而拒絕。

  二、原處分機關作成授益行政處分後不久,即發現該處分有非可歸責於受益人所致之違法瑕疵時,應如何處理該違法行政處分?(25分)

  三、行政機關作成科處罰鍰之行政處分後,交由郵政機關送達,郵務人員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因此便將該處分書交給應受送達人之鄰居。該行政處分之相對人事後主張從未收過處分書。請問,行政執行處於此種情形下得否依據該處分文書而為行政執行?請詳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四、處分機關未於書面行政處分中表明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時,將產生何種法律效果?(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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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7)94年交通事業鐵路&公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各類科

94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級別】佐級晉員級【科別】鐵路:事務管理 公路:交通管理、人事管理、政風、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張三因欠繳所得稅,致國稅局通知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張三出國。試問張三應如何提起訴願?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並述其理由。(25分)

  二、公路機構民營化前後,其組織形態、經營及管理規範,有何差異?(25分)

  三、行政程序法上資訊公開及抄錄卷宗,有何規定?如申請抄錄卷宗被拒絕,應如何請求救濟?(25分)

  四、行政罰上的責任要件與責任能力為何?法人、非法人在行政罰上有何責任?其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的責任又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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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5。(7)94年交通事業鐵路&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

94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級別】士級晉佐級【科別】鐵路:事務管理 公路:人事管理、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明確性原則」?命令、法律、行政處分及行政契約與明確性原則有何關係?(25分)

  二、憲法為行政法的法源,試述其義。(25分)

  三、訴願要如何提出?就現行規定敘述之。(25分)

  四、交通號誌燈亮時,是行政命令還是行政處分?交通警察指揮交通,其性質為何?路邊停車費繳納期限的規定,性質又如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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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5)9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一般行政等

9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現行法之規定,行政法院是否對所有公法爭議事件均有審判權,有何除外規定?試舉例說明之。(25分)

  二、公務員對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無服從義務?如認係屬違法,應如何處置?其效果為何?試依現行法規定說明之。(25分)

  三、行政罰法業經總統公布,一年後即將實施,下列各款裁罰,行政罰法如何規定?
  (一)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8分)
  (二)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8分)
  (三)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9分)

  四、軍校學生入營志願書,及家長出具保證書,表明學生在校期間如遭中途退學或開除學籍,願賠償在校期間一切費用,試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一)保證書或志願書之法律性質為何?(5分)
  (二)學生遭退學後,應如何行政救濟?(10分)
  (三)家長不願償還公費,國防部應如何求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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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7。(2)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22130【考試別】關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行政法院判例可否作為行政法法源?試申論之。(25分)

  二、行政罰是否應以故意或過失為責任條件?實務上之見解如何?試申論之。(25分)

  三、請說明訴願提起之效力。(25分)

  四、何謂行政機關之管轄?如有違反,其法律效果如何?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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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8。(6)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教育行政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130【等別】四等【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行政機關之「管轄恆定原則」?該項原則有何例外情形?試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分別說明之。(25分)

  二、依現行法律規定,公務員於何種情形下,其職務當然停止?又主管長官於何種情形下,得對所屬公務員先行停止其職務?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三、依訴願法之規定,「情況決定」之意義為何?又該制度有何利弊得失?試分別說明之。(25分)

  四、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有審判或追訴職務之公務員,其成立國家賠償責任,應具備何種要件?其成立要件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是否有違反憲法之平等原則?試分別論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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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5)

9301。(6)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教育行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類科】一般行政、教育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處分之廢止為何?又行政處分經廢止後,何時失其效力?(25分)

  二、「行政契約」與「須申請之行政處分」之區別為何?(25分)

  三、行政處分何時應召開聽證程序?又不服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者,於行政救濟上發生如何之效果?(25分)

  四、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或其他公法人之公務員違法行為之國家賠償責任,與因公共設施瑕疵之國家賠償責任,各有何構成要件?請論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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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2。(1)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公權力授與之要件及方式為何?公權力受託人與其權限行使相對人之法律關係如何?試分析之。(25分)

  二、有第三人效力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涉及公行政、相對人及第三人間之三邊法律關係,其究應如何處理?(25分)

  三、職權命令之法律性質如何?我國行政程序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是否承認其存在及適用?(25分)

  四、行政機關得否對另一行政主體或其所屬行政機關,或對同一行政主體之其他不同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試分析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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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5)9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一般行政等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政風(選試刑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政風(選試心理學概要、經濟學概要)【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信賴保護原則」為我國行政法重要的一般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訂有明文,請說明其內涵。又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規定,不值得保護的信賴有那幾種情形?(25分)

  二、請依我國法制現況,說明行政機關之委任、委託與行政協助(又稱為職務協助),有何不同?(25分)

  三、試附理由說明下列行為,應屬何種行政行為?(25分)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為之颱風警報。
  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將某私有民宅、家廟或宗祠指定為古蹟之行為。
  台北縣政府衛生局為該縣國小新生所為之預防接種行為。

  四、何謂行政處分?行政院對於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如認有違背憲法或法律情事,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該撤銷等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如有不服,應如何救濟?請試就現行法制及相關大法官解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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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2)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違法在公寓頂樓加蓋違章建築,影響該大樓之結構安全,經鄰居檢舉,主管機關即限期命甲拆除,但甲置之不理,主管機關於期限過後為達到拆除該違建之目的,依法得如何處理?(25分)

