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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世界的神秘面紗,20年情理法智慧~三問三傷三求三悔】
✍【題庫名稱】


商事法申論題庫彙編『192單元』

【科目】包括。a。另有選擇題公司法申論題庫保險法規申論題庫證券交易法相關申論
 

■■各年度考題■■114年(3)。113年(5)。112年(6)。111年(6)。110年(6)。109年(6)。108年(6)。107年(7)。106年(7)。105年(7)。104年(9)。103年(8)。102年(10)。101年(8)。100年(9)。99年(8)。98年(10)。97年(8)。96年(9)。95年(7)。94年(14)。93年(11)。92年(13)。91年(9)

(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選試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海洋相關申論題庫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4年檢覈-1。94年檢覈-2。93年93年檢覈。92年92年檢覈。91年91年檢覈-1。91年檢覈-2
(2)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3)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A經濟行政 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4年01。94年93年93年A。92年92年A。91年91年A
(4)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01A經建行政01B企業管理01C商業行政簡任02商業行政 112年01A。110年01A。108年01A。106年01A。104年01A。104年02。102年01A。100年01A。98年01A。96年01A。94年01B。94年01C。92年01C
(5)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6) 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業務管理 96年93年
(7)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8)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01法制。02經建行政 112年01&02。111年01&02。110年01&02。109年01&02。108年01&02。107年01&02。106年01&02。105年01&02。104年01&02。103年01&02。102年01。102年02。101年01。101年02。100年01。100年02。99年01。99年02。98年01。98年02。97年01。96年01。96年02。95年01&02。94年01。94年02。93年01。93年02。92年01。92年02
(9)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113年104年103年102年98年92年
(10)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13年111年109年107年105年103年101年99年97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1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三等試。公證人 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7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5年
(12)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法制 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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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

11401。a(7)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海商法就海上運送之貨物有何規定?(5分)
  (二)就甲板貨物與危險貨物,於海商法商港法有何規範?(10分)
  (三)若海上運送貨物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就貨物之件數,應如何計算?運送人之賠償責任有何規定?(10分)

  二、海商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於發航前及發航時,對於下列事項,應為必要之注意及措置:一、使船舶有安全航行之能力。二、配置船舶相當船員、設備及供應。

  三、使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存。」此為適航性之規定。試說明渠等規定之目的為何?海商法第62條第1項第2款所稱「相當船員」所指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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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11)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食品加工的非公開發行公司,甲為該公司董事長。今 A公司擬增資發行新股,甲為體恤員工,打算就此次發行新股之股份中保留 30%由 A公司員工認購,依公司法之規定,是否可行?又A公司股東乙擁有一台機器,價值新臺幣 20 萬元。乙打算以該機器抵認購 A公司股份所要繳交之股款,依公司法之規定,是否可行?(40分)

  二、甲為支付向乙購買一批貨物之貨款,因而簽發一張面額新臺幣 10 萬元的本票予乙。乙取得該本票後,將其背書予丙,並同時記載禁止轉讓。丙背書轉讓予丁,丁則將該本票變造為新臺幣 50 萬元後背書轉讓予戊。其後,戊又將該本票背書轉讓於己,己則將該本票背書轉讓於庚。試問:若庚遵期提示不獲付款,對背書人己及其前手等得主張如何之權利?(20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貨輪載運乙的貨物至澳洲墨爾本途中,由於船長未遵守海上避碰規則致撞沉丙所有之船舶,乙的貨物因被置於甲板而全部落海。乙與丙因而皆向甲請求損害賠償。試問:就乙、丙之請求,甲得否依海商法第69條第1款之航海過失為由主張免責?(20分)

  四、甲於民國110年1月10日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約定保險費以年繳之方式交付。甲於交付第一期至第三期保費後,因疏忽而未交付第四期保費,則 A 保險公司可否於甲未交付第四期之到期保費時,逕行終止契約?(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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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籍託運人甲出口桶裝化學品一批從高雄港至印尼,屬國際海運危險品章程(IMDG Code)第1.1 類有整體爆炸危險之物品。但甲為規避進口國海關管制及包裝成本,虛報為第1.4 類無重大危險之物品,交我國籍貨櫃運送人乙以整櫃裝載方式運送至印尼交付給貨物買受人丙。該批危險品之船上裝載、堆放、隔離及上標籤等均依國際海運危險品章程第14 類規定辦理。船舶於中途港停靠時,因船員焊修船舷破損欄杆,修焊火星引燃該批貨物外洩飄散的易燃氣體致使該化學品爆炸起火,進行焊接前,船員曾確認船上貨載安全情況,並無不可明火施工之情況。除該批貨物焚燬全損外,亦嚴重毀損堆置在旁之丁貨主的貨物。載貨證券持有人丙及貨主丁主張運送人乙違反海商法第63條貨物照顧管理義務, 請求乙應賠償其全部貨價損失。設本件我國有管轄權及適用我國法情況下,試問:
  (一)運送人乙是否應對丙負責?(15分)
  (二)運送人乙是否應對丁負責?(15分)

  二、我國籍運送人甲,承運紐西蘭託運人乙冷凍羊肉一批,裝載於 5只40 呎冷凍貨櫃,原預定由甲所有之我國籍船舶 X 輪自紐西蘭奧克蘭港運往我國高雄港。因疫情船舶調度困難之故,甲依載貨證券上的自由權條款(Liberty Clause),將該 5 只冷凍貨櫃,於奧克蘭港轉委由另一日本運送人丙所有之我國籍 Y 輪運送來臺。貨物裝載上船後,甲簽發載貨證券予乙,其上記載運送船為 Y 輪。Y 輪甫於一週前於澳洲雪梨港完成船舶定期檢驗,Y 輪於奧克蘭港啟航駛離碼頭後不久,船上電力不明原因突然跳脫,Y 輪失控撞擊奧克蘭跨港大橋橋墩,導致
  (1)大橋斷裂;
  (2)橋上 6 部車輛墜海;
  (3)10 名駕駛人及車上乘客落海死亡。Y 輪卡住橋墩,船身破裂,
  (4)部分燃油外洩造成污染;
  (5)船舶動力及電力全失達一週之久,
  5.只冷凍貨櫃貨物因失去電力供應而全損。試問:
  (一)自由權條款效力?運送人甲是否應對乙承擔運送責任?(15分)
  (二)所列(1)(2)(3)(4)(5)五種損失,那些損失依我國法(Y 輪船籍國法)可對Y 輪主張海事優先權?順位為何?(15分)

  三、A 國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方,亦依據公約主張相關海域範圍。今 A 國海巡船艦在其基線以外 18 浬處發現 B 國漁船載運偷渡客一批, 並將該批人員轉運到由 A 國人民某甲所駕駛之舢舨上。海巡船艦因此扣押相關船舶和逮捕相關人員。現 A 國依據其國內法—人口販運防制法,除對其國民某甲加以處罰以外,亦欲對 B 國漁船上船員論以刑罰。試說明 A 國此舉是否有理由?(20分)

  四、C 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後,為落實海域執法,通過國內法,明確訂定海上警察相關執法要件和權限。其中,規定於領海內,若有行跡可疑之外國船舶,應以強制力加以扣押回港調查,以維護海域航行安全。今有 D 國商船某乙行經 C 國領海因怠速行駛,而被 C 國海警船逕以強制力扣押回港,其主張依據即為依據其國內法律,依法行政。試分析 C 國海警船之行為是否有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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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

11301。a(7)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20,000 總噸貨輪引水帶領入港,因船速略快,撞擊基隆港碼頭二部橋式起重機,起重機受損高達 2,600 萬特別提款權(SDR)。試問:船舶所有人可否主張海商法第69條第1款引水人過失免責?船舶所有人可否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如可,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責任限額為若干(設船價為 1,500 萬 SDR)?(25分)

  二、船舶失火進行海難救助,船舶所有人宣布共同海損,經法院確認失火係因某貨物未申報危險品失火爆炸所致,試問共同海損理算是否仍應進行?無過失之利害關係人可否拒絕分擔共同海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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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9)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30870【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 A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下稱 A公司)董事長,甲有意以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之方式,分派 A公司全部或一部之股息紅利與法定盈餘公積。請依據我國公司法附理由詳細分析下列問題:(每小題 20分,共 40分)
  (一)請問 A公司是否得直接以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之方式,分派 A公司全部或一部之股息紅利與法定盈餘公積?A公司應踐行之法定程序 為何?
  (二)假設 A公司已依公司法規定完成以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之方式分派 A公司股息紅利與法定盈餘公積之法定程序,A公司股東乙持有 A公司總發行股數百分之二之股份,乙擬行使股東提案權,於 A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將 A公司以現金發給股息紅利與法定盈餘公積之權限,改由股東會決議行使,請問依公司法規定乙之提案合法性如何?

  二、甲為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開立未載發票日與到期日,票面 金額為 750 萬元之本票一紙為擔保,並交付於乙,甲承諾於 3年內返還欠款,其後 3年間甲陸續清償欠款與利息完畢,並向乙取回本票,但是當時適逢甲與配偶丙離婚,甲匆忙搬離住所而未取走該本票,丙遂填上離婚日 期為發票日,主張該本票金額係合意離婚時,甲所給與丙之贍養費,向甲請求付款,甲予以拒絕。請依據我國票據法附理由詳細分析甲是否應負票據責任。(20分)

  三、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與韓國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公司)訂立工具裝備統包銷售合約,A公司將工廠自動控制系統零組件一批(下稱系爭貨物)以新臺幣(下同)3,050 萬元出售於 B公司。系爭貨物於基隆港等待裝船運送時,德國C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C公司)所有德國籍貨櫃輪靠泊基隆港碼頭時,因 C公司貨櫃輪船長甲疏未發現船速過快,於接近碼頭時,擦撞編號碼頭上橋式起重機,該起重機再撞擊碼頭上等待裝載系爭貨物之貨櫃,致A公司受有系爭貨物部分零件損壞價額1,800萬元、及因貨物受損支出重新整理人工費、車輛作業費、倉儲服務費、木箱費、第二次運費、報關費、賠償 B公司違約金等,合計2,476萬元之損害。經查,C公司貨櫃輪船價值 8,000 萬元,C公司貨櫃輪船本次運送傭船契約運費為 60 萬元。請依據我國海商法附理由詳細分析C公司所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20分)

  四、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與 B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公司)訂立承攬契約,由 B公司承攬興建廠房,B公司並以其為要保人,A公司為被保險人,向C保險公司(下稱C公司)投保保險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之保證保險。其後於廠房興建過程中,B公司因資金短缺而停工,A公司與 B公司協調 1個月後,確定 B公司無法繼續興建廠房,A公司遂發函終止承攬契約,並由 B公司協調由 D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D公司)繼受承攬契約,繼續興建廠房,兩年後 D公司亦因資金短缺而停工, A公司遂向 C公司申請保險理賠,經 C公司拒絕。請依據我國保險法附理由詳細分析C公司是否應理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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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11)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度股東常會擬討論辦理甲種特別股現金增資新臺幣(下同)1億元整,擬以每股面額20元整為發行價格,而與已發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面額10元有所區別,甲種特別股權利內容包括:(1)有權選任一席董事,並每年改選一次;(2)每股以面額計算年利率6%之現金股息,但公司於現金不足時,董事會有權決定以3年期之強制贖回乙種特別股以每股面額10元計算,折算應得之股息給付。規劃中並擬提供「早鳥優惠價」,亦即若認股人於繳款日開始後3日內完成繳納股款者,可以用面額8折計算應繳納之股款。請詳細回答上述甲種特別股權利內容及「早鳥優惠價」之適法性。(40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13年4月1日向乙購買原料一批,總價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整,約定乙應於113年7月1日交付全部原料,甲並簽發同面額本票一紙交付乙收執,發票日為113年4月1日,到期日為113年7月1日。詎料國際原料價格於簽約後一週爆漲一倍,乙面臨巨大虧損,乃心中定計違約不交貨。乙於同年6月15日將本票背書轉讓予其弟丙,並取得市價800萬元之汽車一部。乙因未能於同年7月1日交付原料,甲乃於同年7月2日向乙通知解除契約並請求交還本票,丙於同年7月3日向甲請求給付票款,遭甲拒絕。請問甲、乙、丙三人的票據法律關係及權利義務關係分別如何?(20分)

  三、我國A公司向埃及B公司訂購椰棗一批,B公司於完成採購後,將該批椰棗裝載入冷藏貨櫃,委託我國海運C公司運送回國,C公司於收到上開冷藏貨櫃時有完成檢查貨櫃之完整性及冷藏功能,貨輪於航經阿拉伯灣時遭遇海盜以重機槍攻擊,該貨櫃受到損壞,但C公司未發現。貨到基隆港後,A公司於完稅後開櫃檢查,發現椰棗已完全腐壞無法買賣。請問A公司向B、C公司有無任何請求權?B、C公司之責任如何?(20分)

  四、甲於二年前向A公司以自己為要保人,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投保投資型保險,最近一期保單淨值為新臺幣(下同)10萬元。丙為甲之債權人,債權金額為5萬元,丙知悉甲有該保單,乃向法院申請假扣押獲准,丙爰持該假扣押裁定為執行名義向執行法院聲請核發扣押命令,請問執行法院應否准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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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10)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丙三人於民國(下同)113年6月1日決定共同投資設立A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限定於古董藝術品買賣,公司規劃採取無面額制度,每股發行價格定為新臺幣(下同)20元整,甲以現金200萬元整,乙以不動產農地空地一塊經估價並得三人同意之價值為500萬元整,丙以依法已不得作為交易標的之祖傳象牙藝術品2支作價200萬元整為出資。請就我國公司法規定,詳細論述上述出資之適法性理由?以及若假設三人之出資均為適法,於設立登記完成時,A公司之實收資本總額及資本公積應分別是多少數字?(35分)

  二、甲擬向乙購買汽車一部,預先於民國(下同)113年4月1日在辦公室內簽發符合法律要件之面額新臺幣(下同)500萬元整本票一張,發票日113年4月1日,未載到期日,記名乙為受款人。甲之辦公室當晚遭小偷丙入內行竊,該本票亦遭丙所竊。甲於113年4月2日即向法院以票據遺失聲請公示催告,經法院於4月12日裁定准許公示催告,並於4月13日即完成登報程序。丙於113年4月15日於票背偽造乙之簽名空白背書,將票據以交付方式轉讓予丁,並取得500萬元之借款。丁於4月25日向甲請求給付票款遭拒絕付款。試問:甲乙丙丁之票據法律關係如何?亦即甲乙丙丁四人之票據權利義務關係如何?(25分)

  三、韓國A公司出口一批貨物到臺灣,並交付由B銀行簽發為承兌人之匯票一張給我國之C海運公司(下稱C公司)作為運費之給付,由C公司運送至基隆港,C公司並簽發載貨證券提單交付A公司收執,A公司又將上開提單以快遞寄交給我國進口商D公司。D公司於貨到港後,持提單領貨,遭C公司以該匯票承兌銀行已經破產未能給付票款,要求D公司給付運費,否則拒絕交付貨物。試問:C、D公司之權利義務如何?(20分)

  四、甲向A壽險公司(下稱A公司)以成年子女乙為被保險人並以甲為受益人,投保人壽保險,A公司之業務員丙於甲家中處理要保書填寫時,有以電話與在外地讀書的乙通話確認其知悉並同意成為被保險人,並經乙於電話中同意授權甲代乙簽名。甲並填寫信用卡扣款授權書繳納第一期保費,A公司處理核保時發現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字跡相似,乃詢問甲,甲承認係經乙授權代簽。在甲與A公司電話討論前一小時,乙因交通事故在外地死亡,惟甲並不知情。試問:甲向A公司申請理賠時,A公司有無給付保險金義務?(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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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1)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籍 A公司與義大利籍 B 航運公司洽商,委由 B公司自荷蘭鹿特丹港船運精密機器乙批至我國基隆港。貨物裝載上船後,B公司簽發記載B公司名稱的清潔載貨證券,載貨證券簽名處載明係由「B公司代表船舶所有人簽名(signed for and on behalf of the shipowner)」。上述載貨證券背面訂有二條款:一為「運送人身分條款」,載明本載貨證券運送人為船舶所有人 C公司,C公司應承擔所有運送義務及責任,B公司僅為期間傭船人(Time Charterer),B公司無須承擔本載貨證券任何貨損或遲延責任;另一為「管轄條款」,載明本載貨證券及其所表徵的運送契約所生的任何爭議,應受英國倫敦法院專屬管轄(exclusive jurisdiction)。貨抵我國後,A公司發現機器貨物於運輸過程中受到撞擊,毀損嚴重,遂於基隆地院依運送契約及載貨證券法律關係對 B公司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被告 B公司為下列二項抗辯,試問有無理由?
  (一)依管轄條款,我國無管轄權,我國法院應裁定駁回。(15分)
  (二)縱我國有管轄權且適用我國法,依上述運送人身分條款,B公司非運送人,B公司無須承擔任何貨損責任。(15分)

  二、德商 A公司所有之德國籍 X 貨櫃輪(25,000總噸,船舶價值3,000萬特別提款權(下稱 SDR))於駛進我國基隆港裝卸貨物時,因船長航海過失, 船速過快撞擊碼頭及碼頭邊我國籍裝卸公司所屬二部門式起重機,起重機翻覆分別倒向碼頭貨櫃儲放區及船上,本事故造成各類損失/費用如下:
  (1)二部門式起重機損失(含未能營運損失1,500萬 SDR);
  (2)基隆港碼頭受損(含未能營運損失1,000萬 SDR);
  (3)起重機翻覆時連帶造成二名碼頭工人死亡(賠償300萬 SDR);
  (4)碼頭上10只等待裝運至其他船舶之出口重櫃全部壓損(損失450萬SDR);
  (5)X 輪本身損失(修復費用1,000萬 SDR);
  (6)X 輪船上三名船員死亡(賠償600萬 SDR);
  (7)X 輪船上10只貨櫃貨物落海全損(損失300萬 SDR,貨櫃為貨主所有);
  (8)X 輪10只落海貨櫃打撈移除費用(50萬 SDR);及
  (9)落海化學品櫃的污染清除費用(400萬 SDR)。X 輪事故後船舶價值為2,000萬 SDR,依我國海商法,試問:
  (一)本事故所列何種損失,A公司得主張航行過失免責?(5分)
  (二)本事故所列何種損失,A公司得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15分)
  (三)本題得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限責數額為若干?(10分)

  三、何謂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定義之「合法海灣」?(15分)請以該定義與其他國際海洋法法源,為我國所公告之第一批領海基線中,三貂角(T1)、龜頭岸(T22)與米島(T21)基線點間的水曲採直線基線(水曲之封口線長度小於24浬,水曲面積小於以封口線為直徑所劃設之半圓形),提供劃設之合法論據。(10分)

  四、依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其他國際海洋法法源,締約國是否有具體義務防止、減少和控制因氣候變遷,包括人為排放溫室氣體造成之海洋環境污染,如海洋暖化、海平面上升與海水酸化?若有,分別舉出對應條文說明其具體義務之內容。(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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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6)

11201。a(7)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分,共 25分)
  (一)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 SDR)
  (二)交叉責任制(Cross liabilities)
  (三)貨物承攬人(Forwarder)
  (四)喜馬拉雅條款(Himalaya clause)
  (五)委付(Abandonment)

  二、多式聯運之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中,運送人強制責任之體例有那幾種?請從國際公約之相關規範加以說明。(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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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8)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8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A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下同)1億元、每股面額為10元。關於公司盈餘分派A公司章程第18條第1項、第2項分別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其分派如下: 1.提繳稅捐。2.彌補累積虧損。3.預估保留員工與董事酬勞。4.提列百分之十之法定盈餘公積。5.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40條第5項規定,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並得出席過半數同意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甲為A公司股東,持有無表決權特別股11萬股,認為公司現金股利分派決定權應回歸至股東會,故而在本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向董事會提出以下議案,要旨略為「刪除章程第18條第1項第5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等文字」、「刪除第18條第2項」。惟甲前開提案在A公司董事會審查後被拒絕列入議案,理由略為「一、甲為無表決權股東,並無提案權;

  二、提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三、提案數量超過一項。」關於A公司董事會拒絕甲之提案,請詳細分析是否有理由?(25分)二、甲為清償對乙之債務,簽發未記載金額之本票交予乙,並與乙約定於新臺幣(下同)10萬元範圍內得視債務返還狀況乙自由補充。詎料,乙事後補充填寫20萬元後再背書轉讓予不知情之丙,作為其購買二手汽車之價金。丙取得本票後再以18萬元為對價,轉讓予知悉甲、乙間前開約定之丁。執票人丁向甲請求給付票款時,甲得否主張「本票簽發時未記載金額,缺少應記載事項而無效」、「乙違反甲、乙間之補充約定」、「丁知悉甲、乙間之補充約定」等抗辯,拒絕給付票款?請仔細分析並具體作答。(25分)

  三、甲於2018年3月1日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X保險公司(下稱X公司)投保人壽保險附加健康保險,約定保險費為年繳,繳費期限為每年之3月1日,繳費方式為X公司寄發帳單後,由甲自行到金融機構或便利超商繳費。2022年2月初時,X公司寄發當年度之繳費通知書,甲並未繳納,X公司乃於到期日後同年3月10日發出催告通知,經甲住所之大廈管理員於同年3月15日收取並轉交甲,但甲疏未注意而未處理。於同年11月初時,甲自覺身體有異狀,向X公司詢問保險事宜,始知未繳費而契約已停效之事實,並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X公司接受甲復效之申請隔日,即要求甲到指定醫療機構體檢並提供體檢報告供其審查。甲於體檢時,發現有胰臟癌,腫瘤大小約二公分,胰臟癌成長到二公分大小約需三年之時間。甲提供體檢報告予X公司,X公司於二日後,即以甲有胰臟癌,屬於其會拒保之體況,故拒絕其復效。試問:依保險法規定,X公司拒絕甲復效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四、X公司擁有價值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之A船舶,於2023年1月時與甲締約,以其所有之A船舶,自菲律賓宿霧港出發,載運甲託運的貨物至臺灣臺北港,運費30萬元,其中20萬元,甲與X公司締約時即已付款。A船舶抵達臺北港時,因船舶發生故障而遲延到港導致甲有損失50萬元;X公司於此趟航行亦積欠船員乙、丙、丁等人薪資各50萬元。於A船舶抵達臺北港時,X公司即委由戊進行修繕,修繕費用500萬元。X公司於2022年時,即以A船舶設定船舶抵押權向自然人己借款1,500萬元。於戊將A船舶修繕完畢而尚未交付於X公司時,X公司因無力支付500萬元之修繕費用及其他債務,A船舶遂被拍賣,拍得價金2,000萬元,此時,X公司所有財產僅剩A船舶之拍賣價金及甲未付之運費。甲主張其雖積欠X公司運費10萬元,但X公司之遲延亦造成50萬元之損失,故其得以主張抵銷;船舶抵押權人己亦主張就A船舶拍得之價金於其債權之1,500萬元內全額優先受償。試具明理由說明甲、己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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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11)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409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新北市民甲於民國(下同)112年5月10日簽發一張以A銀行新莊分行為付款人之支票予乙,票載發票日為112年6月20日。甲於同年(下同)6月19日向乙表示一時資金調度困難,乙因而同意延至7月10日後始向付款銀行提示付款。然乙於7月10日向A銀行新莊分行提示付款時,該銀行表示甲已於7月3日向其撤銷該支票之付款委託,故為退票。試問:甲撤銷該支票付款之委託,是否合法?若乙對甲主張追索,甲是否應負責?(20分)

  二、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X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共300萬元,並指定乙、丙、丁三人為受益人,各100萬元。事後,乙、丙二人共謀將甲殺害致死。試問:丁可否向X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若可請求,其請求之金額為何?(20分)

  三、甲與其好友乙、丙、丁三人搭乘其所有的遊艇前往臺南安平外海休閒垂釣。由於海象突然生變,甲駕駛操作失當導致船身傾斜,乙、丙、丁三人因而落海死亡。甲與乙、丙、丁三人之家屬就賠償事宜和解不成而涉訟。甲在法庭上主張海商法第21條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試問:甲之主張能否成立?(20分)

  四、A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名股東,其中甲為董事。A公司向來遇有重要事項時,甲即以電話邀集所有股東至公司商討並作出決議。近來,甲為擴大A公司規模,擬以增資方式籌資,但考量到乙向來反對公司增資,故僅徵詢丙、丁二人之意見,並獲得其同意後,即決定增資。試問:有限公司股東決議是否須以召開股東會之方式為之?有限公司股東決議之瑕疵,應如何救濟?(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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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與B海運公司(下稱B公司)訂立運送契約,委託B公司將高壓變壓器一臺由臺灣基隆港運送至日本松山港;雙方約定貨物由A公司自行負責包裝與防水處理、固定於貨櫃側面和頂部為開放式之平板櫃。嗣後A公司將該平板櫃交付B公司運送,並同意B公司就系爭貨物採取甲板運送。B公司於民國(下同)100年10月5日簽發載貨證券,惟未為包裝外觀有易見瑕疵之保留。系爭貨物運抵日本松山港後,受貨人C公司於同年10月15日向B公司提示載貨證券,完成貨物提領並卸櫃拆除包裝後,發現貨物遭海水浸濕而生鏽受損,遲至同年11月2日始將前述損害情況以書面通知B公司,委請公證公司檢查貨物作成公證報告書,並據此向B公司請求損害賠償,B公司主張貨物之濕損係肇因於A公司貨物包裝無法達到完全防水所致。假設本件以我國海商法為準據法,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針對貨物受領之效力,B公司及C公司分別得為如何主張?(20分)
  (二)C公司另主張B公司所簽發之載貨證券,對於貨物包裝未為任何保留,B公司自應依載貨證券之記載負責。對此,B公司得為如何主張?(10分)

  二、依甲、乙雙方買賣契約,賣方甲須負責運送貨物至買方乙所指定之倉庫,由乙受領。甲欲履行其交付義務,遂委由丙負責全程「戶對戶」之件貨運送。本運送涉及裝貨港前的陸運階段、海運階段及卸貨港後的陸運階段。系爭貨櫃裝上船後,由丙簽發「戶對戶」全程載貨證券予甲。該貨櫃運送至乙倉庫拆櫃,發現貨物因運送人貨物管理有過失致生毀損。試問:
  (一)若貨損發生時間不明,丙應依何種運送階段之法律負責?(15分)
  (二)貨物受領權利人乙對丙請求貨損賠償時,丙得否以載貨證券記載「運送人對於運送全程中,其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所生貨物之毀損滅失,皆不予負責。」為抗辯?(15分)

  三、一艘V國籍之600噸級漁船,在距離太平島40浬海域內捕撈白帶魚,遭欲自太平島返航臺灣的我國海巡艦發現,並緊追該船至距離V國領海2浬處加以捕獲後拖帶回高雄港,依違反我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法裁罰。試問作為該V國籍漁船船東之訴訟代理人,應如何由專屬經濟海域之取得與劃設、島嶼制度、沿海國在專屬經濟海域內之權利、他國捕魚之權利,與緊追權之合法行使等面向,為免責之主張?(30分)

  四、同屬南海主權權利之聲索國,我國對其他聲索國在南海海域岩礁進行大規模填海造陸,以及於低潮高地興築人工島嶼致破壞海洋生態之行為,若欲主張其違反海洋環境保護義務而應負擔國家責任,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其他國際法法源,是否有理由?試由沿海國保護海洋環境之個別義務面向申論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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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3)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經濟行政

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6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未曾辦理公開發行程序,甲同時為A公司、B公司之董事長。A公司擬向B公司購買不屬其主要財產之土地,且已分別經A公司、B公司董事會通過該筆土地之交易案。A公司董事會另決議由監察人乙代表訂約。惟乙代表訂約時,對於交易價格有不同意見而要求調整。B公司董事會雖未另決議選任交易之訂約代表,但為利益迴避,甲則指定與本交易不具利害關係之董事丙代表訂約。丙同意依乙所提議調整交易之價格。請依司法實務見解,分析A公司、B公司上述交易安排與執行是否符合公司法規定?(40分)

  二、甲簽發本票一張,金額新臺幣(下同)10萬元予受款人乙。乙又將該票據背書轉讓予丙,丙經乙同意後,將該本票金額變造為5萬元後,空白背書轉讓予丁。丁又將本票交付轉讓予戊。設該本票已滿足法定記載要求,戊到期請求甲付款後遭拒絕。請分析甲、乙、丙、丁應負的票據責任為何?(20分)

  三、經營倉儲業之甲公司,以所有的A倉庫內之貨物向X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X公司)投保商業動產流動綜合保險並附加竊盜附加條款,竊盜附加條款中約定,A倉庫於保險期間應有有效之防盜設備並對該設備為定期檢查、注意維修。然而,在保險期間,A倉庫之防盜系統故障,但因甲公司疏於定期檢查維修而漏未發現。於防盜設備故障期間,因防盜設備失靈而導致A倉庫遭竊賊入侵,A倉庫儲存之部分貨物被竊而受有損失。甲公司嗣後通知X公司並申請理賠。請說明X公司應否理賠,並詳述理由為何?(20分)

  四、甲將其所有貨物一批委由乙海運公司(下稱乙公司)運送,裝載港為我國臺北港、目的港為印度孟買港,乙公司在臺北港將該批貨物裝載於A船舶後,經甲之請求簽發載貨證券並交付予甲。A船舶於臺北港出發,中途停靠新加坡港裝卸貨物後,即航向孟買港。甲於A船舶抵達孟買港後尚未提貨前,因談妥將該批貨物賣給丙,故將載貨證券轉讓給丙,惟該批貨物於新加坡港停靠時,即因碼頭裝卸貨公司等人員之作業疏誤,於新加坡港卸載並已錯誤將貨物交予第三人丁。試具明理由說明,丙受讓載貨證券時,是否取得該批貨物之所有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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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4)11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112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13260【等級】薦任【類(科)別】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股票未公開發行且非閉鎖性之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章程未設常務董事與副董事長,設有3席董事與1席監察人,A公司於今年5月1日舉行股東常會,並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監事,順利選出甲、乙、丙三人(依得票數由高至低排列)為董事,丁被選任為監察人,上述四人均已就任。請依公司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前揭股東會後,應依何程序召集第一次董事會、產生新任董事長?若股東會後一個月仍未召集第一次董事會,乙、丙可依何程序推選新任董事長?若A公司順利選出甲為董事長後,甲遲遲不願召集董事會,致公司董事會停擺,為使公司順利運作,由其他有召集權人依法召集董事會,若甲未出席該次會議,則應由何人擔任該次會議主席?(40分)

  二、甲為支付向乙購買汽車之價金,遂簽發記載所有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受款人為乙之本票一紙交付於乙。該本票應乙之要求,由丙於票據正面簽名並書立「保證人」之文字並加載日期。若乙於到期日向甲提示付款遭拒後,當日甲因意外辭世,唯一繼承人為其子丁。試問依票據法規定與司法實務見解,乙可否持該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對丙、丁強制執行?(20分)

  三、自然人甲、乙、丙、丁共有屬於海商法船舶之X輪,應有部分各為四分之一,請依海商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若擬選任自然人丁為X輪之經理人,但共有人間有不同意見,應如何決定?若甲擬出售其應有部分(未改變船籍國)時,其他共有人得主張如何之權利?又若甲擬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時,應取得共有人如何之同意?(20分)

  四、甲購買位於大樓10樓之住宅一戶,並以自己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就該住宅向A保險公司(下稱A公司)投保火災與地震保險,保險契約生效後,位於該大樓一樓閒置多時,由乙所有之店面出租於某知名餐廳並開始營業。試問依保險法及保險契約,甲就上述開設餐廳之事實對A公司有何義務?若甲未履行上揭義務,A公司對甲可主張何權利?(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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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6)

11101。a(7)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說明海上貨物運送人的責任基礎?以及貨損求償的舉證順序?(25分)

  二、請說明船舶適航性義務的意義?違反效果?以及船舶適航性如何舉證?(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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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8)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6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下稱 A公司),公告於民國111年6月10日召開年度股東常會,並依法發出開會通知並完成相關公告程序,甲持有 A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3.5%之普通股並持續超過 1年,甲對開會 通知中一項報告案有意見,該案為有關公司現金股利分配案,甲認為公司保留太多盈餘,但卻無任何未來擴大營運之說明,且 A公司近年有幾 件轉投資於基改食品事業,甲認為此種投資不僅風險太高,亦有違生物倫理,已多次發函要求公司停止此類投資。因此,甲於收到開會通知後與其律師商議提出股東會議案內容如下:案由:調整現金股利發放數額及轉投資案。說明:A公司保留太多盈餘,提請股東決議將現金股利分配自董事會報 告案之每股配發 3 元提高至每股 5 元;若董事會拒絕調整,請董事會協助修改提案,改為提請股東決議公司保留之盈餘不得轉投資於任何基改食品事業,除非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甲提出上述書面提案要求 A公司提交於股東會表決,您為 A公司法務長,請您為董事會說明股東甲得否提出以上股東會提案以及其所提議案適法性分析供董事會參考,請分就股東提案內容及程序適法性、要求董事會協助修改提案內容等爭點詳予說明。(25分)

  二、A 手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董事長甲以新臺幣(下同)3,000 萬元聘請乙女星代言,於民國(下同)111年2月1日簽約,預定 111年5月2日開拍代言影片,111年8月1日公演並站台,A公司於簽約日簽 發到期日 111年5月1日本票面額 1,500 萬元整為訂金,票上發票人欄位有 A公司及甲之印章,其他形式要件均已具備。乙於 111年4月1日 於各大報及電子媒體頭版刊出吸毒及性醜聞,一日之間多家娛樂業宣布永遠停止與乙之契約關係,乙之所有演出機會均被取消,A公司亦於當 日向乙解除契約,上述各訊息連續多日登上全國各種媒體,並引起網路數日最高聲量討論。乙於 111年4月15日背書轉讓本票給某娛樂經紀人丙,作為向丙購買市價 800 萬元之套房。丙於 111年5月2日向 A公 司及甲主張請求給付票款。問上述事實中各當事人間之票據法律權利與義務如何?請詳為論述,若有事實不足,請考生為必要之假設論述之。(25分)

  三、A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欲進口一批電子零件而向日本 B公司購買,並約定由 B公司委託海運公司運送。B 遂向 C 承攬運送人訂立運送契約並擬由 日本運往基隆港。C 承攬運送人轉由 D 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運送,但 由 C 承攬運送人簽發載貨證券。惟運抵基隆港時,在港區內由 D 選任負 責接駁搬運貨櫃之E公司所僱用之司機甲因行駛超速致貨物毀損滅失。 試問 A 持有載貨證券向 C 承攬運送人請求時,C 是否應負賠償責任?又 是否得主張單位責任限制?(25分)

  四、甲向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附加傷害保險。於契約訂立時,A 保險人就傷害保險部分詢問甲之職業,甲締約 當時據實說明其為上班族。於契約存續期間,甲因上班族收入過低,遂轉行當外送員以賺取更多報酬。某日於出遊時,甲不幸發生車禍,遂向A 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此時A 保險人方知甲變更其職業之事實,試問依現行保險法規定,A 保險人對甲應否負給付保險金之責?(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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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11)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人擬設立 A公司共同創業。請分別回答 下列關於股權轉讓限制之問題:
  (一)若 A公司為有限公司。嗣後,甲欲轉讓其出資予乙、丙、丁、戊,但 己、庚二人不同意此一出資轉讓。請分析說明甲之出資轉讓是否可以合法進行?對於本題情形之適用,請說明公司法於民國107年修法前後之差異並加以評析。(25分)
  (二)若 A公司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擬於章程中規定股東股份之轉讓應於公司設立一年後始得為之。除此之外,章程中別無其他關於股份轉讓之規定。請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之規定、立法目的以及主管機關之態度等三個面向,分析說明此一章程規定是否適法。(15分)

  二、甲積欠乙債務共 1 百萬元,故簽發面額 1 百萬元之本票一張予乙。本票到期日屆至後,乙持該本票至甲處要求清償,剛好遇到甲之父丙。乙向丙說明甲、乙債權債務緣由後,丙隨後在該本票上發票人欄位簽名蓋章。請依據上述事實分析並從正、反不同角度討論:丙對乙是否須負本票發票人之責任。(20分)

  三、A公司將其貨物交由 B公司以海運方式運送。B公司船舶在航程即將完 成時卻發生火災,船員耗時許久才將火勢控制,導致貨櫃內 A公司之貨 物受損。A公司因此向 B公司請求損害賠償。經調查,該火災之發生, 係因船上另一批屬他公司之貨物,其託運人並未依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進行包裝,因而導致危險氣體洩漏,使得周圍環境具有易燃性。請依海商法規定並依據上述事實說明:何謂船舶之適航性與適載性?關於本件船舶是否具有適航性、適載性之爭執,A、B公司會如何加以主 張?關於本件是否存在海商法第69條第3款之免責事由,A、B公司會 如何加以主張?(20分)

  四、A 保險公司持有 B 上市公司(下稱 B公司)之1%股份。B公司董事長 甲因涉嫌重大不法行為,疲於應付相關民刑事訴訟程序,以致無心公司事務,嚴重影響公司運作。A 保險公司與 B公司之其他大股東欲召開股 東臨時會以解任甲之董事職務。請參閱下列條文並就下列問題提供肯定、否定不同答案之說理:
  (一)A 保險公司能否與其他股東合作,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規定,召開 股東臨時會?(10分)
  (二)若 B公司之股東臨時會合法召開並列入解任董事之議案,A 保險公司 得否參與董事解任議案之表決?(10分)
【參考法條】
  公司法173條之1 第1項:「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
  保險法第146條之1第3項:「保險業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六款投資,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一、以保險業或其代表人擔任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二、行使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之表決權。三、指派人員獲聘為被投資公司經理人。四、擔任被投資證券化商品之信託監察人。五、與第三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約定或以協議、授權或其他方法參與對被投資公司之經營、被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經營、管理。但不包括該基金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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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10)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食品加工和進出口業務,其實收資本額為新臺 幣(以下同)1,000 萬元,該公司董事長甲為下列行為之法律效力如何?
  (一)A公司的原料供應商 B 企業有限公司,急需 100 萬元採購原料,B 向 A公司借款,甲如數支付。(18分)
  (二)甲在證券市場以每股 80 元價格購買 C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60,000 股。(17分)

  二、甲簽發本票給乙作為買賣之貨款,並於本票上記載禁止轉讓,試問乙若將本票背書轉讓給丙,甲對丙是否須負票據責任?(13分)本例,若禁止轉讓為背書人乙所記載,乙背書給丙後,丙又背書給丁,若本票不獲付款,丁得向何人行使追索權?(12分)

  三、甲與 A 人壽保險公司於 109年7月1日簽訂人壽保險契約,以甲自己為 被保險人。該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若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試問以下情況,A 人壽保險公司是否應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一)保險契約存續期間,甲於 111年3月11日跳樓自殺身亡。(10分)
  (二)保險契約存續期間,甲因拒捕,遭警方開槍擊中要害身亡。(10分)

  四、A 海運公司與甲簽訂傭船契約,由 B 輪為甲運送貨物,貨物裝船後,船 長簽發載貨證券 1 式 3 份交由甲收執。試問:
  (一)若載貨證券漏未記載目的港(卸載港),此證券是否有效?(10分)
  (二)若載貨證券上記載目的港(卸載港)為高雄港,有善意第三持有人乙,於前一停泊港基隆港向船長出示全部 3 份載貨證券,要求提領貨物,船長應如何處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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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3)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經濟行政

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7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為上市公司,其董事會為增加 A公司對 股東分配的彈性,除期末年度分派之外,也欲於每季為盈餘分派,請說明依公司法規定,A公司應完成之相關程序及決策機關為何?又嗣後 A公司如在採用每季盈餘分派方式時,董事會因過度樂觀預估年度中 A公 司有獲利並進行期中分派,但於期末決算時,A公司實際卻是虧損,已接受期中分派之股東是否有補償 A公司之義務?(40分)

  二、甲簽發以 A 銀行為付款人,面額新臺幣(下同)參仟元之支票交付於乙, 乙將支票面額變造為參萬元給不知情之丙以抵付貨款,丙又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不知情之丁,屆期丁持支票向 A 銀行如數兌現。嗣後甲發現該支 票係經乙變造,遂向丁主張返還不當得利,請求丁返還貳萬柒仟元之差額,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0分)

  三、A 航運公司將其所有之船舶甲輪租給 B 海運公司(下稱 B公司),雙方 並訂立光船租賃契約,而在承租期間,因 B公司僱用之船員航行不慎, 在進入臺北港時,造成碼頭之碰撞與毀損,問:B公司得否主張海商法第21條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又在甲輪離開臺北港時,甲輪發生故障,船上重燃油外洩,污染附近海域,對此污染造成的損害,B公司得否主 張海商法第21條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20分)

  四、甲新購買大型重機時,同時與 A 保險公司之業務員乙詢問機車車損保險 之事宜,甲乙雙方就保險契約之內容表示意思一致,A 保險公司並接受 甲之要約,甲隨後騎著新購置大型重機,前往 A 保險公司指定處所繳交 保險費。不料,甲在繳交保費途中發生車禍,致使新購之重機毀損,問:甲能否向 A 保險公司就此事件請求保險金之給付?A 保險公司得否以甲 尚未繳交保險費及未有保險契約書面之簽訂為由,拒付保險金?(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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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1)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下稱海巡署)艦艇 X 輪與巴拿馬籍貨櫃船 Y 輪 於我國新竹外海 10 浬處發生碰撞。X 輪船體受損,艦上海巡官兵無人受傷,設 X 輪損失為 2,000 萬新臺幣;Y 輪船體受損,船員 1 人嚴重受傷, 1只高價貨物暨貨櫃落海全損,損失金額分別為 Y 輪船體 200 萬美元、 Y 輪船員 30 萬美元及 Y 輪貨物 120 萬美元。我國航政機關海事評議結果,X 及 Y 輪過失責任比例分別為 60 比 40。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一)本事故涉及海巡署艦艇,問本案有無海商法之適用?海巡署可否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10分)
  (二)Y 輪受傷船員向海巡署求償 30 萬美元全額損失,有無理由?(10分)
  (三)Y 輪受損貨物之貨物所有權人向海巡署求償 120 萬美元全額損失,有無理由?(10分)

  二、我國科技廠商甲委託貨櫃船運送人乙自荷蘭運送乙台高價精密儀器來臺。貨物裝載上船後,乙簽發載貨證券,記載機器乙台,毛重 1,200公斤,採整櫃運送方式,裝貨港荷蘭鹿特丹,卸貨港臺灣基隆港,交貨地臺灣新竹。貨抵臺灣存放乙合約儲運廠商丙之新竹貨櫃場等待甲提貨期間,因該櫃場員工丁吊櫃不慎,導致該貨櫃墜落,櫃內精密機器全毀,甲損失 300 萬美元。載貨證券持有人暨貨物受領權人甲具狀訴請乙、丙、丁 3 人負連帶賠償責任。設甲、乙、丙、丁 4 人均為我國籍,試依我國法規定,請回答:乙、丙、丁是否應負責?各自責任基礎為何?各自可否主張海商法單位限制責任?(30分)

  三、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海國對於其陸地領土自然延伸之大陸礁層乃屬無庸主張即自然擁有的權限。今有向來不睦的海岸相向兩國A 國和 B 國,兩國大陸礁層重疊,尚未達成劃界協議。因 B 國在屬於 A 國之大 陸礁層設置海底探測系統,以調查相關海洋環境和水文,此舉引發 A 國 不滿,於 B 國海域進行飛彈試射。試述兩國行為之合法性?(20分)

  四、在 E 國沿海周遭權宜船猖獗,弊端叢生。今在 E 國領海外 1 浬處,一艘 F 國籍船舶甲船正準備將欲走私到 E 國之香菸轉運給接應的另一艘漁船 乙船,此時甲船船員因細故發生鬥毆,導致甲船船員 G 國人某丙因重傷,失血過多,延誤就醫而死。經媒體揭露,批評 E 國海巡單位失職、冷血。 E 國海巡單位則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稱 E 國就領海外之外國船舶 之走私及鬥毆事件本無管轄權。試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分析,E 國 海巡單位說法是否有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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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6)

11001。a(7)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義明輪」所有權人,向甲保險公司善意投保船舶保險 A,船舶約定 價值 1,000 萬美元(以下同),保險金額 1,000 萬;向乙保險公司也善意投保船舶保險 B,約定價值 2,000 萬,保險金額 2,000 萬,兩個保險契約之保單條款、保險期間均相同,今保險事故發生,致船舶真實全損。試請附具理由論證下列問題:
  (一)甲、乙依最大責任規則(maximum liability rule)各應給付多少保險金?(計算至小數點後第3位,並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2位)(13分)
  (二)如依單獨責任規則(independent liability rule),甲、乙各給付多少保險金?(計算至小數點後第3位,並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2位)(12分)

  二、電報放貨(Telex Release)係透過出口地運送人或其代理人發送訊息給卸貨港的代理人或分公司,以確認託運人或載貨證券持有人已於出口地或其他第三地返還全數正本載貨證券,而允許將貨物發放給受貨人。上述電報放貨是否適法?試請附具理由論證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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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8)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8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非公開發行且非閉鎖性之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已發行480萬股,其中450萬股為普通股,30萬股為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其每股10表決權,全部特別股由甲持有;又A公司章程規定,設有三名董事及一名監察人。今年A公司股東常會除有董事、監察人改選案外,另向持股120 萬股之大股東乙購買土地(下稱購地案),以興建新廠擴充公司產能之用,而公司購置不動產案,依 A公司章程規定,須經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行之。現A公司股東常會召開時,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350萬股的股東出席,其中包括甲、乙均有出席股東會。試問甲對購地案及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案,各有多少表決權及選舉權?購地案應至少獲多少表決權之同意才通過?請說明之。(25分)