  二、行政法院對於行政機關之裁量處分是否得進行審查?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請詳述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和附停止條件之行政處分之區別。(25分)

  四、何謂層級化保留?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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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8)93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一般行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試題50140【等別】委任升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職務協助?其與委託、委任之差異何在,試述之。(25分)

  二、公務員對長官之處分或措施,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是否有救濟途徑?試就相關法規分析之。(25分)

  三、行政法上所謂的「裁量」,其內容為何?其與「判斷餘地」有何差異?(25分)

  四、我國行政執行法所稱行政執行的種類以及執行機關為何?試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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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5)

9201。(8)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一般行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等別】委任升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述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之區別?(25分)

  二、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三項第七款規定,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程序之規定。試問依考績法第12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對公務員所為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處分,是否有行政程序法之程序適用?實務上之見解如何?(25分)

  三、行政執行法上之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有何區別?試舉例說明之。(25分)

  四、何謂行政指導?人民因行政指導而權利受有損害時,能否請求國家賠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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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1)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假設某監獄之管理人員在戒護受刑人時,以其態度不佳,將其毆打致傷,獄方發現後,對該管理人員施以調職及減俸之處分。請回答下列問題:(30分)
  (一)監獄對該管理人員施以調職及減俸之處分是否合法?
  (二)該管理人員若對調職及減俸之處分不服時如何請求救濟?
  (三)該受刑人可否就其所受之傷害請求國家賠償?

  二、設有某工廠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得處以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經主管機關查獲後,未說明理由即處以最高額之六十萬元之罰鍰,並限該工廠在兩星期內改善,否則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惟兩星期後再度查驗該工廠仍未見改善,主管機關乃開始按日連續處罰,每天六萬元,直到該工廠改善後報經檢查合格為止。請回答下列問題:(40分)
  (一)主管機關第一次處罰六十萬元罰鍰有無違法或不當之處?
  (二)按日連續處罰期間有無每天進行查驗或通知其改善之必要?
  (三)若按日連續處罰後,該工廠仍不改善時,為避免該工廠繼續排放廢水污染環境,主管機關依行政執行法上之規定,得採行何種手段?

  三、設有某甲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置加油站,經該機關審查相關規定後發給設立許可。甲興建完成欲開始營業時,主管機關因當地民眾之抗爭,乃以加油站鄰近小學,會影響該校之安寧及師生之安全為由,廢止甲之設立許可。請回答下列問題:(30分)
  (一)主管機關在廢止該設立許可時,是否應依行政程序法上之規定通知某甲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
  (二)主管機關之廢止行為是否合法?
  (三)某甲因此所受到之損失或損害如何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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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6)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法律保留」原則?何種事項屬於「法律保留」的範圍?(二十五分)

  二、行政機關擬將其權限的一部分委託私人行使,依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其應具備何種要件並遵守何種程序要求?(二十五分)

  三、人民違反行政法規,主管機關依法對其作成應在所定期限內繳納罰鍰的決定。如人民逾越所定期限仍不繳納,主管機關得依照何種程序強制其繳納?(二十五分)

  四、何謂「訴願」?依現行訴願法之規定,提起「訴願」的要件為何?(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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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4。(3)92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交通管理等

九十二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級別】佐級晉員級【類科】交通管理、人事管理、政風、事務管理【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說明機關間「委任」與「權限委託」之區別。(二十五分)

  二、警察人員執行違規車輛之告發拖吊。請說明該拖吊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二十五分)

  三、主管機關依據公路法訂定「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今主管機關欲修正該條文內容,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說明其應履行那些程序?(二十五分)

  四、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所為之鑑定報告,其法律性質為何?(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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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5。(5)9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一般行政等級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針對大學學生退學之有關事項,在大學法未設有明文之下,大學自行依規定程序訂定有關章則,作為成績未符一定標準或品行有重大偏差之學生,退學處分之依據。
  若有學生依該章則遭退學處分,大學之作為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請扼要說明司法實務見解,並敘明己見。(25分)

  二、行政程序法第1條揭示,以落實行政行為之公正、公開與民主程序為目的。該法對行政處分之程序有何相應之規定?請扼要說明之。(25分)

  三、甲環保工程公司將有毒之事業廢棄物傾倒於新店市與臺北市交界處,為新店市公所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員共同查獲。試問:該二機關應如何處分,始不致於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又如甲環保工程公司不服該二機關於不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所為之處分,應以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25分)

  四、須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適格之被告機關為何?請依我國行政訴訟法與學理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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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2)

9101。(1)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警【科目】行政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由中央部會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其內容如有增加相關法律所無之限制時,承辦法官得如何處置?(二十五分)

  二、公務人員因違法遭免職處分,所屬機關在程序上應踐行那些正當程序?(二十五分)

  三、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有何區別?(二十五分)

  四、人民不服工務局之限期拆除令,提起行政爭訟,試問:是否發生停止執行之效力;有無請求停止執行之可能;得否請求假處分。(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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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2。(8)91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一般行政

91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試題【等別】委任升等【類科】一般行政【科目】行政法大意【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不真正溯及既往」?有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二十五分)

  二、何謂「旋轉門條款」,請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三、違法行政處分之法律效果為何?(二十五分)

  四、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如何區別?請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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