  二、已退休之A公司前董事長甲認識年輕女性友人乙,兩人經常往來聚餐出遊,某日乙告知甲急需資金周轉,委請甲簽發本票一紙,作為乙向他人借錢擔保之用,甲不疑有他,於不知情下使用乙提供之俗稱「擦擦筆」的原子筆簽發一紙票面金額新臺幣(下同)20萬元的本票供乙使用,兩人並約定於本票票載到期日前歸還本票予甲或乙給付甲20萬元票款資金。嗣後乙將此本票金額變更為90萬元後,以50萬元代價,將該本票背書轉讓售予不知甲乙約定及金額遭變更的丙。丙於本票到期日屆至提示付款遭拒後,向甲、乙行使票據權利時,甲有無理由可拒絕對丙負票據責任?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美國進口商A公司在民國108年10月間,向臺灣出口商B公司購買200卷冷軋鋼卷,雙方約定採取CIF貿易條件。B公司委託C海運公司,將系爭貨物從臺灣高雄港運送至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紐奧良港。C海運公司裝載系爭貨物於船舶後,簽發載貨證券予B公司。待系爭貨物運抵目的港後,A公司持系爭載貨證券請求C海運公司交貨,受領後卻發現系爭貨物在運送途中浸水而嚴重鏽蝕,乃向C海運公司請求損害賠償,雙方對於應以何國法律作為準據法發生歧見。而系爭載貨證券背面約款有關準據法,記載為:「應以西元1936年4月16日批准之美國海上貨物運送法為準據法」。請詳附理由及司法實務見解,回答系爭載貨證券背面所記載之準據法約款,對A公司、B公司及C海運公司是否具有拘束力?(25分)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人壽保險公司(下稱A公司)投保繳費十五年期之終身人壽保險,約定繳費方式為年繳。甲繳費五年後,因投資失利,無力按期繳納保險費,而A公司依系爭保險契約之約定,在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保險費而仍有不足時,A公司經合法催告後,通知甲系爭保險契約效力停止。而在系爭保險契約停效三個月後,甲身體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經常咳嗽出血、全身倦怠,甲擔心自己可能罹患不治之症,故通知A公司其欲補繳保險費及相關費用辦理復效。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得否要求甲進行健康檢查,以決定是否同意復效?(10分)
  (二)倘若甲在系爭保險契約停效一年後,身體狀況才出現重大變化,此時,甲通知A公司其欲辦理系爭保險契約復效,並赴A公司指定之醫療院所進行健康檢查,而檢查結果發現甲罹患絕症。此時,A公司得否拒絕甲之復效申請?(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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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1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100年設立,以經營沙茶醬及食品加工為業,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由甲、乙、丙、丁、戊等五位股東投資設立,其中甲出資900萬元,乙出資70萬元,丙、丁、戊各出資10萬元,並由股東推選甲擔任董事,經查A公司章程對於股東之表決權,並未另有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之。若A公司之營運自105年起每況愈下,丙懷疑董事甲於採購原物料時收取回扣及不當報支公關費等不法情事,致使營運成本過高。試問:丙若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A公司之業務帳目、財產情形及原物料採購文件及紀錄,有無理由?又若甲遭告發確有收取回扣及不當報支公關費等背信及侵占A公司財產情事,案經檢察官起訴後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則丙得否為A公司對甲提起代表訴訟,請求甲賠償A公司之損害?其請求權基礎何在?(40分)

  二、甲因向乙購買張大千所繪製之水墨畫,於民國(下同)110年7月28日簽發發票日為110年8月1日、票面金額新臺幣500萬元、未記載禁止轉讓、發票地為臺北市、付款人為A銀行、付款地為A銀行臺北分行營業所之記名支票一張,交付給乙。甲其後請名畫鑑定師丙進行鑑定後,確認該水墨畫為贗品,甲旋即於同年7月31日對乙主張解除契約,請求返還支票。乙對甲之請求置之不理,仍於同年8月1日向A銀行提示請求付款,A銀行則以甲之支票存款帳戶內之存款不足為由而辦理退票,於開立退票理由後將支票交還給乙。乙其後於同年8月5日再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不知情之丁。試問:若丁於向A銀行請求付款遭拒後,轉而對甲起訴請求支付票款,甲應主張何種抗辯事由始為正確?又丁於甲拒絕付款後,可否向乙行使追索權?(20分)

  三、A公司將貨物一批交由我國B海運公司自高雄港運送至荷蘭鹿特丹港(Rotterdam),海上運送途中,因船員甲之過失發生火災,於啟動消防設施灑水滅火時,因波及貨物致部分貨物受潮受損。其後,當貨物運送至荷蘭鹿特丹港後,經荷蘭鹿特丹港之關務機關檢查時,發現該批貨物中夾藏部分違禁品,遂予以暫時查扣進行調查。本案後經荷蘭警政機關抽絲剝繭完成調查後,發現該貨物夾藏違禁品之行為係船員乙個人所為,但該批貨物於荷蘭關務機關及警政機關介入調查之期間,因全數遭限制提領,致部分貨物受有損害。試問:A公司請求賠償貨物因火災及遭限制提領所致之損失時,B海運公司得否主張免責抗辯?其理由何在?(20分)

  四、甲為乙之父親,基於父愛,擬為已經出嫁而獨立生活之女兒乙,由甲為要保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傷害保險,是否合法可行?若其後甲與乙商量後,決定由乙自行投保,但保險費則由甲資助繳納,乙隨即向A保險公司投保傷害保險,並記載甲為保險受益人。詎料一年後,乙因交友不慎,竟染上毒癮及酗酒之習慣。某日乙於醉酒及施打二級毒品後,仍騎乘摩托車上路,遭丙所駕駛之自小客車逆向行駛正面碰撞受傷昏迷,乙經送醫急救月餘,仍因顱內併骨盆出血不治死亡。本交通事故經法醫勘驗乙血液中所含酒精成分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之標準,但因乙業已死亡,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若甲向A保險公司請求醫藥費及死亡之保險給付時,保險公司主張乙係因醉酒及施打二級毒品之行為所致傷害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有無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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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4)11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等級】薦任【類(科)別】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甲於董事長任內不顧該公司遭遇財務缺口困境,仍以明顯高於市場行情之價格,購買公司並無需求之土地,價格高達5億元,令公司負擔不必要之支出,致造成A公司遭受巨大損害。A公司股東乙等人乃依公司法第214條規定對甲提起代表訴訟,惟甲現已不具A公司董事身分,則股東乙等人可否對已非A公司董事的甲提起代表訴訟?另A公司之董事丙於前一屆董事任期間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之重大事項,但仍經A公司股東會改選董事時,續任本屆董事,則A公司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可否依公司法第200條規定,以丙前次董事任期期間所發生之解任事由,來訴請法院裁判解任其現任董事職務?(40分)

  二、甲向乙購買一輛機車,簽發以A為付款人,發票日為110年1月10日,到期日為110年9月30日之匯票予乙,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予丙。試問:甲於簽發該匯票時,如記載「本匯票應於發票日後一個月,始得請求承兌」,其效力如何?又甲為上述記載後,乙得否再為有關承兌期限之限制?(20分)

  三、甲於106年3月1日向A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時,甲當場向A保險公司之業務員乙表示其患有心血管疾病,曾有就醫紀錄。但乙告訴甲沒關係,公司還是會准予投保,乙並在要保書的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欄中就甲是否曾患有心血管疾病處選填「否」。甲因信賴乙之專業,便在要保書及被保險人簽章處簽名。之後,甲於109年8月進行冠狀動脈手術出院後,檢具申請理賠資料向A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35萬元。惟A保險公司主張甲在投保前曾因心血管疾病至醫院門診就醫,卻於投保時對書面詢問事項未據實說明,故A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並拒絕理賠。甲則認為其未違反據實說明義務,A保險公司應向其為保險給付。試問:本件應如何處理?(20分)

  四、甲受僱於A海運公司,並為該公司X貨輪上之海員。自108年12月1日受僱至110年6月30日離職為止,甲只領到10個月的薪水。試問:甲就其尚未領取之薪資,是否可優先向A海運公司求償?(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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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於民國(下同)105年9月30日委託 B 承攬運送公司(下稱 B公 司),將其貨物一批運送至泰國,雙方並就運送全程約定運費價額。B公 司復委託 C 海運公司(下稱 C公司)實際運送。C公司又委請 D公司於 105年10月4日將系爭貨櫃貨物,自港區內貨櫃場拖往船邊裝船。嗣因 D公司所僱用之司機甲之過失,致貨櫃於貨櫃場內傾覆,貨物毀損。A公 司於105年11月1日對 B公司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並於106年12月30日獲 勝訴判決確定。B公司則於107年2月1日向 C公司求償(下稱本案)。試 回答以下兩問題:
  (一)本案有無海商法關於貨物運送規定之適用?(15分)
  (二)設若本案有海商法關於貨物運送規定之適用,其請求權是否已經罹於時效?(15分)

  二、A公司為臺灣出口商,出售10公噸化學試劑予巴西進口商 B公司,買賣 價金為34,000美元,委由我國籍之C公司將系爭貨物從高雄港運往巴西 Santos 港。貨物裝載上船後,C公司簽發載貨證券給 A公司。貨物抵達目的港後,C公司在 B公司未繳還載貨證券正本之情況下,逕讓 B公司提領貨物,致仍持有載貨證券正本之A公司遭受無法收取買賣價金之損失。試問:
  (一)A公司如何對 C公司主張損害賠償?(20分)
  (二)C公司得否主張單位責任限制?(10分)

  三、請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比較公海與深海床之定義、性質及各自適用之規範原則;各國能否派遣本國船舶於公海水域鑽探深海床之礦藏?(20分)

  四、A 國為沿海國,其鄰近海域漁產豐富,常見 B 國籍漁船在 A 國離岸約150海浬附近水域捕魚。A 國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締約國, 為維護漁權,乃對該 B 國漁船進行登船檢驗,甚至扣押,B 國政府對 A 國表示抗議,認屬捕魚自由。依上述公約規定,請問 A 國能否禁止 B 國籍漁船在系爭海域內捕魚?又 A 國對該 B 國籍漁船之登船檢驗、扣押,是否符合上述公約?(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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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3)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5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司法中對於董事的查閱權(資訊請求權)並無明文規定。試問:董事之查閱權(資訊請求權),其法理依據為何?此一權利應否受到一定之限制?此一權利與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18條第1項規定之調查權,性質上是否相同?(30分)

  二、甲為 A公司之會計人員,其利用職務之便,盜取 A公司之空白支票一紙, 另偽刻 A公司及 A公司負責人之印章蓋於該支票發票人欄位上,並於 票面金額填載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受款人欄位則填上甲。甲隨後提示該支票,支票之付款人 B 銀行因此支付票款 10 萬元。嗣後,A公司 負責人發現公司於 B 銀行之帳戶內金額短少 10 萬元,始知 B 銀行對甲 偽開之支票加以付款一事。試問:A公司得否請求 B 銀行返還 10 萬元?B 銀行得否依票據法第71條第2項規定:「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及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不負認定之責。但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在此限。」進而主張其僅於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始應負責?(30分)

  三、保險業依法以其資金購買公司股票時,在被投資公司之董事選舉中,保險業有無董事選舉權、被選舉權?若保險業係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在被投資公司之董事選舉中,保險業之董事選舉權、被選舉權,有無不同?民國110年修法前後有何不同?(20分)

  四、依海商法第24條規定,為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包括那些?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其順序如何決定?其得優先受償之標的為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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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6)

10901。a(7)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海上保險標的被要保人委付,有何法律效果?請說明之。(25分)

  二、海商法第139條第3項規定︰「保險期間內,船舶部分損害未修復前,即遭遇全損者,不得再行請求前項部分損害未修復之補償額。」學說稱之為「合併原則(doctrine of merger)」。請說明其立法意旨。(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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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8)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1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T公司為我國上市公司,主要從事晶圓代工業務,為因應5G時代到來,T公司預計跨足砷化鎵晶圓代工及封測業務,透過設置廠房並投入大量研發成本,於5G基礎建設需求動能強勁之藍海中突破重圍,搶占市場龍頭地位,然而,T公司市場派董事甲卻認為公司應著重於提升現有晶圓產能及良率即可,貿然進入新興領域之巨大風險恐將造成T公司損失慘重,因此於民國109年股東常會開會之停止過戶日前,將其股份全數設質,並將取得的資金全數投入市場,增加泛市場派之持股數,擬將公司派董事解任,試圖扭轉公司政策走向。於T公司召開股東會前夕,甲為避免其股份之表決權行使受有限制,竟主動辭任董事,並於股東會行使其全數之表決權,進而順利解任公司派董事,復於隨後之補選董事議案中再次當選為董事,並利用增加之持股掌握額外市場派董事席次,終致取得T公司之實質控制權。小股東乙主張因甲董事已將全數股份設質,卻仍得於股東會中行使表決權,遂向法院訴請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惟甲卻抗辯其於股東會前已不具董事身分,且就表決權限制之規定亦不包括前次任期中所為之股票設質行為。請檢附學理及實務見解,就甲、乙主張之妥適性申論之。(30分)

  二、甲為A公司董事長,授權副董事長乙代理甲,以A公司及甲之名義,與供應商丙洽訂原物料銷售契約之協商,為展現合作上之誠意,甲另授權乙於新臺幣20萬元之額度內可簽發本票支應協商過程之相關支出,惟乙除協商過程簽發共新臺幣15萬元之本票外,乙另基於丙之要求,開立金額為新臺幣30萬元,蓋有A公司、甲董事長及乙副董事長印章之本票予丙,作為契約禁止、履行、保密等相關義務之擔保。若未來A公司違反相關之契約上保密義務,丙提示本票作為損害賠償,試問副董事長乙應負如何之票據責任?試檢具理由說明之。(20分)

  三、外籍散裝貨船「幸運輪」於高雄港靠泊卸貨。今船舶所有人失去清償能力,已屆清償期未清償港埠費新臺幣1,000萬元。港埠當局如何依法實行海事優先權?試就學說與實務,附具理由論證之。(25分)

  四、甲為船舶所有權人與乙保險人訂定船舶保險契約,當事人約定使用2003年國際船舶保險條款(International Hull Clauses 2003),復約定以我國法為準據法。依約款第8條,保險人承保共同海損。今於保險期間船舶擱淺,甲之受僱人船長A採取共同海損行為將船上設備拋海,使船舶重浮脫淺而 保全全體財產之安全。共同海損行為,依其構成要件,涉及要保人或其履行輔助人之故意行為,是否因此不具可保性而使該約款無效?請附具理由論證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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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0)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丙、丁、戊等五人為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之同學,擬分別出資新臺幣200萬元,設立A股份有限公司,設置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並規劃由甲認購特別股,乙、丙、丁、戊認購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若A公司之章程擬對特別股之權利義務規定如下:「第8條:本公司發行特別股20萬股,其權利義務事項如下:一、關於第一屆董事之選任,於本公司設立時,由發起人甲指定一人擔任,其餘二位董事之選任,準用公司法第198條規定。二、第二屆以後董事之選任,由特別股股東投票選舉二人擔任,其餘董事由普通股股東依公司法第198條規定投票選舉產生。三、特別股股東對於總經理之委任及解任,具有否決權。」試分析其章程之記載是否合法?(35分)

  二、A公司擬投標臺北市政府發包之工程,乃委請B銀行簽發銀行本票,以繳交押標金。B銀行基於A公司過去之往來信用尚佳,遂在授信額度內依A公司之所請,簽發發票日為民國106年3月1日、票面金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記載禁止背書轉讓、未記載到期日及受款人之銀行本票一紙,交付給A公司。詎料A公司並未得標,其職員甲領回投標文件時,於途中遺失,由乙所拾得,若乙請求給付100萬元之報酬,有無理由?又若乙返還本票後,A公司竟未洽B銀行註銷該本票,而於109年5月1日逕向B銀行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有無理由?(25分)

  三、A公司以經營貨運為業,為控制其經營風險,向B產物保險公司(下稱B公司)就其營業用貨車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約定被保險人所運送之貨物於正常運送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之損害,每一事故責任之保險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下同)200萬元。甲為C派遣公司派至A公司服務之駕駛,於駕駛A公司貨車運送貨物途中,因超速與乙所駕駛之自用車相撞,致乙之車輛損毀,共計20萬元之損失。試問:若乙對A公司及甲起訴請求賠償後,知悉該肇事車輛有向B公司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於法院判決確定前,可否直接向B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又若B公司給付保險金後,可否向甲行使代位請求權?(20分)

  四、A公司將貨物一批(貨物離岸價格為新臺幣(下同)999,500元,運費500元),託由B公司全責處理報關、運送,並於系爭貨物交付後4日內交付予A公司設於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之東莞廠。B公司就運送貨物全部約定價額,填發提單給A公司,並於託運單上以異常細小之文字註記約定責任限制條款,約定伊公司之賠償額度以運費之3倍為限。其後,B公司將系爭貨物交付C公司負責運送,惟系爭貨物因C公司委任之報關公司作業失誤,致未符大陸地區海關相關規定而無法順利通關,遭中國大陸海關扣押未能完成運送。A公司於向B公司請求100萬元之損害賠償時,B公司主張其非實際運送人、貨物係因有權力者之限制等法定免責事由及賠償金額應以1,500元為限,以資抗辯,有無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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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11)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實收資本制,其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之股份總數為 1,000 萬股,均為普通股,全額發行,每股新臺幣 10 元。」查 A公司於民國(下同)108年6月30日召開之股東會。其中討論事項共二案:
  (一)第一案:本公司擬發放普通股每股股票股利新臺幣(下同)1元,提請公決。
  (二)第二案:本公司為免閒置資金過多,擬減少資本2,000萬元,每股退還股款2元,提請公決。若A公司本次股東會僅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510萬股之股東出席,且上開二項討論案均經全體出席股東以無異議通過方式,並作成決議,其效力為何?(40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07年1月12日向乙商人購買貨物1批,雙方約定應於107年2月1日給付貨款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詎料甲於107年2月1日當日簽發發票日為106年2月1日、票面金額100萬元、付款人為A銀行之支票1紙交付乙給付貨款,乙則依約於107年1月31日交付貨物。嗣經乙向A銀行提示支票未獲兌現,甲亦未付貨款,乙遲至109年2月5日始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向甲起訴請求甲給付10萬元。試問:該支票之消滅時效應自何時起算?又甲抗辯本件支票係用以支付貨款,是票據法第22條第4項規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時效僅有2年,乙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有無理由?(20分)

  三、甲於民國(下同)89年3月30日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下稱A公司)投保「鍾愛一生313終身壽險」(下稱系爭保險契約)及保險費豁免附約、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約,並約定第二期以後保費按季繳交。惟甲自98年7月28日之後即未再繳納保險費,A公司並未向甲催繳保費,而直接以當時總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其應繳之保險費及利息,迄103年4月因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1日保險費,遂於103年4月10日向甲催告繳交保費。嗣甲於前開催告期間屆滿30日前之103年4月18日死亡,乙其後於104年9月26日因交通事故受傷住院1年,並於104年12月16日向A公司請領保險金新臺幣80萬元,A公司則以要保人未繳納保費,系爭保險契約及其附約已停效為由拒絕給付,有無理由?(20分)

  四、A公司向馬來西亞商B公司購買貨物一批(下稱系爭貨物),B公司將系爭貨物委由 C公司以CONMAR CAPE 船舶(下稱系爭船舶)自馬來西亞運送,途經香港再至我國高雄港,B公司並簽發載貨證券,記載 受貨人為 A公司。詎料系爭船舶之船長為利用呂宋西邊近岸之海流航行,由原先規劃航向分段調整實際航向,惟船副未能避開險礁,不幸於菲律賓蘇比克灣西方14海哩處發生擱淺海難事故(下稱系爭事故),損及貨櫃,致貨物受潮。A公司認為 C公司無正當理由偏航,未盡照護管理貨物之義務,請求損害賠償。C公司則抗辯系爭船舶擱淺,純粹航海技術上過失,造成系爭事故,致貨櫃因擱淺而受損,使受潮貨物因異常之長時間海運而受潮發霉,主張具有法定免責事由,有無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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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1)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船舶運送人A承運進口商B自美國進口的生鮮食品一批至高雄港,船舶抵達日本港口外海時,有船員發燒,因適逢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被禁止入港。待隔離期滿船舶入港後,又因船舶安全航行證書剛好過期,船舶被日本港口主管機關扣留,A安排船舶重新檢驗,又因疫情受到耽擱,待取得船舶有效證書,抵達我國高雄港時,貨物全部腐敗。B以船舶於日本港安全航行證書過期為由,認為船舶欠缺適航性,向A求償貨價全額損失。試問A主張下列抗辯有無理由?
  (一)此屬突失航行能力且符合海商法第69條免責事由之規定。(15分)
  (二)載貨證券記載運送人對生鮮食品之任何賠償責任,以不超過運費為限,因此,縱使A應對本件貨損負責,亦可依約主張限制責任。(15分)

  二、美國出口商A與運送人B訂定海上貨物運送契約,約定將一批加州櫻桃以冷藏貨櫃從美國長堤港運至臺北港。運送人B依出口商A之託運單的記載於載貨證券上載明貨物名稱為加州櫻桃後,簽發載貨證券給A。該載貨證券由A轉讓給善意第三人進口商C。貨物運抵臺北港後,進口商C持載貨證券前來提貨,開箱後發現內容物竟然是加州葡萄。經查,該錯誤係因A之受僱人,誤將葡萄當作櫻桃交付給B所致。試問:
  (一)運送人B是否得以貨物種類之錯誤係可歸責於託運人A之受僱人為由,對抗善意之進口商C?(15分)
  (二)若運送人B須對進口商C負賠償責任,運送人B得否向託運人A請求損害賠償?(15分)

  三、A國已宣布設立其專屬經濟區,並於距離其海岸線超過24浬外海中擁有一小島,島上有約百人定居並從事漁業及農業維生,A國海岸巡防隊定期巡邏該島海域執法。B國漁船因進入該小島兩百浬之水域內進行捕魚,為A國海岸巡防隊所逮捕,A國依據其國內法對該漁船課予船價與船上漁獲價值之合計總額5倍之罰鍰,要求該漁船繳納上述罰鍰後,始予釋放。依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分析A國行為之合法性。(20分)

  四、A國漁船「榮昌號」於2015年2月26日在距離該國東南方164浬處與B國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內,遭B國海巡艦艇追逐掃射,「榮昌號」船身受損,船員一人喪生,二人受傷,經A國海巡艦艇救援返回A國港口,A國主張B國違反國際法,要求道歉,賠償與懲凶。B國則辯稱「榮昌號」係在其領海非法捕魚,追逐與掃射行為係合法行使緊追權。依據國際海洋法,B國抗辯是否有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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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6。(3)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6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為一家非公開發行公司,擬於民國(下同)108年6月12日召開股東常會,預定決議事項為:
  (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核准107年度盈餘分派議案。A公司在108年5月24日寄發開會通知,而開會當天,出席股東之持股數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八十,在決議通過上述事項後,股東甲因與總經理乙之間有私人恩怨,竟提出「解任總經理乙」之臨時動議,藉機大肆批評乙之經營績效較其他同業經理人差,並獲得在場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試附理由說明該次股東會決議之效力。(25分)

  二、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專門製造家電產品,在採購原料支付貨款上,為使資金調度更有空間,擬以簽發遠期支票方式,付款給往來廠商。為此,A公司在B銀行設立支票存款戶,領取支票簿使用,雙方約定戶名為A公司,印鑑除公司印章及董事長乙之私章外,為避免董事長乙濫行開立支票,故再加上一位監察人丙之私章,如支票上有任一印章不符,即應退票。A公司多年來,即以公司、董事長乙及監察人丙三印章簽發之支票,支付貨款給往來廠商。惟A公司近日因產品瑕疵,導致業績一落千丈,進而爆發財務危機,多張支票不獲兌現,長年往來廠商C為受害人之一。廠商C以執票人地位主張,A公司董事長乙,依法為公司代表人,有當然代理公司簽發支票之權,但監察人丙並非當然享有此代理權,且丙在簽發支票時,未記明係代理 A公司而發票,故應令監 察人丙負共同發票人之責任。試評析廠商 C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三、臺灣出口商 A公司販售鋼材給越南進口商 B公司,A公司委託 C 海運公司將該批鋼材從臺灣高雄港運抵至越南胡志明港,A公司交付貨物給 C 海運公司後,C 海運公司簽發載貨證券一式二份給 A公司,而該載貨 證券上記載著 A公司所聲明之貨物性質及價值。當系爭貨物運抵胡志明 港,B公司未提示及交回任何一份載貨證券之前提下,僅以 B公司與 A公司間之書面買賣契約,向 C 海運公司表示其為系爭貨物之受貨人,而 C 海運公司不疑有他,即放行系爭貨物,而 A公司自始至終均未收到 B公司之價金給付。A公司對於 C 海運公司之違約放貨,請求 C 海運公司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而適逢全球鋼材需求暴增,價格逐日攀升,A公司主張C海運公司應依照賠償之債的一般原則而回復原狀,即返還同品質之鋼材一批。請附理由回答,A公司得否主張C海運公司違約放貨,請求C海運公司返還同品質之鋼材一批?(25分)

  四、A人壽保險公司為了招攬業務,搶奪市場龍頭地位,在其推出之各種人壽保險中,特約約定要保人或受益人請求保險金之權利,自得為請求時起經過三年不行使而消滅。請附理由說明,此項特約是否有效?(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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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7)

10801。(8)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0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公司)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公司之部分廠房出售予乙股份有限公司,雙方並已依約履行。在之後召開的甲公司董事會中,董事A質疑董事長B主導該案,有賤賣公司資產之嫌。B遂詢問在場所有董事,是否同意將該廠房出售追認案列入下次股東會議程,提請股東會討論,此一提議獲得在場之多數董事的同意。嗣後,在甲公司股東會中,「廠房出售追認案」獲得出席股東表決權中絕大多數的支持,決議通過。請問甲公司股東會就「廠房出售追認案」加以決議,是否因決議內容違法而無效?請就決議內容合法、違法之可能理由,詳細分析論述之。(30分)

  二、A經營小本生意,A之姪子B 也來幫忙。因業務需要,A 平日常需簽發支票支付小額貨款,但 A分身乏術,又對 B 信任有加,A 乃將個人印章及支票本交給 B,並授權其可代為簽發支票以支付貨款。後因 B之兄 C欠下債務,債權人 D 追討甚急,C 求助於 B,B 乃以其手邊之A 的印章及支票,簽發支票予 D,以清償 C之債務。嗣後,D 將該支票背書轉讓予其債權人 E(E 不知 B、C、D 間就本支票簽發之過程)。若 E 屆期提示支票不獲付款,請問 E 可否向 A 行使追索權?請附理由詳細說明之。(20分)

  三、出口商甲以 CIF條件出售一批鐵捲給巴西商乙,委我國籍運送人丙承運。貨物裝載上船後,丙簽發一套三份無不得背書轉讓記載之正本載貨證券給甲,載貨證券上記載甲為託運人,乙為受貨人及受通知人。貨抵巴西後,因乙需貨孔急,出具擔保提貨書,丙在乙未繳還載貨證券的情況,便放貨給乙。詎料甲乙間存有貿易糾紛,乙並未支付貨款給甲,持有載貨證券並受有貨價損失的甲向運送人丙為貨物全損之求償。本件運送人丙是否應負責?法律基礎為何?設丙應對甲負責,就甲之貨價請求,丙可否主張海商法單位責任限制?就丙之賠款損失,丙可否依據擔保提貨書向乙請求?試分別申論之。(25分)

  四、甲為乙壽險公司的受僱業務員,甲向丙招攬投資型保單時,以乙壽險公司商品文宣夾帶甲自行製作之精美 MEMO 方式為招攬。乙公司商品文宣印有「不保證最低投資收益及不負責投資標的盈虧」等細小用語,甲自製 MEMO 上則載有保證保本率 105% /年明顯字眼,該 MEMO 並蓋有乙公司之營業處章。丙投保後,發現收益不僅不如預期,甚至低於保本率。試問:乙是否應對丙負責該 MEMO 所載保證保本率之差額損失?設乙應對丙負責,則乙可否向甲請求該差額損失賠款?(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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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a(7)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海上保險「全部損失(total loss)」?(10分)其類型為何?請說明之。(15分)

  二、何謂海上保險「部分損失(partial loss)」?(10分)海上貨物保險部分損失的類型為何?請說明之。(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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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1)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57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以其所有之貨輪載運甲之貨物赴日途中,因船長未遵守海上避碰規則致撞沉乙所有之50 噸賞鯨船,甲之貨物亦落海全損。甲與乙均向 A 請求損害賠償。設碰撞雙方船舶於發航前及發航時均具適航性。試問:
  (一)就甲之請求,A 得否主張海商法第69條第1款之航海過失為由主張免責?(15分)
  (二)就乙之請求,A 得否主張海商法第69條第1款之航海過失為由主張免責?(15分)

  二、A公司出口精密儀器 10 台自高雄港運送至加拿大,委由 B 船運公司承運。每台貨物目的地之價值 1 萬特別提款權,載貨證券記載貨物之件數但未記載貨物之價值。又每台儀器重 300公斤,分5個貨櫃裝運,貨櫃由 B公司提供。運送途中,該 5個貨櫃因堆存不當,滑落海中滅失。試問:
  (一)該貨物滅失,A公司得否向 B公司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其所依據之法律關係為何?(15分)
  (二)B公司可否主張單位限制責任?其賠償金額為若干特別提款權?(15分)

  三、A 國海軍海洋探測艦 P號,配備有觀測、調查海底地形、海流、海水溫度、水中雜音等設施。P號未經許可也未通知即進入我國領海中航行。我國海軍驅逐艦隨即對之施以砲擊並予以拿捕,指控 P號侵入領海進行間諜活動。
  (一)P號未經通知許可在我國領海內航行探測,是否牴觸國際海洋法或我國法之規定?(10分)
  (二)我國海軍對 P號施以砲擊拿捕,是否符合國際海洋法?(10分)

  四、依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兩國間發生海域劃界爭議時,得採取那些爭端解決機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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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4)10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160【等級】薦任【類(科)別】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公司設有董事五席,五位董事在民國(下同)108年2月25日的聚餐中,提及轉投資醫美產業議題,五位董事口頭約定於 108年3月16日召開董事會,進一步決議投資與否以及投資金額。甲公司董事長 A 於 108年3月13日以通訊軟體 line傳送檔名為「開會通知」之電子文件檔案到甲公司董事會群組,提醒公司其他董事將於 108年3月16日召開董事會(下稱系爭董事會),議案為討論甲公司轉投資醫美診所一案。甲公司董事於系爭董事會中做成投資乙醫美診所新臺幣 5000 萬元之決議,惟甲公司董事 B 嗣後主張系爭董事會之召集通知未依法律規定為之,而決議無效,試問董事 B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簽發發票日為民國(下同)107年12月15日,金額為新臺幣伍拾萬元支票(系爭支票)給受款人乙,以支付甲向乙購買電子產品之款項。乙其後將系爭支票背書轉讓給其債權人丙。系爭支票之發票地為臺北市,付款人為臺灣銀行臺中大里分行,試問:依照票據法規定,丙應於何時以前為付款之提示,才不會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又若丙於 108年2月15日向付款人為付款提示,遭銀行以存款不足為由退票而未獲付款,丙應向何人主張其票據權利?其得主張票據上權利為何?(25分)

  三、65 歲之甲女到西藏旅遊,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海外旅行傷害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甲女有心臟病與高血壓病史,在旅途中甲女出現嚴重之高原反應,送至醫院急救不治。醫院所開立之死亡證明中載明甲女死亡原因為高山症引發心臟病所致。試問:甲女之保險受益人乙得否請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25分)

  四、甲船為載送大型貨櫃之商船,乙船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巡邏船,兩船在民國107年12月23日於臺北港進行進出港作業時,因雙方皆有不慎,導致兩船碰撞,兩船皆受有損害,惟並無人員傷亡,試問何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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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6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公司)董事長甲於 A公司董事會召開前夕,突然收到住在美國之母親病危通知致不得不赴美處理,此時甲委託另一位公司董事乙代理出席董事會(A公司未設有副董事長),並由乙擔任主席。進行 A公司將以市價購買董事長甲所擁有之個人土地之議案時,董事乙對此議案同時投下贊成票二票,其他董事亦無異議通過此案,問此董事會有無瑕疵,試述理由說明之。(25分)

  二、甲簽發一紙金額新臺幣 50 萬元以乙為受款人之記名本票,並由丙在本票背面記載「連帶保證人丙」後,甲將之交付給債權人乙,乙再將該本票交付轉讓給丁,票載到期日屆期後,問丁得否持本票行使票據權利?(25分)

  三、要保人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新臺幣 50 萬元意外傷害險。甲因患有憂鬱症平日有吃安眠藥入睡之習慣;某日甲晚間吃了安眠藥仍無法入睡,神智恍惚下到陽台抽菸,不慎從 5 樓陽台墜樓身亡,問甲之法定繼承人丙得否同時向乙保險公司請求 50 萬元的保險給付?(25分)

  四、A 船為我國甲公司所有,由甲公司聘僱乙在 A 船擔任船長,嗣因甲復積欠丙公司貨款未償,遭丙公司聲請法院查封拍賣 A 船。試問:
  (一)乙以甲公司積欠薪資為由,主張就 A 船拍賣之價金有優先受償之權,有無理由?(10分)
  (二)如 A 船設定抵押予我國丁公司擔保借款後甲公司始聘僱乙擔任船長,甲公司知悉已積欠乙自 106年9月1日起至 106年12月31日止共計4個月薪資,仍將 A 船出賣移轉戊,乙並於 107年1月1日離職,嗣丁公司以甲欠款未償就 A 船聲請抵押拍賣,乙並於 107年12月1日主張就 A 船有優先受償之權,乙之主張有無理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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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5)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409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為製造半導體之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甲於 民國104年起擔任該公司之董事;於 106年同時為公司之專業經理人,當時A公司董事會以書面決議通過:甲得依「公司委任之總經理及從事 勞動獲致工資之退休金」方式支領退休金,並由董事長乙代表 A公司與 甲簽約。嗣後當甲於 107年申請退休並要求公司依約定給付退休金時,A公司卻以當初所訂定之契約係違反公司法之規定而拒絕之。請附理由 說明:A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二、甲於民國108年2月10日,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 30 萬元、發票日為 108年3月10日、發票地為臺北市、付款人為某銀行臺北市松山分行之無記名支票一張,並交付給乙,作為向乙購買 A 車之價款。乙將該支票交 給其妻丙保管。事後,甲以 A 車係瑕疵車為由,於同年3月5日向乙主 張解除買賣契約,並請求返還支票。然乙之妻丙因積欠地下錢莊債款,竟未經乙同意,於同年3月18日,將該支票以丙名義背書轉讓給不知情之丁,以清償其借款。丁嗣後向銀行提示,卻因存款不足而退票。請附理由說明:丁可否向甲、丙主張票據權利?(25分)

  三、甲於開車上班途中,與由乙駕駛並闖紅燈之小貨車發生衝撞(乙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甲因而受傷,並支出醫藥費新臺幣(下同)50 萬元,其中 30 萬元部分由全民健保支付,20 萬元由甲自行負擔;甲之轎車亦因車禍而花費 20 萬元修車費,因甲有投保車險而由產物保險公司 A 全 額支付。請附理由說明:甲可否再向乙請求賠償醫藥費 50 萬元、精神上慰撫金 20 萬元以及修車費用 20 萬元?(25分)

  四、美國甲公司向臺灣乙公司購買貨物 1 批,約定貿易條件為 FOB,嗣系爭 貨物交由臺灣丙公司運送,並由丙公司簽發載貨證券(下稱系爭載貨證券),裝貨港為臺灣高雄、卸貨港為美國加州長灘,受貨人為甲公司,系爭載貨證券背面並記載:「經美國港口之外國貿易,相關的權利義務之所有索賠、訴訟、法庭程序或者糾紛,應專屬由美國法院管轄並適用美國法律」。丙公司將系爭貨物交由丁公司承攬運送,丁公司再交由戊公司實際運送,然系爭貨物因戊公司之受僱人保管疏失而發生破損。嗣系爭貨物抵達長灘,甲公司收受系爭貨物後始悉上開破損情事。甲公司及乙公司均將系爭貨物損害賠償債權讓與臺灣己公司,己公司則就系爭貨物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下稱高雄地院)訴請損害賠償。請附理由說明:
  (一)高雄地院就本件訴訟是否有管轄權?(15分)
  (二)如高雄地院就本件有管轄權,兩造當事人並同意以我國法為準據法,則己公司應以甲或乙公司何人之運送契約,向何人請求損害賠償?(5分)戊是否應依系爭載貨證券負賠償責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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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7)

10701。a(7)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新加坡籍貨櫃船深夜經過我國北部外海時,疑似船舶操作不慎撞沉我國漁船,貨櫃船於碰撞後因機械故障,駛進我基隆港修繕,後於發航準備完成時欲離港前往其目的地,請說明下列問題:
  (一)漁船所有人及其死亡船員之家屬可否在此時對該貨櫃船提起假扣押以保全債權?(10分)
  (二)如碰撞係因兩船舶皆有過失,該如何認定責任?此請求權之時效?(10分)
  (三)貨櫃船所有人可否依海商法主張責任限制?漁船所有人及其死亡船員之家屬可否依海商法主張海事優先權?(10分)

  二、在海上連續運送中,載貨證券之發給人對於依載貨證券所記載應為之行為和對於貨物之各連續運送人之行為,各應負何種責任?各連續運送人之責任為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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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8)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0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召開股東常會,其召集通知上記載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將其行使方式記載於召集事由中。持有A公司股份10%之大股東甲,於開會前依法行使股東提案權,建議公司應強化對於非洲等國之布局,投資非洲B公司(甲擔任該公司之董事)。對此提案,董事會將之納入股東會之討論事項。於該次召集通知上記載股東會討論議案為:
  1.討論關於對 B公司之投資
  2.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3.臨時動議另一個大股東乙事前以電子投票方式,反對A公司所有之提案。於股東會當日,乙認有不妥還是親臨股東會現場,當場表示:甲之提案與自身有利害關係,該提案不合法,並否定全部議案。此外並提出臨時動議:董事會於30日內,應立即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主持A公司股東會之董事長丙,以乙股東所提之臨時動議,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之事項,予以否決,並宣告此次股東會結束。試問此次股東會程序中有無瑕疵?請依公司法規定說明之。(25分)

  二、甲居於臺北市,為支付購買名畫之價款,於民國(下同)107年1月2日簽發記載乙為受款人、發票日為 107年3月22日、票面金額新臺幣 200 萬元、付款人為 A 銀行臺北分行之劃平行線之支票一張,交付予乙。甲為避免該支票轉讓至第三人,並於票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但未再簽名於旁。嗣後乙需金孔急,遂於民國107年2月1日將該支票移轉背書給好友丙,乙為求謹慎起見,遂於支票背面再次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並將支票交付予丙。試問甲與乙分別於票據正面及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是否有效及具有實益?又甲若係於支票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同樣未再簽名於旁,是否合法有效?(25分)

  三、甲船舶運送公司停靠基隆港裝卸期間,因所委託的乙碼頭裝卸公司於使用船上起重吊桿進行吊掛作業時所配置之吊具有瑕疵,導致乙只正在吊掛中的危險品櫃摔落船艙,隨即引發爆炸起火,造成船舶及其他貨物嚴重損害。試問:
  (一)乙公司可否對受損貨主及甲公司分別主張單位責任限制?(8分)
  (二)乙公司可否對受損貨主及甲公司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8分)
  (三)假設乙公司均有權主張單位責任限制及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經計算後,如對甲公司及貨主可主張的單位責任限制累計總額高於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額度,請問如何處理?(9分)

  四、甲與乙為戀人,二人以「夫妻」相稱並共築愛巢以永久共同生活之意思同居。甲因對乙用情甚深,故以自己為要保人,自己及乙為被保險人分別向 A 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投保人壽保險附加傷害保險,並指定乙之母丁及甲自己為乙保單之受益人,而以甲自己為被保險人之部分,則未指定受益人。乙另向好友丙承租店面,經營文青咖啡店,並以該店面向 B 產物保險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投保火災保險附加營業中斷險。
  (一)乙之咖啡店遭飆車族縱火燒毀,乙乃就其營業中斷之損失向 B公司請求理賠,B公司則以乙非店面所有人無保險利益以為抗辯,試問 B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5分)
  (二)其後,因細故乙與甲正式分手,兩人並因此分居。乙終日以淚洗面,鬱鬱寡歡終得不治之症,丁見乙如此甚為心疼,乃於某夜親手拔除乙之維生系統,乙死亡。甲乃因而向A公司請求理賠,A公司則以甲無保險利益及乙死亡係丁之故意行為所致者二點以茲抗辯。問A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10分)
  (三)乙死後,甲心情極糟,乃以飆車發洩。某日將重機車騎上高速公路後,以時速200 km/hr之速度狂飆,終因失控撞上分隔島致半身癱瘓。甲事後乃向A公司請求意外事故之殘廢給付,A公司乃抗辯:甲之行為縱非故意,亦已達重大過失程度,拒絕理賠。問A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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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10)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擬與其他公司簽訂經常共同經營契約(下稱經營契約),經董事會決議在 107年5月2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司隨即寄發由董事長名義召集之開會通知,並在開會事由列舉經營契約議案及說明主要內容。股東臨時會當天,關於 A公司與他公司簽訂經營契約議案,雖經出席股東決議通過,但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份數始終未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50%。當天參與股東臨時會的股東甲事後知悉此事,擬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請詳述甲必須符合如何條件始得提起該訴訟?又該訴訟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開立一紙無記名本票,面額為新臺幣(下同)30 萬元,但不慎遺失,被乙撿獲。乙因積欠丙 12 萬元,遂將該紙本票交付予丙,並稱甲係因購貨所交付,現其以該本票清償債務,丙不疑有他而收受該本票。待到期日屆至,丙向甲請求支付票款 30 萬元。請附理由說明丙之請求有無理由?(25分)

  三、甲從事建築防水工程業務,負責防水工程施作,甲向 A 保險公司投保傷害綜合保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300 萬元,甲於投保後為增加收入,亦開始承接高樓外牆清洗業務。某日甲於高樓清洗外牆工作時,因鋼索斷裂,隨同吊籠掉落而死亡。甲的父親乙以受益人地位申請理賠遭拒。請依我國保險法詳述:A公司拒絕理賠有無理由?(25分)

  四、A公司向 B公司購買 1000 噸丙烯,並與 C公司簽訂航程傭船契約,委由 C公司自印尼運送至我國高雄港。船舶抵達高雄港後開始卸載作業,但因高雄港岸槽壓力過高,僅得卸載 600 噸,其餘丙烯無法卸載。因 C公司船舶尚須繼續下一航程,為避免下一班船期延誤之賠償責任,C公司決定將船舶駛離高雄港並於公海拋棄殘餘丙烯。請附理由說明:依據我國海商法,C公司對 A公司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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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2)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3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非公開發行之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章定資本總額新臺幣(下同)5,000 萬元,實收資本額 2,000 萬元,目前已發行普通股 200 萬股,董事為甲、乙、丙三人,甲為董事長,監察人為丁,各董事及監察人同時都具有股東身分,其中丁持股約百分之二。A公司於今年4月初之董事會決議,將於今年8月間增資發行新股 300 萬股,但丁認為增資有過於浮濫之嫌,從而在 5月下旬 A公司所召開之股東常會中,丁以股東身分提案請求降低增資股數為 100 萬股案(下稱一號提案)。除丁之提案外,尚有符合提案資格之股東戊主張董事長甲藉轉投資之名行掏空公司資產之實,造成公司虧損達 500 萬元,因此,提案請求訴追甲對公司之賠償責任(下稱二號提案);股東己主張董事甲及乙均有同意造成公司虧損之轉投資案,故兩人不適任,提案請求解任董事甲及乙(下稱三號提案)。前述提案均在受理期間內提出,且提案內容都在三百字以內。A公司董事會收到提案後,僅受理一號提案,將其列為議案記載於開會通知中,且股東會中亦議決通過降低增資金額僅發行新股 100 萬股。請附理由及個人看法,回答下列問題,且若涉及民國107年新修正之公司法規定,亦請一併說明。
  (一)在一號提案通過後,A公司董事會是否僅能發行新股 100 萬股,抑或是可發行新股 300 萬股?(30分)
  (二)A公司董事會未將二號、三號提案列為議案,是否合法?若有違法未列入議案,則對股東會有何影響及提案股東可如何救濟或因應?(50分)

  二、A公開發行公司(下稱 A公司)設有五名董事,兩名監察人,董事中有兩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甲新上任,欲了解公司情況,其注意到公司在近二年的時間,為防禦市場派的經營權爭奪,密集對策略性投資人發行私募股份,並進行股份交換,甲想進一步了解策略性投資人與股份交換對象之身分,與公司當時所進行的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之結果,於是要求公司提供相關資訊,但公司皆以私募與股份交換皆已經當時之股東會與董事會決議通過,也依法為相關資訊公開,其餘資訊事涉公司機密,無法提供為由,拒絕甲之請求。甲進一步想要了解這幾次私募與股份交換後,對於公司經營產生何種影響?私募與股份交換是否依照公司原本預估為公司帶來正面效益,若未達預期,理由為何?及應如何改進?A公司皆回覆,由於時間不足兩年且事涉機密,故無法提供。甲於是在董事會提案要求做成公司應提供相關資訊之決議,除另一名獨立董事支持外,其餘三名董事則不支持甲之提案。請就獨立董事於公開發行公司之角色討論甲請求查閱有無理由?若 A公司嗣後設置審計委員會,是否有所不同?(40分)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後,乙欲以甲為被保險人,向 A 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保險金額 1,000 萬元之終身人壽保險,並指定乙自己為受益人。A 人壽保險公司之業務員丙前往要求甲、乙填寫要保書及相關文件時,甲適因急事外出,無法親自在要保書上簽名,丙改以電話請甲確認,甲同意為被保險人,並表明授權乙代甲於要保書上簽名。A 人壽保險公司核保後同意承保,並簽發保險單送交予要保人乙。甲、乙在結婚一年後離婚;離婚後甲遭遇車禍死亡。試具明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乙申請理賠時,A 人壽保險公司以甲、乙已離婚,則甲死亡時,要保人乙對被保險人甲不具保險利益,故系爭人壽保險契約已失其效力為由而拒賠。A 人壽保險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13分)
  (二)乙申請理賠時,A 人壽保險公司以甲、乙已離婚,則甲死亡時,受益人乙對被保險人甲不具保險利益,故乙已喪失受益人資格為由而拒賠。A 人壽保險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13分)
  (三)乙申請理賠時,A 人壽保險公司以被保險人甲未於要保書上親自簽名,故系爭人壽保險契約違反保險法之規定應屬無效為由而拒賠。A 人壽保險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14分)

  四、甲現年19 歲,得其父母同意後獨資開設一間咖啡店,獨立負責經營及管理咖啡店事務。某日,甲打電話向廠商乙進貨,為支付貨款,甲開立一張新臺幣 10 萬元、A 銀行為擔當付款人之本票,於填寫完成法定應記載事項及簽章後,將該本票置於辦公室抽屜,欲待乙隔日送達貨物後,始於受款人欄位填入乙之姓名,再為交付。不料,甲之員工丙因遭逼債,遂鋌而走險偷取該本票,丙偽造乙之簽名後,並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丁,以償還其所積欠之債務,則丁是否取得票據權利?若丁於取得該本票後,再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房東戊,以支付押金及房租,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其後,適逢農曆新年,戊因剛好手頭現金不足,因該本票尚未到期,便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其父親己,並裝於紅包袋內交付予己,作為新年賀禮,若己向甲行使票據權利遭到拒絕,得否向乙、丙、丁及戊行使追索權?請注意,答題除敘述相關學說或實務理論外,就本案之具體論斷應附個人看法及理由。(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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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1)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95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進口商 A公司委由 B公司所有之「東西號」輪,從國外運送一批廢鐵至高雄港。該貨輪於今年8月1日進港前,因 C公司所有之「南北號」輪的過失發生碰撞,致「東西號」輪船艙破裂,並造成廢鐵全損。試問:
  (一)C公司對 A公司之貨損及 B公司之船體損失,得否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15分)
  (二)假設 C公司得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而船舶碰撞之發生,係因「南北號」輪發航前欠缺堪航能力所致,該責任限制權利之行使是否受影響?(15分)

  二、運送人甲與託運人乙訂定海上件貨運送契約,契約內含限制責任條款如下:「運送人對於貨物的毀損或滅失,其賠償責任,以每件特別提款權一百單位或每公斤一單位計算所得之金額,兩者較高者為限。」又甲發給乙之載貨證券其正面上貨物描述欄記載:「一只 20 呎貨櫃,由運送人提供並負責裝櫃,計 125 輛腳踏車,每輛腳踏車 10公斤。」於海上運送期間,因運送人輕過失,致該只貨櫃落海滅失。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特別提款權?(5分)
  (二)上述限制責任條款是否有效?(10分)
  (三)若託運人未聲明並註明貨物之價值,若不考慮該批貨物真實貨損價值為何,本題運送人得依法主張之單位責任限制的額度,應如何計算?(15分)

  三、出傭給 B 國大洋海運公司之A 國籍貨輪永明號,於航行在 B 國與 C 國間之公海海域時,其 A 國籍船長與管理幹部竟合力將不聽指揮之三名 C國籍船員驅逐離船,致三人不幸溺斃。永明號返抵 B 國港口時,船長與管理幹部遭 B 國警察逮捕,理由是 C 國依據其與 B 國間簽訂之引渡協定第2條:「受引渡人應為在任一方領土地理範圍內涉及本刑 3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之人」,要求 B 國應將永明號船長與管理幹部引渡至 C 國受審。請問:你作為船長與管理幹部之訴訟代理人,應如何依海洋法與相關法律為程序抗辯?(20分)

  四、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與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說明如下圖內 T6-T7,T19-T18-T17-T16-T15 兩基線劃設之合法基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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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3)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4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創立於民國99年,為非公開發行公司,有股東甲乙丙丁戊五人,甲持有 A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下同)百分之五十一,乙持有百分之二十,丙持有百分之十,丁持有百分之十,戊持有百分之九,五名股東皆從公司創立以來即持有上述股份。A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應設董事三席,現任之董事為甲乙丙三人,董事長為丙,試問:A公司股東甲丁戊三人,可否約定在下次股東會改選董事時,共同選任甲丁戊為公司董事,其法律依據與理由為何?A公司董事任期為三年,本屆董事應於明年股東常會中改選,惟董事長丙因知悉甲丁戊之上開約定,故遲遲不召集董事會討論決定 A公司股東常會之時間與議案。A公司其他董事在董事長不作為之情形下,應如何召集董事會?承上,若乙亦因知悉甲丁戊之上開約定,不願配合甲召集董事會,且甲近來發現,丙因得知其董事席次即將不保,便利用其董事長之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掏空公司,甲認為目前董事會之運作已出現重大弊病,應立即依照公司法第199條之1 改選全體董事,而甲身為公司股東,依照現行法規定,甲得如何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25分)

  二、A 砂石公司與 B 航運公司簽定運送契約,約定由 B公司以其所有之拖船,拖帶 B公司所有裝載系爭砂石之無動力駁船,從高雄港運送 A公司之砂石至臺北港。運送作業在民國106年8月15日進行,當日適逢中度颱風籠罩臺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 106年8月14 至 17日均曾發布海上強風特報與海上颱風警報,預測臺灣海峽北部與南部最大陣風可達十級,浪高可達三到十米,亦曾宣布海面作業船隻應禁止航行。惟駁船仍自高雄港出發航向臺北港,於途中拖纜斷裂,致駁船漂失,因而造成系爭砂石大部分滅失。試問:B公司可否主張因天災所致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不負賠償責任?(25分)

  三、甲因於民國106年1月間前往歐洲旅遊,前後分別向 A、B、C 三家保險公司投保旅遊平安險,保險期間為同月5日起至 20日止,保險金額皆為新臺幣(下同)一千萬元。同月10日甲在歐洲旅遊途中,因車禍導致右眼失明,屬甲與 A、B、C公司所簽定之三份保險契約之第七級殘廢,依保險契約規定,甲應得向 A、B、C公司各主張保險金額百分之四十之保險金。甲向 A 保險公司請求四百萬元保險金獲得給付後,遂向 B、C 兩家保險公司各主張四百萬元之保險金給付,B、C公司則主張甲與 B、C 兩家公司間之旅遊平安險因違反複保險之告知義務而無效。甲則主張人身保險並無複保險之適用。試問:甲與 B、C 保險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四、甲向乙購買汽車一輛,簽發新臺幣(下同)五十萬元之本票一張,未記載受款人,直接交付給乙,乙背書後交付給丙,丙塗銷乙之背書後背書轉讓本票並交付丁,丁背書後交付戊,戊經丁之同意將本票變造為八十萬元並將本票背書交付己,己於到期日屆至向發票人甲提示請求付款被拒,於作成拒絕證書後向乙、丙、丁、戊追索。試問:乙、丙、丁、戊之票據上責任各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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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11)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 A公司)依法轉投資於 B 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為 B公司),A公司經 B公司股東會選任為董事,A公司即指定 甲代表執行董事職務,甲代表 A公司就任董事後,於首次之董事會被選 任為董事長,甲即就任為 B公司之董事長,並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B公司於甲董事長任期內,欲依公司法之規定與 A公司進行合併。試問:
  (一)當 B公司與 A公司簽訂合併契約時,甲得否代表 B公司與 A公司簽 訂?有無公司法第223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規定之適用?(20分)
  (二)當 B公司股東會進行是否同意與 A公司合併決議時,A公司得否行使 表決權?依據為何?(20分)

  二、甲因支付買賣價金而簽發一紙記名本票與受款人乙,嗣後因乙未依買賣契約之約定交付買賣標的物與甲,於是甲即對乙解除買賣契約。惟乙因急需現金而於甲解約前一天,將甲簽發之該紙本票背書讓與善意之丙,藉以貼現而取得現款,丙則於該紙本票上記載之到期日當天背書讓與丁。試問:丁於受讓取得該紙本票後翌日向甲付款提示時,甲得否以與乙間之買賣契約已解除為由拒絕付款?是否因丁於受讓時知悉甲乙間之契約已解除而有不同?(20分)

  三、甲係 A 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為 A公司)之保險業務員,甲說服乙投 保 A公司之人壽保險,甲於乙同意投保後即代 A公司交付要保申請書 予乙,乙看了密密麻麻之問題後,就請甲唸、他回答後由甲代塡,當甲唸到「您三年內有無住院開刀?」,乙據實回答「一年多前曾因肺炎住院開刀」,然甲擔心據實填入,A公司可能拒保或增加應給付保險費之金額,於是空白而未塡入。甲代乙將填完之要保書交付 A公司,A公司 經核保後同意承保,由甲將保險單交付乙,乙於取得保險單後第二年年初即因再度罹患肺炎住院而逝世。試問:A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A公 司得否以乙違反告知義務而對乙解除契約?(20分)

  四、甲將其貨物一批委由 A 海上運送公司(以下簡稱為 A公司)運送,A公 司於甲之貨物裝船後,應甲之請求而簽發載貨證券與甲,甲因將該批貨物出售與乙而將載貨證券背書讓與乙。嗣後,乙簽發之匯票票款無法獲得兌現,甲因而追蹤至乙之營業處所,要求乙空白背書後交還該紙載貨證券,甲取得證券後親自提示請求 A公司交付貨物。然而,甲受領之貨 物種類及數量,與載貨證券上記載不符,因而甲基於載貨證券文義性,向 A公司請求交付如證券上記載之貨物。A公司則主張,載貨證券上之貨物種類及數量係依甲之通知而記載,如因甲之通知有錯誤,應由甲負損害賠償責任。試問:甲與 A公司之主張,孰為合乎法或法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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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7)

10601。a(7)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詳述海難救助報酬成立之要件。(25分)

  二、何謂偏航?偏航與變更航程有何差異?並論述正當偏航與非正當偏航之效果。(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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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8)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國際經貿法律、經建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1970【類科】法制、國際經貿法律、經建行政【科目】海商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 A 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之董事長,同時兼任 B 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公司)之董事,乙則為 B公司之監察人。A、B 兩公司欲共同集資購置北部一處不動產,監察人乙旋即代表 B公司與 A公司簽訂合作契約書(下稱系爭合約)。在系爭合約簽訂之前,乙代表 B公司陪同 A公司的董事長甲實地勘查該不動產。惟 B公司主張,乙未經 B公司董事會決議,擅以監察人身分代表 B公司與 A公司簽訂系爭合約,對於 B公司不生效力。A公司則主張,乙有代表 B公司實地勘查該不動產,其代表 B公司簽訂系爭合約自非無權代理。請申論下列問題:
  (一)公司法第223條規範之法律行為。(20分)
  (二)B公司監察人乙依公司法第223條為代表行為前,應否先經董事會決議?(20分)

  二、甲委託乙方辦理室內裝修設計,甲簽發面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支票交付於乙,作為服務價金。乙遂將該支票交付與傢俱系統商丙,作為下單備料之價金,準備製造甲室內裝修所需系統傢俱。嗣後由於建材價格上漲,致乙未依合約所載設計圖樣施工,甲合法解除與乙間之委託契約,丙於票載到期日屆至時向甲提示付款,甲得否以業已解除其與乙間之委託契約為由,拒絕給付票款?附具理由說明之。(20分)

  三、甲、乙二人為夫妻,婚後定居登記在甲名下位於臺北市的一棟豪宅。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與 A 保險公司投保以其死亡為保險事故之人壽保險契約並指定乙為受益人。同時另行為甲名下的豪宅投保住宅火險。嗣後甲、乙二人離婚,甲亦未再婚。某日凌晨突然發生大火,甲逃生不及不幸葬身火海,乙遂向 A 保險公司請求給付甲的人身保險金及豪宅的財產保險金。試問:A 保險公司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可否主張乙無保險利益及保險契約因此失效為由,拒絕給付人身、財產保險金?附具理由說明之。(20分)

  四、進口車商甲將車輛 50 輛交予乙輪船公司運送至臺灣,乙輪船公司據此簽發載貨證券予甲。嗣後車輛 50 輛運至臺灣後,依法卸載存放於海關的保稅倉庫,詎料近日暴雨成災,致使該批車輛全數滅頂,甲車商因此受有嚴重貨損。試問:甲車商得否向乙輪船公司求償?乙輪船公司得否主張免責?附具理由說明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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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5)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404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丙、丁、戊等五人擬分別出資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設立 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設置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並規劃由甲及乙分別認購特別股 20 萬股,丙、丁、戊分別認購普通股 20 萬股,每股面額 10 元,實收資本額共 1000 萬元。若甲、乙、丙、丁、戊全體同意在 A公司章程規定:「第5條:本公司發行特別股 40萬股,其權利義務事項如下:一、公司有盈餘時,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定率為年息 5%,若有不足時,累積於有盈餘年度分派。二、公司清算時,特別股分派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劣後於普通股。三、關於第一屆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於本公司設立時,由發起人甲及乙投票選舉董事三人擔任,不適用公司法第198條規定,監察人由普通股股東投票選舉產生。四、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由特別股股東投票選舉董事二人擔任,其餘一席董事及監察人由普通股股東投票選舉產生。」試問:A公司章程關於特別股股東所得行使選舉董事權利之事項,其記載是否合法?試就第一屆董事及第二屆董事之選任,分別論述之。(25分)

  二、甲與乙皆居住在臺南市,甲因向乙購買古董,乃在自宅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 50 萬元、受款人為乙、發票日為民國(下同)105年8月1日、付款人為 A 銀行臺南分行、付款地則為 A 銀行臺南分行之營業地址、劃有平行線二道、並於票據正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之有效支票,交付給乙,以支付買賣價金。乙於接受支票後,竟將該支票以空白背書之方式轉讓交付給丙,且於支票背面再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並簽章於其旁。又丙於接受該支票後,於 105年8月1日再將該支票以空白背書之方式轉讓給丁。其後,丁於 105年8月8日向 A 銀行提示請求付款時,A 銀行以甲之支票存款不足為由製作退票理由單交付給丁,拒絕付款。試問:丁得否對乙或丙行使追索權?(25分)

  三、甲委託 A 海運公司自高雄港運送貨物至日本橫濱港,交付於受貨人乙,A 海運公司依約定將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後,受貨人乙發現該貨物有損壞之情事。試依我國法律規定及實務見解,分別就 A 海運公司係簽發載貨證券(B/L)、採電報放貨或簽發海上貨運單(SEA WAYBILL)等三種方式處理託運事宜時,其法律性質及受貨人請求交付貨物之方法有何不同,試說明之。(25分)

  四、A公司就其廠房及機器設備向 B 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商業財產險,B 產物保險公司再以原商業財產保險相同之條款向 C 再保險公司辦理臨時再保險(facultativereinsurance)。某日,A公司所投保之廠房處所發生火災,致所投保財物發生嚴重毀損,B 產物保險公司依專家理算報告及契約規定,給付 A公司新臺幣(下同)8000萬元。C 再保險公司依據再保險契約賠償 B 產物保險公司 4240 萬元。鑑識專家於火災後,調查認為該廠房與機器設備之設計者 D公司、製造商 E公司及設備供應商 F公司因未注意安全性之要求,始致生火災。C 再保險公司基於保險代位權之行使,起訴請求 D、E、F 等三家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試問:C 再保險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依我國法規定、實務與學說見解加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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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1)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3095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與日籍 B 定期航運公司約定,自美國邁阿密港運送貨物乙批,目的港為我國高雄港。B 定期航運公司收受貨物並裝載上船後,簽發載貨證券乙紙交付 A公司。載貨證券背面載有如下條款:「運送人得依運送業務之需求,自行決定將貨物轉由他船運送。(轉船條款)」「本載貨證券所生任何爭議,依美國法解決。(準據法條款)」船舶於航行途中發生事故致使貨物破損。貨物於抵達目的港交付受貨人 C公司,C公司發現前揭貨物破損之情事,遂向 B 定期航運公司起訴請求損害賠償。試依據法院實務及學者見解,說明下列條款之效力為何:
  (一)載貨證券背面轉船條款。(10分)
  (二)載貨證券背面準據法條款。(20分)

  二、A定期航運公司以「億通輪」載運貨物,自日本大阪發航,今停靠我國基隆港,並擬航行至美國紐約。「億通輪」現停靠基隆港並已取得發航許可證書。試問:基隆地方法院對下列聲請應為如何之裁定?
  (一)美國籍 B公司因「億通輪」先前載運貨物之損害賠償確定判決,聲請查封拍賣「億通輪」。(10分)
  (二)我國籍 C公司基於所屬船舶與「億通輪」於我國領海發生碰撞,聲請假扣押「億通輪」。(10分)
  (三)泰國籍 D 銀行因 A 定期航運公司以「億通輪」設定抵押貸款未獲清償,聲請就「億通輪」為假扣押。(10分)

  三、懸掛 S 國國旗之油輪「塞加號」經常在 G 國領海外專屬經濟海域內為外國漁船加油,便利彼等延長作業時間,該等漁船均獲有 G 國發給捕魚許可。某日 G 國派出巡邏艇緊追正在 G 國領海外專屬經濟海域內為有 G 國捕魚許可之漁船加油之「塞加號」,並將其截獲拖帶回 G 國港口法辦。「塞加號」船長被逮捕控以走私及逃漏 G 國稅捐之刑事犯罪,判處徒刑及鉅額罰金。S 國於獲 G 國同意後,於國際海洋法法庭提起訴訟主張 G 國逮捕及追訴「塞加號」及其船長違反國際海洋法,應迅即釋放「塞加號」並賠償損害。S 國主張是否有理由?(20分)

  四、由國際公約及實踐說明大陸礁層劃界之原則,並具體解釋海洋相向或相鄰國家應適用之劃界原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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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2)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3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為一家上櫃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A公司大股東為外商 B 有限公司(下稱 B公司)。B公司於民國(下同)105年5月31日,宣布將從公開市場以溢價 22%、即每股新臺幣(下同)128 元的價格,合計 48.6 億元公開收購 A公司之股份,且經投審會同意。但同年8月31日,B公司卻惡意違約不履行,致使收購破局,A公司股價大跌,投資人損失慘重,若以公開收購起始日的股價計算,3 千餘名參與應賣的股民慘賠近 22 億元。本案中 B公司僅有 5,000 萬元之實收資本,卻提出48.6 億元之公開收購案,加上於 A公司被收購期間,A公司融券空單從 2 千張暴增至 1 萬 2 千張,與常理相違,疑點重重,檢調機關遂主動介入調查。本案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後發現 A公司之董事長甲多次利用其所實質掌握的紙上公司為「虛擬策略性投資人」,以較時價便宜之價格取得 A公司之私募股票,再與證券商密謀活絡股票交易等方式藉此套利,甲累計不法獲利高達 40 億元。然而,甲堅稱其清白,並不願辭掉董事長職務。又 A公司兩位獨立董事乙與丙,雖曾於公司收購董事會議中,陳述審議意見為「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與合理性之原則」,但乙在 A公司該年度共計 12 次董事會中,僅出席 2 次。A公司之股東丁不甘權益受損,主張依公司法之規定,甲應立即辭去職務,並歸還所獲之不法利益 40 億元;此外並主張該公司獨立董事乙和丙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應賠償公司所受之損害。試問,若丁得合法提起訴訟,就上述情事,應如何主張?其相關法令規定及法理為何?(120分)請注意,答題除敘述相關學說或實務理論外,就本案之具體論斷應附個人看法及理由。

  二、甲以其未成年兒子乙為被保險人向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壽險公司)投保終身人壽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終身人壽保險約定死亡給付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如未死亡,則每滿五年得請求生存給付 10 萬元。就醫療保險部分,如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住院治療時,受益人得視情形選擇實支實付型醫療給付或日額型醫療費用給付。試依下述兩種獨立情況,分別作答之:
  (一)契約締結時,乙年僅 10 歲,要保書上之被保險人簽名欄位並非由乙親自簽名,而係由甲簽寫乙之姓名於其上,乙未曾知悉該契約之存在。契約存續期間,乙於 14歲時不幸因車禍事故而住院治療。但住院治療一年多後,仍回天乏術,不幸於 16歲時死亡。試問:本件保險契約之效力如何?保險人是否應負保險責任?(20分)
  (二)甲於向 A 壽險公司締結前述契約後,另又向 B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壽險公司)投保終身人壽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締約時乙已年滿 17 歲,並由乙親自簽名於要保書之被保險人欄位上。乙於 18 歲時,遭逢意外事故而受傷住院。住院期間共十日,其醫療費用共支付 20 萬元。經查,甲與 A 壽險公司所訂立之醫療保險給付額度為住院一日給付 1,000 元,因同一意外事故所生之醫療費用給付上限為15萬元;甲與 B 壽險公司所訂立之醫療給付額度為住院一日 1,500 元,因同一意外事故所生之醫療費用給付上限為 15 萬元。乙持醫療單據正本向 A 壽險公司請求15萬元後,復又向 B 壽險公司請求 15 萬元,孰料 B 壽險公司以其與甲所訂立之契約條款約定僅接受醫療單據正本理賠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試問:乙得否向 B壽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若得請求,其得請求之數額為何?(20分)請注意,答題除敘述相關學說或實務理論外,就本案之具體論斷應附個人看法及理由。

  三、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之董事長甲個人向 B 銀行借款,B 銀行要求甲簽發遠期支票以為將來清償之用,且囑咐借款人甲商請 A公司及信用可靠之第三人於該支票上背書後,再轉交支票給 B 銀行。因此,甲開立一紙遠期無記名支票,並於支票背面蓋上 A公司印章為背書行為,且洽請好友乙亦於該支票進行背書,但乙於該支票背面為空白背書簽名時加記「保證人」字樣。經 A公司、乙背書後,甲將該支票再轉交給 B 銀行。後來甲對 B 銀行所負債務到期,未能對 B 銀行清償債務;因此,執票人 B 銀行於完成對該支票之保全程序後,向 A公司、乙請求負背書人之清償責任。試問:
  (一)A公司可否抗辯其背書簽名欠缺公司代表人之簽章,故簽名無效,且甲無權代表公司用印,從而不負背書之責;或抗辯其於票據上之簽名非以轉讓為目的,故非為背書行為,而係保證,但 A公司不得為保證,從而此保證對 A公司不生效力而無須負責?(25分)
  (二)乙可否主張,其非為背書人,而是保證人,其簽名僅生民法上保證之效力,或是其簽名即使發生背書效力,但係屬回頭背書,從而執票人 B 銀行對其無追索權?(15分)請注意,答題除敘述相關學說或實務理論外,就本案之具體論斷應附個人看法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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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6。(4)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160【等級】薦任【類(科)別】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兩人皆是丙所組的民間自助會會員,甲得標後,將其每個月15日應繳的會款,簽發未記載發票期日之支票若干張,交給會首丙,囑丙每個月15日填補後當作每個月會款的交付,不久之後乙亦得標,丙將甲簽發上開支票一張,未填寫發票期日,交給乙當作得標會款的一部分,並囑乙於該月15日自行填入發票期日,乙照囑於該月15日填入發票期日,屆期持票往兌而遭到退票,遂訴請甲清償票款,有無理由?(25分)

  二、甲長期吃檳榔,有感牙齦不適,因此於 2015年3月前往醫院檢查,經診斷甲罹患口腔白斑症,甲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在填寫要保書時,甲對於既往症的詢問事項皆勾選無,由於甲尚年輕,因此 A 保險公司未要求體檢,而同意承保,契約於 2015年6月1日起生效。甲於 2017年3月12日因口腔癌過世,受益人乙因恐 A 保險公司主張解除契約,故意遲延至 2017年7月1日始通知 A 保險公司,A 保險公司可否以要保人甲違反告知義務解除本保險契約?(25分)

  三、A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甲,開車上班途中,在甲無過失的情況下,撞傷路人乙,乙可否依照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起訴請求 A公司與甲負擔連帶賠償責任?(25分)

  四、A 航運公司之貨輪載有丁所託運之貨物一批,該輪航行經澎湖外海時,因天氣不佳導致該輪發生海難沉沒,該輪船長甲、海員乙及丙被 B 輪所救,丁之貨物被 C輪所撈救,經他船輾轉交付於丁,試問:B 輪及 C 輪之船長與海員得否要求報酬?(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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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7。(3)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3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之A、B 二股份有限公司均設有董事長、副董事長一職,甲同時為 A、B公司之董事長,A、B公司間長期有業務往來,今 B公司開立給 A公司的票款未付,A公司對 B公司取得執行名義,於 A公司對 B公司聲請強制執行時將甲列為其代表人。試問,於強制執行程序中 B公司究應以何職位之人作為 B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試陳述理由說明之。(25分)

  二、未成年人甲參加乙所開設美容中心的高價美容美體訓練課程,簽發面額新臺幣 25 萬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乙紙給乙,並同時另紙附上甲之法定代理人丙同意甲簽發該本票之同意書。今乙於該本票到期日提示未獲清償,聲請法院裁定該本票准許強制執行,甲、丙抗辯發票行為無效,法院不應准予強制執行。試問此一抗辯有無理由?(25分)

  三、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壽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保險。今甲搭姪兒丙之便車參加姪女婚禮,因丙開車不慎導致甲嚴重受傷,扣除健保給付後,乙尚須給付甲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金 30 萬元。乙為保險給付後,以該保險屬補償性質保險為由,依保險法第53條規定,向丙主張代位求償,試問乙對丙之請求及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四、甲工廠自日本進口高精度 CNC 切割機乙台,委由乙貨櫃航運公司承運來台,貨物抵基隆後,暫存位於桃園的貨櫃場,貨櫃場為丙公司營運,丙為乙的合約櫃場。該機器貨櫃於儲站期間因丙櫃場工人丁的操作過失,貨櫃翻覆,貨物全損,貨價損失新臺幣 4,000 萬,按該 CNC 機器重 500公斤,甲於託運前未聲明貨物之價值。試問:
  (一)乙、丙、丁是否應對本件貨損負責?基於那種法律關係?(10分)
  (二)如乙、丙、丁三者應負責本件貨損,該三者是否有權主張單位責任限制?如有權,單位責任限制如何計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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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7)

10501。a(7)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分別說明船舶、貨物及運費之共同海損分擔價值應如何計算?(25分)

  二、試分別依海商法與 2009年英國協會貨物保險 A條款之規定,說明海上貨物保險之保險期間規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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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0)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丙三人擬合資設立非閉鎖性之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 A公司),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 3,000 萬元,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以經營休閒餐廳為業。甲、乙、丙三人雖合意各認購 100 萬股,但甲因現金部位不足,擬以價值新臺幣 1,000 萬元之土地一筆抵繳其應繳納之股款,是否合法?若 A公司於民國105年5月1日完成設立登記,而乙其後因有資金需求,於民國105年8月1日將其所持有 A公司之股份轉讓給丁,則該股份轉讓是否有效?(25分)

  二、A公司之董事長甲因出國洽公,將其個人私章交由會計人員乙保管,乙未經甲之授權,擅自以代理人之地位,代理甲簽發本票,向善意不知情之丙調度資金,用以清償乙之胞弟對地下錢莊之欠款。若甲主張乙係無權代理,丙得否主張乙代理甲簽發本票之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又若甲、乙二人為夫妻關係,則乙未經甲之授權,擅自代理甲簽發本票,是否構成表見代理?(25分)

  三、A公司自加拿大進口一貨櫃之非基因改造黃豆,委由 B 航運公司運送來臺灣。由於B 航運公司係以貨櫃輪運送 A公司之貨櫃,遂將該貨櫃堆置於甲板上,不料於航運途中遭遇強烈颱風,A公司託運之貨櫃被沖入海中而滅失,試問 B 航運公司能否主張免責?其法律依據何在?(25分)

  四、甲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先後分別向 A、B、C 三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若喪失一手或一腳之功能,賠償金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但並未告知各保險公司其他保險存在之事實。某日,甲於十字路口等待紅燈之際,遭行車中卻同時以手機玩寶可夢之乙開車追撞,經緊急送醫後,甲左臂嚴重骨折,經醫師評估後截肢,並且住院治療三個月。甲出院後,分別向 A、B、C 三家保險公司就意外險部分一共請求新臺幣 600 萬元(每家各新臺幣 200 萬元)。試問 A、B、C 三家保險公司得否以甲違反複保險之通知義務為由,主張保險契約無效而拒絕理賠?若 A、B、C 三家保險公司對甲履賠,得否代位行使甲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乙之賠償請求權?(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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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1)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法律實務組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公證人、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上市公司近年因為股價偏低,市場上盛傳其將被併購,造成經理人及員工士氣低落,最大股東 B 投資公司經由公司法第27條之規劃而占有 5 席董事中之4 席,為了穩定公司之經營權,乃於董事會通過決議:「本公司辦理新臺幣(下同)十億元私募,發行面額每股壹拾元之甲種特別股一億股,每股股息年利率依發行面額計算 6%,可累積並可以每股一比一之比率再參與普通股對盈餘之分配,六年期滿贖回,甲種特別股每股有五個表決權,並有單獨選舉五席董事中之二席及一席監察人之權利,於同一次選舉董事監察人之股東會中以分別計算之方式為之。甲種特別股六年期滿時,若公司無足夠資金贖回者,得以一比一之比率轉換為普通股,惟其轉換後之表決權仍以每股有五個表決權計算,於轉換後持續三年」。B公司擬於該私募案經過股東會決議後,以 B公司名義參與該私募並認購 65%額度。公司法務長為求妥當,擬向外部顧問詢問法律意見,請附理由說明上述甲種特別股之設計與公司法相關規定、函釋有何衝突或不合之處。(40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05年7月1日,簽發符合票據法規定之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無記名本票並交付予乙,作為乙為甲設計個人網站之服務費用,約定工作完成日為 105年7月22日,本票到期日為同年7月25日,乙於 7月22日向甲提出網頁設計時,甲發現該網頁只有首頁而無法有任何用途,乃向乙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返還本票。乙於同日晚間將本票未經背書而交付予其員工丙,作為清償所積欠丙三個月薪資之用,但事實上甲之個人網頁設計就是由丙負責執行。丙於同年7月26日持該本票向甲請求給付票款,未獲付款,試問:甲乙丙間之票據法律關係如何?(20分)

  三、A公司與 B公司共有一艘遠洋漁船太平島號,登記載明各有二分之一所有權,船舶登記於高雄航政主管機關,3年前因 A公司欠缺營運資金,乃向位於臺北市之C 銀行就其所有部分設定抵押以取得貸款,並完成抵押登記。太平島號因故障而於基隆港進行修繕,並由 D公司完成修繕,惟尚未給付修繕費。D公司已完成合法催告,仍未獲付款,嗣得知太平島號已完成發航準備,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已遲延償還其積欠 C 銀行之貸款,並已構成 C 銀行得行使抵押權之條件,則C 銀行可否聲請查封船舶?D公司可否聲請查封船舶?應向何法院聲請?(10分)
  (二)若 A公司於 6個月前已將其對太平島號之應有部分讓與 E公司,並已完成登記,試問:E公司是否受抵押權限制?(10分)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約定身故保險金額 100 萬元,意外事故保險金額 200 萬元。於承保期間內之某日,甲與友人聚餐飲酒,甲雖不勝酒力卻仍繼續狂飲,遂發生嘔吐,於嘔吐時因食物反逆而阻塞呼吸道,導致甲窒息死亡。受益人乙請求 A公司給付保險金共 300 萬元,A公司拒絕之,並抗辯:甲之死亡非因外來突發之意外事故所引起,其依約不負保險責任。試問:何人之主張有理?又若甲係於嘔吐過程再度吸入嘔吐物而窒息,結論有無不同?(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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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2)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3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上市公司章程授權資本額新臺幣(下同)50 億元,102年時實收資本額 30 億元,均以普通股發行。A公司從事智慧型手機零件及組裝代工,惟因轉投資策略錯誤造成近年來呈現虧損狀況。102年度股東會時曾授權董事會進行員工庫藏股買回計劃,董事會並於 102年7月間完成買回 3000 萬股,雖有訂定員工認股權相關辦法並與員工簽訂契約,惟因股價不振迄今仍無員工行使認股權。105年度 6月底召開股東常會前,董事會為彌補虧損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提案進行減資,依據財務長自行擬具之計算方案,提報股東會以下二個方案:
  1.減資 5 億元整,股東依持股比例減少之,減資基準日後由公司通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變更登記,減資基準日為 105年8月30日,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自行併湊整股,未滿一股且未併湊整股者,於期限後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2.公司二年前代工組裝之無品牌智慧型手機,目前市價每組 2000 元,尚有庫存 10萬組,第一次 5 億元減資後,再以 105年9月1日為基準日,再減資 2 億元,每200 股普通股無償退還一組手機,未滿 200 股且限於未滿 200 股者,依手機市價比例退還現金股款。由公司通知股東前往指定地點簽領手機,逾期未領或拒絕受領者均視為放棄權利,未發出之手機繳回庫存另行出售。試問:
  (一)王一於 105年8月30日時持有 A公司普通股股票 60000 股,試附理由說明於第一方案執行減資後,王一之持股數應為若干股?(15分)
  (二)王一是 3C 新品愛好者,對於無牌過氣手機毫無興趣,請您提供對於第二方案適法性之法律意見,以作為其股東會是否支持第二方案之參考?(25分)

  二、A 為一家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000 股,全數為普通股。甲、乙、丙、丁及戊五人為 A公司股東,分別持有 200 股。試問:
  (一)甲、乙二人因計畫移民,擬轉讓全部持股給丙。惟依 A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之持股轉讓,應經全體股東之同意,始生效力。」甲、乙乃徵求丁及戊之同意,丁表同意,但戊因恐丙持股過多,破壞股東間之權力平衡關係,並不同意。對此,甲、乙不理會戊之反對,仍將全部持股轉讓給丙,則該轉讓是否合法?(20分)
  (二)A公司因資金需求,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籌資,該次新股發行,共有 40 名新股東加入。未料,丁股東驟逝,由其法定繼承人共 9 人繼承其持股。此時,A公司應如何因應始為適法?(20分)

  三、甲以自己為要保人暨被保險人,於民國98年10月1日向 A 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主約)及一年定期住院日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均以主管機關核准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訂約,並自 98年10月1日起生效。主約及附約均約定於每一保險年度開始時即收取該年度全部保險費。主約除約定死亡給付之外,並有殘廢保險金之約定,若被保險人達全殘程度並經保險人給付全殘保險金後,契約即為終止。附約則約定:主契約終止時,附約效力亦隨同終止。其後甲因腦幹出血,成植物人狀態而達全殘程度,於 99年12月27日經法院裁定宣告為受監護之人,並選定甲之配偶乙為其監護人。嗣後上開保險契約之保費均由乙代為繳納。然甲始終未請求 A公司給付全殘保險金,僅向 A公司請求住院日額保險金。A公司因受理住院日額給付申請而查知甲已全殘,為避免須持續支付住院日額保險金,逕自於 100年7月7日將「全殘保險金」匯入甲之銀行帳戶內,主張系爭保險契約均已於給付之日終止,拒絕繼續履行附約約定之住院日額給付。乙遂代理甲主張:A公司未經甲之請求,即主動給付全殘保險金,不生清償效力;並起訴請求法院確認甲與 A公司間之「終身壽險」主約及「一年定期住院日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之法律關係存在。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主約之效力是否因 A公司之給付行為而終止?(10分)
  (二)附約之效力是否因 A公司之給付行為而終止?(30分)

  四、甲為向乙支付買賣價金,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 100 萬元、付款人為 A 銀行、劃有平行線二道、並於票據正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之記名支票一張交付給乙。乙因積欠丙新臺幣 90 萬元之債務,經丙百般催討,遂於該支票背面記載「票面金額委託丙取款」字樣及簽章,將支票交付給丙。其後,丙為委託其素有往來之B 銀行代為取款,乃在該支票背面之提示人帳號欄位中,書寫其開設在 B 銀行之活期存款帳號,並完成簽章,由 B 銀行透過票據交換,向 A 銀行提示請求付款。依支票存款實務,A 銀行於核對甲之留存印鑑無誤後,得否付款給 B 銀行?又,若甲於簽發該支票時,並未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而乙於該支票背面記載「票面金額委託丙取款」字樣及簽章後、交付該支票前,為清償其對丙所負之債務,與丙另達成轉讓票據權利之合意,則乙應如何為之,始為適法?(40分)

  五、甲於 2015年(以下同)6月間以每股 20 元買進 A公司股票 20000 股,惟其後 A公司股價一直未高於每股 20 元。2015年8月1日起,A公司股價開始呈現緩步上漲走勢,甲已決定一旦上漲至其成本價,即賣出 A公司股票,收回該筆資金移轉至其他投資標的。A公司於 2015年8月14日公告其第二季財務報告,該財務報告內容顯示,A公司財務狀況,較第一季有大幅改善。在 A公司公告上述財務報告後,A公司股價持續上漲,股價已超過每股 20 元。甲因而變更其以成本價賣出 A公司股票之決定,而擬於每股漲至 30 元時,始獲利了結。乙向來是以股價走勢之技術分析方法作成投資決定,其雖未閱讀 A公司之第二季財務報告,但自 A公司股價長期低迷,卻於 8月1日起穩定上漲之走勢,研判 A公司股價有上漲至每股 30 元之可能,乃於 8月20日以每股 23 元買進 A公司股票 50000 股。然 A公司之第二季財務報告於 9月10日經發現有隱匿關係人交易,虛飾獲利之重大瑕疵,亦立即經公司負責人坦承。此一財務報告瑕疵之訊息揭露後,A公司股價即大幅下跌,至 10月20日,已跌至每股10元。若甲、乙二人至 10月20日皆仍未賣出 A公司股票,請依實務不同見解及學說,詳細分析甲、乙二人在向 A公司請求損害賠償時,關於「交易」因果關係之舉證所面臨的問題(無需論述損害賠償責任主體、損害賠償額計算之「損害」因果關係等相關問題)。(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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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5。(1)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3095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運送人甲與託運人乙訂定海上貨物運送契約,約定除外條款如下:「運送人對託運人自備的冷藏貨櫃之瑕疵或故障所致之貨損,概不負責。」託運人乙自備一只 40 呎冷藏貨櫃,裝填芒果一批出口。該冷藏貨櫃壓縮機於海上運送期間發生故障,巡視的電匠水手雖具有相關修護證照,但因疏於練習而忘記如何修復,致芒果全數腐敗。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上述除外條款是否有效?(15分)
  (二)該船舶是否因電匠水手不適任而不具適航性?(15分)

  二、A公司自美國進口小麥乙批,委由 B 航運公司承運來臺,B 航運公司簽發載貨證券正面載明「said to be;said to weight」(據告稱;據告重),重量為 30,000公噸,並於載貨證券背面載明因本運送契約所生之紛爭,起訴前應先經「仲裁」。該批小麥於基隆港卸貨時,發現短少 50公噸。試問:
  (一)載貨證券上「said to be;said to weight」(據告稱;據告重)之意義與效力為何?(10分)
  (二)小麥短少 50公噸之部分,B 航運公司得否主張免責?(10分)
  (三)載貨證券背面載明「起訴前應先經仲裁」之條款,其效力在我國學說及司法實務上之見解各為何?(10分)

  三、甲國同為 1958年公海公約與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請問對甲國而言,
  (一)公海的範圍為何?(8分)
  (二)公海自由包括那些?(6分)
  (三)行使公海自由所受限制為何?(6分)

  四、試依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論述一國以軍用偵察機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上空進行軍事偵察活動之合法性。(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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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3)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5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之董事會成員,除董事長甲外,尚有董事乙、丙、丁、戊四人。原董事乙、丙向原監察人己舉發:原經營團隊帳目不清導致公司嚴重虧損,乙及丙並在民國105年9月13日辭去董事職務,希望公司董事會改組。A公司之股東,於同年9月15日收到監察人己所召集之股東臨時會通知書,表示 A公司將於同年10月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全體董事與監察人。於該 10月1日之股東臨時會中,出席股東為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之60%,選任出新任之董事與監察人。惟原董事長甲主張:1.原董事會之任期仍有兩年,公司於仍有其他董事存在之情形,並非不能執行董事職務,依法監察人並無召開股東臨時會之權利。A公司董事會亦通知公司股東,A公司將於 105年10月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缺額董事。2.監察人己從未列席董事會、不了解公司營運狀況,所以其無法判斷是否有召開股東會之必要。3.解任董事、監察人應經股東會之特別決議,所以此處之解任應屬違法。原董事長甲請求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9條撤銷該股東會選舉董事與監察人之決議。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詳細說明之。(25分)

  二、A公司銷售其產品予 B公司,由 B公司簽發發票日為民國103年10月8日之支票交付予 A公司,並以 C 銀行為付款人。A公司於 103年11月1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其供應商 D公司,作為採購原料之價金。惟 D公司至 104年12月10日始向 C 銀行提示該支票。試問:C 銀行可否拒絕付款?若 C 銀行得拒絕付款,則 D公司可否向 A公司或 B公司行使任何權利?請詳細說明之。(25分)

  三、「關於海上保險,本章無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海商法第126條,定有明文。試問:
  (一)海上保險中,關於「保險價額」觀念為何?(10分)
  (二)船舶、貨物、應有利得及運費,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其保險價額如何計算?(15分)

  四、甲為自己利益,與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外幣計價投資連結型保險」。試問:
  (一)此一保險為何?請舉法條以對,分析說明。(15分)
  (二)若甲於訂約時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嗣後為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知悉而解除契約時,投資帳戶內之保險費是否必須返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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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8)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4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下稱 A公司)已發行股份 5000 萬股,均為普通股,A公司為轉讓員工之用買回 200 萬股作為庫藏股。A公司於今年度股東常會共有持股 3500 萬股之股東出席,其中甲係受股東乙(持股 75 萬股)及丙(持股 80 萬股)委託而代理出席股東會。A公司董事丁於去年當選公司董事時持股為 100 萬股,後來陸續增加持股,目前持有 120 萬股,但其中 70 萬股有設定質權,丁亦有出席今年度股東常會。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得代理行使之表決權股份數為多少?(20分)
  (二)若 A公司擬於本次股東常會議決停止公開發行,則應至少有多少股表決同意,方得通過本議案?(20分)

  二、甲於民國105年1月10日簽發一紙免作拒絕證書,面額新臺幣 5 萬元,發票日民國105年5月5日之支票予乙,作為貨款給付之用,於票載發票日前,此紙支票經過多次背書轉讓,其背書轉讓過程如下:乙空白背書予丙,丙記名背書予丁,但丙背書時有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之後丁空白背書予戊,戊空白背書予己,己又空白背書予庚,最後庚又再空白背書予之前的背書人戊。戊於民國105年5月6日提示支票請求付款被拒後,其可否向甲、乙、丙、丁、己、庚行使票據權利?(20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A 輪船經營海上運送業務,在最近一次運送過程中,於臺灣鵝鑾鼻附近因擱淺發生燃油外洩事件,造成鵝鑾鼻沿海地區嚴重受污染。對於 A 輪船殘骸與殘留貨物之清除,甲與 B公司簽訂船貨移除契約。試問:甲可否依海商法規定,就燃油外洩所生之損害及船貨移除之費用,主張責任限制?(20分)

  四、甲以其所有之房屋向 A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險金額為 3000 萬元,於保險有效期間,該屋失火受損,經鑑定,該屋發生火災時之實際價值為 5000 萬元,火災產生之損失為 1500 萬元。試問:A 保險公司理賠金額應為多少?如保險契約中有約定甲自行負擔 100 萬元之損失,則 A 理賠金額又應為多少?(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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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

10401。(9)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30370【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X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運動器材製造的非公開發行公司,甲為該公司董事,乙、丙則為該公司股東。其中乙所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而丙所持有的股票為無記名股票。今甲打算為自己在外面從事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則公司法對董事從事競業行為有何規定?又乙、丙二人如欲轉讓其所持有之X公司股票,其轉讓方式應如何為之?(40分)

  二、小珍向老王購買一批貨物,簽發一張以 X 為付款人,票面金額貳萬元之匯票交付給老王。老王為向阿國承租房屋,遂將該匯票依空白背書轉讓與阿國,以作為押租金之用。若阿國為清償對小陳之借款債務,擬將該匯票再轉讓與小陳。依票據法之規定,阿國得以何種方式將該匯票轉讓與小陳?(20分)

  三、X 航運公司所有的 Y 輪在駛入高雄港時,航行不慎撞擊碼頭,因而造成碼頭毀損。X 航運公司可否依海商法第21條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又在 X 航運公司之Y輪上服務之海員甲,自 2014年 5 月 1 日受僱後,迄今僅取得 6 個月的薪資,從2014年 11 月起至 2015年 3 月 31 日離職止,均未受領薪資。甲之薪資請求權可否優先向 X 航運公司求償?(20分)

  四、阿龍與小婷是夫妻,阿龍以小婷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人壽保險,並經小婷書面同意。某日因阿龍與小婷發生爭吵,阿龍一氣之下將小婷殺害,則 A 保險公司是否須負擔保險金給付之責?(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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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a(7)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若載貨證券訂有免責條款,免除件貨運送人於裝卸貨物時對貨物毀損滅失的法律責任,試論前述條款於我國海商法的評價。(25分)

  二、試詳述我國海商法關於件貨運送人之船舶適航性義務,並說明該義務與同法運送人免責事由的關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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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8)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470【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民國 104年 5 月 1 日三讀通過公司法第235條修正案,刪除第2項「章程應訂明員工分配紅利之成數」之規定;另,同日亦通過增訂公司法第235條之1 規定,第1項本文即明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小新漫畫製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甲與 A 是世交,甲欣賞 A 的才華,乃任命 A 為小新公司的總經理,營業至今數年度的財務報表,歷年都是經 A 總經理署名,但因董事長甲年邁交棒給其子乙繼任董事長,且新董事長乙與 A 間交惡,乙擬不依小新公司的「文創事業部門總經理獎金辦法」發今年度巨額獎金給 A,認為 A 的總經理一職,並未正式經由董事會的程序任命,非公司的經理人。惟 A 認為其長年擔任公司總經理一職,非一朝一夕,這是前董事長代表小新公司所任命的,其的確是公司總經理,理應取得這份屬於總經理的獎金。試問:
  (一) 104年公司法刪除第235條第2項規定,其立法理由安在?另,同時增訂第235條之1 第1項本文的立法理由,又安在?(15分)
  (二)小新公司董事長乙與總經理 A 的雙方主張,依公司法規定如何論處?(25分)

  二、住所設於臺北市之A 於民國 104年 6 月 1 日簽發面額新臺幣 50,000 元,未載發票地,但票載發票日為同年 6 月 30 日之記名支票一紙予 B 以清償借款。B 於同日背書轉讓予 C 並於支票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但未於其旁簽名,C 再於翌日記名背書轉讓予 D,請問:
  (一)若 D 遵期提示付款遭拒後,可否向 B、C 行使票據上之權利?(10分)
  (二)若 D 於民國 104年 7 月 30 日向位於高雄市之付款人 X 銀行提示付款,遭以存款不足為由退票,則 D 可否向 A、B、C 行使票據上權利?(10分)

  三、甲赴 A 國拜訪客戶前,先後分別向 X 及 Y 保險公司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各 500 萬元,甲並未向 X、Y公司同時告知另有投保乙事。甲於 A 國搭乘火車時,因列車出軌而喪生,請問:
  (一)甲之受益人乙,可否分別向 X、Y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10分)
  (二)若甲向 Y公司投保時,要保書曾詢問甲是否另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甲勾選「無」,則 Y公司可否以甲違反據實說明義務為由解除契約?(10分)

  四、臺灣 X公司向美國 Y公司訂購汽車一批計 5000 輛,Y公司委託 Z 海運公司之K 貨輪承運,並由 Z公司簽發載貨證券一式三份交予 Y公司,證券上載明貨物卸載港為高雄港,Y公司將其中一份背書交付 X公司,請問:
  (一)當 K 貨輪暫停基隆港時,X公司在臺北所持這份載貨證券請求交付貨物,K 貨輪船長可否交貨?(10分)
  (二)若 Y公司將其中一份背書交付 X公司後,因 P公司另出高價,Y公司遂將另一份載貨證券背書交付 P公司,X、P公司同時於高雄港請求交貨,K 貨輪船長應如何處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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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1)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司法人員公證人、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公司)百分之四十有表決權的股份,B公司的人事任命皆由 A公司決定。A公司同時持有 C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C公司)百分之三十有表決權的股份,B公司亦持有 C公司百分之二十五有表決權的股份。為增加 B公司對外投標手提電腦的競爭力,A公司董事長甲使 C公司以低於市價百分之五十的價格提供 B公司投標所需的手提電腦,B公司因此順利得標,但卻造成 C公司新臺幣 500 萬元的損失。問:
  (一)如 A公司未對 C公司予以適當補償,C公司得向何者請求賠償?(30分)
  (二)如 A公司對 C公司另有新臺幣 300 萬元的債權,A公司可否主張抵銷?(10分)

  二、李明就讀某大學,已成年,在校外向出租人 A 租屋,月租金每月新臺幣 5000 元。A 要求李明將 12 個月的月租金以簽發每月 15 日為發票日的匯票支付,李明並得到其父親甲的同意為該匯票之付款人,同時甲並在每張匯票上承兑,A 隨之背書轉讓給 B。問:(每小題 10分,共 20分)
  (一)甲可否主張父子關係不佳而拒絕付款?
  (二)甲可否主張 A 違反租賃契約而拒絕 B 的請求付款?

  三、A 食品科技公司因國內食安問題,需緊急進口符合食安法令規定之茉莉花原料,乃緊急包下迅捷輪船公司的勝利輪,由印度運送茉莉花原料到高雄港。問:(每小題 10分,共 20分)
  (一)如勝利輪在裝載貨物前,被迅捷輪船公司賣給冠軍輪船公司,本件運送應由迅捷輪船公司或冠軍輪船公司負責執行?
  (二) A 食品科技公司可否解除該傭船契約?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購買癌症險,依該防癌保單條款規定:「每名被保險人以給付一次患癌症保險金為限」。但在罹患癌症給付欄處又載明「(限領一次/繳費期滿後)本人及配偶各 20 萬元」。甲在罹癌後即向 A 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A 保險公司給付癌症保險金後,甲繼續繳交保險費,再度罹癌,乃向 A 保險公司再請求癌症保險金給付,A 保險公司拒絕甲之請求,認為「罹癌保險金」本來就只賠一次,也是各保險公司的通例。問甲可否向 A 保險公司請求再度罹癌的癌症保險金?(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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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4)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商業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12440【等級】簡任【類(科)別】商業行政【科目】商事法研究【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司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試問:
  (一)若甲公司擬收買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藉以留住員工。請問董事會出席董事總數及表決權比例為何?收買之股份,依法應轉讓員工之年限為何?倘屆期未轉讓,對公司已發行股份有何影響?(20分)
  (二)依此,公司是否有權利限制員工轉讓?若有,則限制員工轉讓期限為何?在尚未轉讓員工前,公司在股東會中就其收買之股份,是否享有表決權?(20分)

  二、匯票、本票記載事項包括發票日與到期日,但支票僅有發票日而無到期日。試問:
  (一)支票此一性質與匯票、本票有何不同?(10分)
  (二)常見支票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請問其目的為何?若在二道平行線中加註「華南銀行」,請問對支票執票人有何限制?(10分)

  三、甲向乙船舶公司,預定船票一張由 A 地運送至 B 地,並已支付票價十分之一作為定金。試問:
  (一)若該航班係由 A 地經 B 地再至 C 地,但航行前乙船舶公司認為 B 地旅客不足,直接宣布不經 B 地直接到達 C 地。甲得知非常憤怒,但仍抗議無效。甲得否解除契約?若甲得解除契約,可否向乙請求損害賠償?(10分)
  (二)航行前二天,甲突發緊急事故,身體不適需住院治療。甲得否解除契約?若甲得解除契約,是否仍須補付部分比例之票價以為賠償?(10分)

  四、甲以已滿 16 歲兒子乙做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契約。試問:
  (一)若未經乙書面同意,甲即與丙簽訂契約,該契約效力如何?若簽訂後,丙才發現未附有乙之同意書,丙可否撤銷該契約?(10分)
  (二)若乙僅為 14 歲且已附有書面同意,但甲與丙簽訂後一個月,乙即因事故死亡。請問甲得否向丙請求死亡保險金之給付?丙是否有理由拒絕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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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1)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950【類科】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科目】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進口商自日本購買瓷器一批,委由 B 運送人運送。當 A 持載貨證券於基隆港區倉庫提貨時,發現瓷器均已破損,乃訴求 B 賠償。嗣經證實貨損係提貨前於基隆港區之陸上搬運期間,因受僱於 B之駕駛疏忽掉落所致,B 主張單位責任限制以為抗辯,有無理由?試就學說及實務見解,分別說明之。(30分)

  二、甲受僱於 A 海運公司擔任其唯一船舶「南極號」貨輪之船長。該公司因經營不善,自 2013年9月起,遲未發放船長甲薪資,甲於隔年1月底辭職,在此期間,A公司共積欠甲 100 萬元薪資。該輪於 2014年2月另次航行載貨途中,因船舶操作不當,碰撞到 B 海運公司所有「北極號」貨輪,導致「北極號」貨輪 200 萬元之損失。茲因「南極號」貨輪於事故後擱淺,已不堪使用,其殘餘物價值為 180 萬元。試問:
  (一)船長甲及 B 海運公司對「南極號」貨輪之海事優先權順位為如何?(15分)
  (二)船長甲及 B 海運公司行使海事優先權得受償之金額為若干?(15分)

  三、美國國民 A 君搭乘一艘英國籍輪船航行於法國境內加倫河之上,在距離大西洋出海口 10公里之處與一名英國乘客 B 君因口角引起鬥毆,B 君因而傷重身亡,A 君當即被船長留置,直至該船返回母港英國倫敦方將其送交英國當局法辦,英國法院其後展開審判,A 君主張犯罪發生地在法國內水,英國法院並無管轄權,你如果是英國法院法官,將如何依據國際法回應 A 君主張?(20分)

  四、1982年海洋法公約多次出現「主權權利」(sovereign rights)之用語,試說明其意義?又此用語與領土主權(territorial sovereignty)有何區別?(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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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2)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3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為公開發行之上櫃公司(下稱 A公司),設有董事 7 人,其中甲、乙二人為獨立董事。甲某日在業界餐會時無意聽聞 A公司某些重大交易(下稱系爭交易)似乎有些問題,隔日甲到 A公司,找與系爭交易有關之業務單位及財務、會計主管前來詢問,表明欲了解系爭交易之細節並擬查看相關之原始憑證與單據。該主管們面有難色,表示將先向董事長及總經理請示後再提供資料。董事長丙及總經理丁向甲表示此涉及公司營業秘密,不方便提供甲所要求之資料。甲對此十分不滿,而丙對甲也心生芥蒂。B 為上櫃公司(下稱 B公司),其董事長戊與 A公司之董事長丙為表兄弟。B公司與 A公司相互持有對方股權各達 20%。丙與戊擬將 A、B 兩家公司合併,以 B 為存續公司。A公司董事會之召集通知書僅列出「合併議案」四字。董事會開會當日,丙提出由 A、B 兩家公司共同委任之C 財務顧問公司所提出、並經 A公司簽證會計師複核之換股比率意見書,並請 C 財務顧問公司及該會計師到場說明此一換股比率之合理性。甲當場表示異議,認為此一重大資訊應事先讓董事知情並有充分時間詳閱資料。然而,A公司董事會仍通過此一合併提案,之後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股東庚不滿換股比率。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一)丙、丁拒絕提供甲就系爭交易所要求查閱之資料有無理由?(20分)
  (二)若庚以甲在董事會曾表示異議之紀錄,向法院主張董事會之合併決議有瑕疵,請求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有無理由?(20分)

  二、A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共計 3 億股。甲為 A公司之股東,並未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之職位,持有 A公司股份 1,000 萬股,嗣後因 A公司宣布將於民國(以下同)103年10月 6日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缺額董事,甲為求當選董事,遂於 103年8月 1日將其所持有股份 500 萬股設定質權借款,並將因此所得款項配合自己原有資金於 103年8月 7日至 10日間在集中交易市場買入A公司股份 600 萬股,其後甲於該次股東臨時會順利當選為 A公司董事。104年3月 6日甲因個人資金需求,再將其所持有股份 900 萬股設定質權借款。A公司於104年6月 25日召開股東常會,該次股東常會之議案,皆屬普通決議事項。該次股東常會扣除甲所持有之股份,其他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共有 1 億 3,500 萬股,且皆無不得行使表決權情事。甲參與表決,並就其所持有股份全數投下贊成票,各該議案均告通過。請依最高法院最新判決之見解,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於 104年6月 25日之股東常會中,所得行使之表決權數總計多少股?理由為何?(20分)
  (二)A公司於 104年6月 25日所召開股東常會之各該決議,其法律效力為何?理由為何?(20分)

  三、甲於民國 104年2月 10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附加重大疾病終身保險,約定保險費為月繳。該附約中約定:「本附約所稱『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參加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初次罹患並經診斷確定為下列約定疾病之一者:……5.癌症…」,且附約之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150 萬元。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情況一:甲於 104年1月 10日曾因腹部不適就診治療,初步診斷為胃酸過多,經醫師開立胃藥後症狀稍緩。訂立保險契約時,針對保險人之書面詢問事項中,關於被保險人「最近兩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以及「過去一年內是否曾因患有食道、胃、十二指腸潰瘍或出血、潰瘍性大腸炎、胰臟炎等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等二項詢問事項,皆答稱「無」。於契約訂立後,104年6月間,甲腹部疼痛更形嚴重,於就醫檢查後發現其罹患肝癌第四期且已擴散至胃部,契約訂立前所為診斷顯然未發現其已罹患癌症之事實。試問甲請求重大疾病保險金時,A 保險人得否主張不負保險責任?(20分)
  (二)情況二:甲於 104年4月間出國遊學二個月,未繳交保險費而導致契約停效。甲於 104年6月 24日回國當日,立即補繳保險費申請復效。嗣後甲於同年7月 20日健康檢查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肝癌。甲請求 A公司給付保險金時,保險人主張其癌症並非於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罹患並經診斷確定之疾病,故不負保險責任,有無理由?(20分)

  四、居住於臺北市,未婚,且於今年(以下同)8月 5日始年滿 20 歲之張女,為慶祝自己即將成年,向 A 珠寶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購買一條 25 萬元之鑽石項鍊,為支付價款,張女未獲其兄張男同意即擅自偷取張男以國泰世華銀行大安分行擔任付款人、付款地為臺北市仁愛路 4 段 33號之空白支票一紙,於 7月 28日以張女自己名義簽發該紙支票交付給 A公司,支票上發票日則記載 8月 12日。其後,A公司之門市銷售職員甲於 7月 31日向乙短期借款,約定 8月 15日還款,因乙要求甲提供擔保,甲遂將前述 A公司從張女取得之支票,以盜蓋 A公司印章方式背書交付給乙,作為向乙借款擔保之用。由於後來甲未依約還款,乙遂於 8月 17日提示支票請求付款,但付款銀行以發票人印鑑不符為由,檢附退票理由單退票,乙則於 8月 18日將該紙支票背書轉讓給丙。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張男、張女、A公司、甲、乙對該支票應否負票據責任?(30分)
  (二)丙是否可依善意取得之規定,對張女及 A公司主張該支票之票據權利?(10分)

  五、A公司為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之上市公司,以經營電子用品及家電販賣為主業,在臺灣設有 300 家分公司,經營版圖快速擴張;甲、乙、丙三人分別擔任 A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及會計主管,B 證券公司則為 A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股務事務及股東會相關事務。又 C公司為依美國德拉瓦州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每股面額美金 0.001 元,共發行 1 億股,其股票不僅尚未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申請掛牌上市,亦未在納斯達克櫃檯公報板(OTCBB)之報價系統進行買賣交易,A公司則持有 C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80%。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若 A公司因經營陷入困境,需要資金維持營運,經股東會之特別決議,擬對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私募發行普通股 3,000 萬股,每股價格新臺幣 18 元,其後 A公司洽定由 D公司、E公司及 F公司等投資人全數認購,並依認股人之請求,提供與本次股票私募有關之公司財務、業務或其他資訊(以下簡稱「投資說明書」)。經查甲、乙、丙三人為促成投資人同意認購,竟於投資說明書中虛偽記載 A公司之財務規劃及投資計畫,後因東窗事發,投資人受到重大損害。若投資人欲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向 A公司及甲、乙、丙三人請求賠償,應以何規定作為請求權基礎?(20分)
  (二)若 A公司為出售其所持有之C公司股票,遂在 A公司總部召開記者招待會,由甲向記者聲稱「C公司之股票已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申請掛牌上市,前景可期」,隔日各大報章媒體亦大幅報導 C公司已掛牌上市之消息,A公司並未更正。其後,A公司竟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即私自透過地下盤商向投資人公開招募,以遠高於合理價格之每股 8 元美金,將 C公司之股票出售給廣大投資人,投資人因而受到重大損害。案經投資人向檢調單位檢舉該行為屬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犯罪行為,則檢察官應依何規定提起公訴,始為妥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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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4)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160【等級】薦任【類(科)別】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B 兩家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合併,且各自訂定股東會召開的日期。公司法規定,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試問:
  (一)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比例分別為何?(10分)
  (二)倘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定額時,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比例又該當分別為何?(10分)
  (三)倘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 C 反對此一合併案,則其應如何主張,方得保障權利?(20分)

  二、甲借錢給乙,但為避免乙到期欠債不還,爰要求乙開立發票日為 104年2月 1日、發票地與付款地分別為臺北市與新北市之一紙新臺幣壹百萬元支票予甲。隨後甲於104年2月 3日背書轉讓予丙,丙再於 104年2月 10日背書轉讓予丁。試問:
  (一)債務償還日期屆至後,丁應於何日前為付款提示,方得保全追索權?(10分)
  (二)但丁一直到 104年4月 1日才為付款提示,屆時丁對何人仍保有追索權?(10分)

  三、甲以新臺幣十萬元運費,委託乙公司所屬之船舶由臺灣直接運送貨物至美國;在航行中因躲避海盜,導致價值新臺幣一百萬元貨物落入海中,而無法撈取。甲同時為了此批貨物支付新臺幣五萬元保險金,如不考慮財務損害之賠償低於船舶登記總噸,而船舶所有人應補足之問題。試問:
  (一)乙公司應賠償甲之費用為何?(10分)
  (二)若並非躲避海盜,而係屬乙公司船員操縱過失,則乙公司應賠償甲之費用為何?(10分)

  四、甲(要保人)就其所居住房屋向乙(保險人)投保一年基本地震險,但該房屋為海砂屋,甲明知但並未在書面契約中據實說明。簽訂保險契約兩個月後,發生一級地震,但周遭僅有甲的房屋倒塌。試問:甲得否向乙請求支付保險金額?(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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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9。(3)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316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為一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會中兩派董事高度對立,近日更因對於公司未來發展的策略,吵得不可開交。今年股東常會前,與董事會多數派友好之大股東 A(持股超過 1%)依法定程序向公司提出「解任 B、C 兩位董事」之股東常會議案。在董事會討論過程中,此一股東提案引起少數派董事強烈抗爭,兩派妥協後,董事會決議不將該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其後在股東常會開會時,小股東 D 以臨時動議提出「解任 B、C 兩位董事」之一項議案,本案付諸表決,得到出席股東表決權數過半數的支持,主席宣布議案通過。請分析討論下列問題:
  (一)董事會決議不將股東提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是否合法?其可能合法之理由為何?(10分)
  (二)股東會就臨時動議之決議是否合法?可能有何瑕疵?(30分)

  二、A 拾得 B(發票人)簽發給 C(受款人)之支票一紙。A 在塗改受款人為自己後,以記名背書轉讓予 D。D 於發票日屆至後,存入往來的銀行帳戶委託銀行代為取款,但遭退票。請分析討論:D 得否向 A、B 行使追索權。(20分)

  三、海商法第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但超過合理裝卸期間者,船舶所有人得按超過之日期,請求合理之補償。」
  (一)此一「延滯費」之規定是否於件貨運送契約、航程傭船契約、期間傭船契約均有適用?(10分)
  (二)請分析申論此一「延滯費」之法律性質爭議。(10分)

  四、甲購買新車,已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汽車車體損失險。某日,甲向其好友乙炫耀新車,並邀乙試駕,感受新車的威力。乙見該車全新,唯恐有任何閃失發生,因此甚為猶豫。甲遂向乙說:「別擔心,發生問題我負責!」乙隨即坐上駕駛座。駕駛途中,因乙之抽象輕過失,擦撞路旁圍牆,導致車體受損。請詳細論述:A 保險公司理賠甲之汽車修繕費用後,得否向乙代位請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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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8)

10301。(9)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30470【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為以生產電腦機殼及其零組件為營業之上市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30億元。依A公司之章程規定,A公司共設置 9席董事、3席常務董事、2席監察人。若甲擔任A公司之董事長一職,則甲之職權與其他董事最主要有那些不同之處?又若甲未經A公司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之決議,代表A公司與B公司簽訂買賣價金為新臺幣 4億元之土地買賣契約,則該土地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25分)

  二、甲因向乙借款新臺幣 80萬元,甲為提供清償之擔保,於民國 101年 1月 31日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 80萬元之本票一張交付給乙。經查該本票上記載之發票日為民國102年 2月 29日(註:因民國 102年非閏年,事實上無 2月 29日),到期日為民國 102年 1月 30日,試問該本票是否為有效票據?又甲簽發該本票後,為增加信用,並敦請其摯友丙於本票背面簽名保證,並記載保證金額僅為新臺幣 50萬元,則丙所為保證之效力為何?(25分)

  三、A航運公司之正義號貨輪,因海上風浪過大,不幸觸礁,船舶進水,遭逢海難,以致船身傾斜,A航運公司之船長遂下令投棄部分貨物,船舶仍然無法正常行駛。所幸後經 B 航運公司之拖船協助拖救,終能脫險。則A航運公司所投棄之貨物,是否構成共同海損?又若A航運公司之正義號貨輪經拖船拖救後,部分貨物得到保存,但貨物卸貨後,最終仍然沉沒,則 B 航運公司之拖船因進行拖救所生之費用,是否屬於共同海損?(25分)

  四、甲與乙為夫妻,乙患有 B 型肝炎及肝功能異常等疾病多年,為甲所知悉。甲經取得乙之書面同意後,以乙為被保險人,甲為受益人,向A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新臺幣 800 萬元。經查A人壽保險公司之保險業務員丙於民國 101.年 6月4日向甲招攬保險時,甲為圖方便,要求丙代其填寫要保書,辦理投保手續。當時甲並未將乙患有 B 型肝炎及肝功能異常等疾病之事項告知丙,丙於代為填寫完成要保書後,遂交由甲親筆簽名確認。但丙在離開甲之住宅前,乙曾將其患有 B 型肝炎及肝功能異常等疾病告知丙,丙因故並未立即更正要保書所記載之告知事項。A人壽保險公司於收到要保書後,遂安排乙到指定醫院體檢,但該醫院竟然未能檢驗出乙患有 B 型肝炎及肝功能異常等疾病。A人壽保險公司旋即於民國 101.年 6月 20日完成核保程序,並與甲訂立人壽保險契約。若乙於民國 102.年 5月 20日不幸因肝臟功能衰竭死亡,甲向A人壽保險公司請求給付身故保險金,遭到A人壽保險公司以甲未告知重要事項為由而拒絕給付;甲則主張該要保書是由丙代為填寫,且被保險人乙業將其患有 B 型肝炎及肝功能異常等疾病告知丙,且體檢報告亦未檢驗出乙罹患有 B 型肝炎及肝功能異常等疾病,以資抗辯,法院應如何裁判,始為妥適?(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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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a(7)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3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依海商法第56條規定,貨物一經有受領權利人受領,推定運送人已依照載貨證券之記載,交清貨物。請試述在那些情事之下,則運送人不得推定已交清貨物。(15分)

  二、試述損害防阻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的成立要件,以及保險人對於損害防阻費用賠償責任之規定。(15分)

  三、請試述海商法規定有關船舶及貨物得以委付之原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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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8)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國際經貿法律、經建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類科】法制、國際經貿法律、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為經營半導體產業之公司(以下簡稱 A公司),乙為自然人並當選為 A公司之董事,B 股份有限公司亦為經營同類半導體產業之公司(以下簡稱 B公司),C 股份有限公司則為經營生技醫療業之公司(以下簡稱 C公司),試問:(1)A公司之董事乙可否擔任 B公司或 C公司之總經理,在符合何種條件與程序始得擔任?(15分)(1)若 A公司同時持有 B公司及 C公司 100%之股份,A公司之董事乙可否擔任 B公司或 C公司之總經理?(10分)

  二、甲為支付房租,簽發支票一張給房東乙,乙要求須有保證人始肯接受,甲拜託友人A 在支票背面簽名為連帶保證人後交付與乙。試問:
  (1)支票不獲付款時,乙可否主張 A 應負票據的保證責任?(9分)
  (2)乙怠於為付款的提示,致該支票的時效業已完成,乙得向甲為何種請求?(8分)
  (3)設支票係甲於五月一日簽發,票載發票日為七月一日,乙可否於六月一日提示付款?(8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房屋向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險金額約定為新臺幣(以下同)1500 萬元,保險契約有效期間該屋發生火災,經估算損失發生當時該屋之實際價值(不含基地)為 2500 萬元,損失金額為 1000 萬元,試就下列二種情況,分別說明保險公司應向何人理賠多少金額?(1)該火災保險單含有「60%共保條款」(未含「抵押權人條款」)。(15分)(1)該保險單含有「抵押權人條款」(未含「60%共保條款」),且該被保險房屋於火災發生時甲尚有向銀行抵押借款 500 萬元未清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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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0)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授權資本額十億元新臺幣,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五千萬股,每股面額一十元,A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且先前未曾發行任何公司債,最近三年因景氣不佳,稅後均有小額虧損,但情況並不嚴重尚未明顯影響股份淨值。A公司為擴建廠房有三億元之資金需求,但控制股東甲家族及乙家族均因其他事業投資獲利狀況不佳,無足夠現金參與本次增資計畫,故乃改變增資計畫為發行公司債,其條件如下,請說明分析其適法性:「所須資金以可轉換無擔保公司債發行,發行期限三年,三年期滿時,A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強制進行轉換為 A公司之普通股,A公司未選擇進行轉換時,以發行價格一次贖回之。同一持有人一次認購達三千萬元者,以發行價格九五折交易,且有優先贖回權。公司無盈餘時,公司債利息限於發給持有總額一千萬元以上之持有人,一千萬元以下之持有人公司債利息掛帳處理。」(25分)

  二、A 向 B 購買中古車一部,雙方約定於 103年 5 月 1 日交付該約定之BENZ 一部,A簽發面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之本票,發票日103年4月25日,到期日103年5月1日,B於收到該本票之後,即於103年4月28日未經背書轉讓交付予C,向C借得九十五萬元,嗣因 B 未於 5 月 1 日依約定日期交付該 BENZ,A 乃於 5 月 5 日向 B 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B返還該本票。C於103年5月10日向A主張票款,惟A以B未依約交付中古車為由拒絕給付票款,並主張 C 為惡意受讓人,C 乃轉向 B 主張追索權。試問:
  (一)若該本票為記名B為受款人之本票,則票據法律關係如何?(10分)
  (二)若該本票為無記名本票,則票據法律關係如何?(15分)

  三、A 女以其夫 B 男為被保險人並以自己為受益人,經 B 男同意並簽名,於五年前向甲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投保以 B 男死亡為保險事故之壽險附加醫療保單,死亡險部份保額五百萬元,去年雙方因故爭吵離婚,離婚後三個月,B 男曾以書面要求A 女終止該保單,但 B 男並未通知甲公司,A 女因工作忙碌未處理該保單,仍持續以金融機構扣款方式繳納各期保費,B 男於離婚後因心情不佳工作不順,曾有自殺就醫紀錄,於上個月與友人前往海邊戲水時身亡,死亡證明書並未記載為自殺身亡,問:
  (一)甲公司以 A 女於離婚後就該壽險保單已欠缺保險利益且 B 男顯係自殺死亡為理由,拒絕理賠,是否有理?(15分)
  (二)甲公司主張 B 男已以書面通知 A 女停止該保單,惟 A 女受通知而未予停止,該保單應已失效而拒絕理賠,甲公司主張是否有理?(10分)

  四、甲船舶公司聘請 A 擔任「幸福號」輪船船長,進行運送業務,並聘請 BCD 等人擔任船員並簽訂僱傭契約自 102年 1 月 1 日起為期一年,但自 102年 1 月 1 日起已積欠 BCD 僱用之薪資各一百萬元,並積欠 A 三百萬元薪資,該船舶於同年 3 月 5 日行經臺灣海峽時故障失去動力,經乙公司之「好運輪」拖救回返基隆港,進行修復。修復後於 5 月 10 日再度承載貨物出航,於臺灣海峽不慎與丙公司之「海鳥輪」發生碰撞,嚴重毀損,行經附近的丁公司「海賊輪」予以救助,船舶回港後,甲公司評估殘值僅剩三千萬元,不足以支付各項債權,乃將幸福號出售並變更登記交付予戊公司,問上述各項海事優先權之順序及船舶出售對海事優先權之影響。(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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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5)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1016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司法人員公證人、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之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數人。A公司章程並以經理人中之一人為總經理,除統籌管理公司各部門外,並得於新臺幣一百萬元之額度內代表公司議價、締約。惟於 2013年會計年度開始不久,A公司總經理突然因故辭職,兵荒馬亂之際,董事長甲乃緊急敦請甫自其他公司退休之好友乙擔任 A公司之CEO(中文稱執行長)一職,並言明其職權與總經理同。其後,乙對內對外皆以 A公司 CEO 之名義執行職務。於會計年度終了後,A公司董事會所編造並經監察人查核通過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上,因 A公司之章程無執行長或 CEO 之職稱,故記載乙為該公司總經理。惟該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提請股東常會承認時,有股東認為 A公司該年度由歷年獲利轉為虧損,係因乙執行業務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所致,而提案對乙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對此,乙則主張其係基於與甲之個人情誼協助 A公司之經營,A公司董事會並未曾決議委任其為總經理,A公司亦未為其向主管機關辦理經理人登記,故其並非 A公司之負責人,A公司不得依公司法規定對其追究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責任。上述雙方主張,應如何處斷?(40分)

  二、甲與乙合意將甲所騎乘之中古機車以新臺幣三萬元整讓售予乙,雙方約定於民國103年 7 月 31 日中午見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車。當日乙乃簽發記名受款人為甲之本票一紙交付予甲,隨即騎車離去。甲事後發現該紙本票記載之到期日為 103年 7 月1日,反在發票日 103年 7 月 31 日之前,則該紙本票效力如何?倘隔日乙即發生意外不幸身故,甲擬依票據法向乙之繼承人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法院是否應予准許?試附理由說明之。(20分)

  三、甲為一臺灣貿易商,欲出口手提電腦 3000 組至日本市場銷售,委託乙海運公司以 X 船運送。但因作業上之疏失,甲於託運時以書面誤報運送物為 5000 組。乙海運公司依申報遂發給載貨證券予甲,載明運送物為手提電腦 5000 組。其後,甲藉由買賣,再將此載貨證券背書轉讓給日本的經銷商丙。運送途中,因 X 船理貨人員的疏失,致使甲交運的手提電腦全數濕損,損失金額經海事公證人以載貨證券所載之手提電腦 5000 組理算,為新臺幣(下同)10,000,000 元。但乙海運公司發現此次航程實際載運之手提電腦,僅有 3000 組,損失金額應為 6,000,000 元。試依我國海商法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暫不考慮責任限制,乙海運公司對丙應負擔之損害賠償責任究竟為何?(15分)承上,甲是否因誤報運送物而負擔法律責任?(5分)

  四、甲以自己為要保人暨被保險人,於民國 95年 6 至 8 月間連續向 A,B,C,D,E,F,G 等保險人投傷害保險附加保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傷害保險第三級殘廢給付為新臺幣(下同)150 萬元,投保時均就已向其他保險人投保之事實,告知各該系爭保險人。俟 99年 4 月各保險契約保險期間未屆滿時,甲因車禍致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經治療無法回復機能,經判定為殘廢第三級,並有醫院診斷證明在案。另因治療車禍所致受傷,共支出醫療費用 16 萬元。事後,甲向各保險人請求殘廢給付共 1050 萬元(各家 150 萬元)及醫療費用共 112 萬元(各家 16 萬元)。各保險人均以甲違反複保險通知義務為由就殘廢給付及醫療費用部分拒絕理賠,請問各保險人之主張有無理由?若有,法律依據為何?若無,則本案應依保險法何規定或法理解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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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3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上市公司(下稱 A公司)係一家專門經營半導體晶片製造廠,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0億股。A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向來不彰,本年度股東會時,司儀宣布 A公司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10 億股之股東出席。A公司董事長甲為本次會議主席,於司儀宣布後即逕行宣布會議開始。會議中並通過多項決議。其中包括:
  1.董事競業之許可。原提案為:「凡本公司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擬請均予同意許可,以符合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決議:照案通過。
  2.出售 A公司僅有之晶圓廠一座。原提案為:「出售本公司之半導體晶圓廠一座予第三人 B公司。」決議:照案通過。請分別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股東乙,對上述股東會之決議認為有瑕疵,試問乙應為如何之法律主張?(15分)
  (二)除前述決議瑕疵問題外,依所述之事實,前述董事競業許可之決議實質效力如何(即有無違反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15分)
  (三)A公司董事長甲依前述股東會決議,出售晶圓廠於善意之第三人 B公司時,該出售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10分)

  二、A 為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因為公共安全事件,公司業績遭受嚴重影響,以致於發生自公司成立以來首度虧損的情形,虧損達新臺幣(下同)一億元。往年 A公司除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外,其股利政策是將所有盈餘全數發放。雖然現在發生虧損,但 A公司仍希望股利發放之數字與往年相近。A公司之實收資本為二億元。法定盈餘公積累計已提撥五千萬元。因股份溢價發行所形成之資本公積則為八千萬元,此外,A公司並無其他資本公積。另一方面,A公司以大股東甲、乙、丙三人之名義(但實質上由 A公司出資)與其他業者共同成立 B 有限公司(下稱 B公司),甲、乙、丙三人出資達 B公司資本總額之八成,故由甲、乙、丙三人擔任 B公司之董事。此次公共安全事件發生之廠房屬於B公司所有。對於 B公司捲入公共安全事故,其他參與出資之C公司及 D公司(下稱 C、D)認為是 A公司為了自己之利益,使 B公司罔顧公共安全處理之標準作業流程所致,C 與 D 對 A公司非常不滿。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一)依上述事實,A公司今年可得發放給股東之總金額上限為何?來源為何?若違法發放,公司法有無提供債權人任何保障機制?(20分)
  (二)C 與 D 二位 B公司之法人股東眼見 B公司遭受損害,A公司卻不聞不問,反而直指只是 A公司股東個人之投資行為而已。於是 C 與 D 擬代位 B公司提起代位訴訟追究甲、乙、丙三人之責任,是否可行?C 與 D 之法律顧問建議 C 與 D 可以追究 A公司之責任,請問此主張之基礎何在及有無理由?(20分)

  三、A 銀行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B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 B公司)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約定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三千萬元,自負額為百分之十;保險單條款內關於「不保事項」約定「因下列事由所致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未確實履行其內稽內控作業程序作業辦法規定者。」。承保期間內,A 銀行未落實內稽內控作業辦法,任由負責辦理存款之員工甲,於其他員工休假期間代理放款職務。甲心生歹念,藉機冒用存戶名義虛偽貸款並盜轉至自己虛設之人頭帳戶,再提領花用。嗣後 A 銀行發覺上情,清點損失金額達二千萬元,遂請求 B公司給付保險金。B公司主張下列理由,拒絕給付:
  (一)A 銀行未確實履行內稽內控作業程序作業辦法規定,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其不負保險給付之責。此一抗辯有無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0分)
  (二)甲為 A 銀行之使用人,A 銀行應就甲之故意行為負同一責任,故依保險法規定,B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且 A 銀行就損失之發生,至少具有重大過失,依過失相抵之規定,B公司得按與有過失之比例減少保險金給付責任。前述抗辯有無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0分)

  四、甲與乙為雙胞胎兄弟,交遊廣闊,常與諸多好友流連夜店。甲兄乙弟年滿 20 歲前夕,與十位好友相約至 KTV 狂歡慶生,席間好友們致贈二人生日禮物,包括香檳、手機、及一本精美空白本票簿等。甲於酒酣耳熱之際,爽快表示將致贈每一好友大禮,隨即取出本票簿,簽發以其 20 歲生日為到期日,面額為新臺幣(下同)壹佰萬元之記名本票十紙交付予每一好友。隨後大家倒數計時,歡慶甲、乙二人生日凌晨零時的來到。宴會將散之際,好友們起鬨要求乙也應對好友們有所表示,乙即於該十紙本票正面載明保證並簽名。隔日,好友丙向甲提示本票請求付款。甲向丙表示慶生當晚酒喝多了,拒絕承認及付款,惟本票上印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等語。嗣丙為償還向黑道大哥丁之借款 50 萬元,乃向丁告知前情,並於本票背面記明日期,將該紙本票背書轉讓予丁。丁於法定時效期間內,向甲及乙主張票據權利。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乙二人無力負擔方知闖禍,均擬主張票據抗辯拒絕給付,是否有理由?(25分)
  (二)倘另一好友戊(18 歲)不慎遺失票據,試詳述戊應如何主張票據權利?(15分)

  五、A 上市公司(下稱 A公司)為一金融機構,A公司擬取得 B 上市證券公司(下稱B公司)之經營權,A公司乃與 B公司若干重要大股東甲、乙、丙接觸,接觸過程中,甲、乙、丙表示有意願出售其手中所持有之B公司股票,甲、乙、丙三人共持有約占 B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1%之股份,A公司乃與甲、乙、丙三人私下達成協議,擬於一個月內購買甲、乙、丙所持有之B公司之全部股權,以便其併購計畫之進行與提高併購成功之可能性。其後,A公司董事會達成對 B公司股權進行公開收購之決議,並宣布以每股新臺幣 16 元之價格,公開收購 B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 40%之股權,預計於 50 日內完成公開收購。請分析並回答下列問題:
  (一)檢察官乃以 A公司與甲、乙、丙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強制公開收購」之規定予以起訴,被告則主張 A公司與甲、乙、丙三人僅達成股份移轉之協議,尚未辦理背書與交付之交割行為,A公司尚未「取得」B公司股票,應尚未構成犯罪行為。請從證券交易法之角度分析被告上述之抗辯是否有理由?(20分)
  (二)檢察官主張 A公司在公開收購消息明確後、消息公開前,另在市場上買進 B公司股份,應屬違反證券交易法禁止內線交易的行為。A公司抗辯其並非內線交易規定要處罰的行為主體。請從現行法律規定與內線交易相關理論,正反分析檢察官與A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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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3024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為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五億元整,共分為五千萬股,每股新臺幣壹拾元整,得分次發行。」目前已全數發行。由於 A公司經營良好,最近三年有高額盈餘,去年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臺幣(下同)10 元。A公司董事會考慮:(1)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要的優秀專業人才,以激勵員工、提升員工的向心力與生產力,共同創造公司整體利益。(2)鞏固公司經營權,避免被其他公司敵意併購。(3)增加公司未來所需資金,擴充生產線。因此,董事會決議發行下列特別股:
  1.甲種特別股 500 萬股,每股面額 10 元,以 5 元發行,惟僅限於由公司員工承購,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完全相同。但三年內不得轉讓。
  2.乙種特別股 50 萬股,每股面額 10 元,以每股 100 元發行,由全體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最低認購單位為 10,000 股。不足認購最低認購單位者,得相互併足,共同申購。乙種特別股股東就公司股東會所有議案(包括選舉董事、監察人),每股有表決權 100 權。
  3.丙種特別股 1,000 萬股,每股面額 10 元,以每股 20 元發行。股東就公司所有議案,無表決權;不得參與公司股息、紅利的分派;於清算時,亦無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於發行屆滿三年後、屆滿四年六個月前,得請求轉換為普通股,轉換比例為 1 股丙種特別股轉換為 1.5 股普通股。五年期滿,公司無償收回該特別股,註銷之。
  問題:
  (一)A公司發行上述三種特別股,是否合法?請分別附具理由說明之。(30分)
  (二)如 A公司不發行甲種特別股,現行公司法有無其他替代制度,可以達到相同目的?(10分)

  二、某上市公司章程第8條規定要旨如下:「本公司發行甲種記名式特別股 1,000 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優先股利之定率為年利率 4%,依面額計算,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分配稅後盈餘時,於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公積後,得就其餘數儘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派之股利,甲種特別股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發行期間六年,期滿以現金一次收回。」;第8條之1規定要旨如下:「本公司發行乙種記名式特別股 1,000 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優先股利之定率為年利率 5%,依面額計算,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分配稅後盈餘時,於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公積後,得就其餘數儘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派之股利,次就其餘數儘先發放乙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之股利但不累積分派。乙種特別股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但乙種特別股每股得參與分派之比例為普通股之四分之一,發行期間六年,期滿以現金一次收回」。上述二種特別股已發行五年,分別將於民國(下同)104年度發行期滿。 該公司已發行在外流通之普通股計 1 億股,甲種及乙種特別股各 1,000 萬股,101 及 102年度時均因景氣不佳未有盈餘可分派,103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報,彌補虧損及扣除各該應扣或保留項目後尚有可分派稅後盈餘新臺幣(下同)2 億5,000 萬元,董事會規劃普通股每股派發現金股利 0.5 元,並每千股無償配發新股10.股以面額計價之股票股利,特別股之分派悉依章程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該分派方式並經 103年度股東會照案通過。 董事會另為處理 104年度 5 月底應收回甲種及乙種特別股之所需資金,擬向股東會提案「為因應甲種及乙種特別股之收回期限,授權董事會以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之方式籌措資金」。 試問:
  (一)A公司於分派基準日時持有甲種特別股 20 萬股及普通股 20 萬股,請問 A公司可取得之分派內容為何?請附計算及說明。(10分)
  (二)B公司於分派基準日時持有乙種特別股 50 萬股,請問 B公司可取得之分派內容為何?請附計算並說明理由。(15分)
  (三)請依公司法於 100年修正前後之不同規定,分別說明該公司擬以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作為收回特別股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若該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者,該決議之合法性如何?並請對 100年之修法規定予以評論?(15分)

  三、A 進口商(下稱「A公司」)進口藥品,就該藥品向 B 保險公司投保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甲於保險期間內購買該藥品服用,但於保險期間屆滿之後,始發現並確定因服用該藥品而身體不適,乃先以電話告知 A公司,經一個月治療痊癒之後,再向A公司提出賠償之請求。請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若該保險契約就承保範圍是否包括甲於保險期間屆滿之後始發現並提出之賠償請求,並未設有明確之約定,請問:本件事故是否在承保範圍之內?(15分)
  (二)A公司應負之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義務有幾次?試依保險法之規定說明,並評論之。(15分)
  (三)A公司對 B 保險公司之請求權時效,應自何時開始進行?若 B 保險公司於接獲A公司之請求時,以 A公司對甲是否有賠償責任尚未確定為理由,拒絕保險給付之請求。但於 A公司對甲之賠償責任經法院判決確定而向 B 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理賠之請求時,B 保險公司卻以 A公司之請求權已逾二年之消滅時效期間為理由,拒不理賠。試問:B 保險公司之消滅時效抗辯,是否有理由?並請評論我國相關法律關於時效制度之立法缺失。(10分)

  四、甲為大學一年級新生,於民國(下同)102年 8 月 16 日剛滿 19 歲,與年紀稍長之乙女交往。甲因乙之2 歲生日即將屆至,為博取乙之歡心,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擬向已成年之學長丙,借款新臺幣(下同)10 萬元,購買項鍊一條;甲遂於 102年9月 16 日,簽發票面金額 10 萬元、發票日為 102年 10 月 16 日、到期日為 102年9月 16 日之本票一張交付給丙,以供擔保。其後,丙因資金需求,旋即將票據背書轉讓給善意之丁,惟因丁之要求,丙遂委請其友人戊於該本票上為保證,戊則於本票背面記載保證之意旨及被保證人為丙等文字。試問:
  (一)丁於 102年 12 月 18 日向甲請求給付票款,甲得否主張該票據無效,以資抗辯?(20分)
  (二)若丁向甲請求票款給付未果,依法作成拒絕證書,向丙行使追索權時,丙得否主張丁未遵期提示,以資抗辯?又丁於向戊請求給付票款時,戊得否主張其保證行為無效,以資抗辯?(20分)

  五、甲於民國 103年 1 月 15 日以當日最高交易價格每股新臺幣(下同)35 元買進 A 上市公司(下稱「A公司」)股份 20 萬股,同年月 17 日復以平盤價每股 35 元買進A公司股份 30 萬股,同年月 21 日再以漲停板價每股 35 元買進 A公司股份 20 萬股。甲之上述交易行為,經檢察官認定構成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4款之操縱市場行為,而予起訴。甲則抗辯如下:1.其一連串之交易並不符合「連續高價買進」之要件;2.其買進 A公司股份之目的係為確保 A公司該年度股東常會改選董事時其能當選董事所需之表決權數,並非意圖抬高 A公司股份之價格;3.甲進行上述買進行為後,並未有賣出之行為,顯見甲之上述買進行為,亦無誘使他人買進或利用價差獲利之意圖;4.由於當時大盤及同類股之股價皆呈現下跌趨勢,甲進行上述交易之另一目的即在避免 A公司股份價格不合理之下跌,使 A公司股份價格得以維持於穩定之合理價格,故無「抬高或壓低」價格之意圖。對於甲之上述抗辯,請問你如何評價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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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3)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316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計劃籌設 A 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惟因甲的個人考量,擬定公司章程時,僅有乙、丙、丁、戊四人簽名蓋章。籌設過程中,甲先以「A公司籌備處」名義與 B公司簽約,長期承租 B公司所擁有之數百坪辦公室空間,並隨即開始供甲等人使用。其後,戊以「A公司」名義與知名藝術家 C 簽約,購買作品數幅,希望增添公司的藝術氣息。請就下列問題分析申論之:
  (一)若 A公司嗣後合法成立,B公司可否向 A公司請求租金?(25分)
  (二)戊以「A公司」名義簽約,此一契約之權利義務是否可由成立後之A公司承受?試就公司法第19條規定之適用,分析申論之。(15分)

  二、甲、乙訂立貨物買賣契約,貨款 10萬元,約定付款日為 104年 5月 1日。為擔保貨款之支付,買受人甲並開立票面金額 10萬元、受款人為乙、未載發票日之支票一紙交予出賣人乙。約定日期屆至後,甲並未如期付款,乙遂在該張支票發票日欄位填入「104年 5月 1日」,並將該支票提示請求付款,但遭銀行退票。若乙嗣後向甲行使票據上之追索權,甲得否主張「乙之支票原未載發票日,故為無效」,據此拒絕付款?(20分)

  三、我國籍漁船 A 船(總噸位 15噸)在基隆港外進行近海捕撈作業時,突然發現巴拿馬籍貨櫃輪 B 船駛近,在 B 船進行避撞過程中,掀起大浪,導致 A 船翻覆沉沒。A 船之登記所有權人在我國法院向 B 船之登記所有權人 C 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巴拿馬法律登記設立)起訴請求賠償。請依我國海商法相關規定說明本案是否有我國海商法之適用。(20分)

  四、甲出生漁村,領有漁船船員證照,但長期在臺北從事貿易業務工作。其於退休後,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傷害及死亡保險,並於要保文件之職業欄上填寫為「無」,受益人為甲之妻丙。投保之後,甲因生性喜愛海洋,決定返鄉養老,期間經常駕駛友人的小船出海捕魚,賺取外快。某日,甲駕船出海,發生意外,不幸受傷身亡,丙因此向乙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請據此分析申論本案中乙保險公司可能拒絕給付保險金之依據。(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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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0)

10201。(9)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304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照現行公司法之規定,董事與公司間為法律行為,其規範為何?若有違反該規定,其法律效力為何?又董事與公司為法律行為時之揭露義務為何?(40分)

  二、甲購買跑車一台,簽發本票一紙給乙以支付價款,乙背書轉讓與丙時,丙已知悉該跑車確實為泡水車,嗣後,甲於票據到期日前三天對乙解除汽車買賣契約。試問丙向甲行使票據權利時,依現行票據法之規定,甲得否以契約已解除為由對抗丙?附具理由說明之。(20分)

  三、試述現行海商法關於船舶之適航能力,有何相關規定?欠缺適航性所致損害得否主張免責?(20分)

  四、保險法對於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據實說明義務之規範內容為何?保險人行使解除契約權之限制為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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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a(7)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兩貨輪碰撞,各損失壹百萬元,推定其過失比例為:甲輪 20%、乙輪 80%:
  (一)試問甲、乙兩船請求賠償之法律依據為何?(10分)
  (二)甲、乙船主就其損害賠償請求權可否主張海事優先權?(10分)
  (三)甲、乙船主可否依海商法第69條第一款抗辯自己免責?(10分) (條文內容為:因下列事由所發生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不負賠償責任:一、船長、海員、引水人或運送人之受僱人,於航行或管理船舶之行為而有過失。)

  二、何謂共同海損?試說明其要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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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8)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670【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乙主張丙董事長因通姦罪為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要求解任丙。請問丙若於任期中因此被解任,丙得否以該項解任無正當理由,而主張損害賠償?丙就該股東會解任議案,是否需迴避?(40分)

  二、甲簽發本票時,在發票人之旁,蓋上「禁止背書轉讓」章後,將該本票交給受款人乙。乙隨之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丙。丙向甲請求支付票款時,甲主張因為乙未履約,甲乙雙方業已解除契約,故無需付款,且票上已記載「禁止背書轉讓」,故丙不得為付款之主張。丙表示,甲不得以對抗乙之事由對抗丙,且甲並未在「禁止背書轉讓」記載處簽名,故該記載無效。請問丙之主張是否有理?(20分)

  三、甲船舶所有人僱請船員乙上船工作,惟乙自民國101年1月1日受僱後,除了該年1月至3月取得薪資外,自同年4月起,以迄102年6月離職止,均未依僱傭契約取得薪資。請問乙對於那些標的物得向甲主張優先受清償?甲得否主張責任限制?(20分)

  四、甲與乙保險公司洽談住宅火災保險事宜,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乙接受甲之要約後,甲於次日繳交保費途中該住宅發生火災以致燬損。請問甲向乙請求保險金給付時,乙可否以甲尚未繳交保險費及未有保險契約書面之簽訂為由,拒絕保險金之給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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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8)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370【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自日本進口野馬牌聯合割稻機共 6.組,分裝於 3.只平板貨櫃(Flat rackcontainer)中,由日本製造商C公司委託B航業公司(以下稱B公司)自日本運送至臺灣基隆,並由B公司簽發受貨人為A公司之載貨證券,該載貨證券載有:「整裝整拆」,或稱「自裝自計」(CY/CY)等字樣。嗣A公司於臺灣受領該機器時,發現其中5.組割稻機有嚴重潮溼情形,經化驗後證實係受海水侵入受損。經查A公司主張,B公司為運送人,僅將該3.只平板貨櫃裝載於甲板上,於運送中對該貨物之堆存保管,既未善盡照管義務,使之受海水濕損,致A公司支出修理費及公證費120萬元,應負賠償責任。反之,B公司則主張,系爭割稻機係採「自裝自計」(CY/CY)方式,由託運人自行裝入平板貨櫃,覆蓋外包裝後交伊裝船運送。因此,B公司主張其收受該平板貨櫃時,無從知悉內部貨物狀態,且於運送途中,承運船舶又未發生故障,或遭遇事故,交付受貨人時,更經確認外觀狀況良好。受貨人拆開外部包裝後,發現機器有鏽蝕之濕損現象,並非由B公司之行為所造成。試問:若A公司以B公司未將平板貨櫃堆放於船艙內,竟將該3.只平板貨櫃裝載於甲板上,顯然未盡貨物照管義務為由,請求損害賠償,有無理由?反之,B公司則以該割稻機於託運時,C公司係依A公司之指示,只先以塑膠布(塑膠PE 膜)包裹,並以繩子綑綁於機器底部後,外層再以帆布覆蓋,並將帆布以木條固定於平板貨櫃之木底板上,有包裝不固之情形,以資抗辯,有無理由?(25分)

  二、甲因向友人乙借款新臺幣500 萬元,期限1年,約定民國96年1月10日返還,年息10%。甲為擔保本金及利息之支付,乃分別簽發面額新臺幣500 萬元及50萬元之無記名本票各1.張,本票正面均分別記載發票日為民國95年1月11日、到期日為民國96年1月10日,該二張本票並由甲之配偶丙簽名保證。乙其後將票面金額500 萬元之本票記名背書轉讓給友人丁,以清償對丁之借款,丁再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戊。其後,戊於民國96年1月1日死亡,戊之唯一繼承人己遲至民國102年7月1日始發現有該本票之存在。乙則因與甲交情甚篤,知悉甲之經濟情況不佳,亦遲未行使票據權利。若乙與己於民國102年7月5日向甲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遭甲拒絕。甲對乙主張利息債權只有5年短期時效之抗辯,且對己抗辯其非正當權利人。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又若乙與己向保證人丙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是否合法?(25分)

  三、A公司以經營連鎖餐飲為業,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股票尚未公開發行,自民國96年1月1日設立後,雖頗獲消費者青睞,名號響亮,卻因人謀不贓,長年虧損。甲、乙、丙、丁、戊等五人為A公司之原始股東,並長期擔任A公司之董事,其中甲被推選擔任A公司之董事長。己、庚則於民國101年2月1日向A公司之董事戊購入股票,分別持有A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及6%,其中庚並於A公司民國101年度所召開之股東會當選為監察人。若股東己懷疑A公司之會計帳簿長期作假,乃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以檢查A公司民國96年度至100年度之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法院應否裁定許可其聲請?又若監察人庚以持股6%股東之身分,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是否合法?(25分)

  四、甲現年30歲,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經A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稱A公司)業務員乙之推介,於民國100年6月1日向A公司投保人壽險及意外傷害險,保險金額分別為新臺幣200 萬元及500 萬元,並以其配偶丙為受益人。惟甲於填寫要保書時,係由業務員乙代為填寫及勾選。乙為業績考量,並未將甲陳述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之事項據實填寫。A公司遂於民國100年6月10日通過核保,並於同日與甲訂立上開保險契約。其後甲於民國102年5月1日時,與友人打籃球帶球上籃時,不幸與丁碰撞跌倒,雖甲之手腳僅有輕微擦傷,卻因而導致心臟病發,送醫不治死亡。試問:若丙向A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時,A公司一則主張甲隱匿重要事項,A公司已依法解除保險契約,爰拒絕給付人壽險之身故保險金;二則主張甲並非意外死亡,拒絕給付意外傷害險之死亡保險金,有無理由?反之,若丙主張甲之死亡係有多數原因競合,應以有利於被保險人之方式解釋之,故A公司至少應給付意外傷害險之死亡保險金,是否有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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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5。(11)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5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於民國101年9月間,委請乙運送人自日本承運20個已裝貨物之貨櫃至我國高雄港。在運送途中,因遇強烈颱風,致10個貨櫃落海。請問:
  (一)乙運送人得否以承運貨櫃之貨輪係民國100年12月始出廠之新輪,領有檢查合格之船舶安全構造證書,而主張該貨輪具有適航性及適載性?(13分)
  (二)若經證實乙運送人對於貨櫃之堆存未為必要之注意,乙運送人得否主張免責?(12分)

  二、A 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共有甲、乙及丙三名董事。A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0日召開董事會,丙董事因故無法出席,另開會當日乙董事並未親自出席,而係於民國101年6月16日出具委託書,委託甲董事代為出席。致使A公司召開此次董事會僅甲董事一人實際出席。並於董事會會議中通過增資之議案,嗣後再送經濟部辦理登記。A公司之股東丁認為該增資議案侵犯股東權益。試問A公司之股東丁得否主張該董事會會議決議無效?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簽發本票一紙(下稱系爭本票)予丙給付貨款,系爭本票之正面除甲於發票人欄位簽名外,由於乙與丙係舊識,甲請求乙見證,並於本票發票人欄處請乙簽名,乙於簽名之上記載有「甲之見證人」五字。嗣甲交付系爭本票予丙,丙與甲雖不認識,但基於對乙之信任乃接受該本票。嗣系爭本票於到期日提示,未獲付款,丙因而訴請甲、乙二人應負擔共同發票人之責任。試問除甲之部分外,乙是否亦應負擔本票發票人之責任?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四、甲於民國102年2月10日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與A 保險人訂立終身壽險契約附加醫療保險,並於民國102年2月10日依約繳納保險費。乙於民國102年6月1日因頭痛急診住院治療,於民國102年6月5日向A 保險人請領醫療保險金。A 保險人查知乙曾於民國102年1月11日至14日因頭痛前往B 醫院住院治療,乃以甲要保時違背據實說明義務為理由,於民國102年6月20日以存證信函解除保險契約,拒絕保險理賠。試問:A 保險人主張甲違背據實說明義務,解除契約是否有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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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5)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305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為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由於經營不善、虧損累累,甲公司近年來大舉出售資產變現,目前所餘之主要財產係座落於臺北市信義區之乙地。丙公司覬覦該地已久,並曾提出高於鄰近土地市價百分之三十之價格,希望購得該地,但為甲公司董事會所拒。其後,在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六十之股東出席的甲公司股東常會中,董事會提出就乙地進行開發之議案。討論過程中,股東A 舉手發言,要求廢棄開發案,改依丙公司提出之高價,將乙地出售予丙公司,A 之提議意外獲得出席股東表決權數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一)請分別從甲公司董事會與A 之不同立場,提出否定與肯定此一出售乙地之股東會決議係屬合法的理由。(25分)
  (二)設若此一股東會決議合法,甲公司董事會得否不遵照此一股東會決議,而仍拒絕出售乙地予丙公司?(15分)

  二、甲公司之會計A 盜取甲公司尚未簽發之空白支票,並偽刻公司及公司代表人之印章,蓋於此一支票發票人處,受款人處則記載A 自己之姓名,付款金額則記載新臺幣十萬元整。A 嗣後憑此支票獲得付款銀行乙之付款,並逃逸無蹤。請問甲公司可否請求乙銀行返還十萬元?乙銀行可否依據票據法第71條第2項之規定,主張其僅負重大過失責任,並拒絕返還十萬元?(20分)

  三、我國公司甲向美國公司乙進口蔬果一批,由乙公司在其工廠內將蔬果裝入貨櫃,並將貨櫃運至貨櫃場,送交丙海運公司運送。貨物到達我國進行拆櫃時,發現貨櫃有破損,研判運送過程中因此無法保持低溫狀態,導致蔬果腐壞,甲公司據此欲向丙公司求償。請就我國海商法第62條第63條以及第69條之規定及其彼此關聯,說明、分析甲公司主張之依據。(20分)

  四、甲為 A 保險公司之業務員,其向乙推銷一保費高昂之投資型保單,佯稱投資報酬率驚人。乙頗為心動,數日之後即簽訂要保書交付予甲,並將保險費匯入甲之銀行帳戶。因遲無下文,乙遂向A公司查證,始知其簽訂要保書之前一日,甲已遭A公司解僱。請問:乙與A公司間之保險契約是否生法律效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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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2)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2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通訊公司為一公開發行公司(下稱A公司),其最大股東為B 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B公司持有A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37%之股權。A公司設有五席董事,B公司指派其代表人甲與乙依公司法第27條第2項規定分別當選A公司之董事,甲並被推選為A公司之董事長。因為B公司為A公司之最大股東,其就A公司業務之執行經常且實質指揮A公司之董事甲、乙及總經理丙。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一)倘B公司之上述指揮行為,致A公司受有損害,則A公司之小股東丁是否得依公司法之相關規定,主張B公司就其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30分)
  (二)若A公司擬購買平板電腦一批供員工使用,總經理丙乃決定向B公司購買,並呈報董事會,董事會中甲與乙皆投下贊成票。請問該董事會決議之效力如何?(10分)

  二、甲、乙、丙為公開發行之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之三大股東,早期係由甲、乙及其支持之人擔任A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則由丙及其支持之人擔任。隨著世代交替,甲之子丁接班成為A公司董事長,丙之子戊也子承父業擔任A公司監察人。丁在海外以他人名義開設B公司從事投資,因鉅額虧損,遂主導A公司董事會通過轉投資B公司之議案,意在彌補其個人之損失。戊起疑,乃要求丁在A公司匯出投資款前,提出投資B公司之計畫細節。丁眼見紙包不住火,遂透過其父親甲,請其向戊之父親丙關說。戊事父至孝,在父親之要求下,停止上述之檢查。又為免除後患,丁擬於今年股東常會修改章程,減少監察人席次,並藉由配票使戊無法當選。戊忍無可忍,即以行使監察權為由,要求A公司提供股東名簿以資對抗。A公司則以該股東名簿不在監察權行使之範圍內為由而拒絕。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一)丙影響監察人戊,致戊停止檢查行為,終致A公司匯出投資款項而蒙受損失。依公司法之規定,丙就該筆損失應否對A公司負責?(15分)
  (二)A公司拒絕交出股東名簿,是否合法?(25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房屋一棟設定抵押權予乙銀行,擔保乙銀行對甲之債權。甲並應乙銀行之要求,以該房屋為標的物,向丙保險人投保火災保險附加抵押權條款,指定乙銀行為被保險人。試依以下二個不同前提,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一)若丙保險人審查甲所提出的要保申請書後,表示同意承保,但於保險單上加註「須繳納保險費後,保險契約才能生效」之文字,而該加註之文字為要保申請書所沒有。請問:甲、丙間的保險契約是否成立生效?(20分)
  (二)若保險期間屆滿前,經丙保險人訂定合理期間通知甲繳納續期保險費,惟於繳納期限屆至後,甲仍未繳納,丙保險人得否終止保險契約?若丙保險人行使終止權之後,發生保險事故,房屋焚燬,丙保險人得否以保險契約已經終止為由對抗抵押權人乙銀行?(20分)

  四、A公司之董事長甲,於民國102年8月1日,簽發票面金額為新臺幣100 萬元、發票日為民國102年10月1日、付款人為B 商業銀行、付款地為B 商業銀行總行營業處之地址,且未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之無記名支票,交付給乙,以支付所積欠之款項。甲於代表A公司簽發該支票時,除於該支票上之發票人欄位中蓋用A公司及甲個人之印章(俗稱公司大、小章)外,又於發票人欄位之外親自簽名。其後,乙於民國102年8月15日為轉讓該支票給丙,遂在該支票正面之受款人處填上丙之姓名,並將該支票交付給丙。丙於受讓該支票後,在民國102年9月1日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丁,並於該支票之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之字樣,但未於「禁止背書轉讓」字樣旁邊簽名。其後,丁於民國102年9月15日再將該票據背書轉讓給戊。戊乃於民國102年10月3日委託C 商業銀行向B 商業銀行提示請求付款,B 商業銀行則以A公司之支票存款帳戶中存款金額不足為由,將該支票退票,並開立退票理由單。試問:若戊向甲個人請求支付票款,有無理由?又若甲拒絕付款,戊得否向乙或丙行使追索權?(40分)

  五、上市公司 A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於今年5月10日將該公司今年第1季財務報表,每股盈餘為負0.85元,誤植為正0.85元(亦即虧損誤植為賺錢)。而該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後,造成該公司當日股價急漲,惟於同日正確財報數字更正後,旋即造成該公司股價下跌,致投資人受有損失。經查,當日適逢流行疾病事件突然爆發,台股大盤暴跌,A公司股價下跌之部分原因亦肇因於此。前述誤植事件發生後,經媒體披露,證券投資人保護團體(下稱投保團體)連續接獲今年5月10日買進A公司股票之投資人來電及書面申訴,爰決定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律對A公司及有關人員提起團體訴訟,以協助受害投資人進行求償。假設你為投保團體之律師負責研擬本件之訴訟策略,請問:本件最有可能成立之證券交易法上請求權依據為何?本件訴訟中,被告最有可能提出的抗辯為何?對此抗辯,原告要如何答辯?本件損害賠償應如何計算,較合法理?本件損害賠償之計算,最高法院之實務見解為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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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1)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9014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一家績優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其股利政策一向十分穩定且豐厚,惟因受到國際原料價格大漲影響,A公司於民國101年度,稅後淨損達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民國101年12月31日A公司之實收股本為5,000 萬元,未分配盈餘(不包括民國101年度淨損)為800 萬元,法定盈餘公積3,000 萬元,特別盈餘公積1,000 萬元,資本公積為4,000 萬元。(其中,歷年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的累積金額為2,000 萬元,但無受贈與所得)A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30日召開股東常會,並通過董事會所擬具之1800 萬元虧損彌補案及1,500 萬元發放現金股利案。請依公司法規定並附理由,說明以下各題:
  (一)民國102年6月股東會決議填補虧損之同時,可否再決議分派股利?(10分)
  (二)股東會通過董事會所擬具的配發現金股利1,500 萬元額度,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規定?(20分)
  (三)如此的配發現金股利,學理上有無爭議之處?(10分)

  二、A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為食品業者,因看到國家政策支持生技業之發展且給予減稅和補助之優惠,故轉型為生技產業,且A公司為強化董事會專業經營能力,故擬引進具有生技專業的獨立董事,可惜因該產業之人才害怕董事責任風險過高,一直都未能找到合適人才,其後該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修改章程規定將獨立董事的責任改為僅就重大過失才負責,並選出甲、乙二位獨立董事及丙、丁、戊三位董事,次年於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會看好營養食品之前景,故決議與B公司合作,但B公司於產業界的名聲並不是很好,與該公司合作有一定之風險,不過董事會在僅看過非專業的市場趨勢分析報告後,並經極短暫之討論,便決議強化A公司和B公司合作並擴大業務往來範圍,事後果然造成了A公司10億元重大損失,A公司股東己認為,A公司的重大損失造成股價大跌,使得股東己也受到損害。試問:
  (一)股東己得否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向所有董事與A公司要求負連帶損害賠償之責?(20分)
  (二)獨立董事甲、乙與一般董事丙、丁、戊對A公司有何責任(20分)?

  三、設甲在臺北市大安區有房屋一幢,於民國93年市價為新臺幣(下同)2,000 萬元。甲以該金額為保險價額,分別向「智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險金額為1,500 萬元,保險期間自民國93年4月1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向「仁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火災保險,其保險金額為1,000 萬元,保險期間自民國94年4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向「勇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地震保險,其保險金額為800 萬元,保險期間自民國9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嗣後,該保險標的之房屋於民國100年9月1日,因甲之受僱人乙抽菸所棄之菸蒂,悶燒起火焚燒全燬,惟當時該屋市價已漲至5,000萬元。甲分別向「智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仁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勇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賠償。試問:
  (一)上述各保險公司應負擔賠償之數額如何?試附理由以對。(30分)
  (二)「智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仁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否向乙請求如數賠償?(10分)

  四、設臺北市民甲,簽發以臺灣銀行臺北市城中分行為付款人,面額新臺幣(下同)柒萬元,票載日期為民國102年9月5日,受款人為乙之支票一紙,交付乙以清償貨款。乙復將該支票以空白背書轉讓於丙,丙未於票上簽名將之交付丁,丁背書轉讓於戊。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試問丙應負如何之票據責任?(10分)
  (二)戊經丁之同意,將該支票金額改為柒拾萬元,然後將該支票背書交付於己,己持票向付款銀行請求付款被拒,乃向丁請求柒拾萬元之票據責任。試問此一主張是否適法?(10分)
  (三)承主題,但並無上述(二)支票金額遭更改之情事。戊收到面額柒萬元支票後,於民國102年9月30日,始向臺灣銀行臺北市城中分行提示。試問臺灣銀行臺北市城中分行得否予以付款?(10分)
  (四)承主題,但並無上述(二)支票金額遭更改之情事。戊收到面額柒萬元支票後,於民國102年9月30日,始向臺灣銀行臺北市城中分行提示。惟甲之前已向該銀行撤銷該票付款之委託,致生退票。試問戊得否對乙行使追索權?(10分)

  五、A公開發行公司擬於民國103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監察人,主管機關得否核准由該公司之法人股東B公司之代表人分別同時擔任A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又,C公司及D公司(C公司持有D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過半之股份),亦皆持有A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得否由C公司之代表人當選為A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由D公司之代表人當選為A公開發行公司之監察人?請就現行法之規定,說明在法條解釋運用上之問題點為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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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9。(4)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160【等別(級)】薦任【類科(別)】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事實】
  A、B均為股份有限公司,A 唯一股東是B。A 從事食品之製造與販售,主力產品保了一億元責任險,保費每年年初由A 以支票方式支付,受款人為C 保險公司,票面空白處記載「用以支付產品責任險保費」,該主力產品查出內含有毒物質,食用者易早衰,A遭數十億元之索賠。試問:

  一、B 是否須為此數十億元債務負責?(25分)

  二、支票記載「用以支付產品責任險保費」是否構成附條件之支付委託,導致該票喪失票據效力?若該票仍為票據,是否持票人均被推定知道該票之簽發係用以支付保費?(25分)

  三、A 主張有毒物質係海上運送人D公司運送原料途中處理不當產生,D 應賠償A 所有相關損失,A 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四、A 向C 請求給付保險金,C 辯稱本年度保費支票尚未收到,且金額最大的求償機構是養老院(A 每年均捐贈大批主力產品給養老院,造成老人提早過世),然養老院與A 是贈與關係,亦不屬理賠對象,C 之抗辯是否有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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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3)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6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為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之董事,A公司並經B公司董事會選任為董事長。A公司指派自然人甲代表其執行B公司董事及董事長職務。B公司訂於今年12月30日召開本年度第10次董事會,並已依公司法規定對各董事發出董事會開會通知。然甲於同年12月28日發生交通事故,多處粉碎性骨折,預估需住院治療1個月,顯然無法出席主持該次董事會。然該次董事會有一重大投資議案,已有部分董事表達將予杯葛,A公司之董事表決權之行使,可能將是決定該議案是否通過之關鍵性一票。請問就該次董事會之主席及A公司之董事表決權行使,有那些可能模式可以採行?並請說明於各該模式之優缺點。(40分)

  二、甲為A 船的所有人,自為「件貨運送」之營業。一日,承載乙所栽植的高山茶葉1,000公斤,自基隆港運往高雄港。中途遭遇颱風侵襲,致使雨水與海水滲入船艙,乙的茶葉全數濕損。事後調查發現,承載該茶葉的船艙,其頂蓋封口橡皮已老化,縱使通常風雨與海浪亦會輕易滲入艙內。乙遂向甲主張茶葉濕損之損害賠償。甲針對乙之求償,擬提起海商法之免責抗辯。試問依我國海商法的規定與司法實務的發展,甲的免責抗辯之可行性。請附具法律理由申論之。(20分)

  三、甲以自己所有,價值150萬之休旅車一輛,向A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A)投保車體綜合損失險,保險金額120萬。某日,休旅車停放於路邊合法停車格時,遭躲避警方追緝之通緝犯乙駕車追撞,甲之車爆炸起火,經鑑定後該車全損。問:A 對甲給付全額保險金後,對乙得否主張任何權利?該權利之行使有無任何前提要件?又,A對其車損險之部分,30%轉分給國外再保險公司M(下稱M),則M 於本案中就其應分攤比例給付與A 後,對乙有無任何權利?理由為何?(20分)

  四、甲因積欠賭債,受乙之脅迫,簽發一票面金額為10萬元的本票予乙,乙為清償對丙之債務,故將該本票背書轉讓予丙,丙對於甲係受脅迫而為發票之事一無所知。到期日屆至前,丙因有資金需求,故將本票背書轉讓予丁調現,由於丁與甲、乙熟識,知道甲受乙脅迫之事,但仍接受此一票據。請問:
  (一)到期日屆至,甲可否以受脅迫而發票以及丁未善意取得票據為由,拒絕丁之付款請求?(10分)
  (二)承上題,倘甲拒絕付款,丁可向何人主張票據權利?(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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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8)

10101。a(7)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6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論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與海事優先權的關係。(25分)

  二、甲船與乙船碰撞,甲方過失百分之七十,乙方過失百分之三十,試問甲、乙各對甲船上貨主丙與乙船上貨主丁的賠償責任關係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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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8)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270【類科】法制、國際經貿法律【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假設有上市之鐵道公司A(以下稱A公司),擬發行特別股以籌措營運及更新現代鐵道所需基礎設施之資金,詢問下列法律問題,請你逐一回答:
  (一)該特別股之發行條件中規定,特別股仍享有與普通股同樣之表決權,僅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劣後於普通股,問此一條件是否合法?(10分)
  (二)A公司可否發行具有對重大事件(如併購)否決權之特別股,或具有複數表決權之特別股(如一個特別股有三個表決權),由公司原控制股東認購以作為敵意併購的預防手段?(30分)

  二、請附理由回答下面問題:
  (一)書商甲簽發支票一紙,支付作家乙之出版稿酬新臺幣15萬元。乙不慎遺失。丙撿到後,先於票據背面偽造乙之簽名,而後持該張支票向丁購買智慧型電視機一臺。乙遺失票據後向書商甲要求予以止付,因此,丁提示付款時被銀行拒絕。現丁向甲、乙主張票據責任。問依法甲、乙應否負票據法上責任?(10分)
  (二)張三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後,簽發支票一紙交予李四,嗣以支票喪失為由,向A銀行為止付通知,並聲請公示催告。A銀行乃將止付之金額轉撥入該行止付保留款留存,惟債權人並未在公示催告期間內申報權利,債務人亦未於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聲請除權判決,嗣後李四另行提起給付票款之訴訟並獲勝訴判決確定,聲請就債務人張三於A銀行之止付專戶之留存金額強制執行。試問:該止付專戶內之專款是否仍屬張三之財產,而得為強制執行?如另一債權人王五亦取得對張三的執行名義,聲請就止付保留款專戶之款項參與分配,問依法應如何處理?(10分)

  三、某甲為X國醫療器材進口商,向Y國的乙科技公司購買「葉克膜」器材(體外心肺維持系統)2000具。乙科技公司以託運人的地位,向丙海運公司洽定件貨運送事宜,其中某甲為受貨人。乙科技公司以40只貨櫃分裝此2000具「葉克膜」,每只貨櫃各裝有50具「葉克膜」器材,交由丙海運公司運送,丙海運公司並發給載貨證券予乙科技公司。丙海運公司與乙科技公司約定,該2000具「葉克膜」器材到達X國的目的港時,先暫存於丙海運公司於該港的倉庫W1,貨到三日內,由某甲以載貨證券換取小提單提領之。當2000具「葉克膜」運至X國的目的港並寄倉後一日,適遭逢颱風侵襲,致使40只貨櫃中有15只貨櫃進水,約750具「葉克膜」器材濕損。次日,某甲受通知前來取貨,除知悉進口「葉克膜」器材的受損情形,更發現此40只貨櫃所裝載的2000具「葉克膜」,型號與原先向乙科技公司購買者不同,遂拒絕領貨。丙海運公司無奈之餘,僅得以受貨人之費用,將此「葉克膜」器材轉移至目的港的另一倉庫W2儲存,並通知乙科技公司及某甲。不料,倉庫W2失竊,未進水濕損的25只貨櫃全數被竊。當某甲將載貨證券退回給乙科技公司,請問依我國海商法,乙科技公司得否就濕損與被竊的「葉克膜」器材,向丙海運公司主張損害賠償?(20分)

  四、甲患有視網膜剝離之疾病,雙眼視力於數月間由萬國視力表視力值0.5,降低至視力值0.2,甲於住院就醫後經醫師告知,未來將有失明的可能。甲於出院後向乙人壽保險公司購買「安和樂利終身壽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甲於要保書所詢問事項:「過去五年內,是否曾經因患視網膜病變而接受醫師診療?」中,勾選「否」;乙人壽保險公司安排甲至特約診所,由醫師丙進行體檢,甲於丙詢問是否有視網膜病史時,回答「無,僅因閱讀習慣不佳而患有近視。」甲順利通過體檢,乙人壽保險公司隨後同意承保。一個月後,甲於家中浴室跌倒,臉部撞擊地面後產生視網膜出血嚴重剝離,終致雙眼失明。甲向乙請求失明殘廢理賠,乙拒絕理賠並主張解除契約。請依我國保險法規回答下列問題:
  (一)乙主張解除契約是否有理由?(5分)
  (二)甲如果另外購買丁人壽保險公司所推出「免體檢、絕不拒保」之「百分百保證保人壽保險」,並於要保書病史詢問事項皆勾選「否」,丁人壽保險公司能否拒絕理賠並主張解除契約?(5分)
  (三)如果甲並非患有視網膜剝離之疾病,而係患有色盲症,於通過丙體檢並獲乙承保後,誤闖紅燈發生車禍死亡,乙是否得主張解除契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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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8)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470【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百分之九十一股份,現甲公司擬合併乙公司,除簽訂合併契約外,並經合併決議通過。然甲公司股東A與乙公司股東B均反對該合併,並於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問:
  (一)該合併案得經甲乙二公司何種程序的決議始能生效?(20分)
  (二)股東A、B可否請求甲乙公司依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股份?(20分)

  二、甲對乙有新臺幣10萬元貨款債權,甲對丙有新臺幣10萬元借款債務,甲乃簽發以乙為付款人,丙為受款人,到期日為民國98年5月30日之匯票一張,交付給丙,並經乙為承兌,但丙直到民國101年6月30日仍未向乙請求付款。問丙可否向乙主張利益償還請求權?(20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A貨輪,裝載乙所有之貨物一批,由布袋港運送至馬公港,航行途中,因貨物裝載不當,致乙所有之貨物遭受損失新臺幣1,000萬元。A貨輪要進港時,僱用引水人丙,引導該輪進入馬公港卸貨,引水費新臺幣300萬元。又A貨輪並積欠船員丁薪資新臺幣200萬元。二個月後,甲拍賣A貨輪,得款新臺幣2,000萬元。問乙、丙、丁之債權有無海事優先權?(20分)

  四、A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甲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約定按月分期繳付保險費,A在繳費滿二年後,因自己經濟惡化未繼續繳交保險費。問:
  (一)A未續繳保險費時,甲保險公司得否逕行終止保險契約?(10分)
  (二)A於申請保險契約復效時,甲保險公司可否拒絕同意其復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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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10)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 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試題90440【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A公開發行公司(A公司)之創辦人,過去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多年。在其家族第二代接手事業後,甲已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等任何職務,但仍以「創辦人」身分受邀參與董事會,經常提供意見,其意見也常獲得全體董事一致之尊重。日前,A公司董事會討論是否與B股份有限公司(B公司)策略聯盟合作案,甲(甲同時身為B公司大股東)在會議中發言大力支持,該議案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其後續發展顯示:此一策略聯盟對B公司相當有利,但卻造成A公司之損害。請依公司法之規定,分析甲對A公司之民事責任。(25分)

  二、甲於民國101年4月1日簽發一張發票日為民國101年5月1日之支票予乙,乙於民國101年7月30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予丙,並於支票背面據實記載背書之日期。請依實務、學說見解說明:若該支票不獲付款,丙對乙是否享有票據上之追索權?丙對甲是否享有票據上之追索權?(25分)

  三、甲以自己為要保人,以其妻乙(乙為肝炎患者)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契約。A保險公司要求乙至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中包括肝炎之檢查。若乙之前曾就保險業務員出具之要保書上關於「被保險人是否有肝炎病史」之詢問為不實之答覆,而指定醫院之體檢結果亦未能正確檢驗出乙患有肝炎,因此順利核保。嗣後A保險公司發現此一情形,其得否以乙違反保險法第64條之據實說明義務為由,主張解除契約?(25分)

  四、請依海商法規定,分別說明船舶碰撞時,碰撞之船舶對於所造成之損害應如何負責?(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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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405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設有甲股份有限公司擬合併乙有限公司為甲股份有限公司,其合併程序如何進行?倘甲股份有限公司擬購買丙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營業設備及經營權,則其程序如何辦理,以及是否屬於公司法上之合併?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二、甲簽發記名受款人為乙之遠期支票一紙,面額新臺幣參拾萬元整,向乙購貨一批。乙得票後在該票背面簽名並記載被背書人丙禁止轉讓與禁止丙背書委任取款後讓與丙。試問乙記載被背書人丙禁止轉讓之效力如何?又乙記載禁止丙背書委任取款後,試問丙得否背書委任丁取款?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設有我國進口商甲向澳洲之乙貿易公司,以FOB雪莉港之交易價格的折算為新臺幣參仟萬元購買奶品一批,裝入丙航運公司所有之貨櫃,委由丙航運公司之大安貨櫃輪運送來臺灣。惟在來臺之航途中,該輪之輪機長丁,因夜間駕駛時打盹,致該輪誤觸礁石,輪上裝載奶品之貨櫃落海,奶品遭受毀損。甲乃向丙航運公司及輪機長丁請求損害賠償。試問丙航運公司及輪機長丁,應否負損害賠償之責?倘該貨櫃及其內之奶品為戊海運公司之成功輪所撈救,試問戊海運公司及其成功輪,應向何人請求報酬?(25分)

  四、甲經其妻乙之書面同意,以其妻為被保險人,其子女丙、丁及戊三人為受益人,向A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為期十年、保險金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之死亡保險。某日甲、乙、丙、丁及戊全家,由甲駕車出遊,途經蘇花公路,因天雨路滑,全部人車滑落山崖,丙當場死亡,乙重傷經送醫院急救。數日後,乙亦不治死亡。試問A人壽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保險金?倘乙於全家出遊前一個月,因甲、乙夫妻爭吵,乙在盛怒下,未經甲之同意,以書面逕向甲及A人壽保險公司撤銷上述之死亡保險契約。試問A人壽保險公司是否仍應給付保險金?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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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2)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2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投資非公開發行之B鞋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占其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億5,000萬元)約2%。民國101年6月10日B公司股東會時,甲、乙二人以A公司代表人之身分分別同時當選為B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又,C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C公司)亦投資B公司,占其實收資本額51%,並取得B公司過半數之董監席次,實際上負責B公司之經營。B公司經常以低於市場行情之價格賣給C公司半成品,供C公司製成運動鞋行銷海內外。B公司股東丙非常不滿此種不合常規的交易安排。 再者,B公司為興建員工宿舍,擬購置位於B公司旁目前為B公司董事長丁所有之土地1筆(一般市場行情約為200萬元)。經查B公司章程並未規定公司購地應由董事會決議。為執行此項交易,B公司法務長戊正在思考在法律程序上應如何進行此項交易。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分析評論下列問題:
  (一)甲、乙同時當選為B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是否有效?(20分)
  (二)股東丙對B、C公司之間的不合常規交易,在法律上有何請求權?(10分)
  (三) B公司法務長戊依法是否應建議:B公司與丁之交易,於監察人代表公司與丁簽訂買賣土地契約前,應先經董事會之決議?(10分)

  二、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章程記載資本額新臺幣(下同)20億元,實際已發行記名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額10元,A公司在民國(下同)99年另發行不累積優先特別股5,000萬股,每股面額10元,股息定為年利率2.6%。A公司99年無盈餘,100年盈餘100萬元。 A公司設有董事7人分別為甲、乙、丙、丁、戊、己及庚共7人;監察人2人分別為辛及壬。甲為董事長,持有普通股500萬股;乙、丙、丁及戊各持股從1萬股至20萬股不等;己、庚、辛及壬在A公司則無任何持股。另董事乙並為B公司董事長。A公司因以往年度辦理現金增資,曾以超過面額發行,有資本公積5億元。 101年4月1日,A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息予特別股及普通股股東,共計1億元,並決議向B公司借款1億元支應。開會時,董事己及庚認為公司當年度盈餘僅100萬元,不應發放股息,反對該議案。惟甲、乙、丙、丁及戊均贊成,遂通過決議,授權董事長甲訂約(協議借款契約細節及簽約)。甲隨即在4月15日代表A公司與乙代表B公司簽約,借款1億元,期限兩年,利息為年利率2.8%。 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分析評論下列問題:
  (一)甲及乙在A公司董事會決議時,就借款案及分派股息案,均參與決議,有無瑕疵?法律效果如何?(20分)
  (二)董事會決議對外借款,支應發放現金股息,有無違法?(10分)
  (三)甲代表A公司與乙代表B公司簽訂的借款契約,有無任何瑕疵?(10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房屋出租予乙,乙以該屋向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雙方並未約定保險標的價值。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該屋因隔壁相鄰之丙屋失火延燒而致毀損,失火時該屋之實際價值為2,500萬元,損失金額為1,000萬元,試問:
  (一)在保險實務上,何人得向保險公司請求多少保險金?(20分)
  (二)在保險法第15條「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所負之責任為限,有保險利益。」之規定下,現行保險實務中,有關保險金請求權人及請求金額之作法,有無不妥之處?(20分)

  四、A公司向B公司採購原料一批,A公司以蓋有公司章、票面金額新臺幣200萬元、發票日為民國(下同)100年9月15日、受款人為B公司之支票交付予B公司,作為貨款之支付。B公司董事長甲因個人投資失利,竟擅自拿此一支票向乙調頭寸。甲將該支票背面蓋上B公司之公司章及其個人私章,同時載明禁止轉讓後交付予乙,又在乙的要求下,甲於支票背面寫下連帶保證字樣。乙取得票據後,旋即背書轉讓予丙。丙於100年9月16日向支票付款行提示請求付款,付款行以存款不足為由拒絕付款。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分析評論下列問題(每小題各自獨立):
  (一)倘丙向B公司主張票據責任,B公司以董事長甲私自拿公司票據供己之用為由抗辯之,是否有理?(10分)
  (二)倘丙向A公司、B公司與乙請求給付票款,A公司、B公司與乙皆以票據載明禁止轉讓為由抗辯之,是否有理?(10分)
  (三)倘丙向乙請求給付票款,乙為給付後轉向B公司與甲請求,請問B公司與甲是否應負擔票據背書、票據保證,或者民法保證之責?(20分)

  五、甲住花蓮鄉間,與乙、丙為鄰居好友。民國101年5月1日三人相聚聊天。甲表示為籌措兒子赴美留學費用,計劃將手中A上市公司股票1萬股及B上櫃公司股票2萬股出售。乙、丙兩人表示願意購買,當即約定,乙買入A上市公司1萬股,丙買入B上櫃公司2萬股,均以次日市場的收盤價格為買賣價格。甲、乙、丙三人於6月2日依約定交付款券,銀貨兩訖,並於交易完成時,依規定繳納一切應納稅捐,請回答下列問題,並就現行相關法令分析評論之。
  (一)甲、乙、丙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如有違反,應負何種責任?(30分)
  (二)上開交易如有違法,股票買賣的效力如何?實務見解如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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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1)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9014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大方股份有限公司訂於5月20日召開股東會,股東甲(以下稱「甲」)於同年5月17日依股東會召集通知所載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方法,就股東會召集通知所載議案皆為同意之意思表示。次日,甲接獲股東乙(以下稱「乙」)來電,告以將於股東會上提出:(一)盈餘分派議案之修正動議,將盈餘全數保留之原議案修正為盈餘全數以現金發放;(二)對監察人丙提起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損害賠償訴訟之臨時動議。請求甲親自出席並予支持。甲被乙說服,隨即依股東會召集通知所載方法,撤銷其前日所為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並擬於股東會當日親自出席。請附理由說明,甲是否有權親自出席該次股東會?又,甲若出席該次股東會,得否就乙於會場上提出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案行使表決權?(40分)

  二、甲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下稱甲公司),A為其董事長。甲公司以五金零件製造及外銷為業,獲利良好,惟甲公司之股票未上市也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上市公司乙向A提出與甲公司股份轉換之提案,A乃透過管道先向部分股東收購其持股。當股份轉換之消息曝光後,許多投資人出高價向甲公司之員工購買股份,A也順勢賣出部分持股。甲公司之股東B反對此一股份轉換之提案,適值甲公司之董監任期已屆滿,B擬爭取經營權。A得悉B逐漸取得多數股東支持,遂決定不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B不滿股東會遲未召開,向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發函甲公司限期命其改選董監,惟A皆置之不理。改選期限屆滿後A仍繼續主導公司之一切事務,其間適逢甲公司最大客戶丙公司派代表來臺商議未來三年之訂單,A將丙公司之代表帶往A私下設立之五金零件公司丁,成功的使丙公司轉向丁公司下單。嗣後B發現公司最大客戶流失,於履踐法定程序後,就甲公司喪失訂單一事向A主張歸入權,A則以其於主管機關所訂期限屆滿後已非公司之董事,故非歸入權行使之對象為抗辯。請附理由說明甲公司對A購買股份之行為得為何種主張?又上述A對歸入權之抗辯有無理由?(40分)

  三、甲某日駕駛其所有之自用轎車載其妻乙外出,途中,因某執行勤務中之警備車違規逆向行駛,侵入其車道,致發生碰撞。甲車輛毀損,身受重傷;乙因素患高血壓症,遭受傷害,驚嚇過度,腦溢血死亡;警備車則因鋼板厚重,人車倖皆平安。經查:除了甲、警察機關已依規定分別向A、B保險人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甲還以其自用轎車為保險標的物向A保險人投保車體險,乙還以其自己為被保險人向C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請問:
  (一)就自用轎車之損失,A保險人於理賠之後,是否得依國家賠償法向賠償義務機關代位行使賠償請求權?(10分)
  (二)就乙之死亡,雖然保險契約訂立後已逾二年,保險人C仍然以乙係以故意隱匿其罹患高血壓症之方法詐欺保險人為理由,主張撤銷其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拒絕受益人的請求。C保險人撤銷其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是否有理?試舉法院實務見解以對,並從學理觀點評論之。(20分)
  (三)就甲之重傷,甲得否向A、B保險人行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上的請求權?(10分)

  四、A開設之私人健身中心正擴大招募長期會員,顧客只要繳交十萬元,即可成為長期會員,五年之內可以免費參與A開設之任一課程。為能吸引現金不足之顧客上門,A與從事資產管理業務之B異業結盟,同時推出「開立本票,先享受後付款」方案。此一方案實際進行的方式如下:顧客簽發面額十萬元、到期日為發票日之後六個月的本票交給B,由B在本票背面完成背書後,交付予A。待A確認收到本票後,該發票人即可享受長期會員之權益。上述方案獲得熱烈迴響。然不久後,許多會員抱怨課程內容貧乏,引發媒體大幅報導,A則拒絕回應及改善。請問:
  (一)若發票人所交付者係無記名本票,B於完成背書後、交付予A前,在本票正面之受款人欄填上B自己之姓名。B之行為是否構成票據的變造?(10分)
  (二)若發票人所交付者係無記名本票,在其交付本票予B時,B請其在本票正面空白之受款人欄填上發票人自己之姓名。此一作法對該本票之效力有何影響?(15分)
  (三)若發票人所交付者係填載以B為受款人之記名本票,B背書後交付予A。本票到期後,因多數發票人拒絕付款,A遂持票向B主張。兩人最終談妥以七折之代價處理(亦即就A所持有之每張本票,B於支付七萬元予A後取得本票)。嗣後B持本票向發票人請求。請分析本票發票人就B依票據權利所為之主張,可為何種抗辯?(15分)

  五、A光電上市公司總經理甲,每年均領有大量的員工分紅股票。2010年1月3日,其投資顧問建議固定出脫該員工分紅之股票,將其賣得之價金轉買其他非光電業之股票,以分散投資之風險,創造更大之財富。2010年1月5日,甲遂以書面委託券商自2010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止,於每月的第一個交易日,以上月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固定賣出5,000股其名下A光電公司股票。2011年12月底,甲實際知悉A光電公司之重量級顧客明年即將轉單,2012年1月15日,A光電公司於股市觀測站揭露該重大利空消息,A光電公司之股價即連續跌停一周。試問,甲於2012年1月之賣出行為,是否構成內線交易?又倘若2011年12月底的重大消息為「利多」而非利空,甲取消2012年1月之預定賣出行為,延至2012年1月底賣出,該取消交易之行為,有無構成內線交易或違反證券交易法其他規定?(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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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3)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7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請說明法律依據及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乙係高中同窗好友,某日共同出資一半,合買彩券意外中獎新臺幣100萬元。兩人原本欲平分獎金,惟甲見股市低迷,乃說服乙採行逢低買進長期持有策略,兩人遂協商以甲之名義將100萬元獎金全數投入,合購從事電源管理IC設計之上市績優股A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本年六月A公司股東會時,甲、乙對於會議議案有不同意見,問兩人有無可能各自行使5,000股表決權,分別投票贊成與反對該議案?請從法律規定、行政命令及法理分點論述。(40分)

  二、甲為債務簽發支票一紙,以乙為受款人,之後乙背書轉讓給丙,丙復背書轉讓給丁,丁因借貸關係將支票轉讓給乙,乙再讓與戊。戊向丙追索時,丙主張回頭背書故無庸負責,問丙之主張依法是否有理?(20分)

  三、A航運公司因融資需要,向銀行團聯貸,並擬將其所屬之「勝利輪」為銀行團提供擔保。請問:
  (一)海商法規定A航運公司可以在勝利輪上設定抵押權,是否表示不得設定質權?(10分)
  (二)若勝利輪船舶屬A與B公司共有之船舶,A公司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後,將其共有之部分讓與C公司,請問C公司是否受抵押權之拘束?(10分)

  四、甲為商場巨亨,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就其所有價值新臺幣2億元之A豪華洋房,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住宅火災保險。該契約約定被保險人甲應於保險事故發生後十日內通知乙保險公司,並約定被保險人之保險金請求權自得請求之日起經過三年不行使而消滅。試問此等約款之效力如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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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9)

10001。a(7)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6062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申論題,第二部分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說明海商法第21條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賠償金額規定。(15分)

  二、試依海商法或相關法律之規定,回答下列有關海上保險理賠問題:(15分)
  (一)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自接到貨物之日起,多久期限內若不將貨物所受損害通知保險人,則視為無損害?保險人於收到被保險人證明損失文件後,應於多久期限內給付保險金額?
  (二)若船舶之保險金額為1,000萬元,航行途中不幸擱淺,估計損失為90萬元,但在船舶尚未修復之前,隨即再遭遇暴風雨而沉沒全損,試問保險人之賠償責任應為多少?
  (三)貨物一批實際上係以紙箱包裝後裝櫃運送,但被保險人投保時錯誤告知為木箱包裝,因此保險費也得以減省。海上運送時因遭遇颱風該貨櫃被海浪掃落海,造成該批貨物嚴重濕損,若被保險人投保2009年英國協會貨物保險A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2009),請扼要說明保險人對該批貨物之損害,是否有保險賠償責任?

  三、請依海商法說明貨物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規定為何?若進口商在臺南科學園區,以2010年版國際貿易條規FOB為貿易條件,自新加坡安排船運於高雄港進口,請問投保海上貨物保險時,其保險航程應如何安排方能確保進口商權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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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8)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270【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之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甲與副董事長乙對公司之經營理念不同,經常爭執。甲為圖貫徹自己之經營理念,乃在本次例行董事會之召集事由中載明「解任副董事長」之議案,且列為第一案,並於7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董事會開會當日,除雖屬甲派卻不願明確表態之董事丙以身體檢查為由請假未出席外,包括甲、乙在內之其餘6名董事皆出席。在甲確認出席董事人數,宣布開會後,就第一案「解任副董事長」,原被甲認為應係自己親密戰友之董事丁,竟率先指責甲提出「解任副董事長」案,係甲意圖建立一言堂獨裁體制之行動云云,並有其他董事附和。甲錯愕之下,竟在該案付諸表決前,宣布辭去董事長一職。對此,雖有董事表態主張不接受甲之辭任,但甲仍謂「吾意已決」,並稱血壓升高需赴醫院,而離開議場。甲離開議場後,乙即以副董事長身分,擔任該次董事會主席,續行開會。首先就「解任副董事長」案,經在場董事一致同意,做成撤案之決議。而後,順利將該次董事會其餘議案皆做成決議後,乙以臨時動議提出「選任董事長」案,而以3票同意、2票反對之比數,選任丁為董事長。請逐一檢視甲之辭任、乙之任董事會主席、以臨時動議選任董事長等環節是否適法後,說明該董事長選任案之效力如何?(25分)

  二、A建設公司向B建材公司訂購建材一批,價金1,000萬元,約定3個月後交貨。請回答以下小題(每題各自獨立):
  (一)A公司簽發本票予B公司,票面記載「發票日為民國100年3月1日,見票後1個月付款」。B公司由於原會計離職,職務交接時出現問題,致使新任會計遲於9月1日始為見票,遭A公司拒絕,請問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15分)
  (二)A公司簽發支票予B公司,由於建材價格上漲,B公司無法如期交貨,為免請求票款發生問題,B公司趕緊將A公司所簽發之支票背書轉讓予C公司,由C公司於票載發票日向付款銀行為付款之提示,然付款銀行拒絕付款,C公司始知A公司已向付款銀行撤銷付款委託。請問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10分)

  三、某甲為T國的鳳梨生產商,其業務以出口貿易為主。J國進口商某乙向某甲訂購鳳梨5,000箱,預定開拓J國的鳳梨市場。經約定,由某甲負責前述5,000箱鳳梨的運送安排事宜。某甲與E海運公司接洽貨櫃運送,由E海運公司提供2只貨櫃給某甲,分別為C1及C2貨櫃,某甲自行在其倉庫裝櫃且封櫃,再由某甲將該2只貨櫃自行拖至港口交予E海運公司,由E海運公司以A貨櫃輪運送。當裝有5,000箱鳳梨的2只貨櫃運至J國,由目的港拖至某乙的倉庫拆櫃時發現,5,000箱鳳梨全數腐壞。經某乙所委任的海事鑑定人S1鑑定後,發現C1與C2貨櫃櫃頂有破洞,以致導引外部空氣入櫃,使原本在貨櫃冷藏裝置運作下得以保持的攝氏零下10度溫度升高至攝氏20度,S1懷疑此為鳳梨全數腐壞的原因。另外,S1亦掌握可靠人證,運送途中,A貨櫃輪上負責理貨的海員曾檢查出C1與C2貨櫃的破損,但未進一步處理或向上呈報。然而,E海運公司所委任的海事鑑定人S2卻有不同意見,認為S1所言的溫差尚不足令鳳梨全數腐壞,推測腐壞的原因可能發生於某甲將C1及C2貨櫃交運之前。面臨受貨人某乙主張損害賠償之危險,試問依我國現行之海商法,E海運公司得否依法主張免責?(25分)

  四、名媛張女喜愛名車,擁有價值800萬之法拉利F40並分別先後向「西京」、「窮邦」及「外國」產物保險公司投保600萬、500萬及400萬之車體損失險,其中投保「窮邦」時未告知「西京」公司其重複投保之事實,亦未告知「窮邦」已向「西京」投保之事實;但向「外國」產物投保時,則有告知其已向「西京」投保之事實,並將重複投保事實通知「西京」。某日凌晨2時許,張女駕駛其法拉利於限速90公里之高速公路,以時速220公里破表之速度狂飆。此時,忽見對向有聯結車越過中線逆向超車,張女因車速過快,煞車不及,遭甲駕駛之聯結車衝撞,車毀人重傷。事發時,甲之聯結車向「果台」產物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故後經鑑定,法拉利全部毀損,無法修復,張女亦因傷住院3個月,支出醫療費用20萬元。而事故發生當時,張女並保有「北山」人壽保險公司承保之有效「實支實付型醫療費用保險」。
  (一)張女向「北山」請求理賠時,均遭該公司以保險法第29條為由,認張女保險事故係張女之重大過失所致為由拒絕理賠,於保單條款就「重大過失」未為任何約定之前提下,「北山」之主張是否有理由?(8分)
  (二)張女向「西京」、「窮邦」及「外國」請求就車體損失給付保險金時,三公司均以張女違反複保險通知義務為由拒絕理賠,問三公司之抗辯是否有理由?若有,法律依據及理由為何?若無,則各保險人間對張女法拉利之損失應如何理賠?(10分)
  (三)若上題中應負保險責任之保險人均已就法拉利全損之部分按約定之保險金額全數理賠,而「北山」亦已支付10萬元之保險金,倘聯結車經鑑定有80%過失,則本件應負保險責任之保險人對違規超車之聯結車駕駛甲及「果台」產物保險公司可否主張任何權利?(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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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8)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370【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項目為零售批發、百貨貿易,並在B百貨公司設有專櫃販售歐洲精品。A公司總經理甲與C公司簽訂出售A公司全部所持有之B公司股權5,000萬股,總值為6億元之股份買賣契約,該股票占A公司總產值大約百分之五十。請問本件買賣契約是否應分別經A公司、C公司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40分)

  二、甲簽發匯票一張給乙,付款人為A,發票日為2011年1月1日,未記載到期日。該票經乙背書轉讓給丙後,丙於2011年7月15日復將該票背書轉讓給丁。請問該項轉讓之效力為何?(20分)

  三、甲航運公司之貨櫃輪A輪,將乙所託運之貨櫃裝載於甲板上運送,運送過程中因可歸責於A輪之事由,導致乙之貨櫃毀損。請問甲航運公司應否負賠償責任?(20分)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就其經營之修車廠可能產生之賠償責任,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惟因一時手頭拮据,積欠15萬元保費未繳。嗣因該修車廠機器操作故障,導致客戶丙受傷。請問乙向丙為給付時,得否扣除甲未支付之15萬元?(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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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11)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董事會內分成兩派,對於公司經營方針與業務運作,經常激烈爭執。立場中立的董事甲認為此一情形若再繼續,將對公司競爭力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思考在今年提前進行董監全面改選的可能性。經徵詢律師乙,乙建議選擇下列兩個方案其中之一為之:1.由甲以其股東身分,行使股東提案權,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略謂:「請求股東會決議是否全面改選董監事。如全面改選董監事議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即於當次股東常會進行董監事全面改選事宜。」2.在股東常會進行中,計畫由股東丙(甲之朋友)提出臨時動議:「請求董事會在股東常會結束後,儘速召集股東臨時會,股東臨時會之召集事由包括討論是否全面改選董監事。」請問:(25分)
  (一)若甲採取方案一之作法,A公司董事會可否不將該提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二)若甲採取方案二之作法,且該臨時動議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通過。此一決議是否合法有效?董事會是否有儘速召集股東會之義務?

  二、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應同時簽發面額相同之支票一紙交予乙,其上並應有丙之背書,以作為乙之債權之擔保。(25分)
  (一)請依本例進一步說明「隱存保證背書」的意義與作法。
  (二)若乙嗣後不獲付款,向丙行使追索權時,丙得否以「乙明知丙之背書並非為轉讓票據為目的」,主張票據法第14條第1項:「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對乙加以抗辯?

  三、海商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貨物之全部或一部毀損、滅失者,自貨物受領之日或自應受領之日起,一年內未起訴者,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解除其責任。」關於本項之「一年」規定,究屬消滅時效抑或除斥期間?試說明之。(25分)

  四、複保險成立之要件為何?實支實付型醫療費用保險有無複保險規定之適用?(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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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5)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試題504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一)公司法第267條規定「員工新股承購權」,試問其目的為何?內容為何?又有何例外規定?(15分)
  (二)甲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決議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三的股份由員工承購,並限制其在三年之內不得轉讓。該決議的法律效果為何?(10分)

  二、(一)以銀行為擔當付款人之本票(一般稱甲存本票)與以銀行為付款人之支票,二者在法律上有何差異?(10分)
  (二)未載到期日之本票之執票人聲請強制執行時,若發票人主張,提示日期已逾該本票發票日後之六個月期限,法院應否准予強制執行?請附具理由說明之。(15分)

  三、甲船公司以其所擁有之A船向乙銀行抵押借款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丙於民國(下同)96年1月至99年12月於A船上擔任船長一職,丁於99年8月至99年12月於A船擔任船員。未料,甲船公司於99年3月起出現經營危機,開始積欠船長、船員薪水,積欠丙船長從該月起至離職前共計200萬元,及丁船員從該月起至離職前共計50萬元。99年12月底,A船因海嘯事故,進戊修船廠進行維修,維修金額250萬元,甲船公司無力支付,100年1月A船遭戊修船廠扣押拍賣,賣得價金2000萬元。
  (一)乙、丙、丁、戊之債權受何種權利擔保?(10分)
  (二)乙、丙、丁、戊受償之順位,依海商法之規定為何?就A船拍賣所得之價金,應如何分配?(15分)

  四、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經乙同意向丙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甲於填寫申請書時,並未據實告知其妻乙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之事實,經丙公司承諾並交付保險單。乙因車禍心臟病發不治死亡。
  (一)若契約訂立半年後乙發生車禍,經鑑定確認當時過於驚嚇,致心臟病發而死,丙公司可否依保險法之規定解除契約、拒絕理賠?(10分)
  (二)若車禍係發生於契約訂立三年後,此時丙公司才知悉乙罹患心臟病之事實,可否依保險法之規定解除契約、拒絕理賠?又該項規定是否排除民法第92條規定之適用,即保險人丙公司可否主張該保險契約係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而撤銷其意思表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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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2)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201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A為未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試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與法理,回答以下兩個問題:
  (一)A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8億元,依去年資產負債表,其資本公積為10億元,法定盈餘公積為6.5億元。去年A公司受景氣衝擊盈餘大幅下滑,每股稅後盈餘僅存1元。A公司為避免業績下滑對股價產生負面衝擊,今年仍擬維持一貫水準發放3元現金股利或配發等值之股票,試分析此方案之適法性。(20分)
  (二)A公司擬收購B公司,委請C會計師事務所就B公司之價值加以評估,C因此提出一份書面評估報告予A公司。A公司董事甲素與公司當權派理念不同,甲欲審視此一收購計畫之妥適性,請求A公司提供C所出具之報告,然遭A公司所拒。試問甲是否有權以董事身分請求A公司提供評估報告?(20分)

  二、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A公司)章程規定該公司置董事五至七人、監察人二人,現有經合法選出之董事六人、監察人二人、董事長為甲,並依法進行登記。嗣後,董事乙因無法贊同董事長甲之經營策略,遂向董事會及董事長甲表達辭任董事之意,並經董事會及董事長甲同意,惟A公司遲遲未辦理變更登記,致使董事乙於主管機關之登記簿上,仍為A公司董事。問:
  (一)倘若A公司於董事乙辭任後,因違法經營致與該公司有交易之債權人丙受損,丙乃主張,其於決定是否與A公司進行交易時,曾查閱公司登記簿並確認A公司董事名單包含乙,故而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對包含乙在內之全體董事請求賠償。假若法院認定A公司應對丙負擔賠償責任,此際,乙是否就此應與A公司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理由為何?(20分)
  (二)董事長甲為解決經營困境,認為應賣出須依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之主要財產,以償還即將到期的債務。惟甲認為若再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該主要財產讓售案,將會緩不濟急、無法解決公司現時危機,故而乃於未召開股東會的情形下,逕行與第三人丁達成該主要財產買賣之合意,而將該主要財產出售給丁。對此交易,現行主要實務見解有認為其效力為「無權代理(效力未定)」者,亦有認為係「相對無效」者。請說明上開二種見解各自之論據並評析之。(20分)

  三、甲因工作過勞而經常疲倦,體能狀況極為惡劣,遂於2010年3月赴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甲罹患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症狀。因家中仍有高堂妻小須照養,甲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附加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於填寫要保書時,對於既往病症之詢問事項,甲均勾選「無」並親自簽名。由於甲年齡尚輕,A保險公司並未要求體檢而同意承保,保險契約自2010年6月1日起生效。甲於2011年1月間因盲腸發炎住院七天,醫療費用支出三萬元,A保險公司於2012年2月1日依約理賠。之後,甲因併發猛爆性肝炎而於2012年3月12日死亡,受益人乙因恐A保險公司主張解除契約,故意遲延至2012年7月1日始通知A保險公司。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A保險公司能否以要保人甲違反告知義務為由,解除本保險契約?(20分)
  (二)A保險公司能否以通知遲延為由,向受益人乙請求損害賠償?(20分)

  四、甲居住於臺北市,為向乙調借現金,遂於民國98年10月1日簽發受款人為乙、發票日為民國99年10月1日、票面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付款人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行、付款地為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3號之遠期支票一張,交付給乙。其後,乙因急需資金以繳納購屋款項,乃於民國99年9月1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甲之摯友丙,並於該支票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及簽章於「禁止背書轉讓」之旁。惟丙於接受該支票之際,要求乙必須塗銷該「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以確保該支票之流通性,乙即依丙之要求於該「禁止背書轉讓」之文字上劃「X」,但並未於劃「X」處再為簽章。詎料,甲於該支票即將屆至發票日前夕,自知無力支付票款,乃商得丙之同意,將發票日更改為「民國100年10月1日」,並由甲於發票日之改寫處簽章,丙則未於改寫處簽章。其後,丙於民國100年9月1日再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丁,丁於民國100年10月6日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行提示請求付款後,卻發生跳票之情事。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乙於該支票所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之文字上劃「X」,但並未於劃「X」處再為簽章,是否發生塗銷「禁止背書轉讓」之效力?(15分)
  (二)丁向甲請求支付票款時,甲得否主張該支票係於交付後始改寫發票日,故該改寫無效,而提出該支票權利已罹於時效之抗辯?(15分)
  (三)丁向丙行使追索權時,丙可否主張其未於該發票日之改寫處簽章,故該發票日之改寫對其不生效力?(10分)

  五、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為擴大營運需要考慮現金增資,A公司股票在集中市場表現不錯,最近半年以來每股股價都維持在新臺幣30元以上,鑑於現金增資公開募股程序較為繁複,於是擬採私募之方式,在章程所定資本額範圍內,經董事會決議後由董事長甲安排法人董事C、D、E投資公司、董事長之朋友乙、丙、丁、戊等符合私募應募人資格條件之人認股,每股股價新臺幣10元,每人認購五千萬元,共籌集三億五千萬元,並依規定時間程序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其中法人董事C、D、E投資公司於認股後繳款之十天前,先於市場以每股股價32元之價格拋售老股五千張;乙、丙、丁、戊自然人部分於取得持股後之隔日即以每股股價20元將所認股票出售與己、庚獲利。試請檢具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一)A公司董事長甲,於私募之過程中違反證券交易法何種規定?(10分)
  (二)法人董事C、D、E投資公司之拋售老股與應私募之行為,是否違反短線交易之規定?(20分)
  (三)乙、丙、丁、戊於取得持股後出售與己、庚,其法律效力如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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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1)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9014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考試時間】3小時

  一、甲上市公司形象良好,其總經理A乃業界知名之專業經理人;然近半年來A因緋聞纏身致使形象一落千丈。惟董事長B以專業能力為考量,力拒部分董事撤換A之建議。於此同時,甲公司董事會也決議今年之股東會試行電子投票方式以強化公司治理,並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上載明行使方式。 在甲公司之股東常會上,股東C提臨時動議,建議解任A之總經理職務,此案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之方式通過。又本次股東會另決議解除董事D之競業禁止限制,D就此議案也參與了表決。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就股東會與董事會之權限劃分,討論A是否因股東會之決議而解任?(20分)
  (二)D就競業禁止之決議應否迴避表決權之行使?股東E事後得知D參與表決而擬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但其係以電子通訊之方式行使表決權,此對其撤銷權之適格有無影響?(20分)

  二、A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為上市公司,現有董事9席,因面臨B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之敵意併購,A公司擬採取分3次改選董事,即每次改選3名董事之方法,以抵抗B公司之敵意併購。如A公司係採取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則A公司可否以修改公司章程方式採取前述董事分期改選制度?請附具理由詳細說明之。(40分)

  三、甲之兒子乙16歲,就讀於某高中。甲因慮及乙喜好鬥毆,素行不良,唯恐乙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自己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乃以甲、乙為被保險人,以乙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且受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為保險事故,向A保險人投保責任保險,保險金額新臺幣(下同)300萬元。某日,乙在學校撞見同學丙調戲其女友,一時氣憤,以隨身扁鑽刺殺丙致死。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A保險人得否以保險事故之發生是由於被保險人之一乙之故意行為所致為理由,拒絕理賠?(10分)
  (二)若保險契約有保險人參與權的約定,但要保人未通知保險人,就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人達成和解,該和解契約在被保險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人之間,效力各如何?(10分)
  (三)若保險契約有保險人參與權的約定,且要保人已經通知保險人,但是保險人藉詞推託,拒不派員參與和解,甲乃自行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人達成和解。該和解契約在被保險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人之間,效力各如何?(10分)
  (四)若A保險人獲得被保險人的授權而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人進行和解,在和解過程中,損害賠償請求權人提出300萬元的和解要約,但A保險人以金額太高為由拒絕,致和解不成立。其後,損害賠償請求權人提起訴訟,請求甲、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經法院判決甲、乙應該連帶賠償請求權人精神上損害賠償及財產上損害賠償合計500萬元確定。請問:就超出保險金額300萬元部分,甲、乙得否請求A保險人賠償?(10分)

  四、甲簽發支票一紙予乙,其票面金額之數字記載部分以手寫方式記載為NT$540,000.00,但以文字記載之部分,甲為了防止執票人或他人更改,而以數字號碼機械打上NT$450,000.00。另甲於民國(下同)100年7月1日簽發一張本票予乙,以A銀行為擔當付款人,但將發票日記載為100年8月1日,而將到期日倒填為100年7月1日。 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該張支票之票面金額應如何決定?(10分)
  (二)該張本票之執票人得否於100年7月1日或100年8月1日請求付款?(20分)
  (三)倘甲不幸於100年7月25日車禍身故,則該張本票是否生票據上之效力?(10分)

  五、A上市公司經營電動汽車之電池出租業務。由於電動汽車尚屬於初步發展階段,A公司業績長年不佳,虧損累累。B上市公司為電池製造大廠,供應國內外包括筆記型電腦、智慧型手機在內所需之電池。B公司為拓展車用電池版圖,有意併購A公司,作為其車用電池產品出口去處。100年3月1日,A公司董事長甲與B公司董事長乙相約吃飯,初步磋商二家公司合併事宜。同年4月1日,甲與乙談妥合併之存續公司為B公司,其換股比例為10:1,即A公司10股可換B公司1股。同年4月10日及6月30日,A、B二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分別依原先規劃決議通過該合併案。此項合併消息並於4月10日(董事會決議日)之股市收盤後,由A、B二家公司首次同時依法公開。經查:
  (一)甲於同年4月2日買進A公司股份50萬股。
  (二)A公司董事丙於出席前揭4月10日之董事會時,於簽到簿簽名後,見到前述合併提案,認為該合併案換股比例不佳,便藉口上廁所而離席,並立即打電話給其營業員出售其手中所持有之A公司股份50萬股。
  甲、丙以違反證券交易法有關禁止內線交易之規定遭到起訴。審判中,甲以買進A公司股份當時並無重大消息存在為由,作為抗辯。丙則以其當日董事會在匆忙中,並未見到系爭合併提案,以及合併案之內線交易應是利多買進才會構成,本案檢方起訴事實是知悉利多消息而出售持股,故應不成立內線交易罪責,作為抗辯。請附具理由針對上述抗辯,說明本案甲、丙有無成立內線交易罪?(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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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4)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0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32060【等別】薦任【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請說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三原則中「資本確定原則」意義為何?又「折衷式授權資本制」與「單純(完全)授權資本制」之意義為何?我國現行公司法採取何種授權資本制?(25分)

  二、甲向乙購買汽車一部,並採分期付款方式,由甲簽發有記載金額但未填載發票日期之支票12張交予乙,並言明由乙於每月一日自行填寫發票日期提示兌領,以清償車款,第3期款之給付期日因乙出國,遂由乙之友人丙代為填寫發票日期並提示兌領,甲獲知此事後以其未囑託丙填寫發票日期,該支票因未記載發票日而無效。請說明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三、請說明為何海商法上之船舶具有不動產性?(25分)

  四、A公司為在臺北展示一批珠寶,特別請B保全公司擔任展示會場保全工作,另並向C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保險,孰知展示第1天晚上,該批珠寶即遭偷竊,而B保全公司因在展示現場裝置的警報系統故障以致無法保護該批珠寶,事發後C保險公司全數理賠A公司珠寶價值之損失,並代位A公司向B保全公司請求賠償,B保全公司則抗辯其非珠寶損失之侵權行為人,C保險公司無權代位A公司向其求償。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保險人行使代位請求權之要件為何?(15分)
  (二)前述案例,C保險公司是否有權代位A公司向B保全公司求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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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3)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6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A公司」)持有下列公司之股份: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B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90%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C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80%股份;D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D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70%股份;E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E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60%股份。民國88年間A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B公司認股而取得A公司股份一百萬股,並持有至今。民國97年間A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其後,C公司於交易市場買進面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之A公司可轉換公司債,並持有至今。民國99年間D公司吸收合併F公司而取得F公司原所持有之A公司股份一百萬股。民國100年6月,A公司為更加強化對E公司之控制力,乃依公司法第156條第8項規定,發行新股一百萬股予E公司作為受讓E公司新發行股份一百萬股之對價。請附理由說明上述B公司、C公司、D公司及E公司取得並持有A公司股份或轉換公司債之效力如何?(40分)

  二、甲為支付與「大源」公司間因買賣契約所生之金錢債務,而簽發一張以「大源」公司為受款人,以乙銀行為付款銀行之支票予「大源」公司。未料該支票在不可歸責於「大源」公司之情況下,被「天源」公司取得。「天源」公司竟在受款人處增添一劃,將「大源」改為「天源」,持向乙銀行請求付款。乙銀行之行員疏忽未翔實核對,而付款予「天源」公司。事後大源公司可否再向乙銀行請求支付票據金額?又大源公司可否依侵權行為請求乙銀行損害賠償?(20分)

  三、甲公司為履行其和位於他國之乙公司間的買賣契約,委託丙海運公司為其運送具有時效性之貨物予乙公司,丙公司並簽發載貨證券予甲公司。在漫漫航途中,丙公司之船長見遠方岸邊有大型放煙火活動,基於好奇心使然,乃偏離預定航道前往觀看煙火,因此延誤到達預定港口之時間。設若丙公司簽發予甲公司之載貨證券背面記載「船舶有權為任何目的,以任何順序彎靠任何港口」,則丙公司可否本於該條款主張免負遲延責任?(20分)

  四、甲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乙體型明顯較常人削瘦,係因其患有嚴重之先天性心臟疾病所致,甲、乙皆知此事。然甲未將乙之病情告知丙保險公司,丙保險公司之特約醫院對乙進行身體檢查時,醫生亦疏未發現。嗣後,乙因心臟病發而死亡。請以此案例為前提,回答下列二問題。(每題10分,共20分)
  (一)丙保險公司可否以甲違反告知義務為由解除契約?
  (二)乙死亡後,甲於知悉後六日始告知丙保險公司,則丙保險公司可否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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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8)

9901。(8)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370【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設有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與B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B公司)為策略聯盟公司,各占對方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又A公司投資C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C公司),占有C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九十二。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與B公司擬合併為A公司,試問該兩公司應經由何機關及如何決議始可?倘合併時B公司股東甲及債權人乙有異議,試問應如何處理?(20分)
  (二)A公司與C公司擬合併為A公司,試問該兩公司應經由何機關及如何決議始可?倘合併時A公司股東丙與C公司股東丁及債權人戊有異議,試問應如何處理?(20分)

  二、甲簽發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到期日為99年3月5日、面額新台幣50萬元之本票一紙,交付與乙向乙購得張大千所繪的名畫一幅。甲得畫後請專家鑑定,得悉該畫是贋品。乙於99年3月6日於該票背上為委任丙取款背書後交付與丙,丙於是日持票向甲請求付款,為甲所拒絕。試問甲之拒絕是否合法?倘乙持該票向付款地之地方法院執行處,聲請對甲之財產強制執行。試問該法院執行處應否裁定准其所請?請附理由說明之。(20分)

  三、設有「A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經營海上旅遊運送業,擁有「高欣」輪並僱傭甲為船長,乙、丙及丁等人為海員,定期往來X港與Y港間。因A公司財務狀況不佳,乃以「高欣」輪向B銀行設定抵押權借得新台幣1000萬元。「高欣」輪航抵X港時發生故障,經「C造船有限公司」(簡稱C公司)修復,應付修理費新台幣30萬元未付。該「高欣」輪為C公司所留置,並發現A公司積欠甲、乙、丙及丁等人薪資共計新台幣200萬元未付。B銀行以A公司前述抵押借款新台幣1000萬元屆期未清償,經法院判決確定後,聲請法院對該「高欣」輪裁定強制執行,經裁定後拍賣得款新台幣1000萬元。試問該筆新台幣1000萬元款項,對上述債權人應如何分配清償之?(20分)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投保死亡保險,保險金額為新台幣1500萬元,並以其子女乙、丙及丁為受益人。某日甲與乙及丙搭船出遊,遭受海浪沖擊,致該船翻覆。甲、乙被撈起時發現均已死亡,惟不知於何時溺死。又丙被救起時奄奄一息,送進醫院後不久亦死亡。試問A公司應將保險金額給付何人?以及給付多少?請附理由說明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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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8)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

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470【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上市之A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董事長甲,利用職權,設計以新台幣10億元之價格由A公司向甲購買其所擁有當時行情僅2億元之土地乙筆,甲從中套取A公司8億元之巨額不法利益。試問本案之甲,依法有何民事責任?又A公司股東乙對甲之此一行為,依公司法有何可能之救濟管道?(40分)

  二、甲簽發本票一張,以乙為受款人,丙並為甲作保證。在本票到期日過後一星期,乙方記起本票一事,於是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對丙強制執行。請問此舉是否適法?(20分)

  三、甲航運公司之幸福輪船因船上重燃油料外洩,污染基隆海域,請問該船舶所有人對於造成之損害,可否主張責任限制?(20分)

  四、甲男和乙女訂婚後,因考量婚後之理財規劃並想給乙女一個驚喜,遂偷偷替未婚妻乙投保人壽保險。試問,此一保險契約之效力如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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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2)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司法官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301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為股份有限公司,甲為擁有過半數股權之大股東。A公司董事會共有9席董事,由甲擔任董事長,乙擔任副董事長,並由乙督導日常業務之執行。最近A公司營運狀況惡化,甲客觀評估後認為原因有二,其一為乙之領導能力不足,其二為董事們專業不足,且執行職務不夠認真。甲乃研擬推動下列整頓方案,假設你為A公司及甲之法律顧問,請依法律有關規定以及法理(包括解釋與判決),說明各方案之適法性:
  (一)先說服所有董事,擬通過董事會決議,解除乙之副董事長職務。(8分)
  (二)本屆董事任期均為3年,就任至今已逾1年半,擬依法提案並列入議事手冊,於半年內將召開之股東常會中,決議提前改選全體董事,除甲連任外,其餘董事均不續任。(8分)
  (三)不續任董事之酬勞,擬依照原委任契約所訂月薪結算,支付至股東會改選之日止,不提供任何賠償。(9分)

  二、A向B購買轎車,簽發面額新臺幣(下同)二十萬元之有效本票一張,指定B為受款人並交付予B,B不慎遺失該本票後為C拾得。試說明下述問題之票據法律關係如何?
  (一)C以空白背書方式偽造B之簽名,C自己並另為背書再將該本票交付予D,向D購買價值二十萬元音響一套。試說明D持有該本票之票據權利如何?(8分)
  (二)承上所述,若D已取得票據權利,惟因未依約交付音響予C而遭C解除契約,E在知悉此事之情形下,仍借款二十萬元予D並經D之背書而取得該本票,問E之票據權利如何?(8分)
  (三)若C拾得該本票後,對號稱「T大雙姬」之一的F女頗有好感,乃邀請F於影音大展時前去走秀,並以該本票為酬勞,偽造B之背書並自己背書簽名交付予F。F於收受該本票之日其一般走秀代價為五萬元,惟因網路及媒體炒作關係,於走秀日身價已暴漲十倍。問F持有該本票之票據權利如何?(9分)

  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6號解釋如何區分保險契約?(7分)其分類標準為何?(8分)現行保險法所規定之保險契約類型,如何按該分類標準加以歸類?(10分)

  四、甲船載運某漁業公司自備之冷凍貨櫃,內均裝滿生鮮魚獲,從馬公港駛往基隆港,載貨證券記載貨櫃80個,但未記載櫃內貨物件數。該船在航行途中,冷凍貨櫃的電線插頭跳電,因船長海員的過失,未及時修復,致貨櫃溫度升高,魚獲全部腐敗。假設經過換算之後,特別提款權與新臺幣的兌換率為1比50。請問:
  (一)甲船運送人對於魚獲的損失得否主張免責?(9分)
  (二)依照海商法規定,甲船運送人對魚獲的損失,得主張之單位責任限制的數額是新臺幣多少?(9分)
  (三)運送人主張單位責任限制之後,得否進一步主張海商法第21條的責任總限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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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11)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302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公司」)資深高階經理人A、B、C、D、E、F、G、H(以下稱「A等八人」)因在公司策略規劃上與總經理發生嚴重衝突,憤而辭去現職,並向親友募集資金自行創業,成立乙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公司」)。乙公司董事共有九名,除A等八人外,另一名董事I係某大學電機學院榮譽教授。由於I德高望重,A等八人進一步推選I擔任董事長,領導公司發展。
  近日,甲公司董事會向I提出甲、乙兩家公司攜手合作研發的提議。針對此一議案,乙公司擬召集董事會,試討論下列問題:(25分)
  (一)I 認為A等八人的立場與個人因素,就此一議案而言,已存在「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的情形,不得加入表決。既然如此,為免徒增大家的困擾,I考慮不將董事會之召集,通知A等八人。請問「不通知A等八人」的決定及作法有無或有何適法性的問題?
  (二)若I嗣後改變心意,而在寄發董事會開會通知時,同時寄予A等八人,A等八人也都按時到場開會。惟在本案進行表決時,A等八人均主動表示對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可能損害公司之利益,故不行使表決權,僅由I表決決定,I最後投票贊成本案。請問此一決議有無或有何適法性的問題?

  二、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今甲以贈與之意,簽發票面金額十萬元之遠期支票交予乙。請問:在票載發票日屆至前,甲得否撤銷其贈與?換言之,甲若在交付票據之後,向乙表示撤銷贈與、拒絕履行之意,而乙於票載發票日屆至後遵期提示不獲付款,此時乙得否向甲請求支付票款?(25分)

  三、請說明「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的區別。又定值保險有無保險法第76條禁止超額保險規定適用的可能性?(25分)

  四、關於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制,學說上主要有委付主義、執行主義、船價主義、金額主義等。請分別說明其內涵,並說明我國海商法所採取之主義。(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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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1)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試題9018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為經營金融業務之機構,B投資公司持有A公司23.1%之股份,A公司章程明訂設有5席董事,其中B投資公司指派甲、乙、丙為代表人當選A公司董事,並以甲當選董事長;另丁與戊為各自持有A公司股份4%之自然人股東,亦分別當選為A公司董事,依金融法規及A公司章程皆明定,A公司與關係人為不動產交易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A公司董事會決議向B投資公司購買辦公室一筆價值新臺幣5,000萬元。試請說明下列問題:
  (一)董事會決議時5位董事皆出席,但丁反對並以書面載明紀錄外,其餘皆同意,該項董事會決議是否有效?(10分)
  (二)甲董事長僅通知乙、丙,未通知丁與戊,經3位董事同意決議後,甲董事長代表公司逕行辦理購買辦公室之事宜與過戶,該過戶之法律效力如何,A公司應如何主張權利?(10分)

  二、甲簽發本票一紙(以下稱該本票)予乙,並於該本票上記載「無條件擔任支付」之文字,並附記「憑票於受款人交付某型式電腦一台後支付新臺幣伍萬元」,惟乙擔心甲的信用不足,要求甲先找信用較佳之他人背書後,乙始肯接受該本票,因此甲請丙幫忙並將該本票交付予丙,丙遂先於該本票背面背書(第一背書人:丙,被背書人:乙)後,並於正面受款人欄填入「乙」,再將該本票交付予乙,乙屆期經提示不獲付款,試問:乙得否向甲、丙行使追索權?(20分)

  三、託運人甲與自有船舶之運送人乙,訂立傭船契約後,貨物於海上運送中,乙將其船舶轉讓於丁。丁於取得船舶所有權後,不願繼續實施運送,乃要求甲另找船舶轉船,甲不願意,主張其與乙訂立之傭船契約應繼續對丁存在,丁應負責以原船舶將其貨物運送至目的港,丁則主張其與乙並未約定承擔該船舶原訂之運送契約,自不負繼續履行之義務。試問甲與丁,何人之主張為有理由?請附理由說明之。(20分)

  四、保險法有關「定值保險」之下列規定,有無不當之處?如有,應如何修正?
  (一)保險法第50條。(5分)
  (二)保險法第73條第2項。(7分)
  (三)保險法第76條第1項後段。(8分)

  五、A國人甲和B國人乙同時應聘來我國任職,並均設定住所在我國。甲、乙利用共同休假之時間同赴C國自助旅行,甲在C國租車駕駛,載乙遊覽名勝,途中因甲之疏失,車輛撞上路邊之護欄。甲僅受皮肉之輕傷;乙則受重傷,緊急送回我國救治仍不幸死亡。乙之父親丙為A國人,在我國法院起訴請求甲依我國民法賠償其未能受乙扶養到命終之損害,甲則以侵權行為及扶養之問題不應適用我國法律為抗辯。請問: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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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10)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40【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下列行為的效力如何?試依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分別說明之。
  (一)甲為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將其持有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8分)
  (二)乙為公司發起人,將其持有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8分)
  (三)丙為公司經理人,製造與公司同一種類、品質的產品出售。(9分)

  二、甲將身分證及印章交給乙,委託乙代理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不料乙竟擅自提示甲的身分證,蓋用甲的印章,在丙簽發的支票上背書,問甲或乙應否負背書人的責任?(25分)

  三、死亡保險契約有下列情形時,其契約之效力如何?
  (一)要保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8分)
  (二)受益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8分)
  (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9分)

  四、何謂載貨證券之文義性?設若運送人於載貨證券上記載「甲牌A型筆記電腦,據託運人告知為1,000部,因貨櫃為託運人所封裝,無法核對」,若實際上託運人僅封裝800部,此記載事項對運送人與託運人間,及運送人與載貨證券善意持有人間,各發生何種效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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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5)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404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請就公司法規定說明公司負責人之種類、產生、資格、職權及責任?(25分)

  二、請就票據法規定說明:
  (一)試述票據變造之內容(意義、種類、效力)?(13分)
  (二)試述保付支票之內容?(12分)

  三、請就海商法規定說明:
  (一)試述海事優先權之內容?(13分)
  (二)試述載貨證券效力之內容?(12分)

  四、請就保險法規定說明:
  (一)試述財產上保險利益與人身上保險利益之區別?(13分)
  (二)試述年金保險之內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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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3)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7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 7 位董事,今擬辦理增資後新股之發行,為討論該新股發行之事由,乃由董事長甲於民國 99 3年 月 1 日以書面通知各董事,將於同年 3 月 7 日召開董事會討論該新股發行案。於 3 7 日當天,乙董事、丙董事有事請假不克出席,丁董事以其長期居住國外之事由,委託公司股東 A 代表出席,戊董事則口頭委託董事長甲代為出席該董事會,除此之外,其餘董事皆出席該董事會,並決議通過該新股發行案。之後,股東 B、C 依照上該董事會決議認股繳納股款,完成認股行為,並辦畢增資登記。試問,該等股東認股行為之效力為何?(40分)

  二、甲為 A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乙為 A公司之員工,今甲以乙為公司名義上負責人,向某銀行申請 A公司之支票帳戶,同時由甲保管上述支票帳戶之印鑑章及支票簿。但甲乙雙方約定,上述以乙為名義人所申請之支票,僅能作為 A公司支付雜項費用之用途,絕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同時每張票據簽發之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3 萬元。今甲未得乙之同意,擅自簽發上述支票且金額為新臺幣 10 萬元,持向丙借款,事後該支票因存款不足遭退票。試問,丙得向何人主張何種票據法上權利?(20分)

  三、甲委託乙海運公司運送電腦零配件一批(以下稱貨物),詎該貨物交付乙裝載於其所有之貨櫃輪(以下稱該船舶)運送後未逾兩日,因海上風浪關係,致其中裝在該船舶 A號及 B號二只貨櫃之貨物全部隨同貨櫃落海滅失,另裝在該船舶 C號貨櫃之貨物,則因受撞擊而部分損壞。試問,依上事實,運送人乙要如何具體舉證?始能依海商法第69條第1、2、4款之規定,對甲上述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20分)附:海商法第69條第1、2、4 款條文:「因下列事由所發生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不負賠償責任:一、船長、海員、引水人或運送人之受僱人,於航行或管理船舶之行為而有過失。二、海上或航路上之危險、災難或意外事故。…四、天災。」

  四、某甲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身意外險(個人責任保險及傷害保險中之醫療費用支出保險)之前,已經另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同樣類型之人身意外險,保額總共高達數千萬元。惟甲向A保險公司投保時僅告知有向 B保險公司投保200萬元之人壽險,餘均未告知。直至甲因斷臂事故,向 A 申請保險理賠時,始向 A 之理賠人員告知已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人身意外險之事實。試問,上述甲與 A 之保險契約是否有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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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0)

9801。(7)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說明依海商法第56條之規定,於那些情況下,貨物雖經受領權利人受領後,運送人仍不能推定已依載貨證券之記載交清貨物。(20分)

  二、請依海商法之規定回答下列有關海難救助之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1)對於船舶或船舶上之財物施以救助者,其救助報酬之決定原則為何?
  (2)若施救人未能成功救助船舶或船舶上貨物,但所施救之船舶或船舶上貨物有損害環境之虞時,施救人得請求之救助報酬為何?
  (3)施救人之救助報酬請求權時效規定為何?

  三、請依海商法之規定,分別就「不可抗力」、「共同過失」、「一船之過失」及「引水人之過失」等發生船舶碰撞之四種不同原因,說明其責任歸屬。(20分)

  四、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1)何謂共同海損?
  (2)何謂約克安特衛普規則(York-Antwerp Rules)?目前最新之版本為西元幾年版?
  (3)依海商法之規定,因共同海損所生債權之請求權時效規定為何?
  (4)依海商法第112條之規定,於計算共同海損各被保存財產之分擔價值時,除需以航程終止地或放棄共同航程時財產之實際淨值為準外,仍應另加計共同海損之補償額,請說明應另加計「共同海損之補償額」的理由。

  五、何謂保險代位求償權?可分為那幾個種類?若海上運送人甲運送機器一台進口,該機器之毛重為150公斤,進口商(貨主)B乃向C保險公司投保海上貨物保險,該批貨之商業發票價值為美金80,000元,依慣例投保之保險金額為美金88,000元,保險條款為英國協會貨物保險A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若貨物於運送途中不幸因承保事故發生造成推定全損,但仍存有殘值美金3,000元。試問在運送人甲確定有賠償責任之情況下,C保險公司應理賠多少?機器之殘值應歸誰所有?保險公司C向運送人甲進行代位求償時應可獲得多少之追償金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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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9)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設若:
  1.甲以公司名義,保證債務人乙向債權人丙借款新台幣一百萬元之債務。
  2.甲以公司名義,將公司資金新台幣一百萬元貸與乙。
  試問上述保證及貸與行為之效力各如何?(25分)

  二、甲冒用乙名義簽發本票一張給受款人丙,丙又背書轉讓給丁。到期日屆至,丁得向何人行使票據權利?設若本票上發票人之保證人為A,則A的保證責任如何?(25分)

  三、甲將其所有的房屋一棟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地震險,約定保險金額為新台幣二千萬元,但未約定保險價值,投保時房屋價值為新台幣二千萬元,嗣後因房屋所在地發生強震,而地震發生當時房屋價值漲至新台幣三千萬元,震毀部分價值為新台幣二千萬元,試問甲可以請求乙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額度為何?(25分)

  四、甲貿易公司與乙海運公司訂立傭船契約,由乙所有之A輪為甲載運貨物一批。運送中乙將A輪出售並移轉所有權給丙海運公司,試問甲得否以海商法第41條規定「傭船契約不因船舶所有權移轉而受影響」為理由,請求丙繼續以A輪完成運送?(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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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8)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070【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股票已上市的X股份有限公司,與持有其百分之五特別股之法人股東美商Y公司協議,於X公司減少實收資本半數後,透過由Y公司百分之百所持股之Z公司(Z公司為在台設立之公司),取得X公司所發行占股份總數百分之四十五的新股,並由Y公司取得X公司現有十七席董事中之八席及總經理任命權。請依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詳附理由釋明以下疑義:
  (1)設T君係Z公司指派之X公司新上任總經理,依法應如何對公司負責?(20分)
  (2)X公司若欲自Y公司買回Z公司所持有之X公司股份半數,是否於法有據?(20分)

  二、X君簽發一張記載T銀行為擔當付款人之本票,嗣由Y公司於本票背面記載「保證」字樣並蓋上負責人與公司印鑑後,交付予Z君,Z又將該本票存入其日常往來W銀行所開立之Z戶頭中。試問:
  (1)Y所作之保證是否有效?(10分)
  (2)Z將本票存入W銀行中之自己戶頭的行為,其法律性質為何?(10分)

  三、X公司委託Y海運公司運送貨物,由Y公司簽發載貨證券並載明「運費已由X公司簽發之支票墊付」後交付予X,X又將該載貨證券轉讓予貨物受領人Z。俟貨物抵達目地港後,Z向Y公司請求交貨,Y可否以「票款未兌現」為由拒絕交貨?(20分)

  四、兒童死亡保單所涉之道德危險為何?試就法制上之利弊申論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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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8)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

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170【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住所設於台北縣之A簽發支票一張,以B為受款人,金額新台幣一百萬元。該張支票之付款人為甲銀行,付款地為台北市,發票日為2009年6月8日,至於發票地則未記載。B將票據空白背書轉讓給C,C再空白背書轉讓給D,D交付給E。E於2009年6月25日向甲銀行提示付款,因A無存款遭到退票。E遂向A、B、C、D行使追索權。請附理由說明E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二、甲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A,在未經董事會決議之情形下,自行代表公司委任B為甲公司之總經理,並向主管機關辦理經理人登記。請問B對外代表甲公司所為之業務行為效力為何?請附理由說明之。(30分)

  三、A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先後與甲、乙、丙三家保險公司簽訂人壽保險契約。然而,由始至終A皆未告知這三家保險公司其有重複投保之情事。請附理由說明甲、乙、丙三家保險公司可否主張保險契約無效。(25分)

  四、託運人A與航運公司B訂定件貨運送契約,由B公司之甲輪船運送,共有二只貨櫃。載貨證券依A之聲明記載為每貨櫃中各有飼料500包。運送過程中因可歸責於甲輪船之事由導致其中一個貨櫃連同內裝飼料遭到嚴重損害。請附理由說明B之賠償額如何計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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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2)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司法官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301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要保人,以乙為被保險人為乙之利益投保傷害保險,設嗣後乙見歹徒搶劫路人,奮力與歹徒搏鬥而受傷住院,問保險人須否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又若乙落水,甲入水救乙而傷害乙致手臂骨折時,保險人之責任有無不同?並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二、甲向乙公司租車出遊,租賃契約約定若因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致使乙公司所提供之車輛受損,乙公司得將甲預先簽署之本票填入損害金額後求償,甲並因此簽發以乙公司為受款人,發票日為民國98年2月1日,但未記載金額及到期日之本票一紙,連同載明乙公司得按實際損害金額代甲填寫票面金額之授權書,交與乙公司收存。後甲酒醉駕車肇事,造成乙公司車輛毀損,修繕費用為新台幣20萬元,因甲無力支付,乙公司乃將該紙本票之金額欄填入新台幣20萬元後,背書轉讓與丙公司,以支付該受損車輛之修繕費用,丙公司復為採購零件,將其背書轉讓與丁公司,丁公司於民國98年8月4日向甲提示請求付款遭拒。試附理由說明丁公司與甲、乙公司及丙公司間之票據關係。(25分)

  三、甲航運公司以其所有之A船為進口商乙承運貨物一批來台。A船於發航前已取得合格之驗船協會簽發之年度適航證書,包含安全管理證書、貨輪安全設備證書、貨輪安全結構證書、貨輪無線電安全證書、國際油污染防制證書等。於航行途中遭遇颱風,失去航行能力,船舶觸礁導致貨損。乙主張A船欠缺適航性,訴請賠償。甲提出以下抗辯,請附理由逐項說明是否有理?
  (一)適航性僅存在於船舶發航前及發航時,運送人對航行中適航性之喪失,不負責任。(10分)
  (二)A船於發航前已取得檢驗合格證書,足可認定其具有適航性。(15分)

  四、為防杜敵意併購,A證券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透過股份交換方式取得B證券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55%之股份,B公司亦同時取得A公司35%之股份。今年度A公司與B公司分別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在選舉進行中,A公司與B公司之在野反對派股東分別主張:在A公司,僅65%之股東可投票,B公司之35%持股不可投票選舉;在B公司,僅45%之股東可投票,A公司之55%持股不可投票選舉。就此,B公司與A公司則持不同意見。試問如你是此兩件案件之承審法官,應如何就此爭議為判決?請說明法律依據及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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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6。(11)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302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說明禁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收回、收買或設質自己公司之股票的理由,及依公司法之規定在何種情形下有何例外?(25分)

  二、甲簽發遠期支票一紙面額新臺幣參萬元,向乙購買電腦一部。乙得票後置於抽屜內,是夜被小偷偷走該支票。試問乙應如何維護其票據之權利?倘該支票係保付支票,其情形是否相同?請附理由以對。(25分)

  三、設有大新航運有限公司董事長甲在美國紐約與大德航運有限公司(下簡稱大德公司)董事長乙洽購大德公司之我國籍大德號貨輪。試問甲應如何辦理該輪之移轉手續,始生轉讓之絕對效力?倘辦理之際,大德號貨輪正在太平洋海上航行,遭遇颱風該輪受損。試問其損害之歸屬如何?請分述之。(25分)

  四、甲有房屋一幢價值新臺幣貳仟萬元,分別向忠孝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忠孝公司)投保火災保險新臺幣壹仟伍佰萬元,又向仁愛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仁愛公司)投保火災保險新臺幣壹仟萬元,為期各十年。某日甲之子乙燃放鞭炮不慎發生火災,致該房屋半毀,甲亦受傷。經估算該屋毀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試問甲得分別向忠孝、仁愛公司請求給付多少保險金額?忠孝、仁愛公司給付甲保險賠償金後,對乙有無代位請求權?請附理由以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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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7。(1)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試題9018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 A公司係為經營自來瓦斯業務而設立之公司,需鋪設地下管線等開業準備工程,始能開始營業。因工資及建材價格上揚等因素,設立後第3年,A公司原始資金及其他融資手段皆已用盡,但尚須繼續投注資金,進行2年之工程建設,始能開始營業,預估營業後第3年可開始獲利產生盈餘。為解決當前面臨之資金短缺困境,A公司乃擬變更章程,增列發行固定股息年率6%,期限5年之建設股息特別股規定。 請說明:
  (1) A公司得否於設立後第3年始變更章程增列建設股息特別股規定?(10分)
  (2)主管機關對於上述條件之特別股,應否許可發行?(10分)

  二、 A 簽發本票一張,以B 為受款人,發票日為2009年1 月7 日,但未載到期日。B要求A 必須另覓保證人為此張本票保證。A 商得甲之同意後,甲於票據背面書寫保證人三字並蓋章,惟未記載被保證人。B 以空白背書之方式轉讓票據給C,C 復以空白背書之方式轉讓給D。D 於2009年7 月10 日向A 提示付款,遭到拒絕。D 現以甲為對象,擬依票據法之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請附理由說明上述D 之主張有無理由及A、B、C、甲之票據責任。(20分)

  三、甲託運人在其貨物裝船後,自乙海上運送人所獲得之載貨證券上有數量不知條款(並記明不知之理由為「未得計算」),於該載貨證券轉讓給丙後,丙根據該載貨證券何以得在目的港向乙請求交付貨物?丙在取得貨物並打開包裝後發現該貨物數量與其所購買之數量不符,並經乙主張因該載貨證券上有數量不知條款而免責時,丙根據海商法第61條主張該數量不知條款因減輕運送人之文義責任而無效,丙之主張在我國法有無理由?若載貨證券上之記載僅具推定效力(或稱表面證據效力),而不具文義責任效力,則丙上開之主張之容許性有無不同?惟此時載貨證券上之記載既如上開之假設僅具推定效力(或稱表面證據效力),則丙能否僅根據該載貨證券向乙請求交付實際裝載之貨物?(20分)

  四、(1)再保險人得否依據保險法第53條規定行使代位求償權?(10分)
  (2)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得否直接請求再保險人給付再保險金?(10分)

  五、甲、乙均為 A 國人,甲向乙承攬施作旅館新建工程,於A 國簽訂書面契約,並於該契約書中載明雙方日後關於該承攬契約之紛爭涉訟時,合意以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乙因資金週轉不靈,積欠甲報酬金美金三百萬元;甲將此承攬契約之報酬金債權讓與給丙,丙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乙給付該款項。請問,臺北地方法院應依據何國之法律為準據法,以判定甲對乙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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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8。(5)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60260【考試別】調查人員【等別】三等考試【組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會擬決議以高於市價近二成之價格,向該公司之董事長甲購買土地。董事乙深覺不妥,但又不敢力抗其他董事之壓力,遂於董事會開會當日以生病為由不去出席開會。之後,小股東提起代位訴訟追究董事之責任。請附理由說明乙有無責任。(30分)

  二、A 簽發支票一張,以B 為受款人。B 恐A 跳票,遂要求A 找人保證票據債務。A之兄弟甲表示願意保證,甲於票據背面書寫「保證人甲」並蓋章。請附理由說明甲就該張票據有何種責任。(25分)

  三、A 就其居住之房屋與甲產物保險公司訂立住宅火災保險契約。之後A 因失業,遂將住宅之一部分改用以經營瓦斯行,但未將此改變之情形通知甲。請附理由說明甲有何權利。(25分)

  四、託運人 A 與航運公司甲訂有運送契約。運達後,買受人B 持載貨證券提貨,發現貨物較載貨證券上之記載有短少之情形,遂向甲請求賠償。甲抗辯載貨證券上之記載完全係依A 之通知,與其無關。請附理由說明甲應否對B 負責。(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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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9。(4)9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98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32060【等別】薦任【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股東會?(5分)
  (2)股東會決議違反股東會議事規則之效力如何?(10分)
  (3)公司漏未對某畸零股股東寄發股東會開會通知,該名股東欲對股東會選任董監事之效力提出質疑,應如何主張?法院會否准許?(10分)

  二、甲欲向乙周轉資金,惟乙與甲並不熟識,甲乃邀乙之好友丙居中斡旋促成,並同意開立本票予乙。因乙與甲並不熟識,故邀丙於本票上發票人甲旁簽名,並註明丙為見證人,以免甲於事後否認資金借貸之事。後甲無法償還票款,乙以甲、丙為共同發票人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應否准許?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海事優先權優先受償之順序為何?(25分)

  四、何謂保險利益?父母對於已出嫁獨立生活之女兒,有無保險利益?(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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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3)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315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關係企業?並請說明公司法有關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債權抵銷之禁止及受償之順序?(25分)

  二、甲簽發本票新台幣100萬元給乙,用以支付購買原料之價款,該本票後為丙竊取。嗣後,因乙不履行向甲交貨之義務,甲乃對乙解除買賣契約。當丙向甲請求新台幣100萬元之票款時,甲有無法律上之依據,拒絕付款?(25分)

  三、何謂海事優先權?在船舶抵押權與海事優先權競合時,其位次如何決定?(25分)

  四、甲向乙借款新台幣100萬元,並由丙提供其房屋一幢設定抵押予乙,以供擔保。試問乙對於抵押之房屋及抵押人丙有無保險利益?(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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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8)

9701。(8)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1970【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原則有何優點?我國公司法制是否採取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原則?請分別附理由述之。(25分)

  二、執票人不於票據法所定期限內為行使或保全匯票或本票上權利之行為者,對於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是否可行使追索權?請附理由述之。(25分)

  三、運送人A將原木一批裝載於甲板上運送,請問致生毀損或滅失時,A應否負責?請附理由述之。(25分)

  四、要保人甲於投保人壽保險前已罹患直腸癌,並持續就診中,但在要保書相關病史書面詢問時,皆答為「否」。甲於投保後之第二個月即病逝,保險人乙於知悉甲之病史後一個月內,因疏忽未為契約之解除。請問乙是否仍得依民法第92條因詐欺而為意思表示之規定,拒絕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請附理由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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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7)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60630【等別】普通考試【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海商法第128條之規定,貨物及船舶之保險期間各為何?若貨物保險單中載明之保險航程為「from Kaohsiung to Antwerp」,試問此記載依英國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1982)之規定其義為何?(20分)

  二、請依海商法第139條之規定,說明船舶發生部分損害後,其補償額之計算方式。(20分)

  三、請依海商法第130條之規定,說明保險人對減免損失費用之賠償規定。(20分)

  四、何謂運送人之單位責任限制利益?依海商法第70條之規定,其對貨物毀損、滅失之賠償責任為何?又依海商法之規定,在何種情況下運送人無法主張單位責任限制賠償之利益?(20分)

  五、請依海商法之規定,回答下列船舶碰撞之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一)若兩艘日月潭之遊艇在潭內發生碰撞,其碰撞責任是否適用海商法?並請說明原因。
  (二)請說明船舶碰撞後所產生之請求權,其時效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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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2)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司法官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原係一家專業晶圓代工公司,甲為A公司董事長。
  甲以替代能源前途無量,為使A公司能早日從事太陽能電池製造為由,甲一人擅自決定將A公司所擁有之晶圓廠房及機器設備,以新台幣50億元賣予B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事實上,前述晶圓廠房及機器設備,約占A公司總資產之百分之九十,遭甲出售後,A公司營業幾乎全無,僅剩些許晶圓原料代理業務。此外,經查前述買賣之交易價格其實遠低於市場行情,B公司董事長乙並依甲、乙之私下約定,支付甲3億元之不法回扣。事件爆發後,甲去職,丙接任A公司董事長。請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A公司之新任董事長丙,主張前述出售晶圓廠房及機器設備之行為,對A公司不生效力,試問其法律依據為何?
  (二)股東丁等人,對前述董事長甲收取回扣3億元之行為,決定請求民事賠償。試問依法,丁等人得否請求對自己賠償或對公司賠償?(請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說明其法律依據)

  二、甲簽發本票向乙購買洗衣機,乙將該本票空白背書轉讓與丙以支付租金,丙將該本票交付轉讓與丁以支付貨款,其後,丁持該本票行使票據權利,試問:
  (一)丙應否負票據責任?(5分)
  (二)乙得否以乙丁間缺乏原因關係為由行使抗辯權?(5分)
  (三)若丁向甲行使票據權利前,已得悉甲乙間之洗衣機買賣契約已經解除,甲得否以此為由,對丁為抗辯?或得主張丁係惡意取得票據,不得享有票據上權利?(15分)

  三、甲駕駛私人轎車因超速與故意違規上高速公路之機車騎士乙發生碰撞,乙受傷嚴重。經查甲已向A保險公司投保了責任保險,乙也已向B保險公司投保了傷害保險。請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就責任保險言,甲從何時起有向A保險人為保險事故發生的通知義務?(13分)
  (二)就傷害保險言,B保險人得否以保險事故係因乙之故意行為所致為理由,拒絕理賠?(12分)

  四、三萬噸之韓籍油輪漢城號,於96年2月1日行經我國花蓮外海時,因機械故障氣爆,擱淺沉沒於花蓮海域。船上人員由海巡人員全數救起,我國政府於清理沉船及油汙損害後,向漢城號船東求償5億元台幣,試問:漢城號船東可否主張責任限制?請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回答之,並評論其立法之妥當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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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4。(11)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代號:【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新股」與「不公開發行新股」有何區別?(25分)

  二、票據權利如何轉讓?轉讓後背書是否連續如何判斷?(25分)

  三、載貨證券究係債權證券,抑或係物權證券?究係文義證券,抑或係表面證據證券?(25分)

  四、人壽保險契約之停效原因有那些?停效之壽險契約,其復效條件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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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5。(1)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代號:9018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未辦理公開發行程序且採曆年制會計年度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A公司」)於民國97年5月27日委由B快遞公司(以下稱「B公司」)將開會日期定為同年6月15日之該年度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書送交各記名股東(A公司未發行無記名股票)。該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書載明召集事由為「一、上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二、虧損撥補議案;三、補選二席董事議案;四、變更章程議案。」A公司於同年6月10日以發現該次股東會召集程序有瑕疵,若如期開會有遭股東訴請法院撤銷決議之虞為由,向公司法之主管機關經濟部申請核准延至同年7月20日召開該年度股東常會。請說明以上敘述中A公司所稱股東會召集程序瑕疵為何(僅有一項)?並說明主管機關是否應予核准?(20分)

  二、甲於民國97年5月10日,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30萬元、發票日為民國97年6月10日、發票地為臺北市、付款人為A銀行臺北中山分行之支票一張交付給乙,以支付買賣古董之價款。其後,甲以該古董經專家鑑定後係仿冒品為由,於民國97年5月30日向乙解除買賣契約,並請求返還支票。若乙之長兄丙未經乙之授權,竟偽造乙之授權書,於民國97年5月20日擅自代理乙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不知情之丁,以清償其借款,則於該支票遭到退票後,丁可否以其係善意取得票據權利為由,對甲行使票據上之權利?又若甲於民國97年5月31日通知A銀行臺北中山分行撤銷付款委託,則該撤銷付款委託之效力如何?(20分)

  三、甲航運公司之A輪,於運送途中因遇海盜,船長一時慌亂致船舶觸礁,為防船體傾斜造成翻覆,船長搬移船上貨物,以致部分貨物毀損。受損之貨主乙主張:船長對於貨物之照管有過失,甲航運公司應負損害賠償之責。甲航運公司抗辯:本案係船長對管理船舶有過失,並非對貨物之照管有過失,且經查乙之貨物有標誌不足情形,故無須對乙負賠償責任。請問何者有理?請分別附理由述之。(20分)

  四、設「大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安公司)以生產火腿、香腸等產品為業,該公司董事長甲於民國95年1月1日起,向「大全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全公司)投保該公司為期10年之產品責任險。消費者乙於民國95年6月1日購買大安公司所生產之火腿,食用後上吐下瀉,送醫院住院治療。經查明該批火腿,係大安公司購自原料供應商丙所提供之上等豬肉,惟丙暗中蒙混部分之病死豬肉所致。乙乃於民國95年6月20日向大安公司董事長甲請求賠償。倘甲給付賠償後,旋即向大全公司請求保險金額之賠償。試問大全公司應否給付賠償?又大全公司於民國97年9月20日,始向甲、丙,以代位權請求賠償。試問甲、丙應否給付?請分別附理由述之。(20分)

  五、在臺灣工作之美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依我國民法所定之方式結婚,自此定居臺灣,婚後育有一子丙。甲生前曾將部分財產交由在臺美籍友人丁保管。甲死亡後,乙、丙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丁交還甲之遺產。試從國際私法之觀點,論述我國法院關於此涉外事件,應如何適用法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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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10)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如何情形下,股東得訴請撤銷股東會之決議?又股東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是否亦得訴請撤銷?分別說明之。(25分)

  二、甲於其空白支票上蓋好印鑑章後,於尚未填寫金額之情形下為竊賊所偷,竊賊填載一定金額後持往電器行購買電器,電器行老闆乙不知情而予收下,嗣後提示遭到退票,乃訴請甲給付票款,問乙之請求有無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之房屋出售予乙之前,保有火災險,房屋過戶後,保險單尚未持向保險公司辦理變更被保險人名義手續之際,發生火災。問乙有無請求保險金之權利?敘明理由。(25分)

  四、我國海商法所定聯營運送之「載貨證券發給人」及「各連續運送人」對貨物毀損滅失及遲到,應負之責任如何?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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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7。(5)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組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上市公司(下稱A公司)發行有普通股與特別股兩種股份,實收資本額共計新台幣(以下同)500億元。A公司特別股發行之條件及概況如下:

  本年(97年)度股東常會持有特別股之股東甲(即95年7月25日得標者),以其持有股份逾全部股權的百分之一為理由,行使股東提案權,提案內容為:「本公司下次股東會時,公司章程應修正公司董事席次由15席減為9席,監察人由5席減為3席」。惟另一派普通股股東則主張特別股股東無股東提案權,試問就此爭議依法應如何解決?又本案中,如A公司欲同時於本年度股東常會修改公司章程,完全禁止特別股股東之表決權,是否依法只須經普通股股東會決議即可?請分別說明其法理及法律依據。(25分)

  二、甲原為乙之男友。某日兩人發生嚴重爭吵,乙因而執意分手。甲懷恨在心,偷拿乙的印章及支票,冒用乙的名義開票用以向丙購買名車一部。丙將之背書轉讓予丁,丁向銀行提示付款,因乙存款不足被退票。現丁要求甲、乙、丙負票據之責。試問甲、乙、丙依法有何票據責任?(25分)

  三、託運人甲有貨物一批,交由乙海運公司之A輪由基隆運至日本橫濱,貨物在船上因保管不慎致生毀損。載貨證券載明裝卸載港分別為基隆及橫濱,並有下列條款:「因載貨證券所生之爭議,適用英國法律。」請問甲可否主張適用我國之法律?請附理由述之。(25分)

  四、甲為自己向乙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約定分期給付保險費。嗣後甲因出國未交付第二期保險費,請問其效果為何?請附理由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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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8。(3)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53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公司法第282條規定,1.何種公司可以聲請公司重整?2.重整之條件為何?3.何人可聲請公司重整?4.應經過何種程序公司始得提出聲請?(25分)

  二、請說明匯票、本票、支票及金融業之定義。在票據記載票據法所不規定之事項者,該事項有何效力?(25分)

  三、請說明下列名詞:
  1.保險;
  2.保險人;
  3.要保人;
  4.被保險人;
  5.受益人。(25分)

  四、依海商法第21條規定,船舶所有人對四種事項所負之責任,僅以本次航行之船舶價值、運費及其他附屬費為限。但第22條規定,有六種情形為第21條責任限制之例外,請說明該六種情形。(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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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9)

9601。(1)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商事法與國際私法》

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A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董事長,由於A公司過去數年因經濟不景氣影響,致累計虧損新臺幣5,000萬元。今(96)年度因景氣復甦,董事長為感念員工辛勞及股東堅定的支持,於年度中請會計部門主管估算後,決定將公司本年度已實現之盈餘,先分配股息及紅利予股東及員工。問A公司債權人乙可依公司法為如何之主張?(20分)

  二、甲因需給付乙買賣價金,乃簽發以丙銀行為付款人,以乙為受款人之劃線支票二紙,交付給乙,並於票面均記載有「禁止背書轉讓」之字樣,金額分別為新臺幣(下同)5萬元(以下簡稱「支票A」)及10萬元(以下簡稱「支票B」)。後乙因出國在即,乃將該二紙支票背書交付給丁,委其代為提示取款,惟乙背書時僅於支票A之背面書寫「票面金額委任受託人丁領款」等字樣,支票B則因故未為類似記載。丁於法定提示期限內,將該二紙支票存入丁於丙銀行之帳戶,丙銀行並依票面所載金額完成付款轉帳。試論丙銀行之付款行為是否違反票據法相關規定?(20分)

  三、海上運送人甲與託運人乙簽訂運送契約,雙方約定由甲利用A國船籍國商船(以下簡稱A國船舶),將乙所有二個貨櫃之貨物,自台灣基隆港運送至日本神戶港及美國紐約港,其中一個貨櫃卸載於神戶港區時失火毀損。嗣該A國船舶繼續駛往紐約,行經公海時,A國船舶與B國船籍國商船(以下簡稱B國船舶)發生船舶碰撞,致兩船舶及貨物沈沒。乙向甲主張運至神戶港之貨物之損害賠償,甲抗辯貨物已離開船舶,不負運送責任,雙方就契約爭議在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嗣A國船舶與B國船舶雙方當事人,就船舶碰撞應如何適用法律在基隆地方法院起訴。請就二個案件依海商法及其他法律規定分析說明。(20分)

  四、保險契約為最大誠信契約,試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據實說明義務分述:其意義、說明方式;構成違反說明義務之情形;以及保險人行使解除契約權之限制理由。(20分)

  五、義大利籍之甲男與我國籍之乙女於民國73年7月7日在台北市結婚,婚禮當時場面熱鬧,喜氣洋洋。婚後兩人定居台中,然甲男逐漸不耐婚姻生活,經常對乙拳腳相向,乙傷心之餘,乃訴請法院離婚。民國78年8月6日甲乙兩人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惟甲男未將該確定判決送請義大利法院確認。同年9月1日甲復與我國籍丙女在台中市結婚,婚後歷史重演,兩人終至分居,先後遷居台北市。其後丙請求甲履行扶養義務,為甲所拒。甲並且主張,彼與丙之「婚姻」係重婚而無效。請問法院應如何處理?又若分居期間甲歸化我國,取得我國國籍,則處理結果是否會有不同?(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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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2)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7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及乙公司皆為高科技公司。其中,甲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億元,共發行普通股2000萬股,每股金額為新台幣10元,其公司章程並規定董事會由七位董事組成。至於乙公司之實收資本額則為新台幣10億元,共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金額為新台幣10元。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已發行普通股之總數為1000萬股,並指派四位法人代表當選甲公司之四席董事,足以控制甲公司之人事任免及業務經營,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甲公司得否收買乙公司之股份?
  (二)乙公司於分派員工紅利時,得否將甲公司之員工納入分派之範圍?

  二、甲簽發一紙無記名本票,經乙空白背書後交還甲,甲持該紙本票向丙借款,丙於到期日向甲付款提示而遭拒絕。試問:乙之空白背書為回頭背書或隱存保證背書?若為回頭背書,則乙對丙有無被追索之義務?(25分)

  三、台灣進口商A向德國出口商B購買精密機器乙批,委由英國籍船公司C承運來台,C於機器裝載後,簽發載貨證券交給B,載明卸貨港為基隆港,且在載貨證券背頁載明,因貨運所生之糾紛,應先向香港仲裁機構提付仲裁,嗣載貨證券經B背書轉讓與A。基隆港卸貨時發現因C承運人於裝載時捆綁不當,航行途中三件木箱發生相互撞擊,致損壞三台機器,經公證公司檢定,該三台機器損失金額分別為50萬美元、40萬美元及30萬美元,A遂向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訴請C船公司賠償。試依海商法及司法實務見解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C船公司抗辯本案應先向香港仲裁機構提付仲裁,才得起訴,有無理由?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能否受理本案?
  (二)C船公司可否主張單位責任限制?A進口商對C船公司能請求若干之賠償?

  四、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銀行)向乙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投保該銀行員工之不誠實保證保險,保險單上之條款記載:「保險人保證被保險人(甲銀行)之受僱員工,如有不誠實或詐欺行為,舉凡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被保險人遭受金錢或財物損失,由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某日甲銀行行員丙接受客戶丁之存款新台幣1萬元,由於丙之疏失輸入電腦錯誤,致使丁之存款成為新台幣1000萬元。當日下午客戶丁至該行將該筆存款新台幣1000萬元領走後,逃逸無蹤。試問:(25分)
  (一)甲銀行向乙公司請求理賠,乙公司應否給付賠償金額?請附理由以對。
  (二)不誠實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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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3。(3)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得否將董事會決議予以否決?我國公司法有關董事會職權規定如何?試說明之。(25分)

  二、空白授權票據是否為不完全票據?如發生喪失情事,可否為止付通知或聲請公示催告?(25分)

  三、何謂複保險?保險法有關複保險之規定,於人身保險有無適用?(25分)

  四、船舶發航準備完成後,得否聲請為船舶假扣押,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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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4)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經建行政

96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32060【等別】薦任【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按我國公司法第13條之規定,公司轉投資有何限制?違反時有何效果?(25分)

  二、票據經善意取得,或經偽造、變造,或塗銷,各有何法律效果?(25分)

  三、海商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船舶所有人對四種情形所負之責任,以本次航行船舶價值、運費及其他附屬費為限。何謂第1項所稱之船舶所有人、本次航行、運費及附屬費?又,第1項所稱之四種情形,請敘述其內容。(25分)

  四、請按保險法之規定解釋下列名詞:
  (一)保險(4分)
  (二)保險人(4分)
  (二)要保人(4分)
  (三)被保險人(4分)
  (四)受益人(4分)
  (五)保險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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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5)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組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說明公司設立之方式及不同設立方式下之設立程序。(25分)

  二、何謂物的抗辯、人的抗辯?票據法對於票據抗辯如何加以限制?有那些例外不受限制之情形?(25分)

  三、說明「船舶所有人限制責任」及「單位限制責任」之內容。(25分)

  四、保險法有關複保險之規定,究竟可適用於那些險種,試就法律規定、實務見解及學說理論分析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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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6)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業務管理

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等別】員級晉高員級【科別】業務管理【科目】商事法

  一、股份轉讓,我國公司法規定如何?其從屬之一切權利,是否隨同移轉,試說明之。(25分)

  二、何謂註期匯票?又發票人在匯票上得為如何之記載,其法律效力如何,試說明之。(25分)

  三、試說明海事優先權之法律性質及其項目。(25分)

  四、依我國保險法規定應返還或減少保險費之情形有幾?有無例外情形,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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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7)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說明海商法關於共同海損犧牲分擔的規定;並說明共同海損是否因利害關係人的過失而受影響。(30分)

  二、請說明海難救助請求報酬的條件;並說明海難救助中救人與救物的不同規定。(25分)

  三、請說明海上保險標的全部損失的真實全損與推定全損(即委付)相關規定。(25分)

  四、請說明船舶碰撞中各船舶對人的傷害與對物的損害應負責任之不同規定;並說明船舶碰撞之責任是否因引水人的過失而受影響。(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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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8)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

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未公開發行公司,該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東會之決議方式,不適用公司法上假決議之規定。試問是項規定是否有效?又甲公司與其股東乙簽訂契約,約定乙所有該公司之股票,非經甲公司之同意,不得轉讓。試問是項約定是否有效?旋乙未經甲公司之同意,卻以高價出售其所有該公司股票,而背書轉讓與丙。丙持該股票向甲公司辦理過戶登記。試問甲公司得否拒絕其過戶登記?請分別附理由述之。(25分)

  二、台北市民甲於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日簽發付款銀行為A銀行松山分行之支票一紙,票載發票日為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五日,面額為新台幣貳拾萬元,向乙購貨。乙於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記名背書向丙購買原料。丙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日記名背書轉讓與丁,作為清償對丁之欠款。丁於同日持票向A銀行松山分行請求付款被拒並作有退票理由單。旋丁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五日背書於該票,並將該票及退票理由單轉讓與戊。試問戊得否向甲、乙、丙及丁追索?請附理由以對。(25分)

  三、設有南非出口商甲將煤礦一批以FOB開普敦港價格售與台灣高雄進口商乙後,交與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丙所有之兩萬噸位的「公主號」散裝貨輪運送來台。該輪航經恆春外海時,因航行設備之主機故障。該輪輪機長丁未及時修復,船舶失去航行動力,致該輪漂流觸礁,油管破裂,油料外洩。該輪嚴重毀損沈沒海底,礙難打撈,乙之煤礦亦隨之沈沒海底,而外洩油料汚染我國海域。高雄港務局在不得已之情況下,僱工清除油汚,支付新台幣貳仟萬元。進口商乙向丙、丁請求賠償及高雄港務局向丙請求賠償新台幣貳仟萬元,是否有理?(設特別提款權1單位兌換美幣1.2元;美幣1元兌換新台幣33元)請分別述之。(25分)

  四、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向乙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投保該公司之責任保險。某日該公司營業員丙接受客戶丁之下單購買中鋼股票二萬股,由於丙之疏忽按錯股票代碼,變成購買中工股票二萬股,致甲公司須賠償丁新台幣參拾萬元。甲公司乃向乙公司請求理賠。試問乙公司應否給付賠償金額?請附理由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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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8)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

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270【類科】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扼要說明公司解散之事由及公司解散之效力。(25分)

  二、記名式及無記名式票據如何轉讓權利?轉讓後背書是否連續,如何判斷?經記名背書之票據及經空白背書之票據如何轉讓權利?轉讓後背書是否連續,如何判斷?(25分)

  三、海上貨物運送人之基本義務為何?其強制責任又為何?(25分)

  四、保險契約是否為要式契約?保險契約是否為要物契約?(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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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7)

9501。(1)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試題9018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下列之人得否請求報酬?若得請求報酬,其報酬應如何定之?
  (一)檢查人(5分)
  (二)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5分)
  (二)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5分)
  (三)有限公司之董事(5分)

  二、裝置於船舶上之下列物品,於船舶所有權讓與時,其所有人能否取回?請分別說明之。
  (一)租賃而來之救生艇。(10分)
  (二)租賃而來之跑步機。(10分)

  三、某甲參加某乙為會首之互助會,甲得標並取走該互助會款九十五萬元。同時,某甲簽發未記載發票日之訟爭支票十張,每張面額十萬元,交與某乙囑其於每月十日提示兌領,以清償某甲應繳死會會款之用。嗣後,某乙因給付會款而轉交其中之一張十萬元支票給某丙,並囑某丙填寫發票日。某丙於填寫發票日後提示,豈料該支票竟遭退票。試依票據法之規定,分析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20分)

  四、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男與乙女於民國94年2月1日結婚,婚後尚無子女,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投保新台幣一千萬元之終身壽險,甲並指定乙為受益人,嗣後甲乙二人搭機前往韓國旅遊,因飛機墜毀,致甲乙雙雙死亡。問:A公司應將保險金給付何人?(10分)
  (二)丙以其所有房屋向「B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投保二十年期之火災保險新台幣一千萬元,保險期間內,第三人丁於丙之房屋隔壁開設煙火爆竹製造工廠,丙於知悉後並未將該事實通知B公司。半年後丁爆竹工廠爆炸致丙房屋被燒毀。丙向B公司請求保險給付,B公司拒絕丙之請求。有理否?(10分)

  五、甲為A國國民,在B國執行律師業務,乙是有住所在我國的A國國民。如乙自我國傳真委任書到B國,未明示約定準據法,委任甲就某件侵害專利權案件,在B國法院擔任乙的訴訟代理人,並約定如獲勝訴判決確定,甲可向乙請求判決金額三成的報酬。假設:乙最後就該訴訟獲勝訴判決確定;但該報酬的約定依A國法無效,依B國法有效;A、B二國及我國法律關於律師報酬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期間及消滅時效完成的效果,規定均不一致。請問:
  (一)甲在我國法院對乙起訴,請求命乙支付約定之報酬,乙抗辯該約定無效,關於約定報酬的是否有效,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10分)
  (二)關於律師報酬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的效果,我國法院應適用何國法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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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2)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為電信業者,已發行股數總數為三十億股。為與已發行股數總數為三億股之手機零售通路商B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業務合作,A公司董事會以特別決議方式通過發行新股三千萬股,換取B公司所發行之新股三千萬股。試附法律依據及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假設B公司股東甲不同意上述交易,問甲可否依「股份轉換」規定,行使不同意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
  (二)假設前述案例中,A公司所換取之股份並非B公司發行之新股,而係B公司大股東乙持有之三千萬股。乙又適為A公司董事,並參與該次A公司董事會決議。丙為A公司股東,質疑乙應迴避不得加入該次董事會表決。試問就此迴避爭議,丙之主張有無理由?

  二、年滿二十歲之大學生張三,為購買新機車,於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日向經營地下錢莊之李四借款新臺幣五萬元。其後張三無力清償本金及利息,在李四之暴力脅迫下,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十萬元、到期日為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日之本票一張交付給李四。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若李四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日將本票背書轉讓給不知情之王五,則於本票到期後,王五向張三請求給付票款時,張三能否有所主張?
  (二)若李四於本票到期後,背書委任王五代為取款,則王五向張三請求給付票款時,張三能否有所主張?

  三、甲船公司將其建造中之A船舶向乙銀行抵押貸款,於船舶建造完成後,從事海上貨物運送。A船舶在航行途中發生故障,送至丙修船廠修繕,積欠修理費及丁船員之薪津,無力清償,致A船舶於修船廠被扣押拍賣。試問:(25分)
  (一)乙、丙、丁能對甲主張何種權利?
  (二)乙、丙、丁就A船舶主張權利時,其債權受償之順位,海商法有如何之規定?
  (二)何謂建造中之船舶?

  四、甲以其父乙所有房屋一幢向「A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投保火災保險新台幣壹仟萬元為期十年。隨後甲以其妻丙為被保險人向「B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投保死亡保險,其保險金額新台幣貳仟萬元。上述二項保險契約均未指定受益人。某日丁縱火燒該幢房屋樓下機車,引燃至該幢房屋燒燬,丙亦被火焰嗆死。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A、B公司應否給付保險金?倘應給付保險金,應給付何人?
  (二)A、B公司得否對丁行使保險人之代位權?其時效期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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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3。(5)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30440【等別】三等考試【組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公司債?有那些特性?公司法對公司債之發行有那些特別規定?(25分)

  二、何謂票據追索權?追索原因為何?追索權之保全手續為何?(25分)

  三、何謂保險人之代位權?其行使代位權之要件為何?(25分)

  四、試說明載貨證券之功能及其法律性質。(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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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4。(10)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 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暨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甲為下列行為的效力如何?(25分)
  (一)甲經董事會同意從公司資金中拿出新台幣壹佰萬元借給親戚乙買A公司之股票。
  (二)B公司向銀行借款新台幣壹仟萬元,甲以公司名義作其保證人。

  二、甲簽發本票一張給乙做為貨款,並委請A為保證人,設若:
  (一)甲為無行為能力人;
  (二)甲在本票上之簽名是第三人丙所偽造,試問A的保證責任是否會受影響?(25分)

  三、何謂保險利益?試依保險法的規定,說明下列之問題:(25分)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對公司財產有無保險利益?
  (二)受僱人與僱用人間有無保險利益?

  四、設若A、B、C、D、E五人共有甲輪,從事海上貨物運送。其中A、B、D、E四人計劃改變甲輪原營運航線,改經營另一新航線,以賺取較高額運費。而C擔心新航線之海上風險較高,易生事故,C無意承擔因此而生之事故責任。試問:
  (一)C作為船舶共有人,依海商法得行使何種權利?
  (二)C先前就其於甲輪之應有部分,曾設定抵押權予第三人,C是否仍得行使此種權利?(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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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5。(11)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三等試。公證人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18歲未婚,為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之子,雖非該公司之股東,但經其父有意栽培而被該公司股東會選為董事,問甲之當選董事,是否有效?依公司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二、背書人可否於票上記載禁止轉讓字樣?背書人於票上記載禁止轉讓者,其效力如何?依票據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三、甲保有傷害保險,見乙之房屋發生火災,乃自告奮勇參與救火,致身體受傷,支出醫療費用,問保險公司應否給付保險金?依保險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四、何謂甲板裝載?依海商法之規定,分別說明違法甲板裝載與合法甲板裝載之效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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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6。(8)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經建行政

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類科】法制、經建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設有「A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章程規定,得設置經理人。該公司董事會決議聘任甲為總經理,但卻以契約與甲約定,此職務為榮譽職,甲不得與客戶簽訂任何契約。惟甲仍以該公司總經理之名義與乙簽訂將A公司之產品售與乙。試問該買賣契約對A公司是否有效?又甲駕車至機場迎接該公司之國外顧客,於途中不慎撞傷路人丙,試問A公司應否對丙負賠償之責?請附理由述之。(25分)

  二、試就票據法之規定、最高法院之判決及法理,說明票據發票人之禁止轉讓及背書人之禁止轉讓,究應記載於票據之正面或背面?倘票據有此禁止轉讓之記載後,執票人得否將該票據再背書轉讓他人?倘執票人塗銷該票據禁止轉讓之記載及簽章後,其效果如何?請分別附理由以對。(25分)

  三、設託運人丁有貨物一批,委託海上運送人甲、乙及丙聯營分段連續運送,由甲發行聯營載貨證券,惟該批貨物在丙運送途中受損。試問甲、乙及丙應否負賠償之責?倘該聯營載貨證券記載「據稱條款」時,其效力如何?請分別附理由述之。(25分)

  四、甲有豪華汽車一輛價值新臺幣貳佰萬元,向A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投保車體險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又向B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投保車體險新臺幣捌拾萬元。又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C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投保意外傷害險。某日清晨甲之受僱人乙駕駛該車載甲上班,於途中因乙之過失,該車撞上路邊之大樹,致該車毀損甲受傷。該汽車之毀損,經估算為新臺幣肆拾伍萬元。試問甲得分別向A、B公司請求給付多少保險金額?A、B公司給付甲車體險賠償金後,對乙有無代位請求權?又甲向C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額,試問C公司得否拒絕?試分別附理由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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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7。(7)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95年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70630【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有優先受償之權,有何規定?試說明之。(25分)

  二、海商法對於第21條責任限制之規定,於何種情形下不適用之?(25分)

  三、試述載貨證券之定義、功用及應載明事項。(25分)

  四、海商法之海上保險章對船舶之保險價額、貨物之保險價額及運費之保險價額各有何規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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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14)

9401。(3)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法制、經濟行政

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法制、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當選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指定張三執行董事職務。乙公司章程明文規定:「董事、監察人之報酬由董事會決定之」,乙公司董事會決議,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董事每月支給報酬八萬元,但張三從未領取該報酬,甲公司並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改派李四執行董事職務。問乙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報酬,合法否?張三是否有權向乙公司請求執行董事期間之報酬?甲公司改派李四執行董事職務,合法否?(25分)

  二、票據法上發票人及背書人在票據上為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者,其效力有何不同,試分述之。(25分)

  三、何謂海事優先權?海事優先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為何?(25分)

  四、甲夫乙妻,結婚不久尚無子女,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訂立一千萬元之終身人壽保險契約,並指定受益人為乙妻,921地震因房屋倒塌,致甲與乙皆被壓死,檢察官於死亡證明書載明甲屍體挖掘出來時間為九月二十五日,乙屍體挖掘出來時間為九月二十六日。問誰有權向A保險公司請領一千萬元保險金?(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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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2。(4)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企業管理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33860【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企業管理【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之七席董事中,有五席係以乙公司代表人身份當選。乙公司與他人共同投資設立丙公司,乙公司持有丙公司70%之股份。因丙公司建廠期間需有土地放置設備,乙公司乃指示為其代表人之五席董事於甲公司董事會提案並作成決議,將甲公司向第三人以月租新台幣二十萬元承租之土地,無償供丙公司使用半年。問在何種情形下,乙公司對甲公司應負賠償責任?又,於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尚有何人應與乙公司連帶負責?(25分)

  二、何謂「票據之偽造」及「票據之變造」?其法律效果各如何?(25分)

  三、何謂「海事優先權」?海事優先權之標的有那些?(25分)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而投保人壽保險二百萬元。但為避免保險公司拒絕承保,於訂立保險契約時,甲故意未告知保險公司其有心臟宿疾之事實。契約訂立六個月後,甲遭車禍身首異處當場死亡。問保險公司可否主張免除保險金給付義務?(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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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4)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商業行政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32660【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商業行政【科目】商業行政及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請說明未來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回歸準則主義之商業登記之可預見成效為何?(20分)

  二、依據現行公司法請說明關係企業之定義?另為能適當地揭露關係企業之整體財務資訊,以利投資人瞭解其整體經營概況,何種關係企業需編列三項書表?如何編列之?(本題僅需依據公司法條文內容解釋之,即可)(20分)

  三、為防止公司弊端不斷發生,現我國主管機關不斷要求公司需提升「公司治理制度」之建立,請問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應包含哪五項原則,並請分別就其內容論述之?(20分)

  四、A簽發一張匯票予B,B記名背書轉讓予C,C另以記名背書轉讓予D,D空白背書轉讓予E,E塗銷C之背書後,又背書轉讓予F,F另記名背書給G。試問背書人B、C、D、E、F之責任如何決定?(20分)

  五、保險實務經常發生之糾紛,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常主張已對保險業務員告知,已完成保險法第64條之要保人據實說明義務。請問此時保險人是否應負保險責任?同時,保險人於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常有指定醫師對被保險人之身體進行檢查,以專家身分提供意見,供保險人補充其醫療專業知識之不足。試問何種情事,保險人得以要保人未盡到告知義務,而解除契約?(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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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2)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9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設有「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甲公司全部資產為新臺幣壹仟壹佰萬元,全部負債為新臺幣貳佰萬元。現甲公司擬貸款與其業務有往來之乙公司。試就公司法之規定及法理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公司得貸與之款項最高為多少?是項貸與是否須經甲公司股東會之決議通過? (12分)
  (二)若甲公司股東會決議,授權由董事會決定董事、監察人之報酬,該股東會決議之效力如何?(13分)

  二、甲為向乙支付買賣價金,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票載發票日為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發票地及付款地皆在台北市、付款人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支票一紙,交付給乙。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如乙未向付款人提示請求付款,而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一日直接向甲請求支付票款,則甲得否拒絕付款?(12分)
  (二)又如其後,甲曾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以貨物有重大瑕疵為由解除買賣契約,而乙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五日將支票背書轉讓給善意之丙,以清償對丙之借款,則丙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八日向付款人提示請求付款遭拒絕,並作成退票理由單後,得否向甲、乙行使追索權?(13分)

  三、甲進口一貨櫃之大蒜球,委由乙航運公司於三月間自新加坡運送來台,乙將該貨櫃裝載於甲板上,遽料運送期間發生貨物毀損。
  甲主張乙未經其同意擅自將該貨櫃裝載於甲板上,應對致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乙則以下列二個理由為抗辯,試分析乙之抗辯是否有理?
  (一)貨櫃裝載於甲板上,乃屬航運習慣。(10分)
  (二)載貨證券背面條款載明:「運送人得將貨物裝載於甲板上,並無需載明於載貨證券,運送人對因而造成之毀損或滅失,不負賠償責任。」(15分)

  四、生産IC晶片的甲電子工廠,向乙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由於保險金額龐大,又涉及高度專業知識,因此保險人應要保人的請求,同意由要保人起草附加條款,經保險人同意後,連同保險人所提供的火災保險基本條款,釘在一起,蓋了騎縫章,共同構成保險契約的一部分。其後,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火災。但是當事人雙方對於火災保險基本條款及附加條款內各有一段文字,解釋不同,發生疑義。試問:
  (一)火災保險基本條款的文字疑義與附加條款的文字疑義之解釋方法各如何?(10分)
  (二)保險法第54條第二項規定:「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試就上例評論本條項的立法得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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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5。(5)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律實務組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40540【等別】三等考試【組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持有B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六十有表決權股份,且截至民國90年10月底,B公司又持續從市場買進A公司十分之ㄧ的普通股。今年(94年)9月份,A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會補選二席董事,試問依法B公司所持A公司股份可否行使表決權?其理由何在?(25分)

  二、試說明票據期後背書之效力?(25分)

  三、甲投保傷害保險後,因夫妻感情生變想不開,吞食農藥自殺獲救,但呼吸道及胃腸受到嚴重傷害,支出大筆醫藥費用,問保險公司須否負賠償責任?又若甲自殺成功,保險公司須否為死亡之給付?分別說明之。(25分)

  四、關於船舶之強制執行,海商法設有如何之限制規定?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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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1)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9018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但未辦理公開發行之中小企業,如A公司辦理發行新股增資,試依公司法規定與法理,扼要回答下列問題:(20分)
  (一)甲甫獲得國外著名大學電機博士,欲以所具有之高科技知識出資,乃提議以赴A公司工作三年為對價,換取增資新股。問此舉是否合法?
  (二)乙欲以其所持有對B公司之債權出資,是否合法?
  (二)A公司欲採投資入股方式與C公司建立策略聯盟,C公司之大股東丙願意促成此事。依公司法規定A公司與丙間應依循何種程序,以達到目的?

  二、依我國票據法規定,票據行為之種類有幾?此等票據行為於匯票、本票及支票,是否均可適用?又為此等票據行為時,若附記條件者,其效力如何?試分別附理由述之。(20分)

  三、海商法第77條有關準據法之規定,是否適用於傭船運送以及件貨運送?如何認定該條所稱之「依本法中華民國受貨人或託運人保護較優者」?(20分)

  四、保險法上之強行規定,性質上可分為那二類?試述其依據,並分別說明之。(20分)

  五、試依序扼要解答下列各題:(20分)
  (一)問:未約定準據法之債權契約,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涉外法」)第6條第2及第3項規定適用,與依「最密切關聯原則」立法適用,各有何優缺點?依後一原則之適用,在選擇「最密切」之問題上,於比較法或國際立法公約之規定、原則或理論上,有什麼其他配套可減少其缺點?
  (二)問:依「涉外法」第25條公序原則之規定,排除外國法之適用,與以即刻適用法排除外國法之適用,兩者在適用上及效力性質上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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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7。(10)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904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公司合併?公司合併種類之限制如何?試具理由說明之。(25分)

  二、何謂參加承兌?參加承兌之效力如何?試具理由說明之。(25分)

  三、何謂載貨證券認賠書?載貨證券認賠書之效力如何?試具理由說明之。(25分)

  四、何謂保險人代位權?保險人之為保險給付(保險人之給付賠償金額),究為代位權之取得要件或行使要件?試具理由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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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8。(1)9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律師

9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3011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及強制執行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已連續三年大幅虧損,且虧損金額逐年升高。股價三年後跌幅亦高達九成。小股東甲三年前購入A股,損失慘重。某日於財經雜誌「自肥董事長」一篇,發現A董事長乙三年前逐年大幅調薪,去年年薪已高達五千萬元,A總經理年薪卻不到四百萬元。甲遂致電A監察人丙,要求為A對乙提起訴訟。主張乙自肥,因(一)A虧損逐年擴大,乙之薪酬卻逐年增加,顯不合理,以及(二)A採總經理制,並未實際經營的董事長薪酬卻超過總經理十餘倍,薪酬與勞務顯不相當。丙回函指稱(一)A業績不佳係因轉型之故。為調整產品線及行銷通路,資金需求由A向銀行貸款,乙任保證人。乙既承擔鉅額風險,助A取得急需之貸款,難謂薪酬不合理,(二)乙之最近三年薪酬均經股東常會承認(公司採九名董事薪酬總額方式揭露),依公司法董監責任已遭解除,以及(二)甲持股尚不足千分之一,無權要求丙為A對乙提起訴訟。請簡單評論上開陳述。(25分)

  二、甲於民國94年1月31日簽發本票乙紙,以乙為受款人,到期日為同年7月31日,金額為新台幣五百萬元,以支付乙裝潢甲屋之費用。4月1日,乙需款孔急,向甲情商可否提前付款,依據兩人協議,甲將到期日變更為4月1日,金額改為四百九十萬元(十萬元為提前支付所扣除之利息),變更處均加蓋甲之印鑑。孰料乙4月2日提示該票遭拒絕付款。乙於4月3日聲請法院對甲裁定強制執行。甲辯稱(一)該票金額業經改寫,致該票無效,以及(二)甲發現裝潢有嚴重瑕疵,已解除與乙裝潢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請簡單評論上開陳述,並簡述倘法院裁定許可強制執行,甲有何種救濟途徑,可聲請法院停止強制執行。(25分)

  三、甲對乙有價金債權六百萬元,聲請假扣押執行,經法院查封乙所有之建地一筆,再訴請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惟乙不久因病死亡。乙之繼承人為其子女A、B、C,於法定期間內,A拋棄繼承,B為限定繼承,C則未為任何之表示。試問:(25分)
  (一)甲依上述之確定判決,就已查封之建地聲請執行時,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二)因上述之建地不足清償,甲得否聲請續對A、B、C之固有財產為執行?

  四、甲、乙各自向丙借款,為擔保該債權,甲將其所有之A地、乙將其所有之B地設定抵押權於丙,均經登記。甲於清償期屆至時,即如數清償債務,但丙仍聲請法院裁定准予拍賣抵押之A地,並聲請執行;乙屆期未為清償,但於收受法院准予拍賣抵押B地之裁定後,即如數向丙為清償,惟丙仍聲請執行。經法院查封A地及B地,試問:甲、乙有無救濟方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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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9。(8)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法制

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30730
【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就董事競業禁止之義務,我國現行公司法有何規定?試具法條及理由以說明之。(25分)

  二、何謂保付支票?支票保付之效力如何?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分)

  三、何謂載貨證券?海商法第54條所規定「應載明」事項,若欠缺其中一項或數項時,其效力如何?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分)

  四、何謂保險利益?其存在之時點(即應存在於何時?)為何?試就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分別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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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8)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經濟行政

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32630
【科別】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說明股份轉讓自由原則及其例外規定。(25分)

  二、何謂平行線支票?其效力為何?(25分)

  三、保險人代位權之立法理由何在?其性質為何?其成立要件為何?(25分)

  四、試說明「載貨證券」之功能?種類?及其債權效力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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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7)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80630【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委付?海商法對海上保險有關委付之規定如何?(25分)

  二、何謂共同海損?其構成之要件如何?試舉例說明之。(25分)

  三、試述運送契約之種類?又傭船契約應載的事項有那些?(25分)

  四、試述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對於其貨物之毀損或滅失免責之事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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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3)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0550【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公司不得將股份收回、收買或作為質物,立法理由何在?又例外規定情形如何?試分述之。(25分)

  二、載貨證券之文義性如何?又載貨證券附有「不知條款」之記載時,該條款之效力如何?(25分)

  三、保險人依我國保險法第53條行使代位權時,其所得請求之金額得否扣除再保險金?試析述之。(25分)

  四、張三因買賣關係簽發支票一張,交付李四給付貨款,李四不慎遺失,試問李四應如何依據法律謀求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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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3。(9)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經濟行政

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450【等別】三等考試【科別】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種事項,需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之特別決議?又其決議之方法,是否因該公司有無公開發行股票而有不同?試分述之。(25分)

  二、設執票人甲遺失其所有之支票一紙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試問甲應採如何之救濟方法,以維護其支票權益。(25分)

  三、何謂船舶碰撞?船舶碰撞後其損害賠償,應如何負責?試說明之。(25分)

  四、何謂複保險?何謂人身保險?複保險之規定,是否可適用於人身保險?試申述之。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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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4。(1)9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律師

9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及強制執行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於民國九十四年,因性質特殊,自公司設立登記後約需四年之準備時間,預計於九十八年底開始營業。其間,甲公司因資金需求,擬於九十六年辦理特別股之私募。為吸引金融機構,甲公司就特別股之權義內容規劃為前四年,每年發放股息百分之七點五,滿四年後,特別股股東得選擇轉換為普通股或由公司以約定價格贖回。此一特別股之私募,因已超過公司之授權資本,故甲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修改章程並擬通過私募之決議。開會中,小普通股股東乙發言表示,普通股股東應一併分派股息直到公司開始營業為止,卻遭公司簡單一句「違反公司法」為由不予處理。請問:(25分)
  1.特別股之股息支付至民國一百年是否可行?為什麼?其法律效果如何?
  2.普通股股東乙之主張是否果真「違反公司法」?原因為何?

  二、甲簽發一紙本票,以乙為受款人,到期日為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八日,A並為甲保證。乙背書轉讓給丙,丙復背書轉讓給丁。丁於到期日向甲提示付款。甲因一時不便,徵得A、乙、丁之同意,將九十四年六月八日改為九十四年七月八日,惟於改寫處,並無任何人簽名。丁於七月八日提示付款時,甲拒絕。丁轉向丙追索,丙表示到期日已遭改寫,丁未遵期提示,對其已喪失追索權,拒不付款。丁轉向乙追索,乙表示其未於改寫處簽名,故亦不用負責。請問:(25分)
  1.乙、丙之主張是否有理?
  2.丁可否依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對A強制執行?

  三、A向B借貸300萬元,並提供一土地為B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其債務,若A之另一普通債權人C查封該土地經法院拍賣後,由D以400萬元拍定:(30分)
  1.執行法院就該抵押權應如何處理?
  2.土地上另存有E之地上權,執行法院就該地上權應如何處理?

  四、試區別拍賣終結、拍賣程序終結與強制執行程序終結,以及上述概念在強制執行法上所生法律效果之差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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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11)

9301。(10)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9014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某甲為A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兼任B股份有限公司(B公司之全部股份其中百分之八十係由A公司轉投資)之副董事長,今A股份有限公司與B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一筆土地買賣,並由A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某乙與B股份有限公司之副董事長某甲簽訂該買賣契約。請以題目所有爭點為基礎,分析該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25分)

  二、某甲向某乙購買車子一輛,並由某甲簽發一張同額之本票給某乙做為價金之給付,但該本票上並未記載到期日,問某乙就該本票是否仍應為付款之提示?如應提示,則其提示期間如何計算?如未於期間內提示,則其法律效果應為何?(25分)

  三、甲之房屋投保火災險,嗣因甲拜拜燒金紙不慎引起火災,致該屋燒燬,問保險公司應否負賠償責任?又若係因甲之女傭用電不慎引起火災致燒燬時,有無不同?分別說明之。(25分)

  四、運送人未經託運人之同意將貨物裝載於甲板上,與經託運人之同意而將貨物裝載於甲板上,二種情形下對於貨物之損滅失,所負責任有無不同?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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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2。(7)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80630【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民國八十八年我國海商法有關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制度修正內容如何?(25分)

  二、何謂偏航?海商法關於偏航之規定如何?分別說明之。(25分)

  三、有關貨物運送之承運義務海商法規定如何?此項義務得否以特約免除?(25分)

  四、試說明載貨證券之法律性質及效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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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2)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9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係從事3G手機製造之廠商,B股份有限公司係從事高階軟板基材製造之公司。今A公司陸續從市場上買進B公司之有表決權股份達B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六十五。此外,A公司現有九席董事,其中三席又分別當選為B公司董事(B公司共有五席董事)。自此以後,A公司向B公司買進軟板基材之平均單價,均比同時期同品質之市場行情價格低五成,A公司遂因而增強其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提高其3G手機市場占有率約三成。持有B公司股份多年之小股東甲等人,認為B公司受有損害,乃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賠償。試問本案小股東甲等人有何民事權利可主張?(即請說明其請求權基礎何在?)(25分)

  二、甲簽發好金額二十萬元支票,尚未交付前,發現金額不符,將其改寫為十二萬元並於改寫處加蓋支票印鑑章後被乙所偷,乙使用化學方法將金額消去並改寫為九十萬元後,持去支付購車款,經車商丙之要求乙曾為背書,嗣經丙提示請求付款遭到退票。試問:甲及乙各須否對車商丙負支付票款之責?詳述其理由。(25分)

  三、我國進口商A,向美國出口商B購買飼料一千噸,由B託美國籍航運股份有限公司C運送來台。於貨物裝船之後,C公司簽發載貨證券一紙給B。該載貨證券經B背書移轉於A,嗣因飼料運抵基隆時,發現該載貨證券之記載竟為「飼料一萬噸」,發生糾紛,A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訴請C公司如數交貨。試具理由回答下列各問:(25分)
  1.C公司有無向A如數交貨之義務?
  2.若本件載貨證券之持有人為B時,C公司有無向B如數交貨之義務?
  3.一般有價證券,若為文義證券則為無因證券(例如票據),但載貨證券既為文義證券,又為有因證券,在理論上是否矛盾?試具理由加以說明之。

  四、某被保險人銀行甲,向乙保險公司投保銀行業綜合保險,保險契約之有效期間為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止。其中約定,因員工之不忠實行為以致被保險人發生損失時,保險人於金額五千萬元內負賠償之責。不幸,某員工自民國九十二年六月起至九月間陸續盜用客戶存款共三千萬元,而後於九十三年二月一日始被發現。甲於是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正式向保險人請求理賠。保險人以該契約條款中明訂「損害事故之發生及發現皆必須在保險契約有效時間之內,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今事故之發現已超過保險契約有效期間,而拒絕理賠;被保險人則主張,本件危險發生在九十二年,仍在契約有效期間內,而依保險法第65條第二款之規定可知,危險發生後,自知情之日起,請求權人應有兩年的請求權行使期間,且上述保險條款限制被保險人請求權之行使期間,顯屬「使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之權利」,依同法第54條之1第二款之規定,應屬無效。試問應如何處斷?請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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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1)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9018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甲簽發一紙以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為發票年月日、以A為付款人之支票與受款人乙,乙空白背書讓與丙,丙依交付之方法將該紙支票讓與甲,甲則再背書讓與丁。丁於法定付款提示期限內向A提示而被退票,丁即依法向乙行使追索權。乙則援引最高法院十八年上字第二八七號判例「發票人為背書人時,於法對於其前手即無追索之權,故發票人如再以此項票據轉給他人,除該發票人無可免責外,至於其以前各背書人,自更無若何責任之可言」之見解,主張自己並無償還票款之責任。丁則援引票據法第34條第二項「前項受讓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得再為轉讓」之規定,主張「甲係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背書讓與自己,故有同條項排除民法上混同原則規定之適用,即甲對乙之追索權並未消滅」。試問:雙方之主張孰為有理?(25分)

  二、試依公司法規定、實務見解及法理,扼要回答下列問題:(25分)
  1.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權限如何劃分?
  2.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X為總經理,但董事長甲堅持抵制,使X無法順利到任,問公司及股東會得如何追究甲之責任?股東又得如何主張其權利?
  3.又A公司依法設置常務董事會,其章程載明得設立分公司,該常務董事會決議新設分公司,並將該案送交董事會核備,但董事會卻決議不予備查,問該常務董事會決議之效力為何?

  三、A公司以其所有之船舶,向C銀行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雙方訂有抵押權設定書面契約並完成抵押權設定登記。嗣A公司以該船舶向B保險公司投保船舶保險,約定保險標的價值為新台幣(以下同)十億元,保險金額亦為十億元,保險單上並載明C銀行為保險受益人。其後A公司又以該船舶,向D銀行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雙方訂有抵押權設定書面契約但並未完成抵押權設定登記,且未於上揭保單批註D銀行為保險受益人。在上揭保險有效期間,該被保險船舶出海航行,行蹤不明已逾二個月,而此時A公司對於C銀行未償還借款餘額尚有四億元,對於D銀行未償還借款餘額尚有二億元,船舶折舊後之市場價值為八億元。若A公司向B公司表示委付並請求B公司理賠,B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若應負保險責任,應對何人給付多少保險金?(25分)

  四、日本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在日本結婚,依日本民法規定辦理結婚申報登記,但未舉行公開儀式。婚後,甲、乙因工作關係定居台灣。甲、乙感情不睦,甲竟於公司派駐美國期間,訴請離婚。獲美國法院之離婚判決後,與我國人丙女在美國結婚,並公開宴請賓客。甲自美國返回台灣後不久,旋即死亡。乙、丙均主張其為甲之合法配偶,對甲之遺產享有繼承權,雙方關於遺產之繼承發生爭執,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試從國際私法之觀點論述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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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5)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組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決定於自有土地上興建廠房,A公司之董事甲另經營建造業務,擬爭取承攬機會,乃與A公司之董事長交涉並完成簽約,問其契約是否有效?說明之。(25分)

  二、何謂保付支票?支票經保付後發票人及背書人是否仍須負責?分別說明之。(25分)

  三、何謂一部保險?價值五百萬元之貨物,僅投保火災險三百萬元,嗣後發生火災燒毀一部分貨物價值二百萬元,問保險公司應理賠多少元?分別說明之。(25分)

  四、何謂偏航?海商法關於偏航之規定如何?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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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6。(1)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律師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3011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及強制執行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我國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公司法修正後已允許法人股東一人之股份有限公司。現A公司為金融控股公司,B為A百分之百持股之證券子公司,C則為A百分之百持股之保險子公司。若B公司之董事甲怠於職務,而C公司想轉投資。請問
  1.A公司可否改派他人替代甲?依據何在?(15分)
  2.C若欲購買公開發行公司之股票作為投資,有無法律上之限制?(10分)

  二、A公司之財務經理甲代理公司簽發本票一紙,以B為受款人。甲於發票人處同時蓋上A公司與自己之印章,但未表明經理人之身分。由於此本票為A向B借款之擔保,故甲於票據之正面記載「一旦A償還借款,本票失其效力」。此外C公司簽發以乙為受款人之支票,乙要求A公司擔保,A公司之董事長遂於票據背面蓋上公司印鑑,並寫下保證人三字。事實上A公司章程並未准許公司保證。請問
  1.甲就該張本票是否需負發票人之責?(10分)
  2.本票之正面所記載之「一旦A償還借款,本票失其效力」,有何法律效力?(5分)
  3.A公司就該支票應負何種責任?(10分)

  三、甲對乙有新台幣一百萬元之債權,並已取得勝訴之確定判決:(30分)
  若甲同意由A承擔該債務,乙因而免去債務後,始發現A並無財產可供清償,甲遂仍持該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對乙為執行,並將乙之房屋查封,乙應如何救濟?若甲對乙之確定判決,係命乙於甲將其所出賣與乙之汽車交付後,應對甲給付新台幣一百萬元者。乙於甲未為給付前,即主動先為給付,並請求甲履行其義務,遭甲拒絕,乙遂持該確定判決聲請對甲為執行,應否准許?

  四、債權人甲持對乙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扣押乙對丙之會款債權,經由甲聲請法院發給收取命令後,丙主張其已清償部分債務,扣押之數額不正確,或主張該扣押命令係對其經由公示送達為之,此二者之救濟方式及其法律效果有何不同,請比較說明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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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7。(6)93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業務管理等

九十三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0160 級別:員級晉高員級【類科】業務管理【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謂關係企業?立法理由何在?試加以評析。(25分)

  二、何謂空白授權票據?其成立須具備那些要件?(25分)

  三、何謂保險人之代位權?其行使之要件為何?(25分)

  四、何謂載貨證券?其功能為何?並請說明載貨證券之文義性及轉讓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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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8)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法制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30630
【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於九十二年七月五日召集董事會,但甲公司董事會卻漏未通知董事A開會,會中出席之董事以全體無異議通過決議,將於同年九月五日召集臨時股東會,該次股東會並將決議辦理減資等案,嗣後甲公司亦未通知A出席股東會。問A可否訴請撤銷甲公司臨時股東會之決議?(25分)

  二、甲為發票人簽發支票一張,於交給受款人乙之前,將發票日由五月一日改為八月一日,或將支票金額由壹拾萬元改為壹萬元,並在改寫處簽名,再交付給乙,後乙又背書轉讓給丙,問甲、乙之票據責任各為何?(25分)

  三、何謂海事優先權?並詳述海事優先權所擔保債權的範圍。(25分)

  四、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董事長乙為被保險人,與A保險公司訂立以死亡為事故之二十年期人壽保險,乙妻丙為受益人。三年後,乙未被選任為董事致不能繼續擔任董事長,乙心情不好,自殺死亡。問丙得否向A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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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8)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經濟行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32330
【科別】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謂公司分割?我國何時引進此一制度,現行公司法相關規定如何?請舉例說明公司分割之型態及分割種類之限制。(25分)

  二、票據法第13條第14條對票據抗辯有何規定?為何對票據抗辯有一定之限制,請舉例說明「惡意抗辯」與「對價抗辯」之情形。(25分)

  三、何謂載貨證券?載貨證券之文義性,在海商法第74條規定如何,試申其義。件貨運送與傭船契約有何不同,試比較之。(25分)

  四、何謂保險利益?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各為何?貨物所有人及運送人可否對貨物投保產物保險?女婿可否為岳父投保人壽保險?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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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3)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0550【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謂「撤銷股東會決議」?何謂「股東會決議無效」?試依現行公司法規定說明其法律效果。(25分)

  二、試依現行海商法有關規定說明,何謂「載貨證券訂有仲裁條款」?其法律效力為何?(25分)

  三、試依現行票據法有關規定說明,何謂「票據為文義證券及無因證券」?何謂「票據債務人之抗辯」?(25分)

  四、何謂「共保條款」?現行保險法對「共保條款」有何限制規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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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3)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經濟行政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550【等別】三等考試【科別】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謂「清算」?現行公司法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有何規定?(25分)

  二、試依現行海商法有關規定說明何謂「載貨證券訂有仲裁條款」?其法律效力為何?(25分)

  三、試依現行票據法有關規定說明何謂「善意取得」?(25分)

  四、何謂「私募有價證券」?保險業得否「購買私募有價證券」?試依現行保險法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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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13)

9201。(7)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80630【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船舶抵押權之意義及效力如何?(25分)

  二、海運之載貨證券,與陸運之提單,其性質及效力是否相同?試比較論之。(25分)

  三、何謂傭船契約與搭載契約?試比較說明之。(25分)

  四、海難中船長對人對物是否均有救助之義務?可否請求給付報酬?試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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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4)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商業行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商業行政【科目】商業行政及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公司進行轉投資行為時,有何規範限制?公司負責人違反規定時應負何種法律責任?所稱公司負責人包括那些人員?(25分)

  二、請說明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與營業登記三者之關係,並請說明上述三種登記應向那些單位提出申請。(25分)

  三、何謂外國公司?外國公司不予認許之情事為何?依我國公司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四、甲之房屋投保火災險,因甲飼養之愛犬打翻燃燒中之蠟燭而發生火災,致該屋燒燬,問保險人應否負賠償責任?依我國保險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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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12)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法制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等別】簡任升官等考試【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第16條第一項不得為任何保證人之規定時,應負何責任,其立法目的安在?倘公司係以債務人承擔方式代他人清償債務,或承受他人之保證契約,或提供財產為他人設定擔保物權時,是否均有上開禁止規定之適用?試分別說明其要。(25分)

  二、票據法第11條第一項前段明定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與票據法第12條票據上記載本法所不規定之事項者,不生票據上之效力,兩者有何不同?試以支票為例比較說明之。(25分)

  三、海商法第62條第一項規定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於發航前及發航時應為何種必要之注意及處置?此之「船舶所有人」若其非運送人時,則其對上開因違反注意義務而構成侵權行為之損害,須否負賠償之責,其理安在?(25分)

  四、保險法第35條規定複保險之意義為何?其於人身保險有無適用餘地,其理安在?又除有約定外,要保人有何通知之義務?若要保人係屬惡意複保時,則其效力又如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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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4。(2)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請依現行公司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於股東會選任未持有該公司股份之B公司為監察人,是否可行?(10分)
  (二)甲持有A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股份,於股東會前,以A公司乙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之行為為由,請求A公司董事會將解任乙董事列為股東會議案,但該請求未為A公司董事會所採,甲得否於股東會後三十日內訴請法院解任乙董事?(15分)

  二、住居台北縣新店市之甲簽發新台幣十萬元之記名支票一紙交付受款人乙,發票日為九十一年四月一日,支票未載發票地,付款地為台北市,付款人為X銀行,乙空白背書交付丙,丙空白背書交付丁。試問:
  (一)如執票人丁遵期為付款提示不獲付款,付款人X銀行並作成退票理由單,執票人丁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請求乙付款遭乙拒絕,遂於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對乙起訴追索票款,乙對丁得否拒絕給付票款?(8分)
  (二)如執票人丁於九十二年三月十日向付款人X銀行提示請求付款不獲付款,付款人X銀行並作成退票理由單,執票人丁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對發票人甲起訴追索票款,發票人甲對丁得否主張時效抗辯?(8分)
  (三)如發票人甲於九十一年四月十日填具撤銷付款委託申請書向付款人X銀行表示撤銷付款之委託,執票人丁於九十一年四月十六日向付款人X銀行提示請求付款,甲於X銀行支票存款帳戶內尚有新台幣三十萬元之存款,惟付款人X銀行主張發票人甲已撤銷付款之委託而拒絕付款,執票人丁對付款人X銀行得否起訴請求票據金額?(9分)

  三、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人壽保險公司投保前,經醫院檢查結果證實已患有肝癌,然甲隱匿而未告知A,A經核保手續後同意承保並簽發保險單與甲,保險期間內甲因肝癌而死亡。試問:A應否給付保險金與受益人?若甲係於訂約兩年後而尚於民法撤銷意思表示之除斥期間內始因肝癌而死亡,其結果有無不同?(25分)

  四、設有「台菲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菲公司)所有「台菲輪」載運戊、己所託運之貨物各一批。該輪航經澎湖外海時,因遭遇颱風,致該輪發生海難沉沒。該輪船長甲、海員乙、丙、丁等多人為A輪所救,戊之貨物沉沒。己之貨物為B輪所撈救,經他船輾轉運送交付與己時,遲到數月。試問:「台菲公司」應否對戊、己分別負賠償責任?又A輪及B輪之船長與海員得否要求報酬?請分別附理由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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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5。(10)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試題90240【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謂公司之變更組織?公司變更組織之要件如何?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分)

  二、何謂空白授權票據?就我國現行票據法之規定,空白授權票據是否有效?試具學說及法條以說明之。(25分)

  三、A以其所有之X輪,裝載B所有之貨物,及C所有之貨物各一批,自高雄港運送基隆港。航行途中,因貨物之裝載不當,以致B所有之貨物遭受毀損,應賠新台幣六百萬元;C之貨物亦因船舶之遲延到達,而損失新台幣二百萬元。其後A僱用引水人D,引導該輪進入基隆港由E進行修繕,結果各積欠D之引水費新台幣二百萬元,E之修繕費一百萬元。不久,A因週轉困難,各積欠船長F之薪資新台幣三百萬元,船員G之薪資一百萬元,因此乃向友人H借款新台幣一千萬元之外,並以X輪向J銀行設定船舶抵押權借款新台幣三千萬元。數月後,A拍賣X輪得款新台幣三千五百萬元(設此項數額未低於海商法第21條第四項所列之標準,且A別無其他財產可供賠償)。就A拍賣X輪所得之新台幣三千五百萬元,B、C、D、E、F、G、H、J應如何參與分配?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分)

  四、何謂複保險?複保險之作用如何?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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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6。(1)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試題9018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甲簽發記載受款人為乙公司票面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之支票一紙,寄交乙公司,用以支付貨款。乙公司之收發人員A收受後,擅於支票背面盜蓋乙公司印章後交付於丙,用以償還債務。旋丙於支票背面註明連帶保證人並蓋章後交付於丁,向丁借貸同額款項,約定以票載發票日為清償期。嗣丁於票載發票日提示上開支票未獲付款,乃訴請甲、乙公司及丙連帶給付上開票款,其訴有無理由?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二、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保險法所規定之通知義務有幾種?對於此等通知義務之違反,他方當事人是否均得依據保險法第57條:「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除不可抗力之事故外,不問是否故意,他方得據為解除保險契約之原因。」之規定,解除保險契約?(13分)
  2.海上貨物運送人對於因其本人或其債務履行輔助人之故意或過失所造成貨物之毀損或滅失,是否均得主張不負賠償責任?(12分)

  三、試回答下列問題:
  1.我國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或取得有無限制規定?(13分)
  2.於公司設立前或新股發行前將股權轉讓者其法律上效力如何?(12分)

  四、設籍於台灣地區台北市之某甲,前往澳門乙賭博公司賭博,連續四十八小時賭博下來,共賭輸新台幣(以下同)三千萬元,即簽發本票一紙予乙公司以資清償,並在本票上記載本件票據所生之法律關係適用台灣地區之法律。甲回國後拒付該票款,未經台灣地區許可其成立之乙公司即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某甲給付票款。
  甲抗辯:乙公司未經中華民國認許其成立,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9條規定:「未經許可之香港或澳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在台灣地區為法律行為。」乙公司既在台灣地區不得為法律行為,自不得為民事訴訟之當事人。本票上記載本件票據所生之法律關係適用台灣地區之法律,在台灣地區賭博為法律所禁止,因此,賭債不是債務,乙公司不得請求。
  試述甲之抗辯有無理由?(25分)
附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參考法條
三十八
  民事事件,涉及香港或澳門者,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未規定者,適用與民事法律關係最重要牽連關係地法律。
三十九
  未經許可之香港或澳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在臺灣地區為法律行為。
四十
  未經許可之香港或澳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以其名義在臺灣地區與他人為法律行為者,其行為人就該法律行為,應與該香港或澳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負連帶責任。
四十六
  香港或澳門居民及經許可或認許之法人,其權利在臺灣地區受侵害者,享有告訴或自訴之權利。
  未經許可或認許之香港或澳門法人,就前項權利之享有,以臺灣地區法人在香港或澳門享有同等權利者為限。
  依臺灣地區法律關於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得為告訴或自訴之規定,於香港或澳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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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7。(5)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考試試題1064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之決議,將公司資金分別貸與其下游零售商B電器行新台幣一千萬元、無業務往來之C有限公司新台幣五百萬元。問A股份有限公司之行為是否合法?(25分)

  二、甲對乙有十萬元債權,對丙有十萬元債務,甲簽發以乙為付款人,丙為受款人之遠期匯票一張,交付給丙,並經乙為承兌。丙將該匯票向丁銀行貼現,但丁卻逾三年未向乙請求付款。問丁可對乙主張何權利?(25分)

  三、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一千萬元死亡險,甲同時指定出嫁之女兒乙為受益人。某日甲與乙同搭飛機至巴黎渡假,飛機於飛航途中爆炸,甲乙同死。問何人有權請領該一千萬元保險金?(25分)

  四、請依海商法規定說明共同海損之意義、共同海損之分擔人與分擔情形。(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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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8。(9)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如何選任、解任董事?試就公司法之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在支票背面作成保證行為或在本票正面作成平行線,究竟有何種效力?試就票據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三、何謂責任保險?第三人得否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試就保險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何謂海商法上之「喜馬拉雅條款」?試就海商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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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9。(1)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律師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30110【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及強制執行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債權人執假扣押裁定聲請對債務人之財產執行經執行法院查封後聲請仲裁,債權人於取得命債務人給付金錢之仲裁判斷書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未聲請執行前,債務人即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債務人以已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為由,依仲裁法第42條第一項規定聲請法院准予裁定停止執行,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1.假扣押執行程序是否已終結?(10分)
  2.法院於未開始執行前依債務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之效力?(10分)

  二、抵押權人於抵押債權罹於時效消滅後五年內聲請法院准予裁定拍賣抵押物後,逾三年始聲請執行,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1.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置?(10分)
  2.倘執行法院准予執行,抵押人得為如何之救濟?(10分)
  3.倘抵押物拍定,並將拍賣價金實行分配,抵押人得為如何之救濟?(10分)

  三、公司法第192條第一項﹐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積極資格要件﹐自民國九十年底修正前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選任之」﹐修正為現行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後﹐股份有限公司得否選任無股東身分之法人為董事?請附理由說明。(25分)

  四、甲與乙結婚後,甲徵得乙之書面同意,以自己為要保人,乙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訂定人壽保險契約,保險金為二億元,並以甲為受益人。嗣後甲乙二人因故協議離婚。試問:
  1.離婚後,若保險事故發生,甲得否請求保險金?(10分)
  2.離婚後,在保險事故發生前,乙可否終止該保險契約?若否,乙應如何主張其權益?(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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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3)92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三原則」,試依現行公司法之規定說明之。(20分)

  二、回答下列各項
  1.公司合併時對於股東及債權人保護措施應如何實施,試說明之。(8分)
  2.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監事選舉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採「累積投票」制,何謂「累積投票」制。(7分)

  三、依現行法規定說明票據行為之特性。(25分)

  四、甲將價值1000萬元之房子先後向A及B兩家產險公司各投保1000萬元之火險,試問下列各項。(20分)
  1.甲因自己過失而發生火災時,A及B公司應如何負擔保險金額?
  2.甲之房子若由第三人G所燒毀時,則保險公司於對甲給付保險金額後可否向第三人G求償?
  3.甲之房子若因其佣人H用火不慎而燒毀時,則保險公司可否向H求償?

  五、依現行法規定說明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內容;又其例外情形如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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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3)92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經濟行政

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何謂「公司分割」?公司法對被分割公司之股東權益保障和對債權人之權益保障各有何規定?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二、何謂「票據行為」?其主要的特性為何?試述之。(25分)

  三、我國海商法對「載貨證券」之特性規定為何?試說明之。(25分)

  四、我國保險法對保險業的業務上限制有何規定?試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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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8)9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法制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試說明下列問題︰(25分)
  1.我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與監察人之法律上地位及其職權。
  2.公司以章程設置經理人時,董事是否當然有業務執行權?
  3.董事會與經理人之關係如何?
  4.現行公司法有關董事會及監察人之制度設計缺失如何?如引進獨立「董事、監察人」是否即無缺失?

  二、民國八十八年我國海商法有關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制度修正內容如何?此次修正所採主義如何?併述明之。(25分)

  三、何人得於票據上為禁止轉讓之記載?各發生如何之效力?分別說明之。(25分)

  四、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甲,見路人乙落水,奮不顧身跳入河中救助乙,不幸與乙雙雙溺斃,問保險人應否負賠償責任?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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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3。(8)9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經建行政

9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科別】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

  一、依我國公司法規定,法人可否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非股東之自然人可否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試說明之。(25分)

  二、何謂票據擔當付款人?票據之保證人?支票上是否得記載上述兩者?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三、責任保險於保險事故發生後,第三人得否直接向保險人請求保險金之給付?試就保險法規定,說明之。(25分)

  四、何謂載貨證券之喜馬拉雅條款?試就海商法規定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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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9)

9101。(3)91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制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法制【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現行我國公司法對公司之權利能力作何限制之規定?試分述之。(二十五分)

  二、匯票、本票及支票三者應記載之款式有何不同?試附理由說明之。(二十五分)

  三、甲將其貨物一批交與「長順海運有限公司」所有之A輪承運。於航程中,因該輪船長乙指揮操作之過失撞及「海青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B輪,造成A輪、B輪及甲之貨物,均生損害。經判斷B輪無過失。試問A輪得否向B輪請求損害賠償?B輪所屬公司得否主張船舶所有人之限制責任?以及甲得否向「長順海運有限公司」請求損害賠償?試分述之。(二十五分)

  四、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山公司)投保人壽保險,指定乙為受益人。某日甲因搶越平交道,遭火車撞死。試問「北山公司」應否給付保險金之責任?又甲之繼承人丙請求給付保險金,「北山公司」應否給付?(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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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2。(3)91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經濟行政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科別】經濟行政【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我國公司法對董事會開會時,就董事之代理,為如何之規定?試述之。(二十五分)

  二、試述我國票據法就支票發票人撤銷付款委託之要件及效力,為如何之規定?(二十五分)

  三、何謂多式聯運?我國海商法就多式聯運運送人之責任制度,採如何之規定?(二十五分)

  四、我國保險法就責任保險受害第三人對保險人之直接訴權,請求給付賠償金額之規定如何?試述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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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3。(1)9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律師

九十一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及強制執行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甲,涉嫌侵占公司財物,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未被羈押亦尚未判決,甲竟不召集董事會,常務董事乙即召集董事會,決議停止甲之董事長職務而由乙代理執行董事長職務。嗣乙又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試問:(二十五分)
  1.董事會「停止甲之董事長職務而由乙代理董事長職務」之決議是否有效?
  2.股東會「改選董監」之決議是否有效?

  二、甲因支付買賣價金而簽發一紙載有禁止背書之本票與受款人乙,嗣後甲因乙遲延交付買賣標的物而對乙解除買賣契約,乙旋即將該紙本票讓與善意之丙。
  試問:丙對甲或乙有無票據權利?(二十五分)

  三、甲欠乙新台幣(下同)一百萬元,乙經取得執行名義聲請法院查封甲所有土地一筆,該土地已設有五十萬元之抵押權。拍賣中,甲死亡,甲妻早逝,育有子女甲1、甲2、甲3三人,甲1在美聞知其父在外欠債頗多,於法定期間內為限定繼承。乙聲請執行法院以甲1、甲2、甲3為債務人繼續強制執行,問:(三十分)
  1.執行法院可否對查封之土地繼續強制執行?其程序如何?
  2.乙可否聲請查封甲3在銀行之存款?甲3對於執行法院之查封行為可否異議?應如何主張?

  四、強制執行開始後,在何種情形下,法院得撤銷其強制執行程序?(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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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4。(7)9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

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類科】海事保險公證人【科目】海商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述船舶適航力之意義。(二十五分)

  二、載貨證券之功能為何?試述之。(二十五分)

  三、連續運送與多式聯運有何區別?試各舉一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何謂海事優先權?(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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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5。(1)9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與國際私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於何種情況下得召集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應如何解任該公司之董事?試就我國公司法規定評述之。(二十五分)

  二、甲因購屋支付價款而簽發一紙本票與乙,乙背書讓與丙時,丙知悉該屋經鑑定為輻射屋,嗣後,甲於到期日前一天始對乙解除房屋買賣契約。試問丙向甲行使票據權利時,依票據法第13條但書之規定,甲得否以契約已解除為由對抗丙?又若丙向甲行使票據權利時,甲尚未對乙解除買賣契約,待丙向甲提起票款給付之訴後始解約者,法院得否允許甲以契約解除為由對抗丙?(二十五分)

  三、台灣進口商甲,以CIF基隆港價格條件及付款交單(D/P)方式,向美國出口商購買貨物一批。出口商就該批貨物向A保險公司投保海上貨物保險,取得保險單;並就該批貨物交予B輪船公司運送,取得載貨證券。輪船抵基隆外海時,因船長於夜間打瞌睡駕駛,致該輪觸礁,輪上之該批貨物全毀。試就下列問題分別附理由作答:(二十五分)
  1.甲得否向A保險公司及B輪船公司請求賠償?
  2.若A保險公司給付甲賠償金額後,A得否對B輪船公司及船長行使保險人之代位權?

  四、日本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在日本結婚,未舉行公開儀式,僅依日本民法所定之結婚方式,辦理結婚申報登記。其後,甲、乙定居我國。乙承襲父業,成就非凡,甲則被公司裁員,失業在家。因乙不願扶養甲,甲乃訴請乙履行扶養義務。乙則抗辯結婚時未舉行公開儀式,其婚姻應屬無效。試從國際私法觀點論述本案有關之法律問題。(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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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10)9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

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A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甲,經董事會決議(但未經股東會決議),代表A將占A資產總額逾百分之九十之百貨大樓售予B。請問A、B間買賣對A是否有效?以及甲對A負何責任?(二十五分)

  二、甲簽發票據一紙予乙,丙於甲簽章旁書寫「見證人」字樣並簽章。請問丙是否應負票上責任?(二十五分)

  三、甲為乙運送貨櫃一個,載貨證券載明櫃內貨物數目為「據告稱二百件」。運送途中並無意外事故發生,惟拆櫃後發現僅為一百七十件。請分就由甲、乙裝櫃之兩種情形,論述甲應否就不足之數負責。(二十五分)

  四、甲與乙同居,甲以乙為被保險人向A人壽保險公司投保死亡險,並以自己為受益人。請論述該保險契約之效力。(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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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7。(5)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法律實務組【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某甲非A有限公司之股東,亦非B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但卻自稱為A有限公司之董事及B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試依我國公司法之規定,評斷某甲之主張之真實性。(二十五分)

  二、某甲依票據法規定簽發一張匯票,並以某乙為受款人,如某甲並記載「禁止轉讓背書」時,某乙以背書將該匯票轉讓給某丙,試問其效力如何?如某甲未記載「禁止轉讓背書」,但以口頭告知某乙不得為轉讓背書,而某乙以背書將該匯票轉讓給某丙時,其效力又如何?(二十五分)

  三、某甲以其成年子女某乙為被保險人,向人壽保險公司訂定人壽保險契約,如某乙未以書面同意時,該人壽保險契約之效力如何?又前述之某乙為未成年之十三歲小孩時,該人壽保險契約之效力如何?又該未成年之某乙之書面同意是否為要件?(二十五分)

  四、在海上貨物運送中,船長、海員或運送人之受僱人之過失致貨物毀損或滅失時,運送人應否負責?試依海商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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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8。(1)91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律師

九十一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類科】律師【科目】商事法及強制執行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設有「甲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經董事會之決議,將公司資金分別貸與其下游零售商「乙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新台幣捌佰萬元,以及貸與無業務往來之「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新台幣肆佰萬元,並就丁所簽發之支票背書後交還丁,由丁轉讓與戊。試問甲上述之行為是否合法?股東會得否決議,將上述貸與丙公司之行為撤銷?請分別附理由述之。(二十五分)

  二、我國海商法第81條第一項規定:「旅客於實施意外保險之特定航線及地區,均應投保意外險,保險金額載入客票,視同契約,其保險費包括於票價內,並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之最高額。」上述規定中,所謂「意外險」,究屬我國保險法上之何種類之保險?若航海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將保險金給付何人?又我國海商法第81條第一項規定,在法理上是否妥當?試分述之。(二十五分)

  三、依強制執行法第25條第二項之規定,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失債務人之財產管理人,已死亡債務人之繼承人、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特別代理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獨資商號之經理人,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強制執行程序進行中,為債務人向執行法院具保證書之擔保人,執行法院能否拘提管收?試說明其理由。(二十五分)

  四、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之特定土地房屋為強制執行,俾能受償金錢債權。執行法院依法將該特定土地房屋為查封後,通知債權人向不動產鑑定機關繳納鑑定費用。債權人拒絕繳納鑑定費用。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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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2)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司法官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商事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發行股票之義務?如須發行股票,應如何發行?如公司未發行股票於股東時,如何轉讓其股份?(二十五分)

  二、甲持有支票二張,其中一張是由乙所簽發面額新台幣貳拾萬元,票載發票日為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乙以之向丙購貨,丙得票後背書贈與甲。惟甲遲至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始向付款銀行提示請求付款被拒。試問甲對乙、丙有何權利?又甲所持有另一張支票,係A所簽發向B購貨。B得票後於票背上簽名並記載「禁止被背書人甲轉讓」之文句後讓與甲。甲持該票向C購貨。試問甲轉讓該票與C之方式有幾?C得票後向付款銀行提示請求付款,惟付款銀行以存款不足為由,予以退票。試問C得否向A、B及甲追索?請分別附理由述之。(二十五分)

  三、甲向租車公司承租汽車一輛,供旅遊之用。租車公司已就該汽車投保車體險及責任險,其中責任險契約並約定承保範圍包括「所有人及經所有人同意使用之人因使用汽車而發生對任何人之責任。」訂約次日,甲偕友人乙出遊,由乙開車,不慎肇事。甲身體受傷,車體亦毀損。(二十五分)
  1.請問:就車體險言,若甲免除乙之損害賠償債務,保險人得否拒絕賠償?
  2.就責任險言,保險人得否以乙不在約款所訂「所有人及經所有人同意使用之人」之範圍內、甲不在約款所訂「任何人」之範圍內為由,拒絕保險給付?

  四、海上運送人甲與乙分段聯營運送,由甲發行聯營載貨證券,設貨物在乙運送過程中受損,聯營載貨證券持有人向甲請求賠償,甲提出先訴抗辯,有無理由?請依海商法有關規定述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